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北矿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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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梁北煤矿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河南神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梁北煤矿二O一O年元月河南神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梁北煤矿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有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水灾、火灾、冒顶、火工品、机电运输。为了加强对这些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防止事故的发生,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一、 重大危险源的检测我矿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情况进行了鉴定,并报省煤炭行业管理局批准。梁北矿正常涌水量2000 m3/h,最大涌水量3000 m3/h.目前矿井实际涌水量1300 m3/h.矿井共有三套(1号、2号、3号)排水系统。其中1号、
2、2号泵房共有12台PJ150型水泵,扬程为713米,流量为300 m3/h,配套电机功率900KW;3号泵房共有8台PJ200型水泵,扬程为720米,流量为420 m3/h,配套电机功率1250KW。矿井实际排水高度688米。1号排水系统的排水管路为三趟直径273mm钢管,水仓总容量4820 m3;2号排水系统的排水管路为三趟,直径325mm,水仓总容量4450 m3;3号排水系统排水管路为两趟,直径377mm钢管,水仓总容量4410 m3.最大总排水量为4200 m3/h。火工品等易爆物品由永城市公安局定期进行检查,火灾、冒顶、机电运输矿定期进行检查并且实现了24小时专人检查,对井上下个作业
3、活动场所及设备容器等进行定期检验、试验、检查,对于检查的各类问题,要求各业务部门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列出详细的整改计划报矿领导的审阅。二、 重点危险源的监控措施(一)、为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防止事态扩大,我们在日常安全管理中遵守如下安全技术措施:1、与禹州市矿山救护队签订有救护协议,一旦发生事故,由矿调度室统一联系,30分钟内可及时到达矿井,同矿井密切配合进行救灾。2、严格坚持自救器和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保证仪器完好,自救器随身携带以备灾变时自救互救脱险使用。3、进一步完善入井人员登记制度和升井人员清点制度。发生事故后能准确地统计人数,以确保灾变时指挥人员能够正确指挥,并搞好
4、日常安全信息反馈工作。4、井下每一新开工项目必须符合设计规范、严格履行作业规程审批贯彻程序,取得开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5、每一施工单位在编制作业规程的同时必须有预防各种可能发生灾害事故的安全措施及正确的避灾路线,并认真贯彻到每一个职工中去,使人人都能熟练掌握避灾知识和避灾路线。6、每台设备入井前必须经过检测、符合防爆、防火、灵活、可靠等技术要求后方可入井,并在指定地点投入使用。7、在井下设立消防器材库,存放足够的抢险救灾工具和材料。8、井下主运输巷道在提升运输时做到“四保险、三固定”,并加强管理。9、井下各运煤转载点设置喷雾降尘设施,巷道内设置全断面风流净化水幕,各硐室及各转载点必须配备两台以
5、上有效的灭火器。10、加强质量管理,各采掘面要严格按照颁布标准施工、验收。11、掘进工作面坚持使用金属前探梁等临时支护措施。12、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保证机电设备“三率”达到“9051”标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13、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禁无风、微风作业,杜绝无计划停风现象。14、加强通讯管理,保证井下各作业地点通讯畅通。15、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16、平时各单位要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尤其是单位领导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坚持“安全第一”,抓“三违”,查隐患、堵漏洞。17、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安检科、政工部门要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6、做到安全为天,警钟长鸣。18、加强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按“四定”原则落实整改。19、年度内组织“一通三防”灾害、水灾、冒顶等事故抢险救灾演习,做好相关记录,并进行效果评价。20、本年度内组织一次反风演习,总结抢险救灾经验。21、完成年度矿井瓦斯及二氧化碳等级鉴定工作。22、年度内完成一次各排水站大泵联合测试,确定矿井最大排水量。(二)专职安全部门工作制度1、负责对全矿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2、随时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发生事故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和勘察,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追查处理。3、对矿井安全生产进行严格监督检查,严禁“三违”,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危
7、及矿井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处理,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4、按照矿井的安全和生产奖惩规定,以及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和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实施办法,每月对全矿各单位进行一次考核,认真奖惩兑现。(三)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A)预防瓦斯事故(一)预防瓦斯超限1、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1)确保矿井供电系统为双回路,同时供电分列运行方式。2)加强主要扇风机和电机的检查、维修,确保主扇正常运转。3)主要扇风机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造成单机运转时,必须制订单机运转的专门措施。4)主要扇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订停风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5)主要扇风机停止运转时,因主要扇风机停风受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
8、止工作,切断电源,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矿总工程师或值班矿长根据停风的具体情况,迅速决定全矿是否停止生产、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撤出。6)主要扇风机在停风期间,看管主要扇风机人员要打开井口防爆门和安全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7)巷道贯通严格按照规程第108条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8)通风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构筑,永久风门设闭锁装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移、破坏通风设施。9)加强矿井通风管理,杜绝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三种通风”(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循环通风)。10)每年进行一次全矿井反风演习,演习前要编制反风演习措施计划。11)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通风部门要经常对通风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9、、加强局部通风和局部瓦斯聚积的管理1)施工单位编制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有局部通风设计。2)煤巷掘进工作面的局扇必须安装“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实行双电源、双风机自动换台、专人负责管理,由监控系统监测运转状态。3)局扇下井前必须在地面试运转,保证性能、参数符合选型设计要求。4)局部通风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巷道拐弯处要用弯头。逢环必挂,通风工要定期检查、修补、更换损坏的风筒,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施工队要爱护风筒,不得挤压、摩擦、挂烂、割破风筒。5)无关人员不得随便开停局扇,开停时须经瓦斯检查
10、员许可,并向矿调度室请示批准,由局扇看管人员执行。6)局扇要由熟悉业务的人员负责管理,确保风机自动换台装置和备用风机的可靠性,发现问题要立即汇报、处理。7)因局扇停风,需进行排放盲巷瓦斯时,必须制订瓦斯排放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并有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方可进行。8)掘进工作面冒顶片帮出现的空洞,要及时刹实闭严,杜绝瓦斯积聚。9)废弃的盲巷,必须及时封闭。暂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不能停风。如果停风,必须设临时封闭。10)巷道开口前,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安装好局部通风机,否则严禁开口作业。11)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及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保持有效的通风断面,确保回采工作面的有效风量。12
11、)加强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管理,采取局部风障方法解决瓦斯积聚超限。13)采掘工作面投产前,由通风部门编制“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贯彻并严格按措施要求执行。3、加强瓦斯检查1)煤巷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都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2)瓦斯检查工要做到牌板、班报、手册三对照,严禁空班漏检。3)瓦斯检查工必须持证上岗,瓦斯检查工按规定向通风调度汇报瓦斯检查数据时,同时必须汇报监测探头瓦斯核对数据,如发现探头误差超过规定时,立即派管理人员下井调校、整定或更换。4)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在规定的地点交接班。5)瓦检工
12、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瓦斯超限,有权先停止该工作面作业,而后再汇报。6)通修队要加强边远死角的瓦斯检查,同时对瓦检工的工作质量,要认真检查、监督和整改。4、加强监控系统管理1)瓦斯监测责任单位要作好井下监测工作,对井下监测探头按规定进行调校,确保安全监测仪器灵敏、可靠。2)监测维修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井(上)下出现的故障。 3)跟班干部、班组长,放炮员、机电工及科室检查人员等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作业。4)施工人员要爱护监控系统,工作面瓦斯传感器要按规定悬挂好。5)施工单位因管理不到位或人为破坏造成监控系统故障,要根据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B)预防瓦斯爆炸1
13、、认真贯彻各项预防瓦斯超限措施,杜绝瓦斯超限作业。2、放炮要按规定充填水炮泥,炮眼深度和炮眼封泥长度必须符合规程第329条的规定。严禁装填煤粉等易燃物。3、禁止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以及非毫秒延期电雷管。4、井下不得使用非防爆和失爆电器。5、井下杜绝无措施明火作业。6、严禁明火检查放炮母线,放炮母线严禁有明接头。严格执行煤巷掘进工作面放炮时关闭巷内所有非本质安全电源的规定。7、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现象。8、在瓦斯容易积聚或瓦斯涌出量较大的采掘作业地点,严禁进行强度较大的砸、撞击等作业。(C)预防瓦斯突出措施一)、预抽煤层瓦斯1、要保证有足够的抽放时间。2、尽可能采用密集钻孔,尽可能采用多种抽放方法,
14、以提高瓦斯抽放率。3、必须对其抽放率和防突效果进行检验,如果措施无效,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二)、石门及井筒揭煤安全技术措施1、在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10m(垂距),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并进入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以便确切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和瓦斯情况。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地区,掘进工作面距煤层垂距20m以外,必须在石门四周外缘5m的范围内布置一定数量的钻孔,以保证确切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和瓦斯情况。2、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垂距5m以外,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的测压(预测)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与坚固性系数和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等。为准确得到煤层原始
15、瓦斯压力值,测压孔应布置在岩层比较完整的地方,测压孔与前探孔不能共用时,两者见煤点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5m。3、为了防止误穿煤层,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垂距5m时,应在石门工作面顶部两侧补打3个小直径超前钻孔,其超前距不得小于2m。当岩巷距突出煤层垂距不足5m,且不大于2m时,应重新打超前钻孔,确定突出煤层层位,保证岩柱厚度不小于2m(垂距)。4、石门掘进工作面与煤层之间必须保持一定厚度的岩柱。岩柱的尺寸应根据防治突出措施的要求、岩石的性质、煤层倾角等确定。但石门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垂距不小于3m,当采用震动放炮措施时,不小于2m。在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经预测有突出危险或煤层瓦斯压力大于0.74MPa
16、,可采用抽放瓦斯、水力冲孔、金属骨架或其它经验证明有效的防治突出措施。经采取补充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可用远距离放炮或震动放炮揭穿煤层。5、立井掘穿突出煤层前,在立井工作面距煤层10m(垂距)处,至少打两个前探钻孔,查明煤层赋存情况。如果立井工作面附近有地质构造,前探钻孔不得少于3个,并按规定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当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取突出防治措施。三)、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1、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和回采时,都应预测煤层的突出危险性,并根据煤层的突出危险性和具体条件,采取防治突出措施。措施参数应根据矿井实际测定的结果或参照有关资料确定,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2、在突出煤层中掘进
17、平巷时,应采用超前钻孔、松动爆破,前探支架、水力冲孔或其它经试验证实有效的防治突出措施。3、在地质构造破坏带或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处,必须打钻孔查明煤层赋存条件,然后采用直径为7595mm的钻孔进行排放,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4、突出煤层的煤巷中更换,维修或回收支架时,必须采取预防煤体跨落而引起突出的措施。必须及时维修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道,保持畅通。5、突出危险区至少设置两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反向风门应设置在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时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风门设置必须牢固可靠,风门墙垛
18、厚度不得小于0.80m,嵌入巷道周边深度不得小于0.20m。风门门框厚度不得小于100mm,风门厚度不得小于50mm。6、煤巷掘进工作面执行防治突出措施后,应按防突细则第35条规定的预测方法进行措施效果检验,如措施效果检验测得的指标都在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效,反之则认为措施无效。当措施无效时,应采取防治突出的补救措施,并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措施施工。四)、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1、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可采用松动爆破,注水湿润煤体、超前钻孔、预抽瓦斯等防治突出措施,并尽量采用浅截深采煤机采煤。采煤工作面采用上述措施,必须符合防突细则第85条、第86条、第92条有关
19、规定执行。2、注意搞好顶板管理,当悬顶过长不跨落时应强迫放顶,在地质构造复杂和老顶来压段应加强顶板监护和有效控制。3、在有突出危险的采区和采煤工作面,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并应每旬检查一次防爆性能,严禁使用性能不合格的电气设备。4、在突出煤层中的突出危险区,突出威胁区,严禁采用放顶煤采煤法,非正规采煤法采煤。严禁使用风镐作业。(四)、预防火灾(A)预防外因火灾1、认真执行井口检身制度,防止烟火等易燃物入井。2、井下禁止使用灯泡和电炉取暖,井口附近和井口以下进行电焊、气焊时,按规程223条规定,制定专项措施认真执行。3、井下和硐室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润滑油、棉纱、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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