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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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工程学院本科课程建设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前提和 根本保障。课程建设旨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经济社会开展需求和学校办学定 位,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为一体的课程内 容体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第二条课程建设质量和水平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学生质量、教学 条件及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规范课程管理,不断提高课程 质量和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法。第二章课程建设分类与管理第三条全校所有课程按建设质量和水平分为合格课程、优质课程和精品开放课 程三个类别。第四
2、条课程建设的基本程序为:在合格课程中遴选建设优质课程,在优质课程中 遴选建设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在校级精品开放课程中遴选推荐省级和国家级精品开 放课程。第五条合格课程建设。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均应到达合格课程水平。各 系(部)负责本单位所承当课程的基本建设、合格评估与审查工作。对于各专业人才 培养方案首次开设的课程(简称“新开课”),重点进行合格评估;对于教师首次承 担未曾讲授过的课程(简称“开新课”),重点进行合格审查。评估与审查合格的课 程,由各系(部)报教务处备案;不合格的课程,有关系(部)应加快整改确保到达 合格标准。第六条优质课程建设。各系(部)在本单位的合格课程中遴选建设优质课
3、程。重 点支持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领衔组建课程教学团队,打造品牌优质课程。优 质课程每门课程建设周期不少于两年。第七条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各系(部)按照学校下达的精品开放课程申报指标数 和申报指南要求,在本单位的优质课程中遴选建设校级精品开放课程。校级精品 开放课程建设周期不少于三年。第八条省级和国家级课程建设类工程推荐申报。学校在各系(部)推荐的基础上, 根据上级申报文件要求,从校级精品开放课程中,遴选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课程建 设类工程。第九条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课程负责人由系(部)结合课程建设实际, 制订标准自行遴选确定。课程负责人在教研室主任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具体主持所
4、承当课程的建设任务,包括课程建设规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教 材选用与教材建设、课程试题库建设、教学各环节文本的规范管理等,并根据建设目 标和计划,负责组织落实各项建设任务。第十条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课程建设工作,加强对已有合格课程、优质课程、 精品开放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优质课程工程的示范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 课程建设质量和水平。第三章课程建设检查与验收第十一条课程建设类工程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凡在立项建设期内的课程建设类 工程,每年年底需进行工程总结,并接受学校本科教学工程建设统一组织实施的年度 检查。第十二条课程建设期满后,课程负责人须根据工程验收文件要求填报本科教学
5、 工程工程结题报告,整理提交工程成果及支撑材料。校级课程建设类工程,由所在系 (部)按验收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省级及以上课程建设类工程,由学 校科研部门按上级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课程建设期满验收达标后,学 校颁发课程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额度依据学校教学奖励方法确定),并在后续建设 过程中适时进行质量评估,评估不达标者,将取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第十三条课程质量评估的主要依据为信息工程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详见附件)。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类工程在建设期满验收时,其课程质量应稳定保 持优质课程标准。第四章课程经费资助与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在本科教学工程专项中统一划拨经费用于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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