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情况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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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余县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汇报大余县位于江西省南部边境,境内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近年来,我县的文化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在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方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同时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基本情况(一)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与利用的基本情况大余县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物质文化遗产丰富,近几年来,县博物馆加大了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及利用工作,并取得了实质性的成绩,到目前为止,共征集、收藏各类文物1158件(组)。其中有一、二、三级国家珍贵文物 7
2、7件。藏品涵盖了从石器至现代的各类文物,尤其是青花瓷器的收藏在赣南名列前茅,各类石器也享有盛誉。基本情况如下:1、建立健全各项文物保护工作法规,强化了文物安全。先后通过县政府公布了一批地方法规,如关于搞好风景名胜、名山游览胜地保护管理的通告、大余县文物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城乡建设中加强文物保护的通知、大余县关于重新公布省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控制地带的通知等。所有的文保单位由县政府下文公布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梅关和古驿道及嘉佑寺塔所在单位与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签订了文保协议。全县文保单位都进行了建档工作。遵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采取各种投入形式,先后对
3、梅关和古驿道、陈毅旧居、灵岩寺、南安古码头和“八一”南昌起义整编旧址、赣粤边特委会议旧址、沈发藻旧居及一批古祠堂进行了维修。并全面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一、二阶段田野调查、复查及验收工作。共完成352处不可移动文物点的复查和调查,占目标任务的100%。博物馆还在人员紧的情况下,配备了两名兼职文物保安人员,严格执行库房出入制度,连续30年实现文物安全运行。2、保护和开发利用相结合,充分发挥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功能我县共有各类文物保护单位11处,其中有两处于2006年由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梅关和古驿道、嘉佑寺塔)。各文保单位保护状况基本良好。在11处文保单位中,已开发利用的有:
4、“梅关和古驿道”、“南安古码头”、“刘伯坚烈士墓”、“陈毅同志旧居”和“灵岩古寺”等处;2006年有我馆参加了县政协文史委员会编辑出版了大余文物古迹一书,反映介绍了我县部分现存的文物古迹和景点及部分我县馆藏文物。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结束后,将汇编大余县文物概况,全面反映我县文物古迹资料和现存情况。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我们与收藏爱好者合办了一个面积200平方米展厅,目前正在进行布展的前期工作,届时将实行免费开放。(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与利用的基本情况自秦汉以来大余的梅关,就是中原通向海外的唯一通道,素有“海上丝绸之路”美称。秦汉以来,为躲避战乱,中原先民举家南迁于此,大余的土著居民
5、相互通婚,将中原文化和当地的土著文化相融,从而形成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余南安客家文化。2006年以来,我县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组织县文化馆工作人员对大余县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普查,基本情况如下:1、成立普查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我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高度重视,2006年,由县文化局牵头,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先后成立了大余县非物质文化领导小组和大余县非物质文化普查小组。确定了由县文化馆牵头,组成普查工作实施单位,建立了专家小组和普查工作队。制定了大余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2、提高非遗保护意识,夯实普查工作基础
6、。为提高广大民众的非遗保护意识,2006年以来,我们专门编写了“非遗普查和保护知识”在文化遗产日(6月10日)进行宣传。并发送到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和部门。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图块。并分别在第一届和第二届全县农民文化艺术节中进行宣传。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为我县下一步的普查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3、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普查工作人员素质。为进一步挖掘大余客家文化的内涵,提高工作效率,扎实稳固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申报工作,2006年至今,大余县文化馆普查小组先后选派6人次参加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培训班。针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门类齐全,分布广的特点,我馆
7、将全县11乡镇分片管理(以南安镇为界线,分上山片南安镇、浮江乡、吉村镇、河洞乡、内良乡;下山片黄龙镇、青龙镇、左拔镇、池江镇、新城镇、樟斗镇),每年组织6次我馆专业人员和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组成员到各片,对乡镇文化站站长、村非遗骨干进行辅导、讲座,并到村间地头下发宣传资料,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知识,为普查工作的展开打好扎实的基础。正是由于工作机制健全,措施方法得力,2006年以来,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民间舞蹈南安罗汉舞、民间美术核微雕、民间手工技艺南安板鸭传统制作工艺和民间音乐吉村年歌4个项目,2008年已列入赣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传保护名录。其中南安罗汉舞、核微雕、南安板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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