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政策培训(纳税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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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收政策培训税收政策培训2013年07月货物和劳务税处货物和劳务税处 陈祥辉陈祥辉营改增总体设计介绍营改增总体设计介绍营改增实施办法解读营改增实施办法解读改革的背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完善税制的需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增值税立法的需要营改增遵循的原则地区试点原则行业试点原则总体税负不增加,略有下降的原则改革试点的税制总体安排。税率: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凭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计税方式:交通运输业、建筑业
2、、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自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营改增试点范围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
3、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广播影视服广播影视服广播影视服务务务务。增值税 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营业税 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非销售商品、加工修理、修配等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充分反映出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弊端假设征收营业税(税率1
4、0%)环节进价销售额增值额应纳税额101001001021001606016316030014030合计26056030056假设征收增值税(税率10%)环节进价销售额增值额应纳税额10100100102100160606316030014014合计26056030030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实施办法解读(财税201337号)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 应税服务应税服务应税服务应税服务 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税率和
5、征收率税率和征收率税率和征收率 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 纳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纳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纳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纳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 税收减免税收减免税收减免税收减免 第七章第七章第七章第七章 征收管理征收管理征收管理征收管理 第八章第八章第八章第八章 附则附则附则附则第一章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单位单位单位和和和和个人个人个人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
7、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是指除了个体工商户外的自然人其他个人是指除了个体工商户外的自然人。判断境内外收入起点原则与目的地原则叠加v起起点点原则原则v应税服务提供应税服务提供方在境内。方在境内。即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即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无论发生在供的应税服务无论发生在境内境内还是还是境外都属于境内境外都属于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提供应税服务。v目的地原则目的地原则v只要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
8、内,只要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无论提供方是否在境内提供,无论提供方是否在境内提供,都属于境内应税服务,包括境都属于境内应税服务,包括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应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应税服务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税服务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应税服务。境内接受应税服务。实施办法中的“境内”与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境内”的区别: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境内境内境内境内”是指是指是指是指(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
9、内。(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对货物是起点原则)(对货物是起点原则)(对货物是起点原则)(对货物是起点原则)(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劳务是目(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劳务是目(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劳务是目(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劳务是目的地原则)的地原则)的地原则)的地原则)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第二条第二条
10、第二条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
11、为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理解本条规定应从以下两方面来把握:理解本条规定应从以下两方面来把握:一一.承包、承租、挂靠经营方式的概念和特征承包、承租、挂靠经营方式的概念和特征二二.承包、承租、挂靠经营方式下的纳税人的界定承包、承租、挂靠经营方式下的纳税人的界定承包、承租、挂靠经营方式的概念和特征承包、承租、挂靠经营方式的概念和特征 (1 1)承包经营企业是指发包方在不改变企业所有权的前)承包经营企业是指发包方在
12、不改变企业所有权的前提下,将企业发包给经营者承包,经营者以企业名义从事提下,将企业发包给经营者承包,经营者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按合同分享经营成果的经营形式。经营活动,并按合同分享经营成果的经营形式。(2 2)承租经营企业是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租方将)承租经营企业是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租方将企业租赁给承租方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对企企业租赁给承租方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对企业实行自主经营,在租赁关系终止时,返还所租财产。业实行自主经营,在租赁关系终止时,返还所租财产。(3 3)挂靠经营是指企业、合伙组织、个体户或者自然人)挂靠经营是指企业、合伙组织、个体户或者自然人
13、与另外的一个经营主体达成依附协议,然后依附的企业、与另外的一个经营主体达成依附协议,然后依附的企业、个体户或者自然人将其经营的财产纳入被依附的经营主体个体户或者自然人将其经营的财产纳入被依附的经营主体名下,并对外以该经营主体的名义进行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名下,并对外以该经营主体的名义进行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动。承包、承租、挂靠经营方式下的纳税人的界定承包、承租、挂靠经营方式下的纳税人的界定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以发包人为纳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税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1)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
14、2)(2)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不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以承包人为纳税人。如果不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 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务年销售
15、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于一般纳税人;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于一般纳税人;不经常提供
16、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于一般纳税人;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纳税。人纳税。人纳税。试点纳税人分类试点纳税人分类 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的管理模式,对增值税纳税人实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的管理模式,对增值税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在本次增值税改革试点中,仍予以沿用,将行分类管理,在本次增值税改革试点中,仍予以沿用,将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划
17、分,以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及会计核算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划分,以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及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为主要标准。其计税方法、凭证管理等方面制度是否健全为主要标准。其计税方法、凭证管理等方面都不同,需作区别对待都不同,需作区别对待。试点纳税人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规定试点纳税人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暂定为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暂定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税服务年销售额500500万元万元(含本数)以下。纳税人提供应(含本数)以下。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申请认定为一税服务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
18、人。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12个月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减、免税销售额、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减、免税销售额、提供境外服务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已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提供境外服务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已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部分。如果该销售额为含税的,应按照征收率换算为不含部分。如果该销售额为含税的,应按照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税的销售额。试点纳税人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特别规定试点纳税人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特别规定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认定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认
19、定为一般纳税人。试点纳税人中的其他个人是指除了个体工商一般纳税人。试点纳税人中的其他个人是指除了个体工商户外的自然人。户外的自然人。另外,本条规定另外,本条规定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也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即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即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试点纳税人类型。择试点纳税人类型。适用于提供应税服务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适用于提供应税服务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9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20、的其他个人按小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适用于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适用于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货物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的纳税人,应税货物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单项达标,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21、(单项达标,双项适用)双项适用)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货物执行细则,服务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货物执行细则,服务执行执行3737号,兼有执行号,兼有执行3737号,收紧)号,收紧)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
22、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本条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本条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本条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本条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核算
23、。核算。核算。第五条第五条第五条第五条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家税务总局制定。家税务总局制定。家税务总局制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
24、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
25、缴义务人;在境内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收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接收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接收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接收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与现行增值税的征收原则不同,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与现行增值税的征收原则不同,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而且因现行海关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而且因现行海关管理对象的限制,即仅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管理,各类劳务管理对象的限制,即仅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管理,各类劳务尚未纳入海关管理范畴,对涉及跨境提供劳务的行为,将尚未纳入海关管理范畴,对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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