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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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暂行办法为规范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选购与配送行为,制定了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选购与配送暂行方法,下面是方法的具体内容。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选购与配送暂行方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选购与配送行为,保证药品的正常供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本方法所指在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药品,包括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挂牌交易品种。第三条 全省范围内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和报名参与药品交易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适用本方法。其次章 配送报名第四条
2、 凡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省交易平台上报名。企业报名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及营业执照;(二)未列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第五条 配送企业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企业基本状况表;(三)承诺函。以上报名材料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机构公章。报名材料由省药品交易机构受理,详细程序和要求由省药品交易机构另行公告。第三章 配送关系确定第六条 供应基层医疗卫朝气构的配送企业按县(市、区)确定配送范围,同一配送企业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县(市、区)报名;供应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配送企业按地级以上市确定
3、配送范围,同一配送企业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地市报名。第七条 按就近配送、保证供应的原则,由生产企业在省交易平台上自行托付配送企业。第八条 被托付的配送企业须对被托付事宜进行确认,并承诺按交易价格及相关生产企业的配送要求,为有用药需求的医疗机构供应配送服务。配送企业不接受生产企业托付的,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省交易平台上明确提出,生产企业可选择托付其他配送企业。第四章 采 购第九条 医疗机构须通过省交易平台选购全部临床用药。对因开展新技术、临床急(抢)救、突发公共卫生事务及自然灾难医疗救治需运用的成交品种中无替代的未成交品种,须通过省交易平台备案选购(方法由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另行公布)。备案选购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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