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构筑物安全技术交底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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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水构筑物安全技术交底1. 一般要求(1)施工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周围应设围挡,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2)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施工、预制构件安装和预应力钢筋张拉、砌体结构施工、管道施工应符合相 关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3)施工前应依据结构特征、工程地质、工程水文、天气和现场环境状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规定 施工方法、机械设施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4)高处作业应设作业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支搭、拆除作业必须由架子操作工负责。2)在斜面上作业宜架设可移动式的作业平台。3)脚手架、作业平台不得与模板及其支承系统相连。4)作业平台、脚手架,各节点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5)脚手架应依据施工时最大荷载
2、和风力进行施工设计,支搭必须牢固。6)作业平台宽度 应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在平台范围内应铺满、铺稳脚手板。7)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作业平台应设安全梯或斜道等设施。8)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使用前,应进行检讨、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设专人随 时检讨,发现变形,位移 应及时采用安全措施并确认安全。2.地表取水(1)临近河湖、水库部分的构筑物宜在枯水季节施工。(2)施工区域临水部位,必须设置安全标志;阴暗地区和夜间应设警示灯;作业中必须采用防溺水措 施。(3)从河湖取水时,取水头部完成后,应按设计或河湖航运部门的规定设立航行标志和安全保护设 施。(4)施工期间应与河湖、水库管理单
3、位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河湖、水库水位变化情况,并采用相应 的安全技术措施。(5)联络段预留岩塞 长度 应依据工程地质、工程水文和河湖、水库端部相应的水深而定。施工中应 按设计的规定预留。(6)岸边固定式取水构筑物施工采用围堰施工、灌注桩施工、沉入桩施工、沉井施工时,应符合相关 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7)施工前应了解并掌握施工期 间河湖、水库可能出 现的最高水位,作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的基 本依据。施工组织设计 应由河湖、水库管理单位认可后 方可实施。(8)施工场地部署、土石方堆弃和排泥等,不 得影 响河道的航运与航道、水库运行,不 得影 响堤 岸和附近建(构)筑物的稳定;施工中的废料、废液不得
4、污染环境。(9)施工船舶的停靠、锚泊、作业等,应经航政、航道等部门的同意;当对航道有影 响时,应制定 安全技术措施,经航政、航道部门批准后 实施,保证施工和航行的安全。(10)岩塞 爆破,必须依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河湖、水库现况由具有相应爆破设计 资质的企业 进行爆破设计,编制爆破设计书,规定爆破方法、顺序、炸药用量;施工前必须制订专项施工方案,规 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市、区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11)岩塞 爆破放水应符合下列 要求:1)爆破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发生静电的衣物。2)放水方案应经有关河湖、水库管理单位同意,方可实施。3)施工前必须对爆破器材进行检讨、试用,确认合格并记载
5、。4)岩塞爆破前必须清查隧道,确认无人滞留,方可发出爆破放水指令。5)在联络段末端清理石块、杂物时,必须由作业组长统一指导,并采用防溺水措施。6)爆破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爆破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由通过爆破专业培训、具有爆破作业上岗资 格的人员操作。7)放水前联络段沿线供水管道及其构筑物、水厂必须施工完毕,并经验收,确认合格,符合设计要 求,并形成文件。8)爆破前必须依据设计 规定的警戒范围,在边界设显著的安全标志,并派专人警戒;警戒人员必 须按规定的地点坚守岗位。9)放水中,沿线工程部位,应设专人值守,确认正常;发现异常,必须立刻与指导机构联系,及时 采用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确认安全。10)爆破
6、前应由建设单位邀请政府主管部门和附近建(构)筑物、管线等有关管理单位协商研 究爆破 施工中应对现场环境和相关设施采用的安全技术措施。11)放水前,应由建设单位成立指导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制定放水方案,针对放水中 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采用应急措施。指导系 统应配备通讯器材,坚持联络通畅。(12)移动式取水构筑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摇臂管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测定挠度,确认合格后,方可安装。2)摇臂管接头应在岸上进行组装、调试,确认上、下、左、右转动机动。3)摇臂管及其接头,组装前应按设计规定进行水压实验并记载,确认合格。4)摇臂管安装时的河水流速不 宜超越Im/s;岸、船两 端的摇臂
7、接头应组装就位,调试完成;浮船 上、下游应锚固稳定,并能按施工要求移 动泊位;避开雨 天、雪天和五级(含)风以上天气。5)浮船上的设施安装应采用起重机进行,设施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检讨、试运转、验收,确认合格, 并联动调试合格,形成文件;进水口处应有漂浮物收集装置和清理设施;船舷外侧应有防撞击设施;浮船 上应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防火器材;抛锚地位应正确,锚链、锚绳的材质、截面、规格应符合设计 规 定。6)浮船与摇臂管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应进行联合试运转,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试运转前 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形成文件。(13)缆车式取水构筑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泵安装
8、完成后应按规定调试,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2)轨道铺设精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施工完成后,应经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3)缆车试运行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形成文件。4)缆车、斜坡管、进水管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检讨、试运行、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5)岸边固定式取水构筑物采用围堰施工、灌注桩、沉入桩、沉井等方法施工时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 交 底具体耍求,施工完成后,应经验收,确认符合设计 耍求,并形成文件。6)缆车牵引系 统、卷扬机、钢丝绳及其配件应按设计 规定,选择由具有生产资质的企业生产的产 品,并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卷扬机的地锚施工,应符合设计 规定,施工完成后 应
9、经验收,确认符合设 计要求,并形成文件。3.地下取水(1)构筑物临近河湖时,宜避开雨期 施工。(2)洗井时,泥浆水应收集、沉淀,不得漫流污染环境。(3)井管安装完成,洗井合格后,应及时安装水泵,并进行泵房施工。(4)施工前应了解、掌握现场架空和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状况,确认安全。(5)井孔附近有地下管线时,井孔中心与地下管线的距离不宜小于3m。(6)滤料填充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手推车运输滤料,卸车时应挡掩牢固,严禁撒把倾倒。(7)在架空线路下方及其附近严禁进行钻井。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钻机外缘与电力架空 线路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2-6的要求。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11-15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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