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榄镇永宁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华中路“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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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榄镇永宁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华中路“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经批复规 划条件论证,小榄镇人民政府拟对位于小榄镇永宁华中路的永宁 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下称“永宁股联社”)用地进行改造,由 永宁股联社自主改造,采取全面改造的改造方式。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小榄镇永宁华中路,北至永宁赤岗路,南至环 山路,东至洪联路,西至环山路,用地面积6. 0154公顷(60154.2 平方米,折合约90. 23亩)。(二)标图入库情况改造地块于2014年12月和2015年6月纳入“三旧”标图入 库,图斑编号分别为、,纳入图斑
2、面积4. 6801公顷(46801.04 平方米,折合约70. 20亩方 另有1. 3353公顷(13353.16平方米, 折合约20.03亩)正在开展调整标图入库工作,改造地块面积 6. 0154公顷(60154. 2平方米,折合约90.23亩)将全部纳入本 次改造范围。(三)权属情况改造范围内全部属永宁股联社名下的集体建设用地,已办理 土地所有权证,所有权证号为中府集有(2013)第号,为土地所 有权人永宁股联社自1991年3月开始使用。改造地块无合法用地 手续,需完善集体用地手续。(四)土地现状情况改造地块现状为建设用地6. 0154公顷(60154. 2平方米,折 合约90. 23亩)
3、,不涉及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下称“三地”)、 其他用地、征地留用地、与原“三旧”用地置换的“三旧”用地 或其他存量建设用地、使用原“三旧”用地复垦产生的规模或指 标的非建设用地等。按权属划分,涉及永宁股联社名下的集体土 地6. 0154公顷(60154. 2平方米,折合约90. 23亩)。改造地块现有53栋建筑物,为永宁股联社自1991年3月开 始使用。无合法规划报建等手续,现有建筑面积50146平方米, 现状容积率0.83,作工业用途所用。该地块目前已拆除建筑面积 0平方米,改造前年产值为4492万元,年税收为898万元。改造地块不涉及闲置、抵押、历史文化资源要素等情况。改造地块涉及违法
4、使用土地6. 0154公顷,中山市自然资源 局分别于2012年12月7日对0.2395公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中土执法决字2012第2198号,按非法 占用土地面积处以罚款11974元;于2012年12月12日对0. 1274公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中士执法决字2012第2189号,按非法 占用土地面积处以罚款6369元;于2012年12月13日对0. 6804公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中士执法决字2012第2604号,按非法 占用土地面积处以罚款34021元;对0.3267公顷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中士执法决字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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