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2).docx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2).docx(7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完整版1.齐某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一年,约定不得转租。乙住一 段时间后,租得更合适的房屋,于是,未经齐某同意将房屋 转租给金某夫妇,约定租期三年。齐某因为换锁上门,才发 现房屋已经被转租,但未作任何表示。一年后,齐某因住房 需求,遂以乙擅自转租向法院主张乙转租行为无效,要金某 夫妇搬走。以下选项正确的有()oA.转租合同超过租赁期限的局部无效B.转租合同无效C.齐某可主张撤销乙和金某夫妇的转租合同D.可以追加金某夫妇为第三人【答案】:A|D【解析】:A项,原租期一年,承租人超过租赁期限转租的,超过期限 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
2、 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 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 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 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C项,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支付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 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oA.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李某仍继续在公司 工作,应视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故李某无权请求支付二 倍工资B.劳动合同到期后应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否那么属于未与劳动 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故李某有权请求支付二倍工资 C.李某的该项
3、仲裁请求已经超过时效期间D.李某的该项仲裁请求没有超过时效期间【答案】:B|D【解析】:AB两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 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 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口应当依照劳动合同 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 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 后应当尽快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不签订的应当适用前述规 定,因此李某有权请求支付2倍工资。CD两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 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
4、者 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此题中,2012年12月, 乙公司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2013年11月李某提出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尚未超出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关于恢复用工的仲裁请求,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oA.李某是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该公司有权对其随时终止用工B.李某不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该公司无权对其随时终 止用工C.根据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终止D.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违法,劳动合同终止违法【答案】:B|D【解析】:AB两项,李某属于全日制的不定时工作制,公司无权对其随 时终止用工。CD两项,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
5、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 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 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 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 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 规定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 动合同的情形,如果李某经绩效考核被认定为不能胜任工 作,那么只有在公司对其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胜任工作的,才能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如李
6、某放弃请求恢复工作而要求其他补救,以下选项正确 的是()oA.李某可主张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B.李某可主张公司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要求即时 辞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C.李某可同时获得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即时辞职 的经济补偿金D.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数额多于即时辞职的经济 补偿金【答案】:A|B|D【解析】:A项,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 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 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B项,劳动合
7、同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劳动者依照劳 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38条第1款第4项规定,用人单 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题中,乙公司的“末位淘汰” 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李某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并且乙公司须向李某支付经济赔偿。C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 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据此,违法终止劳动 合同的赔偿金和即时辞职的经济补偿金不能兼得。D项
8、,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 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 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所支付的赔偿金多于劳动者即时辞职支 付的经济补偿金。6.甲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期2年,丙、丁为保证人,但对于保证范围和保证方式均未约定。戊、己分别以各自房 屋向乙银行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其中,保证人 丙要求债务人甲为其提供反担保,甲找到朋友庚为丙作保 证。保证人丁亦要求债务人甲提供反担保,甲将自己的房屋 1套为丁设定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请回答8688 题:关于甲、丙、丁关系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是?()A.如甲
9、到期依约向乙银行清偿了借款,甲为丙设定的反担保 继续有效B.如甲到期不能还款,乙银行可以选择甲、丙、丁中的任意 一人要求承当责任C.如丙清偿了 500万元债务,可以向甲、丁各自追偿250万 元D.如丁清偿了 500万元债务,可以向甲追偿,亦可向丙追偿【解析】:A项,反担保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是为了担保主债权而存在, 如债务人甲依约向债权人乙银行清偿了借款,反担保将随着 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B项,丙、丁为保证人,但对于保证范围和保证方式均未约 定,视为连带保证。担保法解释第20条第1款规定,连 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 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
10、任何一个保证人承当全部保证责任。CD两项,担保法解释第20条第2款的规定,连带共同保 证的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局部,由 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 分担。据此可知,连带共同保证人在追偿时有顺序先后的限 制,同时追偿数额亦不同,即追偿时顺序有先后,数额也不 同。丙或丁承当责任后,应领先向甲追偿,缺乏局部由其他 保证人分担责任。关于甲、戊、己关系的表述错误的选项是?()A.乙银行不能要求甲、戊、己承当连带责任B.乙银行可以就戊或者己的房产行使抵押权C.如戊承当担保责任后,应领先向甲追偿,缺乏局部要求己 分担责任D.如甲将全部债务转让给好友辛,未经戊和己
11、的书面同意, 戊和己不再承当担保责任【答案】:A|C【解析】:AB两项,担保法解释第75条第2款规定,同一债权有两 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 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 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据此可知,在连带共同物 保的情况下,起诉时,乙银行可以任意选择。C项,担保法解释第75条第3款规定,抵押人承当担保 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 应当承当的份额。D项,物权法第175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 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局部债务的,担保 人不再承当相应的担保责任。如乙银行的债务已过诉讼时效
12、期间,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 的?()A.如乙银行要求保证人丙承当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行使 先诉抗辩权B.如乙银行要求保证人丁承当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丁可以行 使诉讼时效抗辩权C.如乙银行要求抵押人戊承当担保责任的,戊无权拒绝D.如乙银行要求反担保人庚承当责任的,庚无权拒绝【答案】:B【解析】:A项,担保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 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 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当保证责任。据 此可知,只有一般保证人才享有先诉抗辩权,此题中,丙属 于连带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B项,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 讼时效
13、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承当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 行使追偿权的,法院不予支持。C项,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 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据此 可知,在诉讼时效己经经过后,乙银行不得再要求抵押人承 担担保责任。D项,物权法第171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 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 其他法律的规定。据此可知,反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并不存 在任何的合同关系,债权人不得直接向反担保人主张权利。7 .甲县吴某与乙县宝丰公司在丙县签订了甜橙的买卖合同, 货到后发现甜橙开始腐烂,未到达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吴 某退货无果,拟向法院起诉
14、,为了证明甜橙的损坏状况,向 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关于诉前保全,以下哪一表述是正 确的?()A.吴某可以向甲、乙、丙县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8 .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15日内裁定是否保全C.法院在保全证据时,可以主动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减少吴 某的损失D.如果法院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可以免除吴某对甜橙损坏 局部无效。BC两项,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 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 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 中,齐某发现转租的事实且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不得再 主张转租合同无效,也不得主张撤销转租合同。D项,因租 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
15、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 三人参加诉讼。本案中,法院可将金某夫妇列为无独立请求 权第三人。2.小倩(9岁)的父亲因坐牢与小倩的母亲离婚,小倩的母 亲再婚生子后虐待小倩,小倩的祖父母想要成为其监护人。 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祖父母想要成为其监护人,需要向法院申请B.因小倩母亲的虐待行为,祖父母自动成为监护人C.祖父母想要成为其监护人,需要经小倩的父亲同意D.祖父母想要成为其监护人,需要经民政部门同意【答案】:A【解析】:AB两项,根据民法典第36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监状况提供证据的责任【答案】:D【解析】:D项,在证据保全措施中,法院采取上述的各种措施时已获 得证据,因此就该证据能
16、予以证明的争议法律关系中的相关 事实,可以免除有关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责任。本案中,该甜 橙的损害状况是本案的事实,法院对甜橙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后,吴某证明其损坏状况的举证责任即可免除。AC两项,民事诉讼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因情况紧急,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 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 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吴某收货 后,甲县是被保全财产(甜橙)所在地,乙县是被申请人所 在地以及被告住所地,而丙县是合同签订地。所以吴某可以 向甲、乙两县的法院提出申请,但不能向丙县法院申请。诉 前证据保全的启动只能依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17、B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 院接受证据保全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 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8.18至20世纪,英美法德等国在宪法和法律中,分别对公 民选举权作出规定,其中影响深远的是一些国家在法律上确 立了男女平等权利。分析西方法律制度,以下哪一情形可以 成立?()1791年,法国某地区身无分文流浪汉以“特别公民”身份 中选为国民议会代表A. 1932年,英国某地区一女店主参加了该区下院议员选举的 投票1936年,德国某些地区仍有少量共产党人中选为联邦议会 议员B. 1975年,美国某地区一女职员要求根据国会参众两院通过 的修正案取得男女平等权
18、利【答案】:B【解析】:B项,英国1928年制定的人民代表法中规定了妇女与男 子平等的选举权。根据该法的规定,凡已成年之男女不属法 定无行为能力并具有以下资格之一者,均得登记为各该选举 区之国会议员选举人:有规定之住所者;有规定之营业 所资格者。A项,1791年法国宪法基于财产把公民划为“积极公民”、“消 极公民”。每年缴纳直接税未能到达3天工资以上,即为消 极公民。同时,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必须符合一定的财产条件, 而身无分文的流浪汉无财产故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该项涉 及的是财产与选举,无关乎性别,更与男女平等权利无关。C项,1933年,纳粹党头目希特勒出任总理,开始了法西斯 专制统治。希特勒公
19、布了一系列法律、法令,将国家政治生 活全面纳入战时轨道。在宪政方面,公布了消除人民和国 家痛苦法、保护德意志人民紧急条例、禁止组织新党 法、德国改造法等一系列法西斯法令,废除了资产阶级 议会民主制和联邦制,维护希特勒个人专制和纳粹一党专 政。该项涉及党派,亦与性别无关。D项,美国男女平等权利宪法修正案1975年获得国会参众两 院通过,但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3/4以上州通过而成为 废案,即该修正案并未生效。9.郭某意外死亡,其妻甲怀孕两个月。郭某父亲乙与甲签订 协议:“如把孩子顺利生下来,就送十根金条给孩子J当日 乙把八根金条交给了甲。孩子顺利出生后,甲不同意由乙抚 养孩子,乙拒绝交付剩余的两根
20、金条,并要求甲退回八根金 条。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孩子为胎儿,不具备权利能力,故协议无效B.孩子已出生,故乙不得拒绝赠与C.八根金条已交付,故乙不得要求退回D.两根金条未交付,故乙有权不交付【答案】:B|C【解析】:A项,民事权利能力是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条件,对于尚存 于母体内的胎儿,虽尚未出生,但为保护胎儿合法权利,我 国民法总那么第16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 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 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BCD三项,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是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 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 行为生效,就
21、发生效果意思所负载的权利义务关系。对胎儿 的赠与可以视为附延缓条件的赠与合同,即胎儿出生成活后 赠与成立,赠与人应当履行,而假设胎儿未能成活,赠与合同 即不成立,赠与人无需履行。本案附条件给付胎儿金条的行 为,属于对胎儿本人有利而又不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孩子 已出生,乙不得拒绝赠与,已交付的八根金条不得要求退回, 未交付的两根金条应予交付。10.甲遗失其为乙保管的迪亚手表,为归还乙,甲窃取丙的美 茄手表和4000元现金。甲将美茄手表交乙,因美茄手表比 迪亚手表廉价1000元,甲又从4000元中补偿乙1000元。 乙不知甲盗窃情节。乙将美茄手表赠与丁,又用该1000元 的一半支付某自来水公司水费
22、,另一半购得某商场一件衬 衣。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丙可请求丁返还手表B.丙可请求甲返还3000元、请求自来水公司和商场各返还 500元C.丙可请求乙返还1000元不当得利D.丙可请求甲返还4000元不当得利【答案】:A|D【解析】:A项,甲窃取丙的美茄手表,以归还乙,该手表为盗赃物, 目前我国立法和实务不认可这种情形下乙可以取得该手表 的所有权,所以在乙将美茄手表赠与丁后,丁也不能取得该 手表的所有权,该手表仍属于丙所有,丙可以请求现占有人 丁返还手表。B项,货币具有持有即认定所有的特殊性,乙从甲手中受领 1000元后,其用一半支付某自来水公司水费,另一半购得某 商场一件衬衣,自来水
23、公司和商场相应取得500元的所有权, 均无须返还500元。CD两项,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 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4个:一方取得财 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 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甲窃取丙的4000元现金而获 利,丙因此而受到损失,甲构成不当得利,丙可请求甲返还 4000元不当得利。乙是基于甲清偿债务而受领的手表和现 金,得利有合法根据,乙不构成不当得利。1L国务院环保检查组至某市巡查时,发现该市频发重大环境 污染案件,请问责任主体是?()A.该市政府B.该市生态环境局C.该市市长D.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答案】:A【解析】:环境保护法
24、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 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 责。因此,市政府应当对该市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承当 责任。12.杨青(15岁)与何翔(14岁)两人经常嬉戏打闹,一次, 杨青失手将何翔推倒,致何翔成了植物人。当时在场的还有 何翔的弟弟何军(11岁)。法院审理时,何军以证人身份出 庭。关于何军作证,以下哪些说法不能成立?()A.何军只有11岁,无诉讼行为能力,不具有证人资格,故 不可作为证人B.何军是何翔的弟弟,应回避C.何军作为未成年人,其所有证言依法都不具有证明力D.何军作为何翔的弟弟,证言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其证言不 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2 2023 法律 职业资格 考试 历年 答案 完整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