缇萦救父,读后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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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缇萦救父,读后感篇一:缇萦救父 缇萦救父 淳于意从前当过官,后来弃官行医,救死扶伤,深受民间敬重。人们从四面八方,长途跋涉,找他求医。淳于意精于医术,替人医病,治愈了许多病人。 故事出处 史记 扁鹊仓公列传 原文 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淳于意受赂,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行复生,而刑者不行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路莫由,终不行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上闻而悯其意,此岁即除肉刑法。 译文 汉文帝的四年中,有人上书告发淳于意。根据刑法应当专车押送
2、他向西到长安。淳于意有5个女儿,跟着(囚车)在哭。淳于意生气,骂道:“生孩子不生男孩,紧急时没有人能帮忙。”这时小女儿缇萦因父亲的话而哀痛,就跟父亲向西行,上书说:“我的父亲做官吏,齐地的人都说他清廉公允,如今犯法应当受刑。我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复生感到哀思,而受过刑的人不能再长出新的肢体,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没方法了。我情愿舍身做官府中的女仆来赎父亲的罪过,让(他)能改过自新。”皇上听到后为她的意愿感到哀痛,这年就去除了肉刑法。 注解 文帝四年:公元前176年。 传:驿站的车马,此指用专车押送。 之:往,到。 长安:汉朝国都,今陕西西安市。 缓急:紧急。 少女缇萦:最小的女儿缇萦。 齐:古地
3、名,今山东省 廉平:廉洁公允。 坐法:因为触犯法律。 当刑:判处肉刑。当,判决,判处。 刑者:此指遭遇砍手足刑罚的人。 续:连接,接续。 入身:古时刑律可把罪人收入官府为奴,此指这种惩处。入,没收。官婢:官府中的女仆。古有规定,若子女愿做奴婢,可赎父罪。 悲:悲悯。 此岁中亦除肉刑法:这段时间有误,据史记孝文本纪,文帝废除肉刑当在文帝十三年,所以前文所说文帝四年与此冲突,当作文帝十三年。 鹿乳奉亲 讲解并描述了作为孝子怎样冒着生命危急,想方设法得到鹿乳来奉养亲人。此为二十四孝的第六则故事。 文言文 周郯子,性至孝。父母年老,俱患双眼疾,思食鹿乳。郯子乃衣鹿皮,去深山,入鹿群之中,取鹿乳供亲。猎
4、者见而欲射之。郯子具以情告,乃免。曰:亲老思鹿乳,身挂褐毛皮。若不高声语,山中带箭归。 2翻译 剡子,品性至孝。剡子父母年老,且双目都患有眼疾。父母想喝鹿的乳汁,剡子就披上鹿皮,前往深山里去,伪装在群鹿中间,于是取鹿乳来供给双亲。打猎者望见他,以为是鹿而欲射之。剡子便将实情告知他,才得幸免。有诗说:父母亲老人想吃鹿乳,剡子身披鹿皮想混入鹿群取鹿乳。一次取乳时,望见猎人刚要射杀一只麂(j)鹿,郯子连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1 3注释 周:周朝 患:患有疾病 猎者:猎人 俱:都 至:极至 乃:就 乃:才 衣:穿 4补充 主子公
5、鹿乳奉亲中的主子公是嘉夷国人,也就是印度人! 郯子 郯子(生卒年月不详),已姓,子爵,春秋时期郯国国君,约公元前十一世纪,少昊(姓已,名挚,字青阳,建都穷桑,故号为穷桑氏,也称金天氏)后裔中的炎族首领就封于炎地,称炎国。属人方。炎,古音亦读谈(Tan),春秋前后,国名多加“邑”字,从而炎国演化为郯国。 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476年,周王室渐趋衰败,诸侯大国之间相互争战侵吞,天下动乱。郯国,虽是区区小国却颇出名气,这其中主要缘由是国君郯子的政绩、才华和仁孝之德,赢得了人心。 郯子治郯讲道德、施仁义、恩威有加,百姓心悦诚服,使郯地文化发达,民风淳厚,一些典章制度都接着保持下来,对后世的影响非常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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