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书格式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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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复议决定书格式模板行政复议确定书格式模板(通用17篇) 行政复议确定书格式模板 篇1 申 请 人:xx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xx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人xx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5月31日作出的工伤认定确定书(越人社工伤认20xx*号),于20xx年10月31日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本局已依法立案受理。在本案审查期间,申请人于20xx年12月29日自愿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其次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确定终止本案的审查,案件到此终结。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行政复议确定书格式模板
2、 篇2 申请人:杜某某,男,汉族,年6月诞生地 址:xx省xx市xx区被申请人:xx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地 址:路桥区商海北街19号法定代表人:黄,局长。申请人认为xx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未对20xx年3月14日的信息公开申请书答复,恳求责令履职,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于20xx年4月15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称: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16日签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快递后,应作出处理并答复。被申请人至今没有作出任何答复给被申请人,侵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被申请人答复:被申请人于20xx年4月18日向申请人寄送了信息公开延长答复告知书,又于20xx年4月19日向申请人寄送了台州
3、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关于桐屿街道丁前村和桐屿街道共和村两地采矿点的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已对申请人的申请行为作出答复,恳求驳回申请。经审查: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16日签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快递(EMS1098055569017)后,于20xx年4月18日和4月19日分别向申请人寄送了信息公开延长答复告知书和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关于桐屿街道丁前村和桐屿街道共和村两地采矿点的依申请公开的答复(顺丰速运单号370839702354和顺丰速运单号370839702732)。本机关认为:被申请人虽然寄送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关于桐屿街道丁前村和桐屿街道共和村两地采矿点的依申请公开的答复,但未依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属违反法定程序超期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其次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确定如下:确认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关于桐屿街道丁前村和桐屿街道共和村两地采矿点的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违法。对本确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确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xx市国土资源局年6月3日 行政复议确定书格式模板 篇3 申 请 人:朱某被申请人: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于20xx年4月19日作出的工伤认定确定书(穗云人社工伤认20xx*号),于20xx年5月6日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恳求添加说明压砸伤程度即
5、左手拇指远节指骨粉碎性骨折,近节指骨骨折;右手拇指近远节指骨均骨折为工伤,本局已依法予以受理。申请人诉称:20xx年3月11日上午9时左右,本人在五金车间冲床岗位上,调试盖板冲孔模具过程中,不慎踩到脚踩踏板开关,冲床冲压下来压砸伤左右拇指。随后公司马上开车干脆将本人送往某医院进行治疗。到达医院后由医生帮我脱下双手手套,经拍X片显示左手拇指远节指骨粉碎性骨折,近节指骨骨折;右手拇指近远节指骨均骨折。外观视察左右拇指指体皮肤均挫裂成多块,皮肤组织血运不良,颜色瘀紫,甲盖均脱离,甲床裂开及缺损,左右拇指均畸形,可触及骨擦感,活动异样。考虑到我还年轻,张医生和公司区总建议我做皮瓣手术,不用锯掉或切掉一
6、部分骨头,这样来做尽量保长拇指的长度,骨折部位打克氏针固定。我听从了医生和区总的建议,在手术过程中,后做手术的左手没有采纳皮瓣手术进行治疗。申请人提交的主要材料:工伤认定确定书(穗云人社工伤认20xx*号)、身份证复印件、常住人口登记卡和病历等。被申请人答称:广州某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xx年4月11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报告、企业注册基本资料、劳动合同、病历、工友证明等材料,以工伤认定申请表的书面形式,书面对我局申请工伤认定,我局综合相关材料查明:一、广州某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庞某,具备合法的劳动用工资格。二、朱某与广州某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
7、司存在劳动关系。三、20xx年3月11日09时30分左右,朱某在单位五金车间修理冲孔模具工作时,被机器模块压伤双手。经广州市某医院治疗诊断为:左右拇指严峻压砸伤。我局认为:朱某在单位五金车间修理冲孔模具工作时,被机器模块压伤双手,该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且无证据证明朱某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因此,我局依法于20xx年4月19日作出了工伤认定确定书(穗云人社工伤认20xx*号),认定朱某此次受伤为工伤。并于20xx年4月26日送达给广州某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朱某。我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确定书所载明的事项能反映客观事实,也符合工伤认定方法第十九条
8、的规定。申请人朱某在行政复议中供应的病历上记载的诊断为左右拇指严峻压砸伤,而其要求增加的内容左手拇指远节指骨粉碎性骨折、左拇指近节指骨骨折;右拇指近远节指骨骨折并非医院诊断,故不属于必需在工伤认定确定书中载明的事项。申请人其他要求增加和更正的事项也同样不属于必需在工伤认定确定书中载明的事项。因此,申请人的恳求缺乏依据,不应予以接受。综上所述,我局本次所作出的工伤认定确定事实清晰、证据确凿、适用法规正确、符合管理权限、程序合法。恳求复议机关依法予以维持。被申请人提交的主要材料:工伤认定确定书(穗云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事故报告、病历和送达回证等。本局经审理查明:申请人朱某
9、是广州某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20xx年4月11日广州某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形式,就朱某受伤一事向被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诉称:朱某于20xx年3月11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在五金车间修理冲孔模具过程中不慎被冲床模块压伤双手,经送广州某医院诊断为:左右拇指严峻压砸伤。被申请人依法受理后即绽开调查,后于20xx年4月19日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认定申请人左右拇指严峻压砸伤为工伤的工伤认定确定书(穗云人社工伤认20xx*号),并依法于20xx年4月26日干脆送达广州某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申请人。本局认为:工伤认定的结果只有是或非,只要满意
10、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遭遇外力致伤四个充分且必要条件,就应当认定为工伤。而受伤部位或程度,并不是工伤认定的要件。申请人于20xx年3月11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在工作单位的五金车间修理冲孔模具过程中不慎遭遇左右拇指严峻压砸伤的情形,符合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被申请人据此于20xx年4月19日作出认定朱某为工伤的工伤认定确定书(穗云人社工伤认20xx*号)所认定的事实清晰、适用法规正确、程序合法、符合法定管理权限,本局应予以支持;申请人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提出的主见,于法无据。对此,本局不予采信。本局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其次十八条第一款
11、(一)项规定,维持被申请人20xx年4月19日作出工伤认定确定书(穗云人社工伤认20xx*号)。申请人如不服本局行政复议确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复议确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确定书(穗云人社工伤认20xx*号),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年六月二十日 行政复议确定书格式模板 篇4 申请人:易××。托付代理人:董××。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法定代表人:××,局长。地址:株洲市嵩山路。申请人易××对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xx第00011号行政惩罚确定书(以下简称11号
12、行政惩罚确定书)不服,于20xx年3月14日向我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厅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因案情困难,经我厅负责人批准,延长审理期限30天。该案现已审理终结。复议恳求:恳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惩罚确定书,并要求被申请人担当赔偿责任。申请人称: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惩罚确定书认定事实不清、惩罚依据不充分,且程序违法。申请人房产系50年头初购置,有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运用证,所搭建筑物都在宅基地上,全部为合法建筑。申请人搭建的房屋建于上世纪80、90年头,是经过村民小组和居委会同意建设的附属生活设施,不应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惩罚。被申请人辩称: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惩罚确定书事实清
13、晰、程序合法、惩罚依据充分。申请人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154.67平方米(即二层住宅),80年头末90年头初在合法住宅两旁分别搭建的厕所、厨房和抽水房等,其后又搭建了主楼第三层隔热层,建筑面积共126.36平方米。搭建建筑并未经国土规划审批,系违法建设。申请人认为其建筑80、90年头建成且经村委会协议同意不属于违法建设的观点错误。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只能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程序上,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并召开了听证会,作出的11号行政惩罚确定书已经送达给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申辩、陈述权利都已到位,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申请人认为其房屋建于80、
14、90年头,不受20xx年起先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调整的观点错误。申请人搭建房屋的行为未经规划审批,属于违法建设,且该违法状态始终存在,可以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惩罚。二、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不当,造成其身心损害并要求被申请人担当赔偿责任的申请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且不属于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复议机关应依法驳回其申请。综上,恳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11号行政惩罚确定书,驳回申请人复议恳求和赔偿恳求。经审理查明:申请人房屋位于株洲市芦淞区龙泉居委会董家段。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为154.67平方米,2层。80年头末、90年头初,申请人在没有办理规划手续的状况下,在原有房屋两旁先后搭建了厕所、厨房
15、和抽水房、主楼第三层隔热层,面积合计126.36平方米。20xx年1月5日,株洲市芦淞区拆除违法建筑综合管理大队依据国土部门供应的线索进行立案调查。20xx年1月15日,被申请人作出株规罚告字20xx第00005号行政惩罚告知书,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20xx年1月24日,被申请人实行听证会。鉴于惩罚告知书没有明确申请人违法建设面积的详细数额,20xx年7月12日,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惩罚告知书,并明确了违法建设面积为126.36平方米。20xx年1月18日,被申请人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方法第51条的规定,作出11号行政惩罚确定书,责令申请人在10日内
16、自行拆除搭建的126.36平方米违法建筑。我厅认为:申请人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擅自搭建的房屋为违法建筑。被申请人在作出行政惩罚确定前,依法进行了调查、告知、听证,惩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申请人扩建房屋的行为发生在上世纪80、90年头,被申请人适用20xx年生效的城乡规划法进行惩罚,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综上,依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3)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我厅确定如下:撤销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xx第00011号行政惩罚确定书,责令被申请人依法重新调查处理。如对本复议确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本复议确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
17、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xx年6月16日 行政复议确定书格式模板 篇5 申请人:(公民:姓名,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地址)被申请人:(名称,地址)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年_月_日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恳求_。申请人称:_被申请人称:_经审查查明:_。本机关认为: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其次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确定: _。申请人如对本确定不服,可以自接到行政复议确定书之日起_日内向 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确定为最终裁决,请于_年_月_日前履行。)_年_月_日(盖章) 行政复议确定书格式模板 篇6 行政复议终止确定书×
18、公复终止字 号申请人:居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托付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名称)居处:(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姓名) 职务:托付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申请人对被申请人 (详细行政行为) 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终止的详细事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年月日(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一式四份,申请人、被申请人各一份,一份附卷,一份存根。 行政复议确定书格式模板 篇7 申请人:易××。托付代理人:董×&time
19、s;。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法定代表人:××,局长。地址:株洲市嵩山路。申请人易××对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xx第00011号行政惩罚确定书(以下简称11号行政惩罚确定书)不服,于20xx年3月14日向我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厅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因案情困难,经我厅负责人批准,延长审理期限30天。该案现已审理终结。复议恳求:恳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惩罚确定书,并要求被申请人担当赔偿责任。申请人称: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惩罚确定书认定事实不清、惩罚依据不充分,且程序违法。申请人房产系50年头初购置,有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
20、运用证,所搭建筑物都在宅基地上,全部为合法建筑。申请人搭建的房屋建于上世纪80、90年头,是经过村民小组和居委会同意建设的附属生活设施,不应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惩罚。被申请人辩称: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惩罚确定书事实清晰、程序合法、惩罚依据充分。申请人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154.67平方米(即二层住宅),80年头末90年头初在合法住宅两旁分别搭建的厕所、厨房和抽水房等,其后又搭建了主楼第三层隔热层,建筑面积共126.36平方米。搭建建筑并未经国土规划审批,系违法建设。申请人认为其建筑80、90年头建成且经村委会协议同意不属于违法建设的观点错误。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只能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
21、程序上,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并召开了听证会,作出的11号行政惩罚确定书已经送达给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申辩、陈述权利都已到位,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申请人认为其房屋建于80、90年头,不受20xx年起先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调整的观点错误。申请人搭建房屋的行为未经规划审批,属于违法建设,且该违法状态始终存在,可以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惩罚。二、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不当,造成其身心损害并要求被申请人担当赔偿责任的申请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且不属于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复议机关应依法驳回其申请。综上,恳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11号行政惩罚确定书,驳回申
22、请人复议恳求和赔偿恳求。经审理查明:申请人房屋位于株洲市芦淞区龙泉居委会董家段。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为154.67平方米,2层。80年头末、90年头初,申请人在没有办理规划手续的状况下,在原有房屋两旁先后搭建了厕所、厨房和抽水房、主楼第三层隔热层,面积合计126.36平方米。20xx年1月5日,株洲市芦淞区拆除违法建筑综合管理大队依据国土部门供应的线索进行立案调查。20xx年1月15日,被申请人作出株规罚告字20xx第00005号行政惩罚告知书,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20xx年1月24日,被申请人实行听证会。鉴于惩罚告知书没有明确申请人违法建设面积的详细数额,20xx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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