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岗实习管理暂行办法.docx
《顶岗实习管理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顶岗实习管理暂行办法.docx(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学生实习管理暂行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促 进人才培养工作与社会需求的有效对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 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 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教育部等5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学生 实习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学院实际,制定 本方法。第二条 实习是指在学院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按 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学院安排或者经 学院批准自行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教育 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 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
2、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跟岗 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 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 专业人员指导下局部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 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条 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第四条为保障对学生实习工作实行有效科学管理,学(1)校外实训基地的校企合作协议,在非校外实训基地 安排集中实习的,符合实习要求的实地考察评估并书面报告;(2)实习协议(三方实习协议);(3)实习计划;(4)学生实习报告;(5)学生实习考核成绩;(6)实习日志(实习手册)
3、;(7)实习巡查、检查记录等;(8)指导教师、专业和二级学院(部)实习总结;(9)开展平安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培训 的相关佐证材料;(10)实习指导教师日常巡视工作记录;(11)实习单位业务指导、定期检查等相关工作记录;(12)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13)在统一安排宿舍以外住宿的学生住宿申请材料(监护人签字);(14)实习工资收入证明;(15)保险单复印件。一 10 一 院成立校外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任组 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科技处(产学研合作中心) 和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科技处 (产学研合作中心)、学生工作处负责校
4、外实习工作的检查督 导。二级学院(部)成立实习工作小组,由各二级学院(部)负 责人任组长,校外实训基地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 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负责统筹本部门校外实习 组织、实施、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并针对集中型的顶岗实习,专 门设立学生自我管理小组,即实习小组。二级学院实习工作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制订本部门校外实习管理实施细那么和本单位校 外实习全过程的组织管理;(2)负责考察、联系和落实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等 前期工作;(3)检查实习计划的落实,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 题;(4)选派校内指导教师和聘用校外指导教师;(5)对指导教师的实习指导情况进行检查,与学生实
5、习所在单位共同对指导情况进行考核;(6)办理学生自找单位实习审批手续;(7)完成学院实习工作领导组安排的其他任务。实习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部)实习工作小组选定,负 责本小组成员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学习与工作的自主管理。主要职责:(1)负责实习期间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2)组织和催促学生自我完成各项实习任务;(3)严格对实习学生进行考勤登记;(4)发扬团队精神,关心保护同学,及时向辅导员、校 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汇报学生思想和实习情况以及存 在的问题;(5)处理好实习单位人与事的关系,维护学院声誉和 企业形象。第三章审批流程第条各二级学院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于每年6 月10日前将下
6、一学年在校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计划报学院 教务处。教务处收到申请后按照学院文件规定进行审核。第六条 学院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分管领导进 行审批。第七条 每次实习学生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提交学院 院长办公会研究。第八条学院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 下一学年的实习安排计划,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第四章实习组织第九条顶岗实习是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原那么上不得免 修,各专业顶岗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一般不 少于半年。第十条 各专业顶岗实习,尽可能地安排学生在校外实训基地完成顶岗实习。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 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 位在
7、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 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o第十一条假设选择非校外实训基地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 实习单位前,二级学院应对其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 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 平安防护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学院同意 后方可安排实习事宜。第十二条 学生可自主选择实习单位及岗位,但必须办 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即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家长签字 同意后,交所在二级学院审批。二级学院对自主选择顶岗实习 学生和统一安排实习学生实行统一指导和管理。实习由二级学院(部)统一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第十三条 组
8、织学生跟岗实习(职业岗位认知除外)和顶 岗实习,既要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又要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所有学生实习前, 均须由实习单位、二级学院(部)及学生三方签订学生实习协 议,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保障学生实习平安、顺利地进行。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 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第五章实习管理第十条学生实习前及过程中,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如实填报潍坊职业学院实习管理平台,到达对实习学生管 理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目标与要求。第十六条 二级学院应会同实习单位根据潍坊职业学 院学生实习平安和风险管理方法(潍职院教字一2015 23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顶岗 实习 管理 暂行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