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宾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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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饭店、宾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饭店、宾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第一章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经理的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对本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 3、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并审核批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4、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听取主管部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
2、并定期演练。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二、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1、协助经理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日程。 3、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5、组织并参加安
3、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落实部门、人员,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6、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挖潜、革新、改造等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即: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7、负责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改造项目的完成情况及经费的有效使用情况。 8、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受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组织对事故分析,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9、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向经理提出奖惩意见。 三、部门经理的安
4、全职责 1、在饭店经理的领导下,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组织本部门的职工、学习、贯彻、并落实国家、本市和本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3、负责定期组织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负责人及整改时间。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制定并落实防止事故发生的临时措施。4、负责对新来员工的二级安全教育工作。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落实解决方案。 6、如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针对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
5、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7、明确各项应急救援预案中,每个员工的岗位职责,组织职工认真参加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8、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彰,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承包内容一并进行考核。 四、领班,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负责。 2,根据工作任务,工作环境结合员工的思想状况等特点,具体布臵安全工作。 3,在工作中要检查本组员工的遵章守纪情况,对发现的违纪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 4,负责对新员工上岗前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带领新员工学习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熟悉工作环境,消防器材设臵及安全出口位臵。并指导新员工能够正确使
6、用消防器材,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5,负责本班在辖区内的安全检查及营业期间每 2 小时一次的安全巡查。检查及巡查应当做好记录。 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配合领导及相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事后要组织员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7,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承包内容一并考核。 五、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在主管经理领导下,对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在检查中,及时纠正各种违章行为。 3,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饭店、宾馆的全面安全检查,并负责对领导班,班、组长,每 2 小时一次的巡查情况进行
7、监督。 4,负责新员工上岗前的第一级安全教育及员工安全教育资料的归档工作。 5,负责临时线安装,明火作业、高处作业的审批。 6,负责单位内各种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装臵,消防器材的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发现损坏,失效的及时安排修复。 7,饭店、宾馆在营业区域内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且不停止营业的,应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施工区与经营区域相隔离。并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对出租的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9,参加定期的安全例会,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及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供主管领导参考决策。 10,参加工伤事
8、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章第二章 各部门安全责任各部门安全责任一、客房部安全职责 1、要确保住宿客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对客房内的各种设备、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并尽快消除。 3、注意发现住宿客人有无携带易燃易爆,放射,化学危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物品。如发现后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4、客房部全体职工都应当熟练掌握各种相关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尽快疏散住宿的宾客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二、人事劳动部门安全职责 1、有新招聘的的员工通知有关部门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
9、合核后,方可按排上岗工作。 2、不得招聘童工,要做好未成年工及女工的“四期”保护工作。 3、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三、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按照国家规定或实际需要按比例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费用,并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 2、负责支付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 3、负责支付员工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所需费用。 4、负责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经费保障。 5、其他涉及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保障。 四、工程部门安全职责 1、工程部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严禁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工程部负责经营单位内的水、电、气的维修,保
10、养工作,保证水、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并负责机械、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设备的安全管理。 3、工程部应设立重点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及每日对设备进行巡检的记录。 4、对重点要害岗位要定人,定岗值班,制定各岗位的值班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门禁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5、单位内部装修改造工程:自行施工的,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外包施工的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检查监督其落实。 6、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工程部每名员工的岗位和职责,参加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至最低。 五、餐饮部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制作的安全关,防止食
11、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每日工作前认真检查厨房内各种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隐患应通知相关部门排除后再投入使用。 3、教育职工认真遵守厨师及各种炊事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做到人人都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灭火毯。对灭火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证消防器材合格有效。 5、要做到每个职工都熟练掌握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清楚自己的职责。第三章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1、为保证新职工在上岗前对企业的概况,工作环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有一个较全面的
12、了解,以确保新职工的安全。所以,新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厂企业、部门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 2、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为 24 学时。 3、职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必须经过安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三级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卡及安全考试试卷,应由安全员统一存档备查。 5、离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档案应单独存放,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自职工离企业时间计算。6、三级安全教育内容,详见“三级安全教育卡”。 二)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 1、职工如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应经过企业领导批准,班组及部门领导不得随意变换职工的工种或工作岗位。 2、变换工种职工的安全教育由部门及班组负责。 3、变换工种
13、或岗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8 小时。 4、变换工种职工的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应为新工种新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5、教育结束后,上岗前应对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考试。 6、二级教育情况记入安全教育卡,与试卷一起交安全员存档。 三)复工教育: 1、职工离岗 6 个月后,重新上岗,必须接受复工教育。 2、教育内容:员工对岗位的工作环境变化情况及设备状况等,有无新增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有新更新的设备应重点对更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教育培训。 3、重新上岗的职工如工种有所改变应同时进行改变工种教育。 4、复工教育进行后,职工上岗前应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考试。 5、复工教育的文字资料及试卷
14、应交安全员存入本人安全教育档案。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企业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对企业内部的全面安全检查。检查人员由安全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2、安全员应在每天营业前及停止营业后对经营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领班,班长,在营业期间每 2 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 4、工程部等其他班组每天应该对本班组负责的区域进行全面、认真的安全检查。 5、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生产环境、安全,消防,通道、电气设备、消防设施,器材、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臵,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应急照明装臵,安全疏散标志,燃气的安全使用及职工正确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遵章守纪情况
15、等。 6、安全检查记录:每次安全检查及各级安全检查都要做好详细的文字检查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安全检查的时间,参加检查人员,查出隐患的部位,隐患情况及整改负责人和对隐患整改的时间要求,对暂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有防范措施。对查出隐患的部门、班组要有部门、班组负责人的签字。 7、除以上常规的安全检查外根据上级指示及不同季节特点,我们还应安排“冬季六防”的安全检查,夏季“防暑降温”的检查,重大政治活动及节假日前安排对企业内的全面安全检查,另外结合企业内具体情况和需要适时安排,电气专项检查,机械防护专项检查,消防专项检查等。 8、隐患整改情况的复查:根据每次安全检查对查出隐患的整改时间要求,到期后,由安
16、全员或原检查人员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对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责任人,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相关条款予以考核。 三、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经营场所和设备三、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设施的管理制度 饭店、宾馆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有配电室,间,,餐饮操作间,烟道、炊事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 1、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必须专人负责其安全管理。 2、配电室,电梯间必须按规定设臵警示标志,乘梯须知等。 3、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有指示标志,室内场所有应急照明,门开启方向正确,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4、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应有相应的安
17、全防范措施和分隔措施。电气安装必需段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规定执行。 5、加强安全检查和巡逻检查,必要时有专人看管。 6、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属于特种设备的按特种设备的管理规定执行,定期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7、电梯等特种设备除要严格执行定期检验的规定,每日对电梯进行巡查,定期保养,严禁带病运行。 四、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四、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明火作业包括电、气焊等作业。 2、明火作业前必须经饭店、宾馆安全员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明火作业。 3、明火作业审批内容:明火作业时间、明火作业地点、明火作业类别,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内容,明火作业人员、明
18、火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现场安全负责人。 4、明火作业前必须清理作业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 5、明火作业地点距其他可燃、易燃物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 6、明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 7、明火作业结束后应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作业面距地面 2 米以上的作业均属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分级:2 米至 5 米为一级高处作业,5 米至 15 米为二级高处作业,15米至 30 米为三级高处作业,30 米以上为特级高处作业。 3、根据饭店、宾馆经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的工作必须经安全员及饭店、宾馆级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 4、高处作业由作
19、业部门或作业负责人向安全员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高处作业的工作任务,作业时间作业地点,高处作业方案,使用高架平台、搭脚手架等,采取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作业现场安全负责人等内容。 5、高处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围挡与职工正常生产活动区域隔开。 6、高处作业上下传递工具材料必须使用工具袋或绳子传递,严禁上下抛掷。 7、高处作业涉及动用明火的,应在办理高处作业审批的同时,办理明火作业审批。 8、所有登高工具使用前应检查牢固可靠。 9、作业面如没有护身栏等防护措施,则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 10、如在建筑物顶部作业,首先应确认顶部的建筑材料类别,如石棉瓦顶、阳光罩棚等踩踏易碎的材料则上
20、人前应采取铺板等安全措施,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11、高处作业结束后应全面清理作业现场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 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1、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由供应部门负责,应采购由正规企业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2、劳动保护用品按企业的配发标准发放,严禁折价以现金形式发放或者由职工自行购买企业报销的方法办理。 3、特种作业人员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应采取以旧换新的办法发放,防止领新后,继续穿旧的造成事故发生。 4、禁止用普通劳动保护用品代替特殊功能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如:用解放鞋代替绝缘鞋,用普通橡胶手套代替绝缘手
21、套或防酸手套等, 5、职工在工作时应该正确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六、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六、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一)奖励: 1、对于在企业生产过程中,自觉遵章守纪,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根据具体情况,每年末给予一次性的奖励。 2、对于在企业生产过程中,由于发现重大隐患,使隐患及时消除,从而避免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每年末给予一次性奖励。 3、对于在企业突发事件或抢险救灾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职 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惩罚: 1、不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罚款 元,特种作业人员罚 元。 2、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对违章职工每次罚款 元。 3、非特种作业人
22、员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每次口头警告的同时,罚款 元。 4、擅自挪用消防器材的每人次罚款 元。 5、未经明火作业或高处作业审批,从事明火作业及高处作业的,对作业人员每人次罚款 元。 6、在禁烟区吸烟的职工,提出口头警告的同时罚款 元。 7、私自拉接临时电源线的,责令立即拆除并罚款 元。 8、遮挡消防栓、灭火器、配电箱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 元,并立即清除。 9、堵塞经营区安全通道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 元,并立即清除。 10、在配电箱内及配电箱顶部放臵杂物的每人次罚款 元并立即清除。 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报告饭店、宾馆领导。 2
23、、对重伤及以上事故,企业领导要立即报告乡办公室,同时报告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科。自事故发生后最长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个小时。 3、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要抢救伤者和保护事故现场。如抢救伤者需要必须移开现场的设备、物品时,应对事故现场采取拍照、划线、标记等办法后,再行移动,以利于事故的调查处理。 4、发生事故后,应成立以经理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并确定事故现场目击证人等,以便进一步配合政府安监等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5、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逐级报企业经理,由企业对所发生的轻伤事故进行处理。 6、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准发生瞒报、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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