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附-水泥生产行业纳税评估模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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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泥生产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一、行业介绍(一)行业定义水泥是指利用石灰石等主要矿产资源为原料,经过一定的生产工艺(通常称为:二磨一烧),即石灰石、粘土、铁矿粉等材料按一定比例磨细混合形成生料(一磨);然后在1450度以上高温煅烧生成熟料(一烧);最后将熟料掺入一定比例的煤渣、石膏等辅料,然后进行细磨(二磨),出来的产品称之为水泥。水泥的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比重、水化热、抗渗性、抗冻性、胀缩性、耐热性和耐蚀性等指标。按水泥烧制窑设备分为:立窑、湿法旋转窑、新型干法旋转窑、矮粗窑(沸腾炉)。目前我国内水泥生产企业一般采用立窑、湿法旋转窑、新型干法旋转窑三种生产设备。
2、按用途及性能分为三大类:通用水泥。用于一般土木建筑工程,是我们日常所使用和看到最多的,同时生产企业和产量占全国的90%以上;如硅酸盐水泥(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组成的水泥的统称,包括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火山灰质、粉煤灰、混合硅酸盐水泥等)。专用水泥。用于某种专用工程,如油井水泥、型砂水泥等。特种水泥。用于对混凝土某些性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如快硬水泥、水工水泥、抗硫酸盐水泥、膨胀水泥、自应力水泥等。(二)工艺简介简单的讲,水泥的生产工艺可概括为“两磨一烧”,它们即是:生料制备、熟料煅烧、水泥粉磨。就其中的一些工艺要求,本指导手册作一些收集、整理,提供给大家参考: 一般来讲,水泥生产有以下几个主要阶
3、段:1.生料准备(1)石灰石是水泥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大多数工厂都位于石灰石采石场附近,以尽量降低运输成本。 (2)通过爆破或者使用截装机来进行原料 ( 石灰石、页岩、 硅土和黄铁矿 ) 的提取。 (3)原料被送至破碎机,在那里经过破碎或锤击变成碎块,外购石灰石等矿物质水泥生产企业,应从该工艺开始。 (4)压碎的石灰石和其它原料通常覆盖储存,以防受外界环 境的影响,同时也可最大程度地减小灰尘。(5)在大多数情况下,采石场和水泥厂会需要分离的或单独 的电源设备。2.生料磨制(1)在该阶段原材料配比情况如下:石灰石70%-90%;粘土(炉渣可作为替代材料)10%左右;铁粉(或铜渣)3%左右。(2)生
4、产工艺:石灰石等原料-烘干-原料罐-微机配料-生料磨-生料罐3.熟料生产(1)煅烧是此工序中的核心部分。经煅烧将生料转化成为熟料。 (2)在此阶段生料和一定比例的无烟煤(大约占15%左右)混合煅烧形成熟料。旋窑采取烟煤粉碎成煤粉直接喷入窑内燃烧煅烧生料形成熟料。(3)生料、熟料配比系数为:(含物料烘干损耗)1.35-1.75,一般每1.45-1.65吨生料可生产出1吨熟料。(4)生产工艺:水泥窑煅烧-熟料-熟料罐(5)熟料储存能力可以基于市场考虑,一个工厂通常可以储 存熟料年产量的 5-25%。4.水泥制成(1)一定比例的熟料(因生产水泥品种不同,比例也不同,具体可查阅不同水泥的生产规范)与矿
5、渣、石膏及其他混合材粉磨形成水泥。(2)生产工艺:熟料+混合材料+石膏-水泥磨-水泥-水泥罐(即散装水泥,可直接出售)-包装-袋装水泥成品入库-检测-水泥出厂(三)企业类型划分水泥企业按生产工艺划分为水泥制造企业和粉磨站二大类,水泥制造企业还可细分为熟料生产企业、水泥生产企业二种类型。熟料生产企业指包括原料处理、生料粉磨、熟料煅烧生产工序的企业;水泥生产企业指包括原料处理、生料粉磨、熟料煅烧、水泥粉磨、水泥均化及配制、水泥包装及散装生产工序的企业;粉磨站指包括水泥粉磨、水泥均化及配制、水泥包装及散装生产工序的企业。二、行业生产经营规律及涉税管理难点(一)行业生产经营规律1. 水泥生产企业的主要
6、原材料为石灰石、硫酸渣、粘土和煤,辅助材料是铁矿石、莹石、石膏。2. 水泥生产企业主要动力为电力,属高能耗企业,电费的支出占成本的比例较高。3. 水泥生产企业一般对其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指标控制,主要有原材料、燃料进厂控制指标(煤的热值、灰份,原料化学成分含量分析),生料控制指标(水份、细度、化学成分率值分析等),熟料控制指标(化学成分率值、游离钙合格率分析等),水泥控制指标(强度、烧失量、氧化镁含量分析等)。一般设有化验室,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生产过程中有熟料(半成品)、产成品出入库核算和成本费用的核算。销售收入的确认以当月实际出厂的产品数量为准,外销水泥、熟料、石灰石出库时,一般应有过磅单、付
7、货单和出门证。4. 水泥生产企业包装物为编织袋或纸袋,一般情况下每袋水泥重50公斤,每吨水泥分装20袋。5. 水泥产品的下游销售市场为主要为建筑企业或个人等非增值税纳税人企业,在增值税链条上出现断裂,销售数量难以控制。6. 水泥生产企业冬储行为较为普遍,特别是北方水泥生产企业;近几年,建筑行业蓬勃发展,导致水泥产品供不应求,因此,一般情况下,为了能有充足的货源,各建筑商就与水泥生产企业进行预购水泥产品,各水泥生产企业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通常采取预收帐款的方式收取资金,在冬季大量购进石灰石等原材料,生产或购进熟料进行冬储。7. 从三类不同生产方式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可以看出,自产熟料生产水泥的企业税
8、负最高,主要是由于从矿石到水泥的附加值增加的高,且该类企业一般自己都有矿山,矿石无需进项抵扣;而通过采购熟料生产水泥的企业税负明显低于其他两种类型的企业,主要是从熟料到水泥的价格增值幅度小,生产成本高。(二)涉税管理难点受以上行业特征影响,水泥生产企业在税收管理上较易出现下列问题:1.水泥生产企业的原料供应大多为自有矿山或从小规模企业购入,原料购入较难控制,同时部分企业存在外购原材料有意不取得或少取得发票;主要原因为了降低外购原材料价格,人为控制水泥产量,有的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可以取得进项税额,有的甚至将材料价款开成运费发票,多抵进项税额,因此在税收管理上存在一定困难。2.水泥的
9、购销大多是用现金交易,企业的实际资金往来情况难以掌握。因此为购进原材料不入账或销售不开发票的帐外经营行为带来了一定的便利,进项、销项申报不实。3.将产品无偿赠送他人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在赠送的过程中,由于受赠方不需开具发票,管理差一点的企业不会主动将赠送产品按照视同销售进行相应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所以应交的“税”也赠送了。4.水泥的销售对象大部分为建筑单位或个人以及消费者个人,所以水泥生产企业在销售水泥过程中,不开具发票现象较为普遍,因此企业往往会采用生产不入帐的方式隐瞒销售收入,进而逃避纳税义务。5.企业对预收货款的核算不及时,延后计算销售收入,造成税款后移。由于近几年水泥是抢手货,企业在每年的
10、秋冬季节,都会收到一部分预收货款,从第二年的春季起开始提货,由于货物未全部发出,或这些企业不及时索要发票,企业就不及时结转销售并核算相应的税金。 6.水泥的销售多以经销商从中牵线为主,而经销商一般以个人名义预付现金,联系好销售对象后,再从水泥生产企业拉货到对方单位,并根据对方的实际情况要求水泥生产企业开具发票,这就导致在水泥生产企业销售环节出现票款不一致的情况。7.收入挂往来账,不及时作销售处理、不开具发票账外销售、产品作财产损失挂账处理或虚增库存产品,隐瞒销售收入。8.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水泥生产企业,除存在上述问题外,还存在:一是部分企业将普通硅酸盐水泥耗用的废渣核算到复合硅酸
11、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中,申报享受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二是部分企业在生产复合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时,通过虚增水泥配料中的废渣量或人为减少其它材料配量,申报享受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三是个别企业将销售的普通硅酸盐水泥采取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手段,按享受资源综合利用水泥产品申报退还增值税。三、评估方法结合该行业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经营规律、涉税管理难点,本模型建立了多种评估方法,每种评估方法不是孤立存在,在税收管理过程中,应运用二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测算,相互比对和印证。(一)投入产出法1.原理描述:投入产出分析法,就是根据企业评估期实际投入原材料、辅助材料、包
12、装物等的数量,按照确定的投入产出比(定额)测算出企业评估期的产品产量,结合库存产品数量及产品销售量、销售单价测算分析纳税人实际产销量、销售收入,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的方法。2.评估模型:(1)熟料耗量测算:正向测算:生料干基量生料原材料量(1含水率)立窑企业:熟料产量生料干基量(1生料烧失率)立窑企业燃煤作为原材料投入回转窑企业:熟料产量生料干基量(1生料烧失率)耗煤干基量煤灰分回转窑企业燃煤作为燃料投入熟料耗用数量=测算熟料产量+期初库存熟料量期初库存熟料量帐载熟料销售数量逆向测算:熟料耗用数量=(各品种水泥申报产量各品种水泥熟料配比比例)差异值测算:差异值=正向测算熟料耗用数量逆
13、向测算熟料耗用数量()水泥产量测算:熟料或其他材料配比比例(各通知单熟料或其他辅助材料配比比例)/通知单数量测算水泥产量测算耗用熟料量或其他辅助材料量熟料或其他辅助材料配比比例测算产品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数量+测算产品产量-期末库存数量测算销售收入=测算产品销售数量销售单价测算税收差异=(测算销售收入-实际申报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征收率).标准值参考范围:(1)熟料生产阶段生料配比比例参考范围如下:石灰石(%)粘土(或者炉渣、粉煤灰)(%)铁粉(铜渣)(%)7087101734(2)根据水泥等级不同,水泥生产阶段熟料、石膏及其他辅助材料配比比例具体参考范围及修正范围如下:水泥等级熟料(%)石膏(
14、%)其他辅助材(%)修正范围(%)22.53045352671032.54575322521042.570853122710(3)生料烧失率的行业指标经验值范围:回转窑生料烧失率为31%38%,立窑生料烧失率为38%43%。(4)一般情况下进厂原材料的含水率不超过1,另外原料在破碎、生磨过程中可能会有少量损失(比例同样不超过1%)(5)一般情况下,粉煤的含水率高一些,为614%;原煤和块煤的含水率低一些,为2%-3%。(6)一般情况下,水泥配比比例应根据化验室检测熟料质量(即熟料强度),调整熟料配比比例;旋窑生产的熟料质量要高于立窑生产的熟料质量,配比比例相应减少。4.数据获取途径:(1)从供
15、应部门的企业进场原材料明细表及化验室的生料配比通知单取得企业生产熟料的原材料品种,并将其与企业原材料明细帐反映的各种原材料实际消耗的品种核对,以确定生产熟料的原材料品种。(2)评估期各品种生料原材料量是指评估期内各种原材料的实际消耗重量,将企业原材料账记载购入各种生料原材料重量与企业原材料入场台账及入场汽车衡、地上衡及其他计量器具电子数据报表进行比对,以数量多的为准。(3)水泥生产企业购进外购石灰石、煤、熟料、石膏、其他辅助材料等原材料或生料配料、熟料配料过程中,都通过电脑地磅称重,可调取电脑地磅称量数据,运用投入产出法测算熟料及水泥产量。(4)从企业进场原材料化学分析台账采集各批次进场原材料
16、的含水率,计算企业在评估期生产中投入的生料干基量。(5)从企业生料配比台账采集生料干基原材料的配比平均比例,计算各生料干基原材料进场质量比例,察看是否与生料配比通知单平均比例相符。(6)从企业实验室的化学分析日报单中采集生料的烧失量和煤灰分,直接计算熟料量。(7)从实验室的水泥配比调整通知单中采集不同品种水泥制成阶段各原材料的平均配比比率。(8)从企业财务账采集各品种水泥产销量、期初期末库存及销售单价。5.疑点判断:(1)若测算熟料耗用差异值大于零,则企业可能存在原料核算不准确,销售熟料未及时确认销售收入,隐瞒水泥产品销售收入等问题。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的企业,可能存在销售应税产品熟料的收
17、入与销售免税产品水泥的收入相混淆的情况。(2)若测算熟料耗用差异值小于零且差异较大,企业可能存在原料核算不准确的情况。在没有外购熟料的情况下,要注意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的企业,是否存在把销售的熟料数量混记入销售免税产品水泥的数量中,以此来享受税收优惠。在有外购熟料的情况下,要注意判断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企业的利废产品废渣掺入量合理性,是否存在骗取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的情况。(3)将企业财务原材料账购入各种生料原材料重量与企业原材料入场台账及入场汽车衡、地上衡及其他计量器具电子数据报表进行比对,如财务数据小于上述两项数据,可能存在购入原材料不入账问题。(4)查询企业生料配比台账,取得生料
18、干基原材料的配比平均比例。计算各生料干基原材料进场质量比例,察看是否与生料配比通知单平均比例相符,分析与财务数据是否相一致,如不一致,可能存在隐瞒进场原材料量,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5)查询企业财务销售账各品种数量,与出厂水泥台账及出厂通知单进行比对,如不符,则存在隐瞒销售收入或虚开发票的可能。(6)计算并判断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废渣掺入量是否合理;正常情况下,只有复合硅酸盐水泥PC32.5#及其他硅酸盐22.5#水泥符合废渣掺入量条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废渣掺入比(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在水泥制成阶段废渣掺入量熟料阶段废渣掺入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在水泥制成阶段原材料量熟料阶段原材料量)100%。此比例
19、小于30,则存在纳税人骗取税收优惠的行为。6.应用要点:(一)应用本方法的重点在于核实各种原材料和燃煤投入量真实性,可结合能耗测算及第三方信息判断原料及燃煤投入的真实性。(二)在原材料和燃煤投入量真实的情况下,经过评估模型的测算,可推算出评估期水泥产量,将评估测算的水泥产量与企业帐载的水泥产量核对,并将评估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与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核对,找出问题值。(三)对于个别含水量超高的进场原材料,可查询企业进场原材料化学分析台账,取得其批次进场原材料的含水率,并对评估指标做个别调整。 (四)水泥制造企业存在隐瞒销售熟料数量的可能,特别是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的水泥制造企业,因销售熟料不享受资源
20、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可通过运输部门或个体运输车辆调查核实取得销售数据,或通过购货方取得销售数据。(五)注意测算分析和实地核查相结合。对测算分析的结果,必须深入调查,从企业仓库保管、库存明细帐目、辅助材料等多方印证、分析。(二)能耗分析法根据水泥生产企业所用能耗为电力、煤等能源,能耗分析法又可分为电耗测算法和煤耗分析法1.电耗测算法(1)原理描述:电耗测算法是根据纳税人评估期电耗情况,利用单位产品电耗定额测算纳税人实际生产、销售数量,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对比、分析的一种方法。在对核算相对不完善,无法确认账载原料投入真实性的企业实施评估时,利用来自第三方的电耗指标测算税收差异为首选方案。(2)评估模型
21、:生产用电量=总耗用电量(1-非生产用电比例)或=(各生产环节耗用电量)测算产品产量=生产用电量单位产品电耗定额测算产品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数量+测算产品产量-期末库存数量测算销售收入=测算产品销售数量销售单价测算税收差异=(测算销售收入-实际申报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征收率)(3)标准值参考范围:各生产环节单位电耗标准、整体电耗标准(包括采矿)、综合电耗标准(外购矿石)、非生产用电(占总电量)及标准修正范围(标准浮动范围)如下:单位:kw.h/t项目采石原料破碎生料粉磨熟料烧结水泥粉磨整体电耗综合电耗非生产 用电修正 范围旋窑6827403596901-6%10%立窑6827353591851-
22、6%10% 水泥生产用耗电量约占全部耗电量比例,可深入企业,测算其非生产用电实际耗用情况进行确定,正常情况下,生产规模越大比例越大,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用电量标准参考范围为94以上,粉磨站生产用电量标准范围为98%以上。(4)数据获取途径:各生产环节装有分电表的,直接从供电部门取得各生产环节表示用电量相加,即得评估期生产用电量。各生产环节没有分电表的,可从当地供电部门取得评估期总耗电量,再乘以水泥生产用耗电量约占全部耗电量比,即得评估期生产用电量。(5)疑点判断:评估期测算产品产量与企业帐载产品产量进行比对,如测算产量大于帐载产量,企业可能存在生产产品不入帐,隐瞒产品销售收入的问题。如测算产量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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