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第二章测试题7篇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测试题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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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基础第二章测试题7篇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测试题讲解下面是我共享的经济法基础其次章测试题7篇 经济法基础其次章测试题讲解,供大家阅读。经济法基础其次章测试题1学问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含义基础养老金和社会统筹养老金有什么区分?1.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和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是不冲突的,此处涉及到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连接。2.实施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社会保险法第15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根据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方法计发。社会保险 法第15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依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 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统筹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的实质其实是一样的。学问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基础养老金的组成实施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社会保险法第15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根据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方法计发。社会保险 法第15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依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如何推断题中给出的金额是否含税,以及含税销售额如何进行换算?一、总结含税不含税内容如下:通常状况下,我们认为以下状况是含税的:(1)商业企业零售价为含税价;(2
3、)一般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是含税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价格;(3)价外费用一般为含增值税收入;(4)须要并入销售额一并纳税的包装物押金为含增值税收入(5)除以下不含税的状况外的其他没有明确说明不含税的状况。通常状况下,我们认为以下状况是不含税的:(1)题中明确说明是不含税的;(2)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3)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金额;(5)海关专用缴款书上面的金额;(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面的金额。二、销售额的换算: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4、征收率)经济法基础其次章测试题2第1题:下列可以作为中介机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是( )。A.从事投资询问服务的股份有限公司B.担保公司C.证券公司D.银行答案:D解析: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第2题:依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中,属于伪造票据的是( )A.假冒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B.涂改票据号码C.对票据金额进行挖补篡改D.票据密押答案:A解析:票据的伪造,是指对“签章”的伪造。针对签章之外的事项,是变造。第3题:依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存款人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
5、管理和运用而成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是( )A.一般存款账户B.专用存款账户C.基本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答案:B解析: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运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第4题:依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须要在开户后5个工作日到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的是( )。A.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B.个人银行结算账户C.基本存款账户D.临时经营的临时存款账户答案:B解析:选项ACD均属于核准类账户,应由收到存款人开户申请书的银行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看法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核准并核发开户许可证
6、后办理开户手续。第5题:依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票日期“3月20日”的规范写法是( )A.零叁月零贰拾日B.零叁月贰拾日C.叁月零贰拾日D.叁月贰拾日答案:C解析:(1)月为“壹”、“贰”和“壹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2)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3)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经济法基础题经济法基础其次章测试题3经济法基础其次章重点基本要求(一)驾驭劳动合同的订立(二)驾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驾驭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的经济补偿(四)熟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五)熟识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六)熟识集体合同和劳务派遣(七)熟识劳动
7、争议的解决(八)熟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主要(九)了解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十)了解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十一)了解社会保险的种类与基本原则(十二)了解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和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允、同等自愿、协商一样、诚恳信用的原则。(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1.劳
8、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1)劳动者有劳动权利实力和行为实力。(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实力和行为实力。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托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照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平安生产状况、劳动酬劳,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状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干脆相关的基本状况,劳动者应当照实说明。(三)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
9、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四)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1.书面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口头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五)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解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
10、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旧有效。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酬劳。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7.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8.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人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劳
11、动合同约定条款除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隐私、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但约定事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约定无效。1.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
12、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服务期。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根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供应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3.保守商业隐私和竞业限制。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赐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
13、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根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劳动合同的履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刚好足额支付劳动酬劳。(2)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支配加班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3)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
14、,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5)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状况,原劳动合同接着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接着履行。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二)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的解除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样的,必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样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法定解除。(1
15、)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供应劳动爱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刚好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解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
16、者人身平安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2)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运用人单位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
17、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二)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起先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
18、产的;(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确定提前解散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三)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性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逝时终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视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丢失或者部分丢失劳动实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且
19、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1)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无须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2)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样而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
20、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确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7)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经济补偿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应得的经济补偿(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和双方义务1.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不再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歼灭。2.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
21、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劳动者应当根据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3.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接着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接着履行;劳动者不要求接着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接着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5.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六、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一)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的以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
22、、保险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可以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劳动酬劳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酬劳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二)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协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工单位应当严格限制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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