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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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不断增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托育服务供给能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扎实推动“一老一小”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实施背景 (一)发展基础 1. 政策支撑有力,部门配合给力。多部门协同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促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工作,从土地政策、规划和报批政策、财税补贴政策等方面予以保障。尤其是面对近年来托育需求快速增长态势,发布市参与国家支持
2、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试点工作方案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确立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明确具体支持政策清单,有关部门按职责积极协作、共同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 2. 工作亮点频现,初成试点示范。在全国率先打破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界限,将机构专业服务延伸、辐射到社区、家庭,“链式养老”模式获得国家部委充分肯定,并获省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结果位居全国前列。 3. 市场活力显现,服务需求较大。养老方面,截至2021年底,全市养老总床位达到8.7万张,其中,养老机构298家,床位5.7万张。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979处,社区养老服务网
3、络实现四级全覆盖。但同时,也存在着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养老工作监管能力较弱等短板和问题,老年群体对养老、医疗、照护以及精神文化、适老环境等需求日益增长,社会保障和养老公共服务供给压力显著增大。托育方面,全市共有各类托育机构527家,建成省级普惠托育机构28家,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8家,千人口托位达3.25个,省内位于第一方阵,但与国家提出的目标“2025年达到每千人托位4.5个”相比存在一定差距,高品质托育服务需求旺盛。(二)发展趋势“十四五”时期,人民群众对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提出更高要求,养老托育服务行业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从机遇看,2021年我市作为万亿级经济
4、大市,所辖县(市、区)经济总量全部超千亿并入围全国百强县(市)前30名,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6882元。坚实的物质基础有利于加快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元化、规范化托育服务,也催生了较大规模的健康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同时,多层次服务保障体系和新型基础设施不断健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现代医学快速发展,为提供高品质养老托育服务提供了新的支撑和动力,一批批养老托育机构在迎接市场风口中脱颖而出。从挑战看,“七普”数据显示,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总数30.01%,独生子女老年父母数量快速增加,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独居化、小型化、少子化
5、态势深入发展,而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年群体更加渴望丰富多彩、有尊严的晚年生活,更高品质的养老服务供给问题必须得到解决;随着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完善,特别是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普惠托育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普惠托育机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日渐凸显、亟待解决,尤其是需要政府部门加强联动服务,协同解决普惠托育前期投入大、运营成本高、专业人才队伍不足、抗击经营风险能力差、扩大规模能力较弱等问题。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
6、列”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的光荣使命,以人民为中心,呼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和设施建设,推动优质公共服务扩大供给、均衡布局,切实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托育服务需求,建设人民满意的养老托育高质量发展标杆城市。(二)整体目标 围绕“一老一小”服务锻长补短、提档升级的目标,出台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一揽子政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养老托育服务的需求。到2025年,全面建成人人可及、普惠均等、主体多元、服务多样、品质优良、监管有力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基本形成,儿童友好型城市基本建成,成为全国有影响、全省
7、树标杆的“一老一小”服务“范例”。 1. 养老服务方面,把握被列入全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的契机,积极开展综合创新先行先试,形成对全国的示范带动效应。养老服务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迈出新步伐,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养老机构、服务品牌和标杆项目,普惠养老产品和服务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实现高质量融合发展;联结城乡、融通医养、链接机构社区居家的全链条、全要素“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实现全覆盖,“15分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全面形成,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到2025年,全市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达到75%,构建老年友好社
8、会环境,形成全国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特色”。 2. 托育服务方面,高效推进“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首批试点”建设和“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完善市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到2025年,力争建成省级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60家以上,省级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5家以上,每千人托位数达4. 5个,确保普惠托育机构覆盖率、婴幼儿入托率、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覆盖率等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运营、普惠可及的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打造特色鲜明的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样板”。(三)具体指标(详见原文)三
9、、拓宽供给渠道(一)养老服务 1. 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健全特困老人供养服务制度,制定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计划,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行100%集中供养。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解决困难老年人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善经济困难老年群体服务政策,将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群体优先纳入基本养老服务并予以重点保障。建立低收入家庭特殊人员入住养老机构补贴制度、特殊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定期探视和拜访独居、空巢、农村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
10、 2. 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成年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推动实施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积极开展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面向家庭照护成员开展专业护理技能培训。制定家庭居家适老化建设标准及规范,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失智)、残疾老年人家庭。加快培育居家适老化改造市场,支持养老机构向老年人家庭提供生活照护、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服务。支持有需求的家庭建设照护床位,围绕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机构签约、适老环境改造、养老护理员上门服务等环节,完善家庭照护床位建设标准及支持政策,让居家老人享受到专业、规范、便捷的养老服务。 3.
11、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推进新建居住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按标准集中配置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加强街道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扩大社区嵌入式护理型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老年护理站的覆盖面,完善“15分钟养老服务圈”。提高养老机构的无障碍和适老化水平,推广康复辅具进社区服务试点,确保社区养老设施和养老机构按规定配备康复辅助器具;支持专业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物业公司实施“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品质。到2025年,全市所有城市街道至少建成一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居家探访、特殊老年人帮扶、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以及老年用品体验等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12、 4. 提升机构养老服务。加大对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机构的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建设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养老机构,适度建设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健全“链式养老”配套政策及标准,拓展“链式养老”服务的内涵与外延,完善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链”,支持品牌养老机构辐射周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现居家照护、社区照护和机构照护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市“链式养老”服务模式更成熟更普遍,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养老服务品牌,专业养老机构所承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有序运行,链式养老服务覆盖全市所有镇(街道)村(社区
13、)。 5.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成一批规模适中且能融合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互助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农村老年人“示范睦邻点”。支持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创新,大力发展城乡互助养老等新模式,适度发展“原居安养”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完善和推广海安市“庭院式”养老服务模式,推动“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音、不离乡情”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发展,营造尊老、爱老、赡老的良好农村养老氛围。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建设乡村“15分钟健身圈”,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优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推动养老服务与乡村旅游、绿色农产品开发等融合发展。 6. 健全养老护理
14、保障。建立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健全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相衔接的多层次长期照护服务机制。按照国家部署,深化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实行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标准,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待遇标准。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等有益补充作用,构建多层次照护服务保障体系,满足多元化长期照护服务需求。 7. 促进医养康养结合。深化医养签约合作,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为老服务。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利用现有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引导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
15、医养结合服务,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民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提高老年医疗服务保障能力,优化老年医疗资源配置,加快老年医疗机构建设,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与上海大学共建老年医学研究所,进一步推动老年医学研究和临床适宜技术应用。到2025年,各县(市、涉农区)建成1所以上二级老年医院,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5%以上,全市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二)托育服务 1. 积极推行家庭托育。严格落实
16、产假等生育类假期制度,研究实施父母育儿假方案,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级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妇联、计生协会等单位和社会组织为婴幼儿家长和照护者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切实提高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出台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编印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指导手册,支持开设“社区优育课堂”、制作科学育儿短视频等。创新企业、社区小型托育点和家庭互助式托育共享平台,鼓励有意愿的县(市、区)发展家庭互助式托育服务,提高社会最小单元家庭的托位供给,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健康发展,选取23个有条件的县(市
17、、区)开展家庭托育试点。 2. 大力发展社区托育。完善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配置,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优化社区婴幼儿服务设施与村(社区)服务设施的功能街接,综合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资源,扩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到2025年,按照每个县(市、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在新建小区规范配置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积极采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3. 重点发展“1+N”托育模式。按照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要求,全面推广“1+N”托育模式,即依托1个示范性托育
18、服务机构,带动N个小型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共同发展。充分发挥省级示范托育机构和省级普惠性托育机构的示范作用,促进普惠托育机构快速发展,形成全市“1+N”托育模式全覆盖。支持县(市、区)对连锁经营(同一投资主体)3家及以上托育机构,或收托婴幼儿150人以上的托育机构给予奖励。到2025年,各县(市、区)培育1家及以上品牌连锁(同一投资主体)托育机构。 4. 加快推进托幼一体化步伐。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托幼一体化”做法,充分发挥幼儿园保育保教领域深耕细作的经验优势,倡导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在满足目前需求的基础上,按照“五个共享+三个独立”的经营思路,创造条件增设托班。通过
19、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增加幼托班的资源服务供给,并将开设托班纳入幼儿园规模设计规划配套建设中,且优先支持开设托班的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项目申报各级财政补贴资金。 5. 积极构建医育结合新模式。新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医院须同步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市、县两级均设1所政府(管委会)举办的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每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和1名儿童保健医生。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婴幼儿健康管理、儿科医疗服务与托育服务融合。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保障。健全
20、03岁婴幼儿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开展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工作机制。到2025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 (三)老幼普惠 1. 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发挥作为国家城企联动普惠养老第一批试点城市的引领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养老服务供给,鼓励市场化养老机构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养老服务,推动补贴由“补机构”向“补老人”转变,实现养老服务价格与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退休金、价格指数变动等挂钩,为广大老年人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打造市(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衔接互通、功
21、能互补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支持村企合作、村委补贴、社会化运营的老年公寓与农村养老服务综合体等多种模式发展,积极构建“多元帮助”“老老共助”“代际互助”的农村养老服务多维支持体系。 2. 全面开展普惠托育服务。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鼓励各类托育机构争当普惠表率,推进“一街道一乡镇一普惠”,建成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鼓励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依托社区、幼儿园、妇幼保健机构等新改扩建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托育服务设施。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
22、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托育服务网络,支持产业园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联合专业机构,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鼓励已提供职工子女寒暑托班便利的单位率先将服务延伸到托育。支持农村地区建设亲子小屋等设施,开展科学育儿指导活动。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建成2家以上省级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成1家及以上省级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全市千人口托位数、普惠托育机构覆盖率、婴幼儿入托率、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覆盖率居全省前列。(四)老幼融合 1. 打造“老幼复合”服务新载体。以“公益+普惠+消费升级”为原则,打造一站式“老幼复合”型社区综合体,建设一批代际融合、温馨和谐、充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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