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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务会计介入公司内部治理及治理机制【摘要】基于舞弊三角理论对瑞幸公司管理舞弊案例从压力、机会及借口三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发觉瑞幸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形成的内部人掌握是管理舞弊得以实现的关键因素。当内部治理力量难以有效地约束主要决策者的舞弊行为时,若引入外部治理力量则可起到改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作用。在我国现有的公司内部治理框架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方的制衡中,可由一方通过授权法务会计作为外部治理力量独立客观地进行日常合法合规性审查,以牵制另一方内部人掌握力量、帮助公司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介入,与内部治理力量形成联动。在实践中,可通过法务会计第三方专业舞弊调查中介联结公司使内外部协同治
2、理形成一个灵敏的治理机制,共同抑制因内部人掌握而产生的管理舞弊行为,从而改善公司内部治理。【关键词】管理舞弊;法务会计;公司治理;联动机制一、引言公司财务舞弊案件的发生往往与管理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公司治理出现问题的不良后果。据统计,72%的公司舞弊案件涉及CEO,43%的舞弊案件涉及CFO,29%的案件涉及包括副总经理在内的其他管理人员,管理舞弊已经成为了严重突出的舞弊问题。2022年爆出的瑞幸咖啡有限公司简称“瑞幸公司造假事件就是一起严重的舞弊案例,随着国内外相关部门对瑞幸公司财务舞弊事件的不断深入调查,其舞弊真相渐渐浮出水面,证明了这一财务舞弊的行为亦是由管理者参加和指使的管理舞弊行
3、为。据媒体报道,国内外相关部门对瑞幸公司财务舞弊事件已开展了调查,有关部门已经把握了瑞幸公司董事长陆正耀对于公司财务造假的指令性电子邮件及虚增交易等相关证据。2022年7月2日,瑞幸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内部调查已经完成,发觉公司于2022年4月开始伪造交易,当年净收入虚增21.2亿元,本钱虚增13.4亿元。有证据显示,创始人兼CEO钱治亚、COO刘剑以及向他们汇报的员工均参加了虚假交易。由上述信息可知,瑞幸公司的管理层可能就是此次造假事件背后的参加者或主导者。看到这一重大造假事件,公众不禁要问:即使是在美国相对完善成熟的资本市场里,仍不能完全有效地制止公司舞弊行为的发生,符合美国治理相关公司法律
4、法规要求的、完善的瑞幸公司内部治理为何也未能阻挡公司的内部造假?解决此问题的答案又在哪里?基于此,本文以舞弊三角理论为基础,以舞弊三因素为切入点对瑞幸公司舞弊案例进行全方位解析,从而探究在美国成熟的资本市场和完善的市场监管法规下,财务舞弊案件仍频发的缘由。目前国内外对于管理舞弊成因的讨论较为成熟,代表性的理论主要有舞弊三角理论、GONG理论以及在GONE理论基础上延长建立的舞弊风险因子理论。而针对管理舞弊的防范和治理问题,有的学者从公司内部治理角度进行讨论,有的则建议从外部着手进行分析。在内部治理方面:Bologna等1提出,构建高效合理的内部掌握制度和营造一个诚信的公司环境是防治管理舞弊的有
5、力措施;Elliott和Jacobson2认为,在发觉和预防舞弊的过程中,独立审计的作用并不明显,而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审核和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可以有效保障、准时发觉和预防管理舞弊行为。在外部治理方面:Bologna等1提出实行舞弊审计和法务会计来准时对管理舞弊进行发觉和预防;宋荷靓和张黎3提出,上市公司管理层舞弊是一种集体化行为,是经济市场下权力资本化的结果,可以通过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建设和加大违规惩罚力度等三方面进行规范。公司内外部治理本应为一个完好的系统,两者只有互相协调、相辅相成才能确保公司的持续健康进展,却鲜有学者从外部监管和内部治理的联动视角对公司管理舞弊问题的防范进行深入讨论并
6、提出相应的措施。法务会计兴起于20世纪70年月,是一个随着公司内部股票舞弊案和储蓄信贷丑闻大量出现的行业,逐步得到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认同。伴随着经济进展活动中大量舞弊问题的发生而产生的法务会计,在舞弊调查方面专业性更强、调查技术方法更为合法高效,不仅可以高效地介入公司内部舞弊调查,还可以降低公司内外部各方利益相关者参加内部治理的法律风险,保证投资者等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本文对瑞幸公司这一经典案例进行深入讨论,为我国频发的公司舞弊的有效治理提供经典参考范例,在发达地区和国家得到良好反舞弊实践应用的法务会计,将来将在我国公司治理领域大有可为。二、法务会计参加公司内部治理的理论基础与机理分析一
7、理论基础1.舞弊成因理论。舞弊三角理论是20世纪50年月美国内部审计之父劳伦斯索耶先生提出的,他认为舞弊产生需要有三个条件,即异样需要、机会及合乎情理,这就为后来舞弊学的进展奠定了基础。美国注册舞弊师协会创始人Albrecht博士进一步进展了舞弊学理论,他认为舞弊的产生是压力、机会和借口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压力要素是企业舞弊者的行为动机,刺激个人为其自身利益而进行企业舞弊的压力大体上可分为四类:经济压力、恶癖压力、与工作相关的压力和其他压力。机会要素是指可进行企业舞弊而又能掩盖起来不被发觉或能躲避惩处的时机。在面临压力、获得机会后,形成企业舞弊的还有最终一个要素借口自我合理化,即舞弊者必需找
8、到某个理由,使企业舞弊行为与其本人的道德观念、行为准则相吻合,无论这一解释本身是否真正合理。舞弊三要素缺少任一项要素都不行能真正形成企业舞弊。2.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月以后,该理论认为,同股东一样,企业利益相关者也对公司注入了肯定的专用性资产,同时分担了肯定的经营风险,因此要充分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并给予他们发言权。利益相关者包括企业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也包括政府部门、媒体、社区居民、环保主义者等。这些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生存进展亲密相关,他们有的分担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有的为企业的经营活动付出了代价,有的对企业进行监督和制约,因此企业的经营决
9、策必需要考虑他们的利益或接受他们的约束。3.冲突理论。冲突理论形成于20世纪50年月末和60年月初,该理论认为,利益冲突是普遍存在的,是社会的基本状态,具有整合社会的作用。正是因为公司内外部冲突的普遍存在,为法务会计公正、独立、合理地介入公司内部舞弊调查治理和解决冲突提供了可能。二法务会计介入公司内部治理机理分析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公司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经营活动付出了肯定的代价并承当了肯定的风险,企业经营决策者必需考虑接受他们的约束,而管理舞弊致使外部利益相关者在虚假信息的误导下做出了错误决策,损害了利益相关者权益并产生了利益冲突。依据冲突理论,该冲突为第三方专业舞弊力量法务会计能够公正合理地介
10、入并解决冲突、整合矛盾提供了可能性。图1为法务会计介入内部治理的机理。法务会计借助管理舞弊引发的公司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纠纷,通过被授权等方式依法介入公司内部,独立进行舞弊调查并参加公司内部治理,帮助公司内外部利益相关者解决冲突。通过发挥法务会计擅长发觉舞弊的专业优势,准时发觉公司内部管理舞弊行为并依法对外披露,从而推动社会公众对公司进行监督,在此压力下实现外部利益相关者参加内部治理,形成公司内外部联动治理,倒逼公司准时遏制管理舞弊,主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三、瑞幸公司舞弊案例分析一舞弊事件回顾瑞幸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2022年年末公司门店数量超过4500家,仅用两年时间就超过星巴克成为
11、中国最大的咖啡连锁品牌。公司于2022年5月在纳斯达克上市,融资6亿多美元,是全球范围内从成立到上市最快的公司。2022年1月31日,知名做空机构浑水发布做空瑞幸公司的报告,称瑞幸公司商业模式存在重大缺陷并于2022年虚增收入及支出进行欺诈4。随后,瑞幸公司紧急发布公告否认浑水的全部指控。但在股价持续下跌、巨大的监管及言论压力下,瑞幸公司于2022年4月对外发布公告,承认其2022年第二至第四季度虚增销售收入21.2亿元。同时,瑞幸公司成立了董事会特殊委员会,并聘请法务会计介入内部调查程序,最终通过信息披露证明了瑞幸公司21.2亿元的财务造假。二舞弊成因分析基于舞弊三角理论针对瑞幸公司管理舞弊
12、的案例,本文从压力、机会、自我合理化三因素对其舞弊成因进行分析,如图2所示.1.管理舞弊的压力因素。瑞幸公司的压力因素主要表达在其真实的财务业绩无法满足投资者预期,获取持续的外部融资存在较大的压力。瑞幸公司的商业模式可以简述为:前期通过疯狂的价格补贴,压低产品价格,不惜以经营亏损的代价换取客户流量,实现对市场份额的快速侵占,后期则通过削减补贴实现获利。然而,这种商业规律在我国有限的咖啡市场份额下能实现吗?前期瑞幸公司的疯狂价格补贴和持续的资本扩张带来了较大的融资压力,瑞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至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活动现金累计流出24亿多元,投资活动现金累计流出29亿元如表1所示,这说明公
13、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无法满足企业的正常运营活动。同时,资本扩张对现金流的需求加剧了企业对外部融资的依靠。那么,瑞幸公司如何持续获取外部融资呢?美国资本市场对于上市公司的商业前景和成长性等更为看重,公司需要光鲜亮丽的财务业绩作为支撑。通过对瑞幸公司2022年和2022年收入增长率的对比发觉如表2、图3所示,瑞幸公司2022年第二至第四季度的收入增幅分别高达838%、98%、93%,短期内实现了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但进入2022年以后,瑞幸公司业绩增长幅度放缓,第一至第三季度实际收入增长率仅分别为3%、38%、28%,这从侧面印证了其商业模式存在不行持续性。2.管理舞弊的机会因素。1内部机会因素
14、。第一,从股权结构来看,瑞幸公司股权结构较为集中,实质上是“一股独大。Pagno和Roell等5讨论指出:若上市公司股东之间出现“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则不利于股东之间的互相监督;若上市公司有多个股权结构相像的股东,则有利于股东间的互相制衡。何浚6讨论认为,股权集中度与内部人掌握呈正相关关系,即股权越集中,公司内部人掌握程度就会越高。表3为IPO后瑞幸公司前五大股东持股状况。由表3可知,瑞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高达30.76%,前五大股东合计持股高达81.37%,同时,第一大股东陆正耀与第二大股东公司CEO钱治亚长期为同事关系并合计持股50.44%,与第三大股东MayerInvestments
15、Fund的实际掌握人为亲属关系并合计持股43.1%,与第四、五大股东为战略投资伙伴关系并合计持股49.35%。在考虑前五大股东之间的社会关系后,通过利益和亲情纽带构建起的瑞幸公司股权结构要远比外表上的实际股权结构更为集中,这为通过股权优势实现对董事会和高管层的进一步支配提供了机会。第二,从公司内部董事来看,内部董事全部兼任公司高管或为公司大股东,内部董事之间权力互相监督的牵制力较弱。现有讨论说明,公司内部董事兼任公司高管层会导致权力的进一步集中,难以形成内部董事和高管层的互相牵制,更简单导致公司舞弊行为的发生。表4为IPO后瑞幸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表。由表4可知,瑞幸公司4名内部董事全部同时兼任
16、公司核心管理层,其中两名内部董事还分别为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陆正耀和钱治亚,双重股权结构下合计持有70%以上的投票权,实现了对公司的肯定掌握。控股股权的集中又胜利实现了对内部董事的人员支配,从瑞幸公司4名内部董事的来源来看,他们均来源于同一家公司神州优车,彼此之间曾为同事或上下级关系,有着亲密的联系,在肯定程度上进一步减弱了内部董事之间的牵制作用。这些都给瑞幸公司管理舞弊埋下了伏笔。第三,从公司外部董事来看,瑞幸公司外部非执行董事与公司实际掌握人有着肯定的商业互信和价值认同。瑞幸公司两位外部非执行董事均为瑞幸公司投资人如表4,与瑞幸公司实际掌握人陆正耀有着亲密的投资合作,三人在外界被称为“资本
17、铁三角。两位外部董事黎晖、刘二海分别通过直接或间接掌握的大钲资本、愉悦资本不仅对瑞幸公司进行投资,还曾对同为瑞幸公司大股东陆正耀实际掌握的另一家上市公司神州租车进行了投资,三人之间有着肯定的基于商业互信的合作,具体如图4所示。因此,若公司业绩良好,股价攀升为两位投资人带来丰厚的投资回报时,两位投资人作为瑞幸公司股东共享公司回报,对参加公司内部治理的作用可能不高;若公司管理舞弊损害其合法权益,或公司经营业绩和股票价格不能到达股东的预期回报时,在自身利益的导向下,两位外部投资人董事主动参加公司内部治理和经营的可能性将大大提高。本案例中,瑞幸公司舞弊行为被披露后,两位外部董事也曾试图通过提议召开临时
18、董事会,撤换董事长陆正耀,但在内部人掌握的瑞幸公司董事会成员支配下,两位外部董事的维权行为最终因投票权缺乏而以失败告终,这反映了外部董事参加治理的力量往往较为薄弱。第四,从公司的独立董事来看,瑞幸公司独立董事监督的客观性和有效性缺乏。独立董事可以对公司董事和管理层及其双方合谋等行为进行监督,依法爱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Farber7讨论发觉,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比较高时,可以阻挡董事会与管理层勾结,进而抑制舞弊行为的发生。表4中瑞幸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远未到达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在董事会中成员占比2/3以上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对高管层和内部董事的制约作用相对较弱。另
19、外,从瑞幸公司独立董事对高管层和董事会监督的有效性来看,瑞幸公司独立董事邵孝恒在过去担任独立董事的18家公司中,有4家被指控存在欺诈行为,5家被指控存在反向收购行为。作为瑞幸公司董事会下属公司重要的反舞弊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重要成员且问题百出的邵孝恒对公司管理舞弊监督的客观性和有效性值得质疑。第五,从公司的高管层来看,一方面,瑞幸公司CEO、COO、高级副总裁等三位公司核心高管全部兼任公司内部董事,本就减弱了董事与高管层之间的互相监督和牵制作用;另一方面,三位高管全部来源于与瑞幸公司实际掌握人有着渊源的陆正耀掌握下的另一家公司神州优车,因此管理层有着较高的可能性与大股东形成亲密的战略联盟来确保各
20、自利益的实现。大股东通过管理层舞弊等方式来抬高股价进而获利,而管理层可通过舞弊实现业绩大幅提升来获取丰厚的回报,双方形成了某种默契,看似实现了“双赢,但却让中小投资者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基于上述分析,瑞幸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完善是导致管理舞弊的内部机会因素。2外部机会因素。在众多公司外部治理力量中,法律制定机关和监管机关有着立法基础和国家强制力保证,对公司管理舞弊的监督和惩办力度较大,但不行避开的是在信息不对称的公司内外部环境中,政府监管等外部监督力量难以准时、全面、主动地对市场中全部公司的舞弊违法行为介入调查,而往往是事后监管;对于外部社会审计机构对公司的监督治理,由于其审计收入来源于被审计公
21、司,在权衡审计风险和自身利益后,社会审计机构在利益导向下存在帮助公司舞弊的可能性。尽管本案中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瑞幸公司审计舞弊的可能性较低,但在年度审计结束后迟迟未在所审计的瑞幸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上签字,折射出了社会审计机构对公司舞弊调查的效率和效果有着肯定的局限性。而做空机构作为存在于美国资本市场上的一种特别市场监督力量,以巨大的做空利益为导向实现了对瑞幸公司的外部监督。但是,这种纯粹的市场行为对公司的外部监督有着较高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美国舞弊实践和该案例来看,若法务会计作为公司外部治理力量参加公司舞弊调查及治理,则有着不行替代的优势.3.管理舞弊的自我合理化因素。内部人掌握下,
22、瑞幸公司大股东融资套现的价值认同为管理舞弊提供了自我合理化因素。表5为瑞幸公司大股票质押及减持状况。由表5可知,董事长陆正耀、CEO钱治亚、SunyingWong陆正耀姐姐的股票质押比例之和高达49%,在股价高位时通过股权质押准时套现,获取了巨额的经济利益。从过往案例也可以看出,瑞幸公司内部人融资套现的价值认同,在大股东陆正耀掌握下的神州租车中也曾被通过相同的资本运作等方式实现了资本收割。因此,全部来源于陆正耀掌握下的瑞幸公司高管、公司董事、投资者的人员支配并非巧合,而是对瑞幸公司融资套现的资本运作模式有着一致的认同。换言之,正是在此种价值观的认同下,大股东才能与高管层达成共识,默许公司管理层
23、舞弊,以虚增业绩的方式抬高股价从而为大股东融资套现获利提供可能。三主要结论1.完善而有效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是避开舞弊的关键。通过瑞幸公司管理舞弊案例分析发觉,在股权结构高度集中、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瑞幸公司,大股东通过肯定控股优势对董事会、高管层进一步支配,形成内部人掌握。内部人掌握下的瑞幸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高管层在内部治理结构中难以实现权力的互相制衡。此外,在公司内部人掌握治理层权力失衡下构建起的内部掌握体系缺乏公司高层支持,对主要决策者舞弊行为约束作用有限,进而又助长了内部人掌握下公司舞弊力量的嚣张气焰,弱化了公司内部掌握体系的有效性。在瑞幸公司“冒险的商业模式和高管层融资套现价值观念
24、短期内难以转变的现实下,内部治理结构缺陷是导致管理舞弊发生的关键因素。因此,建立健全公司完善而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是避开高管舞弊的关键。2.敏捷高效的公司内外部联动治理是规避财务舞弊问题进一步扩大化的有效手段。瑞幸公司真正对高管层舞弊行为起到监督制约作用的内部治理力量主要有:一是在董事会中占比较少且独立性不强的独立董事,二是利益冲突特定条件下瑞幸公司两位投资人作为外部非执行董事参加公司内部治理的力量,而两股力量在参加公司内部治理中都没有与内部人掌握力量实现抗衡。只是在外部治理力量浑水机构调查并披露舞弊信息后,瑞幸公司在股价持续下跌和言论的压力下聘请了法务会计师,从而开启了内部调查。这背后反映出了
25、处于信息劣势的公司外部监督对公司财务舞弊行为有着更强的监督和威慑力,但准时性却较弱;而处于信息优势的内部治理由于治理结构不完善,导致其难以与内部人掌握下的舞弊力量实现抗衡。因此,构建法务会计作为外部治理力量参加公司内部治理并依法对外进行信息披露,实现公司内外部联动治理,有利于改善公司内外部信息不对称,实现公司内外部治理模式的优劣互补。四、法务会计参加公司内部治理的比较优势一法务会计具有综合多样的舞弊调查手段法务会计融合了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等多学科学问,相较于传统审计舞弊手段更为综合和高效。首先,通过多样综合调查手段,法务会计不仅关注于公司财务方面的舞弊活动,也可以从非财务视角切入对管
26、理舞弊进行调查,更为高效地识别出企业早期舞弊的苗头和隐匿性较强的舞弊行为,从而起到事前舞弊预防和掌握的作用,避开更高的事后本钱。其次,法务会计介入公司舞弊调查,能规避公司各利益相关者介入治理的法律风险,依法爱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最终,法务会计调查取证方法更符合法律要求,将依法取得的证据凝聚成一个系统完好、令人信服的证据链,可以直接有效地支持法庭诉讼活动,准时高效地识别和遏制管理舞弊的发生8。二法务会计介入舞弊治理更具持续性和独立性首先,公司内部治理和内部掌握偏向于在事前和事中来掌握管理舞弊的发生,但不行避开地存在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和高管合谋等问题,导致内部掌握机制失灵,难以有效地约束公司
27、管理舞弊;外部治理偏向于事后掌握,处于信息劣势的外部治理力量难以准时有效地实现对公司管理舞弊的监督。股东名称陆正耀家族钱治亚家族而通过法务会计介入治理可以弥补现有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的缺乏,丰富和拓展公司治理手段,对公司舞弊治理更具持续性。其次,传统审计中审计收入一般来源于被审计单位,双方有着肯定的利益关系;法务会计舞弊审计收入并非肯定来源于被审计单位,还可能来源于包括法院在内的其他托付方的托付,与被审计单位的利益关联较低,因此介入治理的独立性更强。三法务会计的调查事项更具针对性和高效性传统审计一般通过审查财务资料,聚焦于对被审计单位全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而非全面聚焦于财务领域舞弊的
28、调查,其舞弊针对性较弱,舞弊效率和效果不佳;法务会计则可以实行更有针对性的专项舞弊调查,通过综合多样的调查方法可以聚焦于小范围的专项调查,高效地针对特定调查对象并围绕某一法律事项开展调查,从而节省时间和经济本钱。四法务会计的舞弊调查更具主动性和准时性传统审计的时间通常固定在年末,审计内容一般为财务和经营方面的常规审计,若非发生必要的审计事项,公司很少主动要求开展审计,久而久之,管理层对审计看法逐步趋于敷衍应付。而公司内部审计,对于管理舞弊的威慑性和有效性相较于外部审计更是大打折扣。法务会计的舞弊审计具有不定期性和主动性,可以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状况下有针对性地对管理舞弊事项
29、进行突袭调查;同时,其调查方式也不拘泥于常规审计或经营审计,对发觉的全部可疑的舞弊线索都会进行调查和收集,包括对职工相关状况进行调查,以综合识别舞弊行为,有效地弥补了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的缺乏。五、公司内外部联动治理机制设想一构建公司内外部联动治理机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公司内部治理是指通过对董事会、股东大会、高管层的权力进行合理配置的一套制度和机制的支配,以降低托付代理本钱和信息不对称,实现公司的科学决策;外部治理主要是政府、中介机构、债权人等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构成的多元外部治理主体在这一制度和机制下,实现各自利益的同时实现公司目标。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构成公司治理的一个系统的整体,两者应当是相辅相
30、成的。然而在公司治理实践中,部分公司大股东通过控股优势对公司董事会、高管层进行一系列的支配,形成了内部人掌握,导致内部治理结构产生缺陷,难以对公司主要决策者舞弊行为形成真正的约束。同时在信息不对称的公司内外部,处于信息劣势的外部治理力量难以准时有效地全方位把握公司舞弊信息,具有滞后性、被动性、分散性等缺乏。基于本案例,瑞幸公司财务舞弊行为是在被做空机构披露、在外部言论和股价崩盘的压力下才承认财务造假的,而法务会计对参加事实真相调查起到了重要作用。其基本路径为:做空机构对瑞幸公司调查分析后,准时对外发布做空报告,质疑瑞幸公司财务信息造假,引发社会监督力量的广泛关注,在社会公众的言论和公司股价崩盘
31、的压力下,倒逼瑞幸公司董事会被迫开启了法务会计内部调查程序并对外公布调查信息,才准时揭露并遏止了舞弊的进一步扩大。在我国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法务会计进展的不断推动和应对我国频发的公司舞弊事件的现实需求下,法务会计有望成为支持舞弊调查及诉讼等司法活动的专业化舞弊力量,为我国资本市场保驾护航。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尤其是在对中小股东爱护力度更大的集体诉讼制度下,借助法务会计在舞弊调查、诉讼支持、损失计量等专业领域的优势,为法务会计参加公司治理,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帮助公司中小投资者和司法机关参加舞弊调查和发起集体诉讼提供可能。二法务会计介入与公司内外部联动治理机制的构建
32、借鉴做空机构和法务会计作为外部治理力量介入瑞幸公司治理的胜利案例,基于我国现有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结构,在交叉监督、相关制衡的内部治理结构的构造下,充分考虑我国政治法律制度和资本市场现实,提出构建法务会计作为外部治理力量参加公司内部治理,形成内外部治理联动的公司治理新模式。该模式旨在通过公司三权分立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交叉监督权限及内部冲突,在各自权限范围和肯定的法律程序基础上,可授权法务会计作为外部治理力量帮助其实现监督职能,将涉嫌违法舞弊信息依法通过授权准时对外部进行披露,打破公司内外部信息不对称的治理环境,进而使多层次外部治理力量与有效的内部治理力量实现联
33、动治理,在公司内外部多层治理力量的介入压力下准时遏止管理舞弊的同时,倒逼公司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防范管理舞弊的再次发生。1.授权主体。从瑞幸公司舞弊案例发觉,在内部人掌握下的瑞幸公司董事会中,外部董事投资人、独立董事在发生利益冲突的特定条件下,对以大股东掌握下的内部董事和高管层有着肯定的制衡和监督作用,但由于董事会结构的支配,难以对内部人掌握下的董事会形成有效制衡。若此时借助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信息优势,授权法务会计等第三方力量介入调查和参加治理,将改善不平衡的内部治理结构;同时准时对外界进行信息披露,打破公司内外部信息不对称环境,推动社会公众力量共同参加治理。这样,在外部的监督压力和共同治理下
34、,能够对舞弊行为进行纠正并对舞弊高管进行准时撤换,迫使公司主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防患于未然。具体实践中,包括以下可授权主体:董事会在权限范围内可授权法务会计对公司监事和高管舞弊行为进行调查和监督;监事会可授权法务会计针对内部董事和高管舞弊行为进行调查和监督;独立董事可针对集体舞弊事件和公司其他人员舞弊行为授权法务会计介入调查;股东大会可对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等全部成员和事项授权法务会计介入调查和参加治理。法务会计合法介入公司内部参加治理,以准时发觉舞弊行为并依法对外进行信息披露,推动广大外部利益相关者参加治理,形成联动机制。2.法务会计介入治理的对外信息披露等级。公司信息的对外披露会引发社
35、会公众的广泛监督和言论,推动公司利益相关者共同参加治理,准时遏制公司管理舞弊行为。但同时,舞弊信息的广泛传播也将对上市公司股价、公司声誉、持续经营等方面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因此,应制定一套严格的对外信息披露立法程序来保障公司内外部各方合法权益的实现。因此,应依据法务会计调查中公司舞弊的严重性和调查证据的可靠性等进行综合判定,划定低等级、一般等级、高等级的对外信息披露等级。第一,高等级信息披露主要针对公司高管涉嫌重大管理舞弊,且对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的状况,在获取司法授权后披露,以确保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准时推动广大投资者参加治理和发起维权。第二,一般等级信息披露主要针对违法程度较
36、轻及对外广泛披露会对社会公众造成不利影响等情形,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定向信息披露。在法务会计帮助下,外部利益相关者介入与授权主体共同参加治理,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协商解决冲突,由法务会计针对不同的舞弊事项依法对利益相关者提出赔偿并提出相关公司治理建议。若诉求不能实现,则由外部利益相关者对董事会或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各方施压,授权法务会计全面介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再次反馈。若舞弊结论仍为轻微,则应实施简易程序,由仲裁机构或法院裁定处理,不再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第三,低等级对外信息披露主要针对公司一般人员的一般舞弊事项,对社会公众及广大投资者不会造成严重损害,此时由法务会计
37、向内部利益相关者进行信息披露,监督公司内部开启处理程序。3.法务会计参加治理的运作模式。法务会计参加公司内部治理主要通过公司授权主体的方式合法介入,介入后并不受授权主体的干扰,依法、独立和公正地参加公司内部治理,且授权主体有帮助法务会计开展舞弊调查的义务。若发觉涉嫌重大舞弊违法线索,可依法扩大调查范围和周期。调查完毕后,应根据法定程序和公司内部程序依法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若其中涉及商业隐秘等法律问题应遵循我国现有法律制度规定。简言之,法务会计是由公司授权主体在肯定权限下介入的,介入后的法务会计不仅应对所授权事项负责,更应对法律和社会公众负责,形成内外部治理的联动效应。4.
38、公司内外部联动治理的路径。基于法务会计介入调查得出的舞弊结论,根据不同的对外信息披露等级,在肯定的法律和公司内部程序规则下,法务会计依法对外进行信息披露,并帮助外部利益相关者参加共同治理,形成公司内外部治理联动机制。基于此,法务会计介入公司治理形成内外部治理联动机制的路径主要有三条,如图5所示。路径一,针对涉嫌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法务会计将实施最高等级的对外信息披露程序,倒逼公司改善内部治理结构。针对不涉及损害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公司一般人员轻微舞弊事项,法务会计应进行低等级的信息披露,促使公司准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制止舞弊的进一步发生,并对公司内部处理程序的合法和合规性
39、进行监督。路径二,针对一般等级信息披露的一般舞弊违法行为,法务会计将实行一般治理程序,帮助利益相关者、授权主体对公司内部舞弊人员或事项进行处理,给利益相关者一个满意的解决方式。路径三,若路径二中利益相关者与公司董事会等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针对舞弊解决方案不能达成共识,则可通过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全权授权法务会计二次介入治理,并扩大调查范围和日期,以解决双方的争议和冲突,此为路径二基础上的衍生路径。若此次发觉重大舞弊线索且证据确凿,则由法务会计将线索直接转交给司法机关,由其立案调查的同时,依法获取司法机关授权,授权相关事项对外进行最高等级的信息披露,再次通过路径一实现公司内外部的联动治理和诉讼维权;若法务会计二次介入调查结论不变,则依法不再对外进行信息披露,而是在法务会计帮助下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定处理后,由法务会计图5公司内外部联动治理路径概念图监督执行。 王平 宋鑫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4页 共24页第 24 页 共 24 页第 24 页 共 24 页第 24 页 共 24 页第 24 页 共 24 页第 24 页 共 24 页第 24 页 共 24 页第 24 页 共 24 页第 24 页 共 24 页第 24 页 共 24 页第 24 页 共 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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