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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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8年1月培训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 年修订)(安监总局第 3 号令)解读法律责任:法律责任:o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o第九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
2、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三)(三)(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3、;(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目录o一、总则(15)o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610)o三、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1118)o四、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1923)o五、监督管理(2428)o六、罚则(2931)o七、附则(3234)一、总则o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共共共共7 7 7 7章章章章34343434条条条条。o2、制定的目的:o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
4、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o3、适用范围:o第二条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o4、责任主任:o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o5、本规定自 200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一、总则oo5 5 5 5、哪些人需要进行培训?、哪些人需要进行培训?、哪些人需要进行培训?、哪些人需要进行培训?o1)第四条 生产经营
5、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o2)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o3)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应当对实习应当对实习应当对实习学生学生学生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
6、全生产教育和培训。o4)外包工程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o6、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o规定第六条 “生
7、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力。能力。能力。”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
8、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识和管理能力。识和管理能力。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金属冶炼金属冶炼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的负
9、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格。格。格。考核不得收费。o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金属冶炼、金属冶炼、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的主要负责人和的主要负责人和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10、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oo安监总局:主要负责人未经培训合格,将列为安监总局:主要负责人未经培训合格,将列为安监总局:主要负责人未经培训合格,将列为安监总局:主要负责人未经培训合格,将列为“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o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o(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o(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o(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o处理的有关规定;o(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
11、施;o(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o(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o(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o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o(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o(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o(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o(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o(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
12、经验;o(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o(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o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时间不得少于 32 32 学时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12 学时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不得少于不得少于不得少于 48 48 48 48 学时学时学时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16 学时学时。三、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o三级安全教育内容:三级安全教育内容:o第十四条 厂(矿)级(公司级)厂(矿)级
13、(公司级)厂(矿)级(公司级)厂(矿)级(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o(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o(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o(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o(四)有关事故案例等。o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应当增应当增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加事故应急救援、加事故应急救援、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三、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o第十二条 加工、制造业等生
14、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必须经过必须经过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三级三级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教育。o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o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金属冶炼等生
15、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训时间训时间训时间不得少于不得少于不得少于不得少于 72727272学时学时学时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每年再培训的时间,每年再培训的时间,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不得少于不得少于不得少于 20202020学学学学时。时。时。时。三、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o第十五条 车间(工段、区、队)级(厂级、作业区级)车间(工段、区、队)级(厂级、作业区级)车间(工段、区、队)级(厂级、作业区级)车间(工段、区、队)级(厂级、作业区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o(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o(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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