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民法基础知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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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民法基础知识业务管理人员保全技能提升培训之 运营管理中心导语导语-保险的法律依据保险的法律依据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保险法保险法合同法合同法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婚姻法婚姻法继承法继承法其它其它保险保险合同法基本条文和应用合同法基本条文和应用1民法民法基本条文和应用基本条文和应用2课程提纲课程提纲2民法民法基本条文和应用基本条文和应用合同法基本条文和应用合同法基本条文和应用1一、合同的订立p合同订立的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p合同订立的形式p合同的条款p合同的成立(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时间 地点(一)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要件:内容具体明确表明一经受要约
2、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与邀请的区别,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可以撤回(时间)要约可以撤销(时间、两种情形不能撤销)(二)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p承诺的作出 通知方式(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的承诺方式除外)p承诺的要求 承诺应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逾期承诺(一般为新要约)承诺迟到(一般有效)承诺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p承诺可以撤回(三)合同的形式p明示(语言、文字、其他直接表意方法)p默示推定的默示即作为的默示沉默形式即不作为的默示(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下才有效,除此之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规定对方沉默的效力)p其他(如视
3、听资料)(四)合同的条款p买卖合同的条款(实质性内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金额、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p违约责任p解决争议的方法p格式条款格式条款p免除责任条款免除责任条款(五)格式条款p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对方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被动说明)p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p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当有两种以上解释时,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p非格式条款优于格式条款。二、合同的效力p合同的生效p合同无效的情形p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
4、p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一)合同成立的时间p合同书形式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 成立。p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p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p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p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p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p损害社会公共利益p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合同无效情况(三)效力待定合同p限制行为能力人超出其行为范围而订立的合同p 无权处分p 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已终止)注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
5、外,该代表行为有效。p因重大误解订立的p在订立合同是显示公平的p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四)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注意:撤注意:撤销权的消的消灭三、合同的履行l合同履行原则 全面、适当、实际履行原则,诚信履行原则l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 不安履行抗辩权l债权保全 代位权 撤销权l买卖合同中的所有权、风险转移规则 四、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及消灭p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债的概括承受p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合同解除五、法律责任p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归责原则采用过错原则)p违约责任(一般采用无过错原则,但也有过错
6、原则的如委托合同)p违约行为 预期违约(明示、默示)实际违约 不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六、争议解决途径p协商p仲裁p诉讼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最大诚信合同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附和附和(格式)(格式)合同合同射幸合同射幸合同双务合同双务合同诺成、不要式合同诺成、不要式合同射幸合同,即合同的效果在订立时是不确定的,保险人赔偿义务的实际履行带有偶然性!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定义定义 何为格式合同?又称附合合同,指合同内容一般不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印就好格式条款提供给另一方当事人选择;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做取与舍的决定,无权拟定合同的条文。保险合同是典
7、型的格式合同,因为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由保险人事先拟定,并经监管部门审批。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法律规定法律规定鉴于鉴于格式合同的特殊性格式合同的特殊性,为有效,为有效保护非制定合同一方的利益,在保护非制定合同一方的利益,在合同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四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等,等,保险法保险法第十七条、十九第十七条、十九条、三十条等对条、三十条等对保险公司的说明保险公司的说明义务义务、无效条款无效条款和和合同解释原则合同解释原则作出明确规定。作出明确规定。格式合同格式合同-说明义务说明义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
8、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保险法保险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格式合
9、同格式合同-无效条款无效条款合同法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保险法保险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格式
10、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条款无效:效:(一)免除保险人依(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格式合同格式合同-解释原则解释原则合同法合同法合同法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
11、的解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用非格式条款。保险法第三十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民法民法基本条文和应用基本条文和应用21合同法合同法基本条文和应用基本条文和应用财产关系是平等主体间的财产支配、占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保险是一种合同关系,属于民法关系范畴。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
12、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民法通则第二条)p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p监护制度p民事代理的一般原理民事民事权利权利能力能力民事民事行为行为能力能力始于出生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终于死亡不是一出生就有。不是一出生就有。不是人人都有。不是人人都有。符合一定年龄和智力要符合一定年龄和智力要求的求的“自然人自然人”才有才有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九条: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l1818周岁;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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