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班强化讲义.doc
《2018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班强化讲义.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8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班强化讲义.doc(6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18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温馨提示】1.考试范围以教材为准,2018年教材内容调整较多,考生务必按新内容掌握。2.2018年报考人数为403万,由于考试场次的安排增加,必将导致题库内容的进一步扩充,复习难度和考试难度都会有所增加,考生需要全面复习不能抱有侥幸心理。3.考前考后是骗子活动频繁的时期,世上哪有不劳而获的好事?请大家相信老师,相信自己,勿信谣言! 4.人生难得几回搏,经济法基础的内容虽多但考题不难,努力一回,让自己的人生不留遗憾! 第一章 总论【复习方向】本章属于非重点章节,核心考点集中于第二部分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其中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等考点应注意在
2、选择题中以小案例形式考核,并注意对比各解决途径的程序。【考点透析】表一、法的本质与特征具体内容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表二、法律关系要素具体内容主体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国家内容权利义务积极、消极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表三、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
3、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16X18) 表四、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类别举例适用范围物 如土地、机器、货币、电力,不包括活人身体常见于物权关系 行为 如运输行为、给付行为 常见于合同关系 人格利益 如公民和组织的名称,肖像、名誉,公民的人格常见于人身关系 智力成果 如发明、著作 常见于知识产权关系 【注意】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就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合同关系认定为物。表五、法律事实分类内容标准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
4、象)自然灾害+生、老、病、死+意外事故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行为(合法性)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表六、法的形式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名称规律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
5、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表七、适用法的效力原则矛盾双方裁判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法律与行政法规不一致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规章同一机关制定制定机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副:国务院主: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八、法的分类划分标准法的分类记忆口诀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创法成不成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
6、根本法和普通法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很诚实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小三长特别一般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祖国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目的是为了开公司表九、经济仲裁程序内容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不适用仲裁法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 仲裁协议形式必须书面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效力(1)独立存在不受合同影响;(2)对效力
7、有争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3)双方签订有效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仲裁裁决开庭、不公开、执行回避制度、可和解亦可调解但不能违背一裁终局原则;调解书自“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注意】区分仲裁庭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和未能形成多数意见的处理措施表十、民事诉讼程序内容适用范围“平等主体”“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审判制度(1)两审终审制;(2)合议制;(3)回避制度;(4)开庭并公开。【注意1】适用一审
8、终审制的案件:简易小额诉讼+非诉讼民事案件;【注意2】“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注意3】法定不公开: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法律另有规定;【注意4】意定不公开: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注意5】无论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判 地域管辖普通一般情况被告住所地特殊情况原告住所地不在中国境内+身份关系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身份关系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注意】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经常居住地 特殊(1)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2)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3)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4)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5)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6)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地(
9、最先到达地、最先降落地)(7)公司设立、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公司住所地。【注意】以上诉讼均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专属不动产、港口作业、遗产继承。【注意】不动产租赁合同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协议适用范围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协议法院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关地点【注意】协议管辖排除普通管辖和特别管辖,但不能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共同“立案在先”原则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注意1】超期丧失“胜诉权”(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注意2】当事人不能约定,法院不得主动适用中止适用情形客
10、观原因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法律后果“暂停”,至障碍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中断适用情形主观原因法律后果从中断终结时起,“重新计算”不适用(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调解一般民事案件可以调解;行政案件不能调解特殊民事案件: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注意与“离婚案件”区别);行政案件:赔偿、补偿及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调解判决一审“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
11、上诉生效二审终审判决强制执行判决裁定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一审法院;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调解书;其它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 表十一、行政复议程序内容复议范围复议事项(1)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2)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包括规章)可以“一并”提出“附带审查”排除事项(1)行政处分;(2)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3)抽象行政行为复议程序申请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书面、“口头”申请均可,可同时申请“赔偿”复议机关一个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政府(非省级)俩爹县级以上政府部
12、门没爹省级政府、国务院各部门【注意1】参加人不包括复议机关;【注意2】不收费;【注意3】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有特殊情形)复议决定(1)采用书面审查(不开庭)(可采用“听证”方式审理);(2)举证责任倒置(由“被申请人”承担);(3)答复时间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法律规定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可以延长,延长期最多不超过“30日”;(4)决定种类:维持;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5)复议决定书“送达”生效表十二、行政诉讼程序内容诉讼范围受理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受理(1)国家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3)内部行为;(4)
13、行政机关作出的终局裁决诉讼管辖级别管辖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1)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地域管辖一般情况“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经过复议的“也”可以在复议机关所在地特殊情况“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诉讼程序开庭、公开、合议庭、执行回避制度,“不适用调解”(补偿、赔偿、自由裁量除外)【注意】起诉时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一审判决时间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判决生效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4、“10日”内不上诉表十三、法律责任责任种类内容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主刑种类期限数罪并罚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最高3年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最高1年有期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无期死刑不是罪大恶极可以缓期2年执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注意】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
15、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复习方向】2018年新增的本章,难度在各章中垫底,总复习阶段请重点把握会计核算与监督的具体要求及违法会计法律制度的处罚规定,考试中应尽量做到不丢分。【考点透析】表一、会计法律制度概述要点内容概念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文件的“总称”会计关系主体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客体与会计工作相关的具体事务法律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计法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核算、监督、机构人员、工作管理”的制度表二、会计工作管理管理原则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
16、的会计工作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责任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注意】单位负责人是责任主体,但不要求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会计事项表三、会计核算核算要求具体内容基本要求依法建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伪造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无中生有)变造在原有基础上改变,手段是涂改、挖补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不得“随意”变更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所有单位“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境内外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其他文字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核算内
17、容款项、有价证券;财物;债权债务;资本、基金;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财务成果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位币一般单位人民币特殊单位日常核算选定一种外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报告折算为人民币 会计信息处理流程关于依据在会计信息处理流程中,前一环节是后一环节的依据,但必须有“审核”二字才能判断为正确原始凭证违规处理不真实、不合法:不予受理+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准确、不完整:退回,要求更正、补充错误更正不得涂改;有错误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注意】“金额”错误,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更正记载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部分转账业务以及结账、更正错误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
18、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账簿错误处理按规定办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对账包括账账核对、账证核对、账实核对、“账表核对”【注意】用“账簿记录”去核对财务会计报告构成四表、一注、一说明对外提供(1)编制基础、依据、原则和方法应当一致;(2)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3)“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报告应“一并提供”;(4)接触人员在未正式对外披露前,应对其内容保密表四、会计档案要点内容包括内容(1)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属于其他会计档案;(2)财务预算、计划、制度等不属于会计档案管理程
19、序仅保存电子档案条件(1)来源真实,以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2)电算化系统完善;(3)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完善;(4)能防止被篡改;(5)已备份;(6)非需永久保存或有重要价值临时保管一般情况:可由会计机构临时保管一年;特殊情况:应经档案机构同意,最长不超过三年【注意】出纳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移交由“会计机构”编制档案移交清册外借借出单位:因工作需要或国家规定可以外借,须严格办理手续;借入单位:妥善保管、按时归还保管期限分类:永久和定期;定期保管期限:10年、30年起算日期: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永久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30年凭证、账簿、会计档案移交清册1
20、0年其他财务报告、调节表、对账单、纳税申报表销毁程序“档案机构”编制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档案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及档案和会计机构的经办人”销毁“前”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由档案机构+会计机构(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销毁后“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不得销毁(1)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2)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表五、三类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监督种类主 体对 象内部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本单位经济活动外部监督政府监督(主要监督人)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1、财政部门各单位会计工作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有关单位会计资料社会监督(主要监督人)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委托单位经济活动单位和个人检举违法行为表六、三类会计监督的其他考点要点内容内部控制原则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措施企业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财产保护、预算、运营分析、绩效考评行政事业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内部授权审批、会计控制、财产保护、预算、归口管理、单据、信息内部公开不相容职务政府监督监督内容(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18 初级 会计师 经济法 基础 强化 讲义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