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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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通用11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 篇1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细微环节以及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体。没错,许三观卖血记便是当时社会的简洁缩影。这个社会里,苦难与温情共存,黑暗与友爱交替。小说的描写,让我重回到了那个社会,去见他卖血之后憔悴的面容,去体会卖血背后的心酸与喜悦,去体会悲悯之情与人性光辉。这本书描绘了许三观从二十岁左右到将近六十岁所经验的社会改变。书中的文字就似一条绳子,把我们拉回那个时代,当时生活可是真苦。包含着历史那段沉重的记忆,天灾人祸所导致的大饥荒和一次文化精神的大浩劫。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全民大炼钢铁运动被
2、概括的淋漓尽致。“三个孩子喝完了玉米粥,都伸长了舌头舔起来了碗,舌头像巴掌似的把碗拍的噼啪响。”和许三观的埋怨“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过完?小崽子苦得都遗忘什么是甜,吃了甜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不难想象,人们当时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物质生活是多么的匮乏。为了变更这现状,他又一次的走上了卖血的道路。许三观,一个一般的市民形象,是家中的顶梁柱,担当着养家糊口的责任。他靠着卖血度过了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命运的枷锁。的确他这11次的卖血不都是因为生活。第一次是因为新奇,证明自己身体牢固,同时也驾驭了一些卖血的方法与技巧 ,这为他以后的卖血埋下了伏笔。从今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整体上表现出人
3、性美与和善。当他得知自己最喜爱的一乐不是他的儿子时,很生气,自己给何小勇白白养了九年的儿子,当了九年的王八自己却不知道。当一乐打了别人,要求赔钱时,他想把一乐送走,可小勇就是不认,许三观出于无奈又去买血,且接着养着一乐。在大饥荒时,他又次买血,可是当他带领家人去饭店吃饭时,把一乐自己丢了下来,说,我卖血的钱可不能花在你身上,你又不是我儿子。但当一乐长大后,去农村插队,得了肺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时,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途,在六个地方登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其中就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导致昏迷。四十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他想起了卖血
4、,当他的血不再要时,他哭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没人要他的血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除了许三观,我最观赏许玉兰,许玉兰在家里其实也是不行缺少的一个角色,少了她,家就少了一份暖和。她是婚前很会花钱人,当然是花别人的钱,但是婚后却是一个勤俭持家的贤妻良母,虽然她也会坐在自己门槛上哭天抢地骂许三观。但她真的很会过日子。她会把许三观的新手套攒在一起给孩子织毛衣,他会大声地对菜贩砍价还不顾菜贩的脸色淡定地选择每一颗菜,她还会在荒年来临之前就每个月积攒一些粮食,她会在最终许三观只想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候大骂几个儿子的不孝顺,挽回丈夫的尊严。总之,许玉兰是个好妻子也是一个好
5、母亲,尽管在结婚时她犯了禁忌,但是也磨灭不了她为了这个家而付出的青春与欢乐。许三观在生活的压迫下一路走过来的,路上有心酸有欢乐,也因为这些心酸和欢乐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生道路。当然还有千千万万个像许三观一样的家庭正在人生路上不断的前行着。这是一首很长的民歌,揭露社会现象弘扬真善美,轰击假恶丑。这是一块重石,在我的心中激起了涟漪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 篇2 今日20_年_月11日上午我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了他我仿佛被带入镇静,冷静的境地。这本书充斥着冲突,语言虽谈不上散文诗歌的辞藻华丽,但却完备地揭示了那个时代,那个充溢着“错误”与“可怕”时代的真实面目。我也想劝解此书的读者不要用现代道德去衡
6、量那时生活的酸甜苦辣咸,也不要以自身“高等的”素养去争论那个时代的人伦往事。时代不同,思想不同;时代不同,精神须要不同;时代不同,素养涵养不同;时代不同,生活方式就不同。我不想因为许一乐事务骂许三观是自私小人,我只想说他是恪守时代道德的人。没错,他时后爹,他不愿将血花在别人儿子身上,这莫非不正常吗?那思想是没有被教化,被唤醒的。封建道德的理论依旧支配着他的躯体。即便是现在,在农村,因为一亩三分地的事,因为一棵玉米的事,因为.打得不行开交、头破血流的事不是比比皆是吗?后爹后妈虐待儿女的事也不是充溢新闻头条吗?然而许三观又是美的,无偿抚养他,为了给他看病不要命地卖血,这又显现出许三观的人性和善。他
7、的人性被唤醒,思想在进步,道德在更新。这就是穷与爱,另有别样地对待一乐因为穷,不要命地卖血救一乐因为爱。穷与爱就像是月光和日光,基调不同,但都洒在地球的每个角落。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因为穷,而有了无限的爱,因为无法反抗而有了无敌的爱。我喜爱许三观,我不厌恶何小勇,我不鄙视许玉兰,我不反感何小勇的妻子.因为他们只不过是普一般通的市井小民,一点点大时代的泡沫。他们穷,他们是那个时代的体验者,是新时代的试验品,他们不是敢在惊涛骇浪面前敢说潇洒的伟人,不是勋章挂满前胸的将军。然而,他们最值赞扬的就是他们拥有人类最美妙的东西-爱,方铁匠对许三观的宽恕何小勇的妻子为一乐拿出积蓄.接下来写些什么呢?文?
8、文在文章中占了不小的篇幅。是的,没错,文对于一般的人来说是一场灾难,他几乎让每一个人的黑眼珠都透着白色的恐惊,黄色的脸上有红色的污泥,它是须要强大凝合力才能发展起来的灾难。然而,在历史潮流中他却又是必定的,在某方面,它却又像是对一座刚刚建成投入运用的高楼的一次精修。好了,不说啦。我很爱这个故事,那个时代虽是黑白时代,但生活依旧多姿多彩,依旧有微风低语,轻松旋律的情景。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 篇3 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哀思书中讲解并描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胆怯了,无望的痛哭起
9、来。担忧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方法了。除了第一次和最终一次的卖血。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无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贴一段最终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想当时,自然灾难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日也全忘了。一乐,你今日这样说你爹,你让我难过,你爹对你是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的,你当时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
10、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无望。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凄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坚韧的反抗。这本书除了深厚的悲剧色调,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毅与爱。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经验了种.种磨难后,迎来了
11、寒冬过后的第一缕暖阳。在无望中挣扎,挣扎中尽显温情。很棒的一本书。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 篇4 当别人掉进泥潭的时候我尽力伸出我的手,然而他还是掉进去了;当我处在泥潭边缘别人胆怯被我连累跑的远远的,然而我还是出来了。一代人的故事,多代人的回味。许三观卖血记肯定是一本具有时代特色的文学作品,读了让人很有代入感,觉得处于那个时代生活的底层民众真的是无可奈何!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为了生活,为了治病,为了孩子最深刻的不是他卖血时的胆怯,而是卖血前的打算。有阅历的卖血人告知他要喝多多的水,就算尿急也肯定要憋着等到抽血过后才能尿。他们觉得这样抽出的血就可以多一些、就可以多卖一些钱许三观千辛万苦抚养长大的儿
12、子是个白眼狼这是他之前没有想到的。许三观对孩子的纵容、孩子对许三观的不孝顺、结尾父子俩的争吵,我觉得这本书的高潮也就是结尾那部分吧!看完让人很难遗忘。许三观的悲剧,许三观儿子的喜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 篇5 寒假最终把许三观卖血记读完了。故事发生于五六十年头,小说围围着卖血的经验,绽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担当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许三观的每次卖血都是他生活的关键转折点的记录。第一次卖血,娶上了媳妇;其次次卖血,挽救了一个面临败破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的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期望能变更儿子的命运;接连的一连串的,紧密的卖血,则是挽救了儿子的生命。许三观,
13、是个冲突的人物。他知道妻子是在婚后背叛自己才生出一乐的,他应当是很嫌弃一乐的,然而他把一乐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在一乐亲生父亲陈勇须要帮忙的时候,许三观又慷慨地叫一乐坐在烟囱上一遍又一遍呼喊他的灵魂,最终当着大家的面承认一乐恒久是他的孩子。这是一个典型的农夫具有的和善而容忍的性格,小说最终写到他为一乐的病一路卖血到医院时,让读者一次又一次地为这个可爱的农夫心疼。作者个人认为小说的最终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确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终点,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这种哭是一种令大家都无法理解的哭,原来他
14、那么老了,又可以颐养安年,用不着去卖血啊。只有他的老伴理解他,因为卖血成了他生命中不行磨灭的一种行为,每次的困难,都是靠卖血才顺当度过的。他的哭荒谬得真实,辛酸一下子就涌上了心头,然后这种心情会始终缭绕在读者的左右。余华的小说总能“以笑的方式哭”,这种哭最能撞击读者的心。有人这样评价: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痴迷,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得得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如同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渐渐拉出来,拉到路的终点。余华的小说是一种主子公在苦难中微笑的小说,读者的心情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
15、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却可以把这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有血有肉。作者总能以现实为纸张,以历史为笔杆,为我们记录一段刻骨铭心的历史,一次又一次地让我们感受农夫的淳朴与勤劳。许三观作为余华笔下的人物,一个卖血者,无奈的哭了,或许我们看到的不应只是辛酸,因为那是一个时代的哭,那是中国农夫流在心底的泪,汹涌了整个世界。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 篇6 当许三观卖血记的文字最初映入我的眼帘时,我的脑海中只出现了两个字“粗俗”,以至于我实在对它没有多少好感,但随着慢慢深化,一个个人物像是都活了过来,就似乎我穿过了悠悠时间,置身于那个年头,成了一个已然入戏的旁观者,人物的一段段经验牵动着我的一
16、根根神经,让我无法自控。或许我无法想象到那个时代的艰苦,但我却曾从曾祖母那里听到过她所经验的那个时代。在那个新中国成立不久、尚在探究阶段的年头里,吃饱、穿暖是百姓最大的愿望,每个乏累行走于路上的人都是在为生计而奔波。而从文中讲解并描述的全国性饥荒中,我深切的体会到了这一点。许三观和亲人每日仅靠喝粥度日,对于限制不住的食欲只能靠凭空想象来满意。在想想我们所处的物质如此丰裕的今日,我们莫非不应当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华蜜,继而更加珍惜吗?许三观或许只是但是社会大海里一颗不起眼的砂砾,但他的身上却折射出了人性的光辉。或许他粗鲁,无知,有着许很多多的陋俗,但这不能掩盖他内心的人性美。面对一个可能是妻子外遇
17、而得来的儿子,我想很多人都应当充溢了厌恶,因为他可能和你流着不同的血液而厌恶。当然,许三观也不例外,但他只是一起先因为小市民的心理作祟而排斥一乐,但却无法割舍他与一乐的感情以及他埋藏于心底的那份父爱。因此他会在一乐出走后担忧,会划破自己的脸以斩断人们对一乐的闲言碎语。其实最令我感动的是他为了孩子一路卖血去上海。明知连绵不断的卖血可能会导致死亡,明知自己救的孩子可能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依旧这么做了,怀揣着对一乐的爱在死亡的阴影里苦苦挣扎。而许玉兰与许玉兰的婚姻在一起先时未免有点让人啼笑皆非,但让人不行思议的是他们在经验了风风雨雨后尽然能相守到老。有一句俗语“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18、但面对文时的艰辛,他们用实际行动证明白悠悠的时间可以让寸草不生的石头开出爱情的花朵。在许玉兰被时,许三观用一碗藏着肉的米饭告知我们;真正的爱不肯定要轰轰烈烈的,只要能在人生的风雨中相互陪伴,不离不弃,便能奏出这世间最美的爱歌。他们之间没有“你如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这样的誓言,但却有这世间最真挚的爱。而书中的李血头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回扣,甚至能让许三观免除检查血液是否健康这一项内容,极其震撼我的心灵,这是对生命的一种极不负责。在当代社会里,也有人身居高位做着违法之事,-上台后大力扫除这些现象,为中国社会注入了活水,我信任,祖国的明天将会更美妙。这本好书,让我仿佛穿越了时间,走到了那个年头,看到
19、了那段往事.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 篇7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钦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多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许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子公许三观。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非常紧缺,很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每天吃玉米稀粥,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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