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班全套讲义.doc
《2018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班全套讲义.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8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班全套讲义.doc(27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前言)前言一、考试介绍二、教材情况三、学习规划四、备考指南五、辅导总思路一、考试介绍(一)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2018年9月89日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批次9月8月(周六)中级会计实务8:3011:30(3小时)第一批次财务管理13:3016:00(2.5小时)经济法18:0020:00(2小时)9月9日(周日)中级会计实务8:3011:30第二批次财务管理13:3016:00经济法18:0020:00(二)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题量30题15题10题3题1题分值30分30分10分18分12分1.单选题:四选一(“稳”“准”“狠
2、”)。2.多选题:四选24个,多选、错选、漏选完全不得分。3.判断题:答题错误倒扣0.5分,不答题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型最低零分。4.简答题和综合题(1)经济法类主观题(简单、明了、一针见血)。(2)税法类(按步骤答题,思路要清楚)。二、教材情况(一)2018年教材变化第一章删除: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调整: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对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等内容进行了调整P4第二章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规定:对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股东代表诉讼当事人以及胜诉利益内容进行了新增或调整P47第三章无实质变化第四章删除:商业银行法律制度增加:“不托管的私募基金财产安全保障的
3、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P130增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 P134第五章删除:“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第六章重新编写:将传统增值税业务和“营改增”业务合并调整第七章微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税收抵免、科技型研发费用扣除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及判定标准等补充了新的政策。删除:税收优惠中低税率优惠、特别项目税收优惠以及专项政策税收优惠中均删除了部分规定。第八章删除:“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财政监督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新增:政府采购回避的相关规定P
4、429;不采用公开招标的特殊情况P431调整:政府采购的投诉P437(二)章节分值分布情况章节2017年2016年2015年重要性第一章总论A4B687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A18B131619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A8B11126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A15B121216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A18B181514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A14B201411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A14B111418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A9B699合计100100100100三、学习规划建议第1学习阶段 建议必须7月中旬前完成,结合网校基础学习班、强化提高班授课班次学习。第2学习阶段 建议必须8月中旬前完成,结合网校习题精讲班
5、次学习。第3学习阶段 最后一个月,结合网校模考点评 、考点串讲班次完成。四、备考指南1.听课、看书、练题怎么安排?建议先听课(预习讲义),再看书,最后练题。同时要求一章内容的学习尽量集中在一个完整的时间段完成,要一鼓作气,个个击破,不要看了后面内容,忘了前面的内容。2.只背讲义行吗?肯定不行。很多章节内容是建立在理解的基础上才能弄明白的,学习法律一定要过“记忆关”,但不建议死记硬背,通过生活认识上升法律认识理解记忆。3.怎样做题?(1)近五年的真题必须会,但要排除已删除的知识点,所以建议先听课,要有针对性的做题;(2)大量演练真题,多动手、勤思考,做题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要通过题来演练知识点。
6、4.怎么学习法律?注重法律学习方法论的掌握,可以采取重点法条学习法,关键词记忆法、案例结合法。总之,一定要精准记忆,否则“记一点和没记”是一样的效果。五、辅导总思路1.紧扣2018年教材内容,找出“题眼”即常考点;2.结合具体典型例题讲解、揭示考试的出题思路,培养应试思维、训练应试能力。3.通过“思维导图”归纳知识点,帮助学员快速掌握教材知识体系、重要考点。第一章总论考情分析 题型 2017年卷A 2017年卷B 2016年 2015年 单选题 1题1分 3题3分 3题3分 4题4分 多选题 1题2分 1题2分 1题2分 1题2分 判断题 1题1分 1题1分 1题1分 1题1分 合计 3题4分
7、 4题6分 4题6分 6题7分 学习重点关注法律行为、仲裁、诉讼、诉讼时效等知识点考查;以客观题考查为主,主观题很少考查到,预计分值8左右。专题一经济法概述专题二民事法律行为专题三代理专题四经济仲裁专题五诉讼专题六诉讼时效专题一经济法概述知识点概要专题一要点考试频率经济法概述经济法体系 经济法的渊源11年经济法主体10年【概念解析】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非平等主体;纵向经济关系 【经济法体系】 经济组织法主要是企业法律制度。如: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第二、三章)经济管理法如:财税法、金融法、预算法等(第四、六、七、八章)经济
8、活动法如:合同法、担保法等(第五章)知识点一经济法的渊源注意掌握:(1)制定者;(2)效力等级;(3)规范性文件的名称。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其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名称形式一般是条例。(2)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人大及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1)部门规章是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地方政府规章是地方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9、【提示】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7.国际条约或协定。习题演练【(2011年)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A.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D.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渊源。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因此答案是选项B。选项A是部门规章;选项C是法律;选项D是
10、地方性法规。知识点二经济法主体1.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解释】享受经济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主体。2.经济法主体包括:(1)国家机关;(2)企业;(3)事业单位;(4)社会团体;(5)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6)公民等。3.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1)宏观调控法主体又可以分为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2)市场规制法主体可分为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2010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A.政府 B.各类企业 C.非营利组织 D
11、.外国人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主体的范围。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等。【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我国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依经济法享有权利或权力、承担相应义务者B.无国籍人不能成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C.国家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D.非法人团体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主体的界定。经济法的主体,是指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或个人。这里的个人,可以是本国公民、外国人等。专题小结专题二民事法律行为知识点概要专题二要点考试频率法律
12、行为法律行为的分类13年无效、可撤销民事行为种类与区别06、07、09年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附条件和附期限法律行为17年知识点一民事法律行为【概念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事实行为:指无须表现内心意思即依法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建造房屋、作品创作行为、先占、侵权行为等。(一)法律行为的分类依据 分类 示例 几方面的意思表示 单方法律行为 债务的免除、遗嘱行为、无权代理的追认等 多方法律行为 合同(赠与)行为、设立公司的协议等取得利益有无对价 有偿法律行为 买卖、租赁、承揽等 无偿法律行为 赠与、无偿委托、借用等 法律规
13、定的形式 要式法律行为 融资租赁、建设工程、技术合同等 非要式法律行为 一般的买卖合同等 按依存关系主法律行为如:借款合同 从法律行为如:保证合同 (二)法律行为的要件1.成立VS生效【示例】7周岁的小明卖掉了自家的房子,此行为已成立,但不生效。(1)成立是法律行为的实质性要素,是对一个法律行为是否存在的事实判断。(2)生效是指已成立的法律行为不一定必然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具备一定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即一个法律价值判断。2.生效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概念解析】 民事“权利”能力(有没有资格)“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
14、资格。民事“行为”能力(能不能行为)法律确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现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解释1】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解释2】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智力状态为依据(2018变化)。分类标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18 周岁;(16X18)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8X18周岁智力、精神健康: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8周岁智力、精神健康: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未成年人【解释】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
15、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法人组织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在成立时同时产生,到终止时同时消灭。【提示】法人成立:“签发”营业执照;法人消灭:注销登记(解散之时)。(2)意思表示要真实。(3)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习题演练【(2013)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A.甲商场与某电视生产企业签订购买一批彩电的合同B.乙捡到一台电脑C.丙放弃一项债权D.丁完成一项发明创造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选项BD是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例题多选题】下列民事法律事实中,
16、属于多方法律行为的有()。A.侵权行为B.买卖合同 C.遗赠D.赠与合同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所以排除A;多方行为需要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遗赠、遗嘱是单方行为,排除C;BD正确。【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
17、要件。根据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因此选项C错误。 知识点二法律行为类型(一)附条件VS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附条件具备条件(1)将来发生;(2)不确定;(3)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4)合法事实;(5)不与行为内容相矛盾。附期限期限“一定会到来”VS条件“或发生或不发生”(1)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如某年某月某日(生效或解除)(2)附期限也可以是不确定;如“某公民死亡之日”【例题多选题】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协议规定:如果甲在三个月内与丙结婚,将租用乙的两居室。这一民事法律行为()。A.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C.附
18、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甲在三个月内与丙结婚是不确定的事实,所以双方所做约定是条件,并且是生效条件,在双方约定的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法律效力。【2017卷A判断题】陈某与李某约定,在李某结婚时,陈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李某。该赠与行为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李某是否结婚是不确定的,因此本题是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不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二)无效的法律行为1.效力:自始、当然、确定的不发生固有效力。2.种类:(有硬伤)(1)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当事人通谋虚假表示实施的
19、。【提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提示】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 3.无效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 (三)可撤销的法律行为1.可撤销VS无效的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行为相对无效,被撤销前已生效自始无效 当然无效 绝对无效法院、仲裁机关不告不理,被动干预司法或仲裁机构主动干预撤销权人对权利行使拥有“选择权”法律否定自始无效有期限限制无期限限制一经撤销,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自行为开始时无效自始无效【提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2018年变化) 行使期限
20、一般 主观标准:知道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 重大误解 主观标准:知道应当知道撤销事由3个月内; 胁迫 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消灭放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5年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2.可撤销法律行为的种类(1)重大误解: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2)受欺诈的:方或第三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提示】第三人实施欺诈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3)受胁迫的:方或第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18 中级 会计师 经济法 基础 全套 讲义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