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区海陵区防台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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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州区海陵区防台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2022年8月保障灾后生产恢复。负责防台物资供应信息搜集,根据防台救灾 工作要求落实货源、组织调运。做好社属企业防台工作。结合供 销合作社职能,制定并落实灾后生产恢复农资保障工作方案。公安海陵分局: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阻 挠防台工作、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台物资以及破坏防台设施 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台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 防台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自然资源和规划海陵分局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因台风带来的次生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按 照海陵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向社会发布次生突发性 地
2、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指导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专业监 测。承担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水利海陵分局:负责洪涝灾害防御工作,开展工情、险情信息检测预报;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防汛抢险 的技术支撑工作和区级防汛物资储备调运负责水利工程设施水 毁修复,提出防汛抢险经费安排计划;负责在建水利工程的防御 台风工作,必要时发布停工指令。海陵生态环境局:负责河湖水质监测预警,及时提供水源污 染情况。掌握危险废物存放地点,协助保证储存、转运安全,防 止污染水体,确保不因水质问题影响防洪抗旱工程正常运行。做 好污染源的调查与处理工作。气象海陵分局:负责做好台风动向、雨情的监测、分析、
3、预测,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实时提供相关气象信息。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区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 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 务,疏散和营救危险地区的群众。交警海陵大队:负责协调组织运力,做好防汛抗旱所需物资 和设备及抢险救灾人员、灾民转移运输工作 做好车辆绕行工作, 保证防汛抢险救灾车辆畅通无阻。区防办职责区防办承担区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地区和 相关部门的台风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2.4 应急工作组 区防指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监测预警、技术支持、抢险救援、转移安置、交通通信、医疗救治、秩序保障、信宣传报道、 灾情评估等应急工作组承担相应工
4、作职责,其组成及职责如下。综合协调组:由区政府办牵头,区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分 局、应急管理局等组成。贯彻区委区政府指示部署、区防指(办) 工作部署,负责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工作指导、财物保障、督 办核查等工作。监测预警组:由气象分局、水利分局牵头,自规分局、区生 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组成。负责气象、水文、地质、 环境、积淹水及墙情监测、预报,视情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发布预 警信息。技术支持组:由水利分局牵头,区工信局、自规分局、生态 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分局等组成。 根据地方政府防台抢险需要,组织专家参与防台抢险技术支持。 抢险救援组:由水利分局、应急管理局牵头
5、,区人武部、发改委、 商务局、供销总社、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分局等组成。负责组织 指导工程抢险、受灾群众救援,统筹协调抢险救援队伍、物资等 力量。转移安置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自规分局、住建局、水利分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局、 卫健委、区供销总社等组成。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基本生活 保障和抚慰受灾人员家属,组织调拨救灾款物。交通通信组:由区住建局、工信局牵头,供电公司等组成。 负责做好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通信、电力等保障;协调组织 优先运送伤员和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医疗救治组:由区卫健委牵头,区人武部、应急管理局、等 组成。负责指导医疗救(援)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6、;加强医疗队伍 物资组织调度,做好安置和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好灾后 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秩序保障组:由公安分局牵头,交警海陵大队等组成。指导 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 群体事件;做好灾区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疏 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水利分局等组成。组织指导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与引导,回应社会热点关注;加强避险 自救等公益宣传。灾情评估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教育局、住建局、农 业农村局、文体旅局、自规分局、水利分局等组成。组织指导灾 情和灾害损
7、失统计、核查与评估。2.5 基层防御台风指挥机构 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按照基层防御台风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和人员,在区防指和乡镇(街道)党委(党 工委)、政府(办事处)的领导下,做好本区域和本单位的防御 台风工作。3监测预报、预警与预防监测预报 气象部门负责监测台风生成、发展、登陆、移动路径和消失的过程,做好台风未来趋势及风力、降雨等趋势预报,报告台风 实时路径、强度、速度和降雨过程、范围、强度等信息,并向社 会发布。水利部门负责工情的监测和预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负责因台风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其他部门做好 相关的监测与预报工作。各监测预报部门应当及时向区防指和相
8、关部门通报台风实 况和监测预报情况。3.1 预警台风预警主要针对台风影响所造成的强风、暴雨以及洪水超 过一定的标准而向社会所进行的警示活动。3.1.1 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一般分为IV、III、II、I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种颜色标示。台风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登陆后的移动路 径、影响程度、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3.1.2 预警发布区防指发布全区防御台风工作预警级别,其他相关部门根据 各自防御台风工作职责及时预警并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预警信O(-)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船舶企业、通信运行商发布预警 信息。(二)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发布在建建筑工程、市政
9、基础设 施工程、危旧房屋、地下空间、铁路、公路(下穿隧道)、港口、航道、渡口、码头等方面的预警信息。(三)农业农村局负责向出港捕捞船只、设施农业和养殖主 体发布预警信息。(四)文体旅负责发布重大活动、旅游景区等安全提示信息(五)卫生健康委向医疗机构发出台风预警信息。(六)教育局向学校发出台风预警信息(七)应急管理局负责向工贸企业、危化企业发布预警信息。(八)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因台风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 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发布预警信息。(九)水利分局负责发布水工程安全、江河湖泊水情预警信O(十)气象分局负责发布台风、暴雨等气象预警信息。(十一)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播
10、放预警信息、有 关台风和防御台风信息等。(十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预警工作。上述各部门应当将行业预警信息报区防指。3.2 防御 各镇街、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要求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组织各单位与公民积极开展自我防范。3.2.1 防御准备(-)组织准备。构建台风灾害易发重点区域防御机制和监 测网络,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和应对措施,加强专业机动抢险 队和服务组织机构的建设。加强台风防御工作的宣传,动员社会 各方面力量支援防台工作。(二)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各类工程及基础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急除险加落实防台期间安全措施。(三)预案准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修订完善本系统(部门)防御台风应急预
11、案。(四)物资准备。按照上级要求,分区域储备必需的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在防御重点部位,现场储备一定数量的机动抢险 及救灾物资和设备。(五)通信准备。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立应急通信保障 队伍,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利用公用通信网络,保证通信专 用网、台风易发区等预警反馈系统完好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 报网,确保雨情、水情、风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 及时传递。各级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台风各项准备工作。3.2.2 台风防御检查(1 )各镇街各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防御台风工作检查,发现 安全隐患的,责成相关单位限期处理或者整改。(二)教育、住建、水利、文体旅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 危房、
12、市政、交通、水利、景区、通讯、电力、搜救设施等防御 台风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对危险区域人员、 房屋和船只等进行调查,并登记造册,报同级防指备案。3.2.3 台风防御巡查发改委负责油气管道企业防御台风巡查工作。教育局负责学校防御台风巡查工作。工信局督促船舶企业做好防御台风巡查工作;协调移动、电 信、联通、铁塔等通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御台风巡查工作。商务局负责商场、超市、加油站、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防御 台风巡查工作。卫健委负责医疗机构防御台风巡查工作。应急管理局负责重点工贸、危化企业的防御巡查。住建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高层建筑工地以及城区低洼易涝 地区等重
13、点领域和部位的防御巡查;铁路、公路(下穿隧道)、 航道、渡口、码头(长江除外)及其在建工程防御台风巡查工作。城管局负责户外广告设施的防御巡查。文体旅局负责旅游景区、景点的防御巡查。农业农村局负责渔船回港、渔业养殖、设施农业、蔬菜大棚 等的防御巡查。水利分局负责区属水利工程设施以及在建水利工程的防御 巡查。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应防御台风的巡查工作。各镇街负责辖区内危旧房屋、老旧小区和重点密集场所等的 防御巡查。4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IV、III、II、I级。根据气象部门发 布的台风预警级别、影响程度、危害程度与防御能力等因素,视 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有
14、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W级应急响应台风将影响我区,受影响地区影响时平均风力将达8级;预计未来24小时我区大部分地区将出现暴雨天气,且有 成片大暴雨;市针对我区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ni级应急响应: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影响我区,受影响地区影响时平均风力将达9级,并伴有暴雨天气;过去24小时我区大部分地区出现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暴雨天气;市针对我区启动防台风ni级应急响应。(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n级应急响应: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影响我区,受影响地区影响时平均风力将达10级,并伴有暴雨以上强降水;过去48小时我区大部分地区出现大暴雨天气,预计
15、未来24小时将出现暴雨天气;市针对我区启动防台风II级应急响应。(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I级应急响应: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影响我区,受影响地区影响时 平均风力将达11级,并伴有大暴雨以上强降水;过去48小时我区大部分地区出现特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大暴雨天气;市针对我区启动防台风I级应急响应。IV、III、II、I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指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会商研判,确定响应等级后按照下列程序启动。IV级应急响应,区防 指副指挥或区防办主任批准,由区防指或授权市防办发布。m应 急响应,区防指副指挥批准,由区防指发布。II级应急响应,区 防指常务副指挥批准,由区防指发布。I级应急响应,
16、区防指指 挥批准,由区防指发布。泰州市海陵区防御台风灾害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机关4.2应急响应行动预警等级预警信号颜色应急响应级别严重程度响应启停机关IV级蓝色IV级一般区防指/授权区防办III级黄色in级较重区防指II级橙色n级严重区防指I级红色I级特别严重区防指I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为n级、in级,w级为 最低级响应。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1.1.1 IV级应急响应(蓝色)(1)区防指副指挥或区防办主任主持会商,自规、住建、水利、 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气象等主要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研究 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关注台风预报成果,密切监视台风动向, 研究防御重点、制
17、定对策,作出相应工作安排。视情连线相关镇 街进行动员部署。(2)区防办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向各镇街、向各镇街、防指各成员单位通报台风动向。(3)24小时内河湖面所有船只进港避风,水面、高空、野外 作业人员、渔业人员、危房内的居民全部撤离。(4)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灾情信息报告区防指和市防指。1.1.2 川级应急响应(黄色)(1)区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自规、住建、水利、农业农村、 应急管理、气象等主要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部署防御台风工 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 防指。视情连线相关镇街进行动员部署。(2)区防指副指挥带班,区防办实行2
18、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 台风和雨情、水情、工情,做好江河洪水预测预报和调度工作, 监督指导台风影响区域内河网预排预降和洪水调度,掌握人员转 移、船只回港避风、抢险救灾等情况,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 工作,及时将防御台风信息报告区防指指挥、常务副指挥,并报 区委和市防指,通报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 地方做好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准备和实施工作。(3)24小时内江、河、湖面所有船只进港避风,水面、高空、 野外作业人员、渔业人员、危房内的居民全部撤离。(4)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灾情信息报告区防指和市防指。1.1.3 II级应急响应(橙色)区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成员单位和
19、各镇街防台工作负责同志参加。根据气象部门对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 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部署防御台风工作,明确防御目标、重点 和措施,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区委和市防办。区防办排出由相关成 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赴一线指导台风防御工作。(2)区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副指挥带班,区防办加强值班力量, 密切监视台风的发展变化,及时收集汇总风情、雨情、工情、灾 情等各类信息,做好水利工程的调度,不定期发布台风情况通报, 紧急部署全区全力做好防抗台风工作,安排相关单位做好抢险救 灾物资调拨工作。(3)12小时内河湖面所有船只进港避风,水面、高空、野外 作业人员、渔业人员、危房内的居民全部撤离。(4)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
20、、灾情信息报告区防指和市防指。1.1.4 I级应急响应(红色)区防指指挥主持会商,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防台工作负责同志参加,部署台风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召开防御台风紧 急会议,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区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镇街 全力做好防御台风工作;区防指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措施, 必要时宣布进入紧急防台期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提出防御 对策,情况特别严重时,及时向区委主要领导汇报。区政府派工 作组赴一线指导防御台风工作。区防指指挥坐镇区防办指挥抗台工作,区防办加强值班力量,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台风引发的其他重大突发事 件,组织协调指挥重大险情、灾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提请 上级和
21、有关方面支援。(3)6小时内河湖面所有船只进港避风,水面、高空、野外作业人员、渔业人员、业人员、渔业人员、危房内的居民全部撤离。(4)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灾情信息报告区防指和市防指。4.3 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信息发布防御台风消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形势主 要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告、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台风防灾抗灾救灾信息由相关主管部门或者区防指审核和发布。4.3.1 新闻报道发生台风灾害时,宣传部门应当加强对新闻媒体报道的协调 和指导。区防指根据灾害的影响程度,提供新闻报道内容,由新 闻媒体进行客观公正报道。区防指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 局按照突发事件报道相
22、关规定,做好有重大影响台风灾害发展趋 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的宣传报道。必要时,由区政府或区 防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发表电视讲话,通报有关情况。4.4 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4.4.1 根据台风灾害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区的影响情况的变化 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IV级应 急响应由区防指或授权区防办宣布结束,I、II、III级应急响应 由区防指宣布结束。4.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防指视情结束防台应急响应:(1)大范围降雨趋停,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没有大的降雨过程 或者大风影响;(2)台风已经登陆减弱、中途转向或者已过境,将不再对我 区造成较大影响;(3)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对我
23、区已无明显影响。4.4.3 响应终止后,设立现场指挥部的及时撤销,相关应急 响应行动及措施等视情进行调整,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 次生、衍生事件,以利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5保障措施5.1 组织保障建立健全防御防汛抗旱防台指挥机构,完善组织体系,细化 成员单位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衔接关系,建立与镇街防汛抗旱防 台指挥机构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组织协调等工作机制。5.2 资金保障 区级财政安排相应防台专项资金,用于补助遭受台风侵袭的镇街和相关单位开展防台抢险、修复水毁水利设施支出。防台抢 险应急处置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5.3 物资保障水利、应急、发改委、住建、农
24、村农业、城管等部门按照职 责分工负责储备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及装备,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按 照相关规定储备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防汛抗旱防台指挥机构可 委托代储部分抢险物资和设备。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储备 基本的应急自救和生活必需品。5.4 队伍保障抢险应急队伍由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应急队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等组成,其中专业应急救援队 伍由人武部、应急管理、住建、水利、卫健委等部门各自组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担地址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 作,水利部门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各镇街应当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抢险队伍,村(社区)应当组织群众参加抢险救灾工作。需要解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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