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管理制度修订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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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桃园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机电管理,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杜绝和降低各类机电事故的发生,在事故追查过程中本着客观性和“四个一”和“四不放过”原则,即一事故、一追查、一处理、一通报;做到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没有责任者不放过、不接受教训不放过、不拿出整改措施不放过,特制定本制度。一、机电事故汇报制度1、矿机电部分管机电事故的管理。基层区队机电维修负责人(队、班、组长),负责机电事故的登记和汇报。2、机电事故发生后,必须按下列程序逐级汇报。(1)、发生一般机电事故,基层维修负责人应立即向矿机电部、调度室、汇报。矿机电部、调度室、根据事故类型和大小,在请示分管矿领导意见后,向公司机电部、公司总
2、调度汇报。(2)、发生重特大机电事故后,基层维修负责人应立即向矿机电部、调度室、安监部汇报。矿机电部、调度室、安监部向矿主要领导请示后,向公司机电部、总调度、安监部汇报。(3)、发生未遂机电事故,基层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矿机电部汇报,机电部根据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对于未遂机电事故应该单独记录,并且认真进行追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重复发生。(4)、发生机电事故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汇报,对隐瞒不报的单位要追查当事人责任。二、事故的追查发生机电事故,应由事故追查组本着客观和“四个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追查。对事故的责任者,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经济罚款或行政处分,直
3、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事故情节或不报者,应严加处理。(一)、成立机电事故追查机构1、成立机电事故追查领导组:组 长:张兔宁副组长:蒋宏成 员:办公室:机电部办公室 电话:(二)、机电事故追查范围1、涉及全矿安全生产的典型机电事故。2、主提升、主运输系统1小时及以上机电事故。3、主排水、主通风系统10分钟及以上机电事故。4、井下电气设备出现重大失爆,如“鸡爪子”、“羊尾巴”、“老鼠洞”、明接头、钩铜丝(铅丝)、明火操作等。(三)、机电事故的信息来源依据1、矿调度室每日值班记录的机电事故。2、矿领导指示要求追查的机电事故。3、机电部、安监部、等部门发现掌握的机电事故。4、井上下各单位举报反映要求追
4、查的机电事故。(四)、机电事故的追查程序井下各生产作业场所 机电事故信息井下各作业场所事故追查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故报告机电矿长事故定性存档备查执行处罚处罚兑现对于一般事故,由事故追查组人员参加;对于较大机电事故,要有机电矿长参加;对于严重、特大机电事故,应按有关规定请上级有关人员参加。(五)、机电事故追查组权限1、机电事故追查组由机电部部长分管,具体负责全矿机电事故的追查、落实、统计分析和存档。2、每月日前,对各生产单位上月所发生的机电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并整理出书面报告,在机电月度例会上进行通报。3、必须本着严肃认真态度,严格按照事故追查程序组织事故追查。4、根据事故的分类,机电事故追查组通知
5、事故单位。有关部门及事故追查组的有关人员按照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事故追查。对于较复杂的机电事故,当天追查不清,可再次到现场勘察,或调查取证,直到将事故原因调查清楚为止。特别是因设备部件的损坏而造成的事故,当天追查不清楚,可待其出井到修理单位解体后,查明白损坏原因,再次组织事故追查。5、对于事故责任者,应按照其事故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理,对于重特大事故除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外,还要对事故单位及主要领导给予处罚.6、会同参加事故追查的人员,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并通知事故单位认真执行。7、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必须经过事故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者签字后,再由机电部部长和机电
6、矿长审批后,方可执行。(六)、机电事故追查考核办法1、根据事故类型、性质,事故追查组有权从有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被抽调的人员必须无条件参加事故追查,对无故不参加者,给予50元罚款。2、事故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接受追查,对有意阻碍事故追查及有意隐瞒事故真相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给予3001000元的罚款。3、发生事故必须如实,及时地向机电部、矿调度、安监部报告,对谎报或隐瞒不报的责任者罚款100元。4、凡要求参加事故追查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由单位负责人带领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追查。对第一次接到通知不参加事故追查的单位和个人分别处以500元和10
7、0元的罚款;对拒不参加的事故责任者,追查组要停止其工作。5、井下各类开关、移变保护,必须按供电设计要求整定,如整定超过供电设计要求,发现一次按机电事故追查并对机电队长、包机责任给予100200元罚款。6、若队组在使用维护或管理过程中出现问题,致使机电设备损坏而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罚款20200元;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可开除留用,对集体的处罚按照矿有关管理制度执行。7、若修理单位的修复质量出现问题,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罚款50300元,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降级、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或开除留用;对干部可按问题的性质、影响范围给予罚款100500元或行政处分;对集体的处罚按照矿有关
8、管理制度执行。8、若发现因设备、配件供应产品质量问题引发事故的,属于公司供应的,应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尽快解决,矿内部不进行考核。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降级、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或开除留用;对干部可按问题的性质、影响范围给予罚款100500元或行政处分;对集体的处罚按照矿有关管理制度执行。9、执行处罚的部门、劳动人事部在接到机电事故追查组和机电矿长签字盖章的单据后,必须及时准确地执行处罚。新桃园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一、计划管理1、机电部要按公司的要求,及时上报“机电设备更新计划”、“机电设备租赁计划”、“安技设备计划”以及“设备修理计划”。2、领用新工作面设备要根据每月的采掘衔接会议及采掘设计提
9、出的设备需用计划,并附工作面设计或机电设备开巷通知单,准备采煤工作面提前三周报计划;准备掘进工作面提前两周报计划。3、技术科要按采掘衔接及时通知采掘队组,各区队及时根据本队的生产实际情况编制设备需用计划,并由队长、机电队长审核签章上报机电部。4、机电部部长要根据采掘衔接,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矿性的设备衔接会,以防设备需要计划上的漏洞。设备需用计划要经机电部部长、机电矿长审批,设备组要严格按区队上报的计划和采掘工作面正规设计计划及时组织发放设备。二、设备的审批与发放1、设备的发放严格执行领票逐级审批和交旧领新制度,新设备的发放由机电矿长、机电部部长审批,其它设备发放由机电部长、机电设备组审批。2、
10、设备领票先经领用单位主管签字盖章后,再经机电部、机电设备组审批,然后由设备组签发并上跟踪管理台帐和设备保管手册后,方可到设备组领取。3、日常因烧毁、损坏设备需要更换的,必须写事故报告单,事故报告单要有使用单位队长,机电队长签字再加盖公章,经机电矿长、机电部部长签发后方可到设备组办理领用手续。4、设备领料员在签发设备票时,要带上设备保管手册,否则设备组拒绝发放。5、原则上夜间、休息日不发放设备,但因生产急需,可由调度室与机电部部长共同批示后方可以借给,但次日必须补办正式手续。6、设备的发放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但如生产急需旧设备暂时不能交回时,可先打欠条,限期五天,到期不交者,机电设备组可停发一切设
11、备及配件。三、设备的使用管理1、机电设备组对各单位使用的设备建立台帐。机电部对设备实行跟踪管理,动态工对所有井下在用设备实行分片、分面、分头管理,要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认真负责,严格检查,要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卡、物、牌板四对口。2、在采掘工作面稳装完毕和工作面采掘结束后,机电部要对该设备的留存数量、撤退数量、出井数量、设备编号、稳装质量进行详细的清点、验收,办理设备使用管理移交单,交给使用单位和撤退单位,并及时转帐,做到交清接明。3、各区队之间未办理移交单,无权转借设备,如因生产急需,可先经机电设备组验收后办理移交单,经机电部长签字并转帐后方可借用。4、在日常工作中,更换下的设备及部
12、件要保证零部件齐全,并在五日内出井交回设备组,设备管理员、验收员要对交回的设备严格验收,对短缺件和损坏件如实记录,月底考核,收回旧设备,设备管理员填写设备回收单,区队凭回收单及时销帐。5、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机检查,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6、出入井的机电设备及部件,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坚决杜绝野蛮装卸,机电设备的部件决不允许作为它用,(如皮带运输机的纵梁做抬杠等),若下井的设备不能使用或出井的旧设备不能修复都按事故追查,由于运输方法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由运输单位承担事故责任,从重处罚,由于验收把关不严导致下井设备不能使用,由机电设备组承担责任。7、生产队
13、组在工作面结束后,应对该面设备使用状况及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报告,报机电矿长、机电部部长以便于组织修理。四、机电设备修理过程管理1、机电设备组严格按矿安排的大、中、小修计划控制资金,能自修的决不外委。2、设备出井后,及时组织修理,经有关部门验收人员确定为本矿无法修复的设备,需经机电矿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委托外单位修理加工,并有机电矿长的明确批示。3、不论是我矿修理的设备,还是外委修理的设备,一律派专职验收人员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下井设备不能使用要追查有关验收人员和修理人员的责任。4、验收人员在接到设备验收通知后,要统筹安排时间,及时组织验收。5、对不经指示而私自委托其它修理单位
14、进行修理的,除追回所修设备而且不支付修理费用,同时影响生产要追究其责任。五、考核办法1、设备发放出库后,动态工要去使用单位设备安装地点现场检查核对,掌握设备的安装时间及运行状况,及时反馈回设备组以便于存档跟踪。2、动态工要对管理范围内各队设备的完好率经常检查,要掌握每台设备的包机责任者,在日常检查中,如发现不完好设备时,要及时下发通知书限期整改。3、在动态检查中,如发现停用、闲置设备要及时通知使用单位限期交回,并在作业会上通报。4、每月月底前,设备动态工和机电队长把各队设备的实有数量、规格、编号认真清点一次,并与领料员一起到设备组核对一次跟踪管理台帐,保证帐物相符,并及时注销设备保管手册。5、
15、在日常的巡回检查中,针对设备的完好性能、文明生产、机电质量标准化以及井下乱扔乱放、闲置、设备及部件等问题,要及时填写通知单,下发有关单位及时处理、督促、协助生产单位搞好机电设备管理工作。6、下列设备原则上不允许在井下解体:耙岩机、水泵、绞车、开关等。如需分解使用必须到机电设备组办理设备井下分解使用审批单,经设备组、机电部长、机电矿长审批后方可井下分解使用。严禁各单位私自拆解设备,私自挪作其他用途,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有关队长、书记各100元,集体300元。7、井下移交设备,必须到机电设备组办理设备移交审批手续单,经设备组、机电部审批后方可移交,严禁各单位私自移交设备或移交后办理手续,否则每发现一次
16、,罚有关单位队长各100元、机电队长各50元。8、各单位若有闲置设备,要及时通知机电部和承运出井单位,由三家在工作面巷口办理装车前验收手续,明确设备短缺部件和损坏程度,然后由出井单位运输出井交机电设备组,再进行由上述三家单位进行验收,并按制度严格按时间考核使用单位。9、加大对承运单位的考核,承运单位要按设备组指定地点交放设备,严禁乱扔乱放,否则罚队长300元/次,责任者50元/次。10、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烧电机事故,除要追查事故责任外,罚单位集体按旧电机10元/KW,新电机40元/KW。11、凡绞车的双向护绳板或压绳板,不使用或乱扔乱放,每发现一处,罚使用单位正职100元,托绳辊不安装,罚使用单
17、位正职100元。12、对检查出的设备不完好(包括开关不上架),每发现一处,罚使用单位队长、机电队长各30元,包机责任者50元。13、出入井设备如因野蛮装卸,造成设备损坏,对负责出入井装卸的单位根据设备损坏状况,给予罚款。序号设 备 管 理 要 求考 核 标 准罚 款(单位:元)队长机电队长责任者集体1井下闲置设备在指定时间内交回指定地点如推迟一天502单位之间不能私自转借设备如发现一次两队各罚100503设备要保持综合完好率达90以上发现一台设备不完好(矿上认可的不罚)202050复查时设备仍不完好5050504设备不允许拆套拆配件如发现一次乱拆1003005按计划管理及时上报设备计划未按时报
18、计划30306区队干部把关不严多领设备如发现一次1007皮带纵梁不允话挪用如发现一次1008每月最后七天机电队长派领料员到设备组对帐没有在规定时间对帐30309夜间休息日借用设备在次日补票每推迟一天202010动态工对管辖范围设备普查发现一次漏查2011由于“三违”或运输途中野蛮装卸或机电验收把关不严损坏设备按原值罚款并按事故处理12承运出井单位,不按指定地点存放设备每发现一次30050新桃园矿设备出入井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深化矿党政提出的精细化管理理念,杜绝设备在出、入井运输过程中,部件的丢失和损坏,建立健全健康的运输秩序,提高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完好率,特制定本制度:一、成立领导组组 长:张兔
19、宁副组长:蒋宏组 员:二、机电设备出入井管理办法1、全矿地面机电设备(除综采队外)一律由下料队队装卸、运输,分盘区编组,放至副斜井底。2、机电设备出库时,发放单位、运输单位、使用单位共同进行核对验收,并在验收交接单上签字,交接单内必须将设备部件名称、数量、完好情况等内容详细填写清楚,对不合格的设备一律不准发放,。否则,造成后果由发放单位负责。3、装设备过程中和入井前,运输单位负责机电设备的捆绑。4、设备车到达副斜井底车场后,根据运输设备分管权限,由使用单位、下料队等到副斜井底接车,按照地面验收交接单进行清点验收,双方当班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进行运输。5、根据设备车去向,运输单位将设备运输到指定地点
20、后,设备使用单位与运输单位按照验收交接单进行清点验收,双方当班负责人并在验收单上签字。设备使用单位在收到设备后两天内将签字后的设备验收交接单交到机电设备组。6、凡出井设备,下料队等单位在装车前必须与设备使用单位按照机电设备组印制的设备清单共同验收,签字后方可运输出井。7、下料队与运输单位按照运输单位与使用单位共同签字的验收单对出井设备进行验收,签字后负责运输出井。8、出井后的机电设备,下料队及时移交机电设备组,由机电设备组按照运输单位签字的验收单进行验收并签字,由机电设备组安排码放到指定地点。同时机电设备组收回签字后的验收单。9、下料队须派专人在副斜井底24小时进行验收交接工作。10、机电设备
21、在运输过程中,在没有履行验收签字交接手续前,一律由上一级运输单位负责管理。11、机电部负责动态督察机电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交接手续的执行情况。发现有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12、机电设备组要根据各类设备的结构印制相应的移交单,必须标明构成设备的各种部件名称及装车数量、备注栏。13、机电设备组必须设专人24小时负责验收、接收出井设备。三、运输过程中的分工1、下设备时,下料队凭设备使用单位的领票,到机电设备组进行装车,并捆绑固定可靠,然后运到付斜井井底,与运输单位进行交接,运到指定地点后,与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交接。2、设备出井时,由设备使用单位与运输单位交接,由运输单位装车并捆绑固定可靠
22、,提升出井到地面并交回机电设备组。四、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一律实行“签单制”,签单程序如下1、设备下井签单程序:发放单位 签 装车下井到付斜井井底(下料队) 签 运输单位 签 交单 机电设备组执行管理考核 交单 使用单位2、设备出井签单程序:原使用单位 签 运输单位 签 出井单位 签 接收单位 交单交单 机电设备管理组执行管理考核五、签字说明1、设备在执行交接时必须同时签好设备运输交接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必须有双方当班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进行出入井运输。2、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接收方必须将设备交接通过签字认可,逐级顺延,直到最后接收方,并签字认可。3、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各单位必须在交接时认真填写
23、设备交接单并注明设备完好情况或丢失损坏情况,并经双方签字认可。4、当设备运输至使用地点后,接收方要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并详细填写设备移交单,双方签字认可后,签字单位返回机电设备组。5、初始移交单位与使用单位都要将设备交接单返回到机电设备组。6、机电设备组根据设备使用单位与移交接收单位的签单以及运输各环节单位的签字交接单,依照矿设备管理制度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管理与考核,同时将交回的设备移交单存档备查。六、综采队的设备部件出入井由综采队自己向机电设备组交接,下料队协调地面的运输秩序。七、考核办法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学习此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遵照执行。1、凡涉及到签字的单位必须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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