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安全饮水管理制度2篇 农村安全饮水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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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级安全饮水管理制度2篇 农村安全饮水管理制度下面是我收集的村级平安饮水管理制度2篇 农村平安饮水管理制度,以供借鉴。村级平安饮水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平安,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条件,依据中心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方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本方法适用于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平安工程规划、运用中心预算内投资的农村饮水平安工程项目。其次条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平安工程规划解决农村饮水平安问题的范围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县(不含县城城区)以下的乡镇、村庄、学校,以及国有农(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和连队饮水担心全人口。因
2、开矿、建厂、企业生产及其他人为缘由造成水源改变、水量不足、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饮水平安问题,根据“污染者付费、破坏者复原”的原则由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解决。第三条农村饮水平安保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政府对农村饮水平安负总责,中心赐予指导和资金支持。“十二五”期间,要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十二五”规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计生委、环境爱护部与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兵团签订的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建设管理任务和责任,仔细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实现规划目标。第四条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建设应当根据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优化水资源配置,合理
3、布局,优先实行城镇供水管网延长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集中供水,实现供水到户,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第五条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亲密协作,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平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平安工程项目审批、投资安排审核下达等工作,监督检查投资安排执行和项目实施状况。财政部门负责审核下达预算、拨付资金、监督管理资金、审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工作,落实财政扶持政策。水利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平安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编制审查等工作,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指导饮用水水源爱护。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提出地氟病、血吸虫疫区及其他涉水重病区等须要解决饮水平安问题的范
4、围,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学评价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监测等工作,加强卫生监督。环境爱护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工作,督促地方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作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江河湖泊生态环境爱护项目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实施的重点优先支配,统筹解决污染型水源地水质改善问题。第六条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应当执行国家和省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工程运用的管材和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其次章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和投资安排管理第七条农村饮水平安项目区分不怜悯况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或核
5、准。对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可依据经批准的农村饮水平安工程规划和工程实际状况,合并或削减某些审批环节。对企业不运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按规定实行核准制。各地的项目审批(核准)程序和权限划分,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商同级水利等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投资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削减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有关原则和要求确定。项目建设涉及占地和须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的,按规定办理。第八条各地要严格根据现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仔细做好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加强水利、卫生计生、环境爱护、发展改革等部门间协商协作,着力提高设计质量。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水源工程选择与防护、水源水量水
6、质论证、供水工程建设、水质净化、消毒以及水质检测设施建设等内容。其中,日供水1000立方米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工程(以下简称“千吨万人”工程),应当建立水质检验室,配置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落实运行经费。农村饮水平安工程规划设计文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第九条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应当按规定开展卫生学评价工作。第十条依据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各项目前期工作状况和年度申报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水利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报送农村饮水平安项目年度中心补助投资建议安排。第十一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兵团提出的建议安排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后,分省(自治区、直辖市)
7、下达中心补助地方农村饮水平安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规模安排,明确投资目标、建设任务、补助标准和工作要求等。中心补助地方农村饮水平安工程项目投资为定额补助性质,由地方按规定包干运用、超支不补。第十二条中心投资规模安排下达后,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要求刚好会同省级水利部门将安排分解支配到详细项目,并将安排下达文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备核。分解下达的投资安排应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建设地点、总投资、年度投资、资金来源及工作要求等事项,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出资及其他资金来源责任,并确保纳入安排的项目已按规定履行完成各项建设管理程序。项目分解支配涉及财政、卫生计生、环境爱护等部门工作的,应刚好征求看法
8、和加强沟通协商。在中心下达建设总任务和补助投资总规模内,各详细项目的中心投资补助标准由各地依据实际状况确定。第三章资金筹措与管理第十三条农村饮水平安工程投资,由中心、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中心对东、中、西部地区实行差别化的投资补助政策,加大对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地方投资落实由省级负总责。入户工程部分,可在确定农夫出资上限和村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前提下,引导和组织受益群众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方式进行建设。激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农村供水工程。第十四条中心支配的农村饮水平安工程投资要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范围运用。要建立健全资金运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转移、侵占和挪用工程
9、建设资金。各地可在地方资金中适当支配部分经费,用于项目审查论证、技术推广、人员培训、检查评估、竣工验收等前期工作和管理支出。第十五条解决规划外受益人口饮水平安问题、提高工程建设标准以及解决农村平安饮水以外其他问题所增加的工程投资由地方从其他资金渠道解决。对中心补助投资已解决农村饮水平安问题的受益区,如出现反复或新增的饮水平安问题,由地方自行解决。第四章项目实施第十六条农村饮水平安项目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要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和签订责任书,把地方各级政府农村饮水平安保障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技术责任等落实到人,并加强问责,确保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第十七条农村饮水平安
10、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对“千吨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要按有关规定组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和建后运行管理;其他规模较小工程,可在制定完善管理方法、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纳村民自建、自管的方式组织工程建设,或以县、乡镇为单位集中组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全县或乡镇规模以下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建设管理。激励推行农村饮水平安工程“代建制”,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实施,严格限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运用单位。第十八条加强项目民主管理,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加工作机制。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建设前,要进行广泛的社区宣扬,就工程建设方案、资金筹集方法、工程
11、建成后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水价等充分征求用水户代表的看法,并与受益农户签订工程建设与管理协议,协议应作为项目申报的必备条件和开展建设与运行管理的重要依据。工程建设中和建成后,要有受益农户举荐的代表参加监督和管理。第十九条农村饮水平安工程投资安排和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批或报备。对重大设计变更,须报原设计审批单位审批;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组织参建各方及有关专家审定,并将设计变更方案报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备案。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的范围及标准由省级水利部门制定。因设计变更等各种缘由引起投资安排重大调整的,须报该工程原审批部门审核批准。其次十条各地要依据农村饮水平安项目特点,建
12、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其次十一条国家支配的农村饮水平安项目要全部进行社会公示。省级公示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进行,市(地)、县两级的公示方式和内容由省级发展改革和水利部门确定。乡、村级公示在施工现场和受益乡村进行,内容应包括项目批复文件名称、文号,工程措施、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解决农村饮水平安问题户数、人数及完成时间、水价核算、建后管理措施等。其次十二条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地方发展改革、水利部门商卫生计生等部门刚好共同组织竣工验收。省级验收总结报送水利部。验收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和投资支配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未按要求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
13、限期整改。第五章建后管理其次十三条农村饮水平安工程项目建成,阅历收合格后要刚好办理交接手续,明晰工程产权,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和运行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确保长期发挥效益。以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由按规定组建的项目法人负责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小的供水工程,可由工程受益范围内的农夫用水户协会负责管理;单户或联户供水工程,实行村民自建、自管。由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实行股份制形式或企业、私人投资修建的供水工程形成的资产归投资者全部,由按规定组建的项目法人负责管理。在不变更工程基本用途的前提下,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可实行全部权和经营权分别,通过承包、租赁等
14、形式托付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对采纳工程经营权招标、承包、租赁的,政府投资部分的收益应接着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其次十四条农村饮水平安工程水价,根据“补偿成本、公允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依据供水成本、费用等改变,并充分考虑用水户承受实力等因素适时合理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推行阶梯水价、两部制水价、用水定额管理与超定额加价制度。对二、三产业的供水水价,应根据“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确定。水费收入低于工程运行成本的地区,要通过财政补贴、水费提留等方式,加快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平安工程修理养护基金,专户存储,统一用于县域内工程日常维护和更新改造。其次十五条各地原则上应以县
15、为单位,建立农村饮水平安工程管理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供水技术服务体系和水质检测制度,加强水质检测和工程监管,供应技术和修理服务,保障工程供水水量和水质达标。要全面落实工程用电、用地、税收等实惠政策,切实加强工程运行管理,降低工程运行成本。加强农村饮水平安工程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其次十六条各级水利、环境爱护等部门要按职责做好农村饮水平安工程水源爱护和监管工作,针对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不同特点,依法划定水源爱护区或水源爱护范围,设置爱护标记,明确爱护措施,加强污染防治,稳步改善水源地水质状况。农村饮水平安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水源地的日常爱护管理,要实现工程建
16、设和水源爱护“两同时”,做到“建一处工程,爱护一处水源”;加强宣扬教化,主动引导和激励公众参加水源爱护工作;确保水源地管理和爱护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位。其次十七条各级水利、卫生计生、环境爱护、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刚好向其他部门通报各自驾驭的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建设和项目建成后的供水运行管理状况。第六章监督检查其次十八条各省级发展改革、水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对本省农村饮水平安工程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相关管理制度和方法制定、项目进度、工程质量、投资管理运用、合同执行、竣工验收和工程效益发挥状况等。中心有关部门对各地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实施状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视状况
17、组织开展专项评估、随机抽查、重点稽察、飞行检查等工作,建立健全通报通告、年度考核和奖惩制度,引导各地合理申报和支配项目,强化管理,不断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和效益。第七章附则其次十九条本方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水利部、卫生计生委、环境爱护部、财政部负责说明。各地可依据本方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村级平安饮水管理制度2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饮水平安工程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平安,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法。其次条本方法所称农村饮水平安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省农村饮水平安规划,以解决农村居民和农村中小学师生饮水平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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