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镇同安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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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东凤镇同安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现行控制 性详细规划,东凤镇人民政府拟对位于东凤镇同安村的中山市东 凤镇同安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下称“同安村经联社”)旧厂 房用地进行改造,由同安村经联社自主改造,采取全面改造的改 造方式。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东凤镇同安村,北至同安大道西,南至村庄及 水塘,东至厂房用地,西至华源街,用地面积1. 5841公顷 (15840. 92平方米,折合约23. 76亩)。(二)标图入库情况改造地块于2021年5月纳入“三旧”标图入库,图斑编号, 纳入图
2、斑面积1. 5841公顷(15840. 92平方米,折合约23. 76亩), 纳入本次改造范围。(三)权属情况改造范围内全部属同安村经联社名下的集体用地,土地用途 为工业,无合法用地手续,已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土地证号 为中府集有(2012)第号,为同安村经联社自2000年4月开始使 用。(四)土地现状情况改造地块1. 5841公顷(15840. 92平方米,折合约23. 76亩), 不涉及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下称“三地”)、其他用地、 征地留用地、与原“三旧”用地置换的“三旧”用地或其他存量 建设用地、使用原“三旧”用地复垦产生的规模或指标的非建设 用地等。按权属划分,改造地块涉及同安
3、村经联社的集体土地 1.5841公顷(15840. 92平方米,折合23. 76亩),其中建设用地 1.5841公顷(15840. 92平方米,折合23. 76亩)不涉及农用地、 未利用地。因非法占用土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1月29日出 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山自然资罚字(2021) 515号)。2022年1 月12日,同安村经联社已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约定的罚款 41. 7337万元;同安村经联社已根据处罚决定书规定落实处罚。改造地块现有15栋建筑物,为同安村经联社自2000年4月 开始使用。无合法规划报建等手续,现有建筑面积11529.4平方 米,现状容积率0.72,作工业用途
4、所用。该地块目前暂未拆除现 状建筑,改造前年产值为487万元,年税收为33万元。改造地块不涉及到闲置、抵押、历史文化资源要素等情况。(五)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c其中,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属城镇建设用地1. 5841公顷(15840. 92 平方米,折合23. 76亩)。在中山市东凤镇同安片区02街区控 制性详细规划(2020)(中府函2020293号)中,一类工业 用地用地1.4248公顷(14248. 49平方米,折合21. 37亩),规划 容积率1.0-3. 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T5%,建筑高度 50米;防护绿地0.1111公顷(11
5、11. 21平方米,折合1.67亩); 道路用地0.0481公顷(481. 22平方米,折合0.72亩)。改造地块未纳入现行中山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专 项规划(2017-2020),但已纳入在编中山市城市更新(“三 旧”改造)专项规划(2020-2035)旧厂房潜力资源和镇级重点 更新片区管理,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 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2) 11号)第(一) 条,视同符合我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改造地块在中山市干线公路网规划中属于东阜公路控制 用地,经核实,目前该路段已纳入中山东阜公路接佛山顺创路工 程研究范围,而项目工可现阶段推荐线位的预控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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