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doc
《(完整版)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完整版)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doc(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新媒体是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是密切联系干群、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宣传舆论、塑造单位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单位(本单位或下级各部门)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运行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微博和APP移动客户端。第二章 管理制度第二条 信息中心是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2、。第三条 新媒体的开通。禁止任何个人以本单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第四条 新媒体信息变更。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新媒体,必须填写新媒体建设申请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信息中心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信息中心备案。第五条 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各级官方新媒体应每年11月份必须按照要求提交年审报告,报信息中心进行年度审核检查。未提交年审报告或审查不合格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完整版 媒体 平台 运营 管理办法 试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