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下的裁员误区及风险控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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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危机下的裁员误区及危机下的裁员误区及风险控制风险控制主讲人:魏浩征主讲人:魏浩征2案例讨论案例讨论l A公司旗下全资控股公司旗下全资控股B、C两家子公司,两家子公司,B、C两家公司有部分业务重合,有部分业务互两家公司有部分业务重合,有部分业务互补。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为提升企业整补。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为提升企业整体绩效,体绩效,A公司决定将公司决定将C公司的所有业务并公司的所有业务并入入B公司,即由公司,即由B公司全资收购公司全资收购C公司。同公司。同时,时,C公司公司200名员工中的大多数将不能再名员工中的大多数将不能再被留用。被留用。lC公司遂向员工发出通知,由于公司遂向员工发出通
2、知,由于C公司即将公司即将被被B公司收购,故须进行裁员,公司将向接公司收购,故须进行裁员,公司将向接3 受公司决定的员工支付受公司决定的员工支付“N2”的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不接受公司决定的员工,将只能得到不接受公司决定的员工,将只能得到劳动劳动合同法合同法规定的规定的“N1”的经济补偿。所谓的经济补偿。所谓“N”,即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后面,即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后面“”的数字为额外补偿年限,计算出的数字乘的数字为额外补偿年限,计算出的数字乘以员工此前的月工资,即为可以获得的补偿以员工此前的月工资,即为可以获得的补偿数额。数额。l讨论:讨论:C公司的裁员,有哪些违法之处?公司的裁员,有
3、哪些违法之处?C公公司将面临什么风险?司将面临什么风险?4裁员的三大误区裁员的三大误区l想裁就能裁想裁就能裁l赔钱就能裁赔钱就能裁l想裁谁就裁谁想裁谁就裁谁5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法规链接法规链接l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
4、偿金。支付赔偿金。l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6何为何为“裁员裁员”l裁员是基于企业的原因而非员工的原因裁员是基于企业的原因而非员工的原因l裁员是企业单方做出的裁员是企业单方做出的,而非双方协商或而非双方协商或员工提出员工提出l裁员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而非裁员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而非终止到期的劳动合同终止到期的劳动合同l裁员是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而非结束裁员是结束劳动关
5、系的行为,而非结束其它各种非劳动关系其它各种非劳动关系7裁员的分类裁员的分类l从原因上划分:从原因上划分:-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 -结构性裁员结构性裁员l从人数上划分:从人数上划分:-规模性裁员规模性裁员 -个别性裁员个别性裁员8合法裁员的法律依据合法裁员的法律依据l个别性裁员:个别性裁员: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4040条第条第3 3项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
6、发生(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9l规模性裁员:规模性裁员: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4141条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
7、劳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10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
8、人员:(一)与本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11裁员的法定条件裁员的法定
9、条件l许可条件许可条件l禁止条件禁止条件l限制条件限制条件12个别裁员个别裁员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协议。当事人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协议。规模裁员规模裁员破产重整破产重整裁减人员二十人以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
10、其他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l 许可条件许可条件13并购中的员工关系处理并购中的员工关系处理继承继承l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l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
11、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同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同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同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14个别裁员个别裁员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
12、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规模裁员规模裁员l 禁止条件禁止条件(特殊人员的裁员管理特殊人员的裁员管理)15l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劳动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3、,用人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单位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规定解除定解除劳劳动动合同:(一)从事接触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职业病危害作病危害作业业的的劳动劳动者者未未进进行离行离岗岗前前职业职业健康健康检查检查,或者疑似,或者疑似职业职业病病人病病人在在诊诊断或者医学断或者医学观观察期察期间间的;(二)在本的;(二)在本单单位患位患职职业业病或者因工病或者因工负伤负伤并被确并被确认丧认丧失或者部分失或者部分丧丧失失劳动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负伤,在,在规规定的医定的医疗疗期内的;(四)女期内的;(四)
14、女职职工在孕期、工在孕期、产产期、哺乳期的;期、哺乳期的;(五)在本(五)在本单单位位连续连续工作工作满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年龄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规规定的其定的其他情形。他情形。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法规链接法规链接16个别裁员个别裁员 无。无。规模裁员规模裁员l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
15、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l招聘通知及优先招用的义务。招聘通知及优先招用的义务。l 限制条件限制条件17l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员二十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业职工工总总数百分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之十以上的,可以裁减人可以裁减人员员:裁减人裁减人员时员时,应应当当优优先留用下列人先留用下列人员员:(一)与本:(一)与本单单位位订订立立较长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劳动合同的;(二)合同的;(二)与本与本单单位位订订立无固定期限立无固定期限劳
16、动劳动合同的;(三)家庭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无其他就业业人人员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的。用人用人单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规定裁减人定裁减人员员,在六个月,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内重新招用人员员的,的,应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员,并在,并在同等条件下同等条件下优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员。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法规链接法规链接18个别裁员的程序个别裁员的程序客观条件客观条件客观条件客观条件发生重发生重发生重发生重大变化,大变化,大变化,大变化,致使劳致使劳致使劳致使劳动合同动合同动合同动合同无法履无法履无法履无
17、法履行行行行未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达成协议达成协议达成协议达成协议协商变更协商变更协商变更协商变更劳动合劳动合劳动合劳动合同内容同内容同内容同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 事先将解除理事先将解除理事先将解除理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由通知工会由通知工会由通知工会 解除劳动合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30日通知经济补偿)日通知经济补偿)日通知经济补偿)日通知经济补偿)19规模裁员的程序规模裁员的程序需要裁减需要裁减需要裁减需要裁减人员二人员二人员二人员二十人以十人以十人以十人以上或占上或占上或占上或占职工总职工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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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危机 裁员 误区 风险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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