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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地转让合同书 林地转让合同书 篇1 甲方(原承包方):_住址:_乙方(受 让 方):_住址:_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同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转让标的、形式、期限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 _的林地(四至为:东至_,南至其次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2.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全部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3.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
2、4.甲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需提前告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该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运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2.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务应主动实行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3.爱护和合理利用林地;4.该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5.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需提前告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第三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刚好间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 支付转让价格金额: ,支付时间 。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_%滞纳金。逾期_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
3、约,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运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该林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全部。(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_%滞纳金。逾期_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担当赔偿责任。(三)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担当赔偿责任。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
4、意终止合同(二)经双方协商一样,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三)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的运用权。乙方如需接着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四)林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承包期的,超过的时间无效。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2)供应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同等协商后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第九
5、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林地转让合同书 篇2 甲方:乙方:1.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允、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2. 甲方将粤林证字 第 号,编号 林权证,林地全部权权利人,林地运用权、林木全部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运用权转让给乙方。3. 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全部。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 月。4. 粤林证字 第 号,编号 林权证,林地全部权权利人,林地运用权
6、,林木全部权(除原有桉树外),运用权利人 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胜利,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刚好转到甲方账户上。5. 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6. 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运用权、林地全部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楚,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7. 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8.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托付人一份,乙方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
7、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林地转让合同书 篇3 甲方:乙方:丙方(土地全部权方):为了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林业经济,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林地运用权及地上林木全部权和运用权转让(以下简称林地转让)给乙方等事宜,经双方同等协商,且发包方(丙方)同意的状况下,达成以下条款。1、转让林地、林木的基本状况1.1林地的方位及四至界限转让的林地位于 ,总面积约 亩。1.2详细的林地面积和四至界限、面积及相关状况确定:2、转让期限及乙方经营管理权2.1转让期限50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详细日期以林权证为准。2.2转让期内,乙方享有受让林地的林地运用权,以及地
8、上林木全部权和运用权,有权依据须要经营林地,处理林木,并再次流转,受国家法律爱护;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干涉或阻碍乙方对林地、林木的经营管理。2.3自本合同签订并林权证交付乙方之日起,所转让林地和林木2.4乙方对受让的林地及地上林木享有自主经营权,有权支配甲方或丙方以外的人管护、采伐、造林等。3、流转用途本流转林地必需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4、三方权利义务4.1甲方权利义务4.1.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转让费。4.1.2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和林木应符合以下条件:4.1.3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违反乙方对该林地的造林规划种植其他植物,否则乙方有权清除,甲方担当清除费
9、用。4.1.4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擅自采伐,否则视为盗伐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臵。4.1.5 按乙方要求刚好供应办理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所需之相关文件、资料。4.1.6 乙方有权就本合同内容、签订过程、有关附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办理见证或公证,甲方有主动协作和帮助的义务。4.2 乙方权利义务4.2.1转让期内,乙方对受让取得的林地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包括协议授权第三方承包经营或转让)。4.2.2转让期限内依法享有林地运用权和地上林木全部权、运用权;有权依据生产经营安排的须要,支配林地和林木的采伐、管护、造林等。4.2.3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林地和林木转让费。4.2.4乙方林地发生火灾
10、后,丙方必需刚好依法组织群众扑救,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按丙方的村规民约予以担当。4.2.5转让期内,该林权享有依法继承权,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接着经营。4.3丙方权利义务4.3.1丙方对此合同内的林地,林木的流转有关事项有知情权。4.3.2丙方应无条件支持此合同的执行。4.3.3如乙方依据生产、经营的须要在所转让林地内增建林业设施及开拓林道,防火带,丙方不得干涉或阻碍。4.3.4丙方同意甲方将林地和林木有偿转让给乙方。在合同期内,乙方毋需向丙方交纳任何费用。4.3.5在签订本合同前丙方应向甲方和乙方供应同意本次林地转让5、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租金 /亩年,按合同面积计算租金,每一年一付。5.1对于
11、被转让林地上的可变现的林木,由乙方统一办证,根据市场价格,由甲方丙方参加,本着公允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外统一销售,销售净收入作为被转让林地上的林木价值支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特殊约定:若一年内由于甲方缘由致使林木不能采伐销售而影响乙方生产经营,则甲方应返还乙方当年支付的租金并担当 当年租金50%的违约金;若因乙方缘由导致林木不能采伐销售,则乙方接着向甲方支付租金,被转让林地上的林木生长量归甲方全部。5.2 对于荒山,疏林地,乙方依据自己的生产经营支配,在两年内完成造林。5.3租金及林木转让金的支付方式。由于甲方是丙方的村民,人数较多,丙方对这些状况简单驾驭,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及转租土地的
12、林木款由丙方代为支付。其方法为:乙方按甲方的人数、亩数计算应支付的土地租金或林木转让数一次性打入丙方指定账户,由丙方再次支付,并将支付凭证返回给乙方。特殊约定:乙方向丙方所支付的款项,丙方不能截留或作他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丙方担当。6、其他事项6.1 林地内原有林道和其他林业设施(包括防火带),以及属丙方管理范围内、乙方生产经营过程须要运用的道路或有关林业设施等,丙方应无条件保留,乙方可无偿运用;丙方应为乙方生产、经营供应通行等便利。6.2 因第三方征地所获之补偿金,属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林木补偿以及林地劳力安臵补偿的部分,归乙方全部;属土地全部权补偿金的部分,归丙方全部,但乙方按合同
13、期剩余年限和相关标准从土地征地方取得的土地运用权补偿金归乙方全部。6.3 地下矿产资源归国家全部,但国家在开采矿产资源时,对乙方生产及林木造成损失而赔付的赔偿金,应全部归乙方全部。6.4 转让期限届满,本合同林地和林木无论以何种形式流转,乙方均享有优先权。6.5 乙方无正值理由延迟支付林地和林地转让费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补偿费用,补偿甲方迟收转让费的损失。7、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7.1 合同各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双倍土地租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担当赔偿责任。7.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
14、同的法律效力。7.3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8、附则8.1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届时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8.3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林业局一份,丙方一份。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丙方: (林地全部权方)代表:年 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书 篇4 甲方: 住址:身份证号码:乙方: 住址: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同等协商、自愿有偿、诚恳守信的原则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
15、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林地全部人:甲方林权证号:坐落:林地类型:面积: 亩,共一宗。第一宗(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西至 责任山,南至责任山;北至 责任山。 具体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需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变更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2、根据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3、向发包方供应乙方的
16、有关状况。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爱护的宝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楚、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见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2、敬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全部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乙方的权利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爱护的宝贵、濒危、稀有、有益
17、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运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实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恳求权。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状况和林地的有关状况。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四)乙方的义务1、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2、全面履行甲
18、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变更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爱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实力,提升其运用价值,推动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爱护法律规定爱护的宝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安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务,应主动实行措施,并刚好向有关部门报告;听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
19、进行的监督、指导。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状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转让费每年 元,合计 元,(大写: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五、违法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实行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担当赔偿责任,是否接着履行合同由守约方确定。六、争议的解决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干脆向人
20、民法院起诉。七、其他事项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林地转让合同书 篇5 原承包方: (以下称甲方)接受转让方:(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诚恳信用、公允、合法原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自愿就甲方从本集体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甲方将自己承包土地 块,地名四至界线分别为共计 亩非基本农田转让给乙方经营。二、转让费为每年每亩 元
21、,合计 元,十年共计 元。大写 元。乙方于二0一年月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费三、转让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四、因国家的惠农政策,发放的补贴(包括粮食直补款)及其它实惠归乙方全部。五、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自主确定种植支配,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在土地内搞建筑。六、乙方因经营须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合法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七、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甲方接着承包该土地,乙方无条件退出。因转让土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八、乙方转让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款归甲方全部,因征地产生的实惠政策及待遇也由甲
22、方享有。九、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样可以书面解除。一方违约向守约方担当责任 。十、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证明人执一份。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林地转让合同书 篇6 甲方: 住址:身份证号码:乙方: 住址: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同等协商、自愿有偿、诚恳守信的原则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林地全部人:甲方林权证号:坐落
23、:林地类型:面积: 亩,共一宗。第一宗(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西至 责任山,南至责任山;北至 责任山。 具体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需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变更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2、根据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3、向发包方供应乙方的有关状况。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爱护的宝贵、濒危、稀有、
24、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楚、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见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2、敬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全部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乙方的权利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爱护的宝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
25、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运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实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恳求权。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状况和林地的有关状况。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四)乙方的义务1、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变更林地用途,用于非林
26、建设;依法爱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实力,提升其运用价值,推动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爱护法律规定爱护的宝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安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务,应主动实行措施,并刚好向有关部门报告;听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状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转让费及支付时
27、间、方式转让费每年 元,合计 元,(大写: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五、违法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实行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担当赔偿责任,是否接着履行合同由守约方确定。六、争议的解决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干脆向人民法院起诉。七、其他事项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
28、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林地转让合同书 篇7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同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 林地基本状况及转让期限1、甲方将坐落在*村麻子冲口的村属公共山林地 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森林类别 :混杂灌木丛。2、转让期限为长期,从 年 月 日起。3、林地面积、四至及其附图为准。二、双方的权利、义务1
29、、转让后,乙方终生享有林地运用权、林木全部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楚,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总计 元。支付的时间为年 月 日。四、其他条款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违约。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3、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3份,甲乙双方、鉴证人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
30、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林地转让合同书 篇8 甲方(原承包方):_住址:_乙方(受 让 方):_住址:_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同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转让标的、形式、期限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 _的林地(四至为:东至_,南至其次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2.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全部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3.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
31、的正常生产活动。4.甲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需提前告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该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运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2.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务应主动实行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3.爱护和合理利用林地;4.该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5.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需提前告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第三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刚好间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 支付转让价格金额: ,支付时间 。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_%滞纳金。逾期_个
32、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运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该林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全部。(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_%滞纳金。逾期_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担当赔偿责任。(三)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担当赔偿责任。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33、。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二)经双方协商一样,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三)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的运用权。乙方如需接着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四)林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承包期的,超过的时间无效。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2)供应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同等协商后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本合同自_年_月
34、_日起生效。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林地转让合同书 篇9 原承包方: (以下称甲方)接受转让方:(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诚恳信用、公允、合法原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自愿就甲方从本集体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甲方将自己承包土地 块,地名四至界线分别为共计 亩非基本农田转让给乙方经营。二、转让费为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十年共计 元。大写 元。乙方于二0一年月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费三、转让期
35、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四、因国家的惠农政策,发放的补贴(包括粮食直补款)及其它实惠归乙方全部。五、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自主确定种植支配,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在土地内搞建筑。六、乙方因经营须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合法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七、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甲方接着承包该土地,乙方无条件退出。因转让土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八、乙方转让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款归甲方全部,因征地产生的实惠政策及待遇也由甲方享有。九、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样可以书面解除。一方违约向守
36、约方担当责任 。十、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证明人执一份。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林地转让合同书 篇10 甲方: 乙方:住址: 住址: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同等、自愿、公允、公正原则,就橡胶林地转让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样,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一、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 村民委员会辖区内橡胶林地,面积约 亩,转让给乙方管理经营。橡胶林地的详细四至范围是: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期限:共 年,即二一四 年 月 日起至 年
37、月 日止。三、总转让价款为 ,小写: (若大小写不一样时以大写为准)。 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价款 ,小写: ;相关产权证明办理完成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 ,小写: 。交款后,转让范围内的全部地上物归乙方全部,并由乙方自主处理,甲方不得干涉。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保证其转让的橡胶林地属商品经济林地,且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如因甲方转让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须帮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做好确认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晰,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3、在合同期限内,如原有设施不足,乙
38、方依据须要,在林地范围内开通道路,修筑浇灌设施,构建临时住宿等生产必备之条件,甲方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且在乙方须要的时候供应肯定的协作。4、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转让或出租该林地,甲方不得有意阻挠,乙方转让该林地,甲方不得收取费用。5、乙方子女享有继承权。6、甲方要帮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7、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全部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8、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担当,与甲方无关。9、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甲
39、方不得进行任何的干涉。10、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要做好转让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爱护和水资源的爱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五、转让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设须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全部,其他补偿款归乙方全部。六、因不行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需刚好将状况告知甲方,双方应及早实行措施尽量削减损失,复原生产,并依据乙方的损失状况协商减免转让款。七、合同期满时,如乙方接着转让该林地,必需在期满前30天内告知甲方。合同期满时,林地内的橡胶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收割期、或因收割指标等限制未能收割,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合同期限至橡胶收割完毕,甲方应当适当赐予延长合同期限。八、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需仔细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需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 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接着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2、如因甲方转让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转让的林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八.1)条惩罚。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