员工普法讲座课件PPT培训讲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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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普法讲座课件PPT1、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是除了金融机构贷款以外发生在公民之间、公民与其他企业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2、民间借贷类似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的、自由的协商来确定合同的内容,包括贷款的数额、利息、还款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民间借贷三种主体之间的组合:个人与个人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我国的法律对这三种组合所持的态度是不同的,接下来着重对第一种组合来给大家详细介绍。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个人之间的借贷何时生效个人之间的借贷,我国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
2、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从该条可知,个人之间的借款生效的条件是借款人收到贷款人的款项时生效。(并不是借条约定什么时间就是什么时间)提示:额度大的借款,需要证明已经提供了借款,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提示:额度大的借款,需要证明已经提供了借款,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法院需要提供银行转账凭证。的形式,法院需要提供银行转账凭证。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个人借贷是否合法,从以下几点来考虑借贷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借款的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不属于出借人所有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所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
3、(利息规定2015年有新规),超过部分无效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同时,个人之间的借贷形式灵活多样,即可以口头形式、也可以书面形式;即可以约定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可以说,个人之间的借贷是非常自由的。提示:个人之间的借款,尽量采取书面的形式,有借据,提示:个人之间的借款,尽量采取书面的形式,有借据,有转账凭证,数额较大的,有借款合同。以有利于保护自有转账凭证,数额较大的,有借款合同。以有利于保护自身的权益身的权益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借贷的三个小问题借贷的三个小问题借贷是否允许计算借贷是否允许计算“复利复利”:民间借贷禁止复利,:民间借贷禁止复利
4、,“复利复利”不受法律保护。不受法律保护。“复利复利”不受法律保护的界限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界限是年利率年利率36%36%。年利率在年利率在36%36%范围内的,范围内的,“复利复利”仍然受法律保护;超过年利仍然受法律保护;超过年利率率36%36%的的“复利复利”部分才不受法律保护。超过的,属于高利贷,部分才不受法律保护。超过的,属于高利贷,而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以前的旧的法律规定是保护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一般是保持以前的旧的法律规定是保护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一般是保持在月利率在月利率2 2分以内),分以内),20152015年年8 8月最月最高人民法院发
5、布了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超过,明确了超过年利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已支付的有权请求返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已支付的有权请求返还(比旧规定利率略高,约为月利率还(比旧规定利率略高,约为月利率3分)。分)。注意:这注意:这36%36%的利率是划分的利率是划分3 3个区域的。个区域的。复利就是“利滚利”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借贷的三个小问题借贷的三个小问题36%36%的的3 3个区域: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
6、保护区,一个是自然债务区。然债务区。”36%24%36%24%无效区自然债务区司法保护区无效的含义是指如果当事人原来自愿偿还了利息,基于合同无效,是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要回来的,这也是对1991年的司法解释重大的修改。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会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但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之后又反悔要求偿还,法院同样会驳回。司法保护范围新的司法解释于2015年9月1日实施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借贷的三个小问题借贷的三个小问题 无息的民间借贷是否都不能计无息的民间借贷是否都不能计算利息算利息 :无息的民间借贷并非:无息的民间借贷并非一概一概“无息无息”,如果借款人迟,如
7、果借款人迟延还款或者经催告后迟延还款延还款或者经催告后迟延还款的,还是需要承担延迟支付期的,还是需要承担延迟支付期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借贷的三个小问题借贷的三个小问题 借款时让借款人打借款时让借款人打“借条借条”、“欠条欠条”、“收条收条”,三者之间的法律效力,三者之间的法律效力各不相同:借条效力最高,可以直接各不相同:借条效力最高,可以直接证明借贷关系;欠条法律效力其次,证明借贷关系;欠条法律效力其次,表示的是一种双方结算行为,可以证表示的是一种双方结算行为,可以证明明“欠钱欠钱”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无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无法证明证明“借钱借钱”的
8、借贷关系;收条效力的借贷关系;收条效力最低,甚至连债权债务都证明不了,最低,甚至连债权债务都证明不了,更无法证明借贷关系。更无法证明借贷关系。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利息利率区别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利息的含义利息的含义利息是借贷关系中借入方支付给贷出方的报酬。利息是借贷关系中借入方支付给贷出方的报酬。也可以看作是货币持有人一段时期内放弃货币流也可以看作是货币持有人一段时期内放弃货币流动性的报酬或放弃获取投资收益的补偿。动性的报酬或放弃获取投资收益的补偿。利率的含义利率的含义利息率,通常简称为利率,是指贷期满所形成的利息率,通常简称为利率,是指贷期满所形成的利息额与所贷出的本金额的比率。即利率利
9、息额与所贷出的本金额的比率。即利率=利息利息/本金本金*100%.100%.常见错误常见错误很多借条上写:很多借条上写:“月息月息2分分”,这种写法是错误,这种写法是错误的,应该写的,应该写“月利率为本金的月利率为本金的2%”。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根据我国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98198条的规定:订立借款合同,条的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的规定。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催收。对于约定了确定的还款时间借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催收。对
10、于约定了确定的还款时间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未按照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约定的期限返还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付逾期利息;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理期限内返还。诉讼时效问题。根据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民法通则民法通则135135条的规定,向人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二年,法律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
11、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如何写如何写“借条借条”第二讲 房产及租赁知识房屋租赁涉及的法律问题房屋租赁涉及的法律问题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租赁物维修等。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租赁物维修等。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的租赁
12、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讲 房产及租赁知识房屋租赁涉及的法律问题房屋租赁涉及的法律问题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承租人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三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房屋在抵押前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房屋在抵押前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影响。第二讲 房产及租赁知识转租应注意的问题转租应注意的问题第二讲 房产及租赁知识。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
13、租的行为。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人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第二讲 房产及租赁知识。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
14、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 另有约定的除外。另有约定的除外。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第二讲 房产及租赁知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参考范本参考范本第三讲 婚姻法知识一、什么样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一、什么样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三讲 婚姻法知识婚姻合法有效的条件
15、婚姻合法有效的条件(1 1)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方满方满2222周岁,女方满周岁,女方满2020周岁);周岁);(2 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完全自愿;(3 3)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4 4)婚前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婚前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应当结婚的疾病;(5 5)无重婚情况。)无重婚情况。第三讲 婚姻法知识无效婚姻无效婚姻 (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第三讲 婚姻法知识二、如何认定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二、如何认定财产是
16、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第四讲 婚姻法知识我国我国婚姻法婚姻法第第17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一)工资、奖金工资、奖金;(包括缴纳的公积金也是共有的)(包括缴纳的公积金也是共有的)(二二)生产、经营的收益生产、经营的收益;(三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四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五五)其他应当归共同
17、所有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三讲 婚姻法知识我国婚姻法第我国婚姻法第18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妻一方的财产:(一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活补助费等费用;(三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8、婚后一方父母全资购房的问题:婚后一方父母全资购房的问题:婚姻法解释三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就是共有第三讲 婚姻法知识三、离婚的条件三、离婚的条件 婚姻法第婚姻法第31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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