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集团内部督查管理制度(试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奥集团内部督查管理制度(试行).doc(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新奥集团内部督查管理制度(试行)1 总则11为适应新奥集团经营管理的需要,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保证集团公司安全运行和稳健经营,根据督察委员会管理规范,特制订本制度。12内部督查工作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集团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围绕集团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评估和评审集团及各成员企业的管理行为、管理能力和管理状况,提出适宜的督查意见和建议。13内部督查工作旨在监督集团管理政策、管理制度及管理纪律在集团及成员企业中的贯彻执行;查处违规行为,关注管理者的短期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和反馈,保护集团产能与产绩之间的平衡,为实现集团整体战略目标服
2、务。14督查室对被督查单位的督查结果,只具有出具督查报告,提出督查意见和建议的权力,集团对督查的处理和处罚具有最终裁定权。2 内部督查组织机构21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对督查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企业发展战略、权力配置、重大人事变更、恶性投诉等比较复杂的督查项目进行研究处理。22集团督察委员会督查室依照本制度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的管理能力、管理行为和管理状况进行督查监督,直接接受总督察的督查指令,对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3内部督查组织机构图督察委员会督察委员会主席总督察督查室3 督查室的职权31督查室的主要职责311协助集团董事会对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312协助集
3、团董事会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313协助集团董事会对公司年终考核的审查,对考核结果的执行进行检查和监督。314组织集团及成员企业“员工满意度”、“用户满意度”的测评,评审集团及成员企业的内部管理,评估集团及成员企业的管理能力。315根据集团有关规定,拟定集团的内部督查制度、投诉管理制度及满意度测评方案,并组织实施。316进行督查管理研究,总结、交流内部督查工作经验,组织内部督查理论研讨,培训内部督查人员。317向集团督察委员会、督委会主席和总督察提交督查计划和督查报告,完成交办的督查任务。318建立内部督查档案。32督查室的主要权限321有权要求集团职能部室及各成员企业按
4、时报告人力资源动态、制度编制动态、培训动态、安全动态、质量动态、投诉信息、经营动态、各成员企业生产调度会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和资料。322有权调查、检查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管理政策和管理行为,其调查和检查不受管理层级和管理条块的限制。323有权对所调查、检查的事件进行建议,有权提出制止、纠正违反集团公司制度规定的事项的意见,但没有处置权。324有权就调查、检查、建议、管理评估等出具督查报告,并对督查报告的立论基础如数据、证据等的准确性负责。4 内部督查工作程序41企业管理状况测评411企业管理状况测评是根据集团所处发展阶段,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满足客户需求,对集团公司及成员企业的整体管理的状况
5、和水平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测试、评估和评审。412企业管理状况测评从企业整体运作的平衡性和有效性出发,关注企业内外部环境状况和变化,关注PDCA各个环节,关注资金流通、客户和员工,通过股东满意度测评、客户满意度测评和员工满意度测评等管理测评和评估,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确定企业管理水平以及产能和产绩的平衡。413企业管理状况测评在测评前须进行测评方案设计。(1)方案设计必须结合企业实际运作流程和客户群,并遵循周密、严谨和可操作性、可考核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测评方案在进行第一次测评前须经督委会和执委会共同讨论通过。(2)方案正式实施前,至少选择一个成员企业或部门试点实施,在制订详细的实
6、施方案并与试点单位取得一致后进行。试点实施过程中,须灵活机动,根据实际变化及时调整进度,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产生消极影响。(3)方案一旦确定,须确保其稳定。方案的修改和调整一般在一个工作年度之初进行。414企业管理现状测评频度为一年一次,测评计划一般在年初确定,它应体现持续性和长期性,应体现集团的工作重心。(1)企业管理现状测评计划的编制应遵循重要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和量力而行原则;(2)编制企业管理现状测评计划可以由督委会根据执委会要求或者成员企业的申请提出;(3)新建企业或兼并企业的第一次测评在有第一批用户之后的十至十二个月间进行;(4)企业管理现状测评计划一经确定,督查部门应认真组织实施。
7、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计划的,编制调整计划并报总督察批准。415企业管理现状测评计划中的每一个项目实施应遵循以下步骤:(1)项目实施前应编制具体的测评方案,并应与被测评方协商一致。测评方案应明确被测评企业或部门、测评项目名称、测评依据、方式、测评步骤和时间安排、测评人员组成、分工及要求及审批部门及批准意见。(2)测评项目实施以小组的方式进行,采取测评组长负责制。测评组长具体实施经审批同意的测评方案,并于实施前三天向被测评单位发放通知书。测评过程中应尽量收集所需资料,并就有关事项请当事人签字确认。(3)测评结束后,测评组长应组织测评报告的编制,在测评报告上报前与测评单位进行沟通,交换意见。(4)测评
8、结束后,对测评所得数据应统计分析,对测评所得资料应善加运用。根据测评所得的结果判断该企业和管理水平以及产能与产绩之间的平衡,进行风险警示,寻找改善方法和途径,并出具测评报告。(5)结束测评后,督查室须密切关注被测评单位的管理改进行为和效果,督促被测评单位取得实质性进步,并随时根据需要出具报告向督委会主席汇报情况。416督查室要定期总结和分析测评结果,其分析可按单位或时间进行,并提供分析报告。42专业管理状况测评421专业管理状况测评是根据集团所处发展阶段,为了更好地促进和加强管理专业化,按各职能管理线对集团某个或几个专业管理的整体或成员企业专业管理的局部进行的水平和状况的测试、评估和评审。42
9、2专业管理状况测评的效用、方案设计、运作流程、计划及周期参照企业管理状况测评。43案件调查431所谓案件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因矛盾、纠纷和管理瓶颈造成的需由企业的相关部门进行事实确认和协调沟通甚至处理的管理事件。案件分为外部案件和内部案件。外部案件由督委会之外的人员提出,内部案件由督委会人员提出。案件调查分为投诉案件调查和非投诉案件调查。432外部案件在督委会接到案件之日起确立,内部案件从督查室主任受理之日起确立。433案件确立后进行案件调查。根据案件性质及风险级度,进行如下处理:(1)对于事实清楚、对企业影响只限于某个局部或屡次出现的案件,督查室主任可直接将此案件移交该企业或部门进行案件调
10、查,督查室关注调查的进程和调查的结果。(2)对于事实不清楚,对企业有一定影响或第一次发生的案件,督查室主任安排督查员进行调查,督查员报告调查过程、调查证据,必要时出具调查报告。(3)对于事实不清楚,对企业影响较大或直接由督委会主席交办的案件,由督查室主任亲自调查并进行报告。(4)对于已经给企业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确立调查小组,小组名单由督委会主席确定,由总督察亲自调查并进行报告。434案件调查遵循以下原则:(1)案件调查时,须知会涉及案件的各方,包括当事人、当事人的上级、下属、与此案件有关的平行部门、外部客户和内部用户;案件调查结束之前须当事人进行事实确认。(2)案件调查过程中注意实地察看和证
11、据的收集,所收集的证据应满足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3)案件调查中,为完成某项特殊工作所需要的专门人才,可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435案件调查完成后,调查人员或调查组出具调查报告并提出有效建议,报告必须公正、客观、证据充分、重点突出,报告上交前与当事人单位主管领导交换意见。投诉案件按照新奥集团投诉管理制度规定进行。5内部督查人员51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有职业道德。52承办督查事项的督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521精通本系统、本单位、本专业的工作,对本系统、本单位、本专业的工作是否正常有一种基本判断。522熟悉本企业所在行业的特性,行业环境和国家政策,有一定的管理背景和感觉。523掌握企业发展战略、企业政策,了解各项实施制度和作业程序,掌握企业管理状况测评体系。524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及文字综合能力。53督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新奥集团干部行为规范要求自己,在办理督查事项,必须自觉遵守督查职业道德,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并严守商业秘密。54督查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依照督查制度规定独立行使督查权,不受其它部门和个人的干涉。督查人员办理督查事项时,与被督查单位或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回避。6附则61本制度由集团公司督委会督查室负责解释。62本制度从2001年7月15日起试行,试行期为1年。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