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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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简称:雷迪克证券简称:雷迪克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300652 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0-029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Radical Energy Saving Technology Co.,Ltd.(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 89 号)号)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保荐机构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注册地址:成都市(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区东城根上街东城根上街 95号)号)二二年四月二二年四月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
2、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重要声明与提示提示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迪克”、“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
3、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2020 年 3 月 10 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3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雷迪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4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8,850 万元(2,885,00
4、0 张,288,500 手)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8,850 万元(2,885,000 张,288,500 手)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 年 4 月 13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 年 3 月 12 日至 2026 年 3 月 11日。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0 年 9 月 18 日至 2026 年 3 月11 日。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
5、息年度。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托管方式:账户托管 十二、登记公司托管量:28,850 万元(2,885,000 张,288,500 手)十三、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4 十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
6、保情况:无担保 十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5 第三节第三节 绪言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3 月 12 日公开发行了 2,885,000 张(288,500 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
7、8,85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对认购不足 28,85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250 号”文同意,公司 28,85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雷迪转债”,债券代码“123045”。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已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披露。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
8、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6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发行人概况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ngZhou Radical Energy-Saving Technology Co.,Ltd.股票简称及代码 雷迪克,SZ.300652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 年 5 月 16 日 成立日期 2002 年 11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 沈仁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744131994K 住 所 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 89 号 邮政编码 311231 电 话 0571-22806190 传 真
9、 0571-22806116 互联网址 电子信箱 经营范围 生产:汽车零部件及五金件。服务:节能技术的开发;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过因派发股份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发行新股、可转换债券等引致的股权结构变化事项。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一)发行人(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以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轴承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轮毂轴承、圆锥轴承、轮毂轴承单元等,产品主要用于 AM 市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10、 7(二)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二)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 1 1、技术和产品优势、技术和产品优势 作为生产汽车轴承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一直以来注重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具备较强的汽车轴承产品研发能力,2012年建立了“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曾承担了“自调心离合器分离轴承单元产业化”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公司不断对汽车轴承的研发、生产工艺进行改进,提高产品的性能、精度、使用寿命等,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提高,其中:“双列球轴承双沟道磨削方法”、“汽车发电机单向超越皮带轮”、“汽车角接触球轮毂轴承内圈沟道磨削方法”等均达到行业内先进技术水平。同时,汽车轴承产品也得到业内以及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的“MA
11、ZDA汽车离合器分离轴承”为国家重点新产品,“830900KG汽车发动机皮带涨紧轮单元组件”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产品,“汽车液压离合器分离轴承单元”、“一种多腔迷宫密封结构汽车轮毂轴承”、“第三代卷边结构圆锥轮毂轴承单元(带主动式传感器)”等多个产品为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2 2、规模和品类优势、规模和品类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研发、生产乘用车轴承,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汽车轴承行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拥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能满足客户“小批量、多品种”的定制化需求,目前可提供3,000多个型号的汽车轴承产品,其中仅离合器分离轴承就有400多个型号。公司形成的规模和品类优势能够同时满足
12、不同经销商对于不同型号汽车轴承产品的需求,从而能够提高公司的订单获取能力,并降低经营成本。3 3、质量优势、质量优势 公司自创建以来就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实行规范化的质量管理,通过了GB/T24001-2004 idt ISO14001:2004、ISO/TS16949:2009等质量体系的认证,有力的保证了公司产品的质量。公司采用国际性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要求设计生产和管理流程;每年实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持续改进、提高产品的质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8 量稳定性。4 4、管理优势、管理优势 在长期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制造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累了丰富的
13、行业经验和企业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敏锐的市场反应力,使公司能够较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在复杂、激烈的竞争中保持较高的运营效率,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此外,中高管理层成员大多数为公司股东,管理层利益与股东利益高度统一,对管理层有长期有效的激励作用。稳定的管理团队有利于公司快速健康发展。四、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一)发行人股权结构(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股份总数为 8,800 万股,股权结构如下:股份类型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8,477,782 66.45%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
14、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58,477,782 66.45%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42,900,071 48.75%境内自然人持股 15,577,711 17.70%其他 -4、外资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9,522,218 33.55%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29,522,218 33.55%三、股份总数 88,000,000 100.00%(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持有人名称持有人名称 股东性质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总持有数量总持有数量(股)(股)限售股股数限售股股数(
15、股)(股)1 浙江雷迪克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75%29,700,071 29,700,071 2 杭州思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9.00%7,920,000 7,920,000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9 3 沈仁荣 境内自然人 7.50%6,600,000 6,600,000 4 於彩君 境内自然人 6.00%5,280,000 5,280,000 5 杭州福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00%5,280,000 5,280,000 6 胡柏安 境内自然人 2.69%2,368,726 1,776,544 7 喻立忠 境
16、内自然人 2.50%2,202,000-8 冯飞飞 境内自然人 2.00%1,760,000-9 金兴旺 境内自然人 1.68%1,475,073-10 陶悦明 境内自然人 1.38%1,210,036-合计合计 72.50%63,795,906 56,556,615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浙江雷迪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迪克控股”)持有公司 33.75%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 浙江雷迪克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11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住所
17、 萧山区宁围镇宁安社区 法定代表人 沈仁荣 股东构成 沈仁荣持股 60%;於彩君持股 40%。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证券、期货、证券投资基金)主要业务 除持有发行人 33.75%股份外,未开展其他具体经营性业务(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沈仁荣直接持有本公司 7.5%的股份;於彩君系沈仁荣的配偶,直接持有本公司 6%的股份。沈仁荣、於彩君夫妇通过雷迪克控股间接持有本公司 33.75%的股份;沈仁荣持有杭州思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思泉”)40.306%的股权,为杭州思泉第一大股东,杭州思泉持有本公司 9%的股份;於彩君持有杭州福韵企业管理
18、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福韵”)41.462%的股权,为杭州福韵第一大股东,杭州福韵持有本公司 6%的股份。综上,沈仁荣、於彩君夫妇共控制本公司 62.25%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10 沈仁荣沈仁荣,男,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学学历;曾荣获“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度十大创业创新先进个人”,被评为“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首届优秀兼职教授”;曾为万向集团第一分厂车间主任,曾任杭州精峰轴承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6月至2014年11月任雷迪克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11月10日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19、长兼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浙江精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目前兼任浙江雷迪克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思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沃德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大恩汽车传动系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乐千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於彩君於彩君,女,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万向集团财务部会计、杭州精峰轴承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2年11月至2014年11月任雷迪克有限财务总监,2014年11月10日起,任本公司董事;目前兼任浙江雷迪克控股有限公司经理、杭州精峰天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博明逊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上
20、海中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控股股东雷迪克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29,700,0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75%;其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 12,5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42.09%,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0%。详细质押情况如下:质押开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押股数(股)质权人 2017 年 11 月 9 日 2020 年 8 月 6 日 12,500,0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11 第五节第五节
21、 发行与承销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28,850 万元(2,885,000 张,288,500 手)。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原股东共优先配售 1,272,776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4.12%。3、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5、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8,850 万元。6、发行方式:、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雷迪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22、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7、配售结果、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雷迪转债 1,272,776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4.12%;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 1,594,76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5.2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 17,464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61%。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序号 持有人名称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持有数量(张)占总发行量比例(占总发行量比例(%)1 浙江雷迪克控股有限公司 414,551.00 14.37 2
23、沈仁荣 216,374.00 7.50 3 於彩君 173,099.00 6.00 4 金兴旺 48,385.00 1.68 5 李欣 20,569.00 0.71 6 周信钢 17,641.00 0.61 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464.00 0.6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12 8 南京雷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雷奥2 期证券投资基金 14,743.00 0.51 9 冯新彪 12,766.00 0.44 10 於国海 10,493.00 0.36 合计合计 946,085.00 32.79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24、 682.69 万元(含增值税),具体包括:项目项目 金额(含税、万元)金额(含税、万元)保荐及承销费用 530.00 会计师费用 31.80 律师费用 45.00 资信评级费用 25.00 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宣传等其他费用 50.89 合计合计 682.69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28,850 万元,原股东优先配售雷迪转债1,272,776 张,配售金额为 127,277,6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4.12%;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 1,594,760 张,认缴金额为 159,476,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5.2
25、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17,464 张,包销金额为 1,746,4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61%。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500 万元,不含税)后的余额 28,350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具体账号见本公告书“第六节/一/9、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0266 号验资报告。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一)发行人(一)发行人 名称: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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