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统计管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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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统计管理标准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主旨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计划统计工作,发挥计划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范围1、本标准规定了计划统计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2、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计划统计管理工作。第二节 职 责第三条 职责1、管理部是计划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计划统计管理工作,其职责为:(1)负责编制年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工作计划。(2)负责汇编公司主要技术经济指标。(3)负责统计、监督年度、月度计划完成情况。(4)负责按上级要求上报各种计划报表。(5)负责编制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6)负责编制劳动工资计划,主要包括员工
2、人数、工资总额、临时用工、劳动生产率等。(7)负责编制人力资源规划。(8)负责建立健全与各级生产相适应的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2、各部门及控股单位是各项专业计划统计的管理部门,按专业职能分工负责各自的专业计划统计管理工作。(1)生技部负责编制主、辅设备检修计划,主要包括:检修项目、特殊项目的工艺方案、材料、备品配件、工时、工期等;负责编制设备升级计划;负责编制科技、技改计划及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年度技术监督措施计划;负责编制小型基建工程计划、非生产性设施维修计划。(2)办公室负责编制档案管理工作计划;负责编制车辆维修保养计划;负责编制办公用品、非生产性低值
3、易耗品购置计划;负责编制生活后勤所需物资购置计划;负责编制精神文明建设计划。负责编制年、月度教育培训计划。(3)财务部负责编制成本计划,主要包括:发电成本、供热成本、总成本、各项费用定额指标等;负责编制财务计划,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财务费用、还贷资金额等。(4)安质部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计划;负责编制安全与反事故措施计划。(5)供应部负责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第三节 计划管理第四条 计划的编制1、年度计划,主要指专业对口上报的年度计划和上级批准下达的落实计划,按上述分工的各部门负责报送工作计划;各部门应于每年11月底前编制本部门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计划,报管理部,以便编制企业年度工作计划。
4、2、月度计划,是年度计划的分月实施计划,主要包括月度发电量、安全、培训、技术经济指标、生产工作任务等;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编制本部门下一月度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计划,报管理部,以便编制企业月度工作计划。3、下周计划,主要是管理部室的下周工作计划及上周计划的完成情况。各部门应于每周五下午4:00前编制本部门下一周的工作计划及上周完成情况报管理部,以便编制周工作计划。第五条 计划的修改与调整1、计划一经下达,一般不予修改。2、在计划期内,确因客观因素影响较大,虽经主观努力仍完不成计划时,可提出修改意见,但必须由分管领导批准。3、凡属上级下达的年、月生产、成本计划完不成时,由管理部负责编制计划
5、调整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修改。年度计划调整申请应在10月前提出。4、月度工作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作修改,如遇有特殊情况难以完成的,申请调整的部门应在当月22日前向管理部提交月度计划调整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调整。5、计划的调整以管理部的计划调整通知单为准。第六条 计划审批1、周计划、月计划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发,报送管理部。2、年度计划由各部门及各控股单位负责编制经负责人初审,报管理部统一编制公司年度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再报总经理审批签发。第四节 统计管理第七条 统计报表1、 统计日报 (1)生产日报表。由锅炉分场、电热分场、汽机分场、燃料分场每日上午向管理部提供前日运行
6、日报表。(2)对外供汽日报表。由公司锅炉厂及财务部每日上午向管理部提供前日售汽量、耗水电量、售汽收费等数据;供热开发部每周一上午提供报装报停面积、应收、实收配套增容费等数据。(3)管理部将上述有关单位提供的报表、数据审核汇总后输入微机编制成表。(4)管理部将生产日报及供汽日报表当日报送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2、 统计月报(1)每月1日前将上月发电、供热及原材料消耗情况传真报给市供电公司。(2)工业生产销售总量及主要产品产量月报表,每月1日前向高新区统计处发邮件报上月情况,并同时向国家统计局网上直报。(3)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重点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主要工业产品产销存月报表,每月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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