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ppt(2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l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l一、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涵义l1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民事诉讼法的根本性规则l2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对民事诉讼法实施具有指导性l3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与具体制度相比较,具有不确定性和模糊性l4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是宪法原则在民事诉讼领域中的具体落实l5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要求比基本原则更加具有抽象性和模糊性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l1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指导诉讼主体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l2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有利于克服既定民事诉讼法的有限针对性l3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为民事诉讼法的局部修改和调整提
2、供了依据三、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体系 l 多数教科书以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章为依据,罗列出多达十几项基本原则,如民事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原则、独立审判原则、民事检察监督原则等等。应当把基本原则、一般性原则和基本制度加以区分,实际上第一章包括了基本原则,也包括了一般原则和具体制度。l 目前民事诉讼法学界把基本原则和一般原则、制度的一般要求等相混淆第二节第二节 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 l一、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的涵义l(一)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l(二)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诉讼攻击和防御平等l(三)具有不同国籍、无国籍的当事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其诉讼地位与我国当事人相同二、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
3、的依据 l1为了裁判主体发现真实,作出公正裁决l2具体体现了程序正义l3体现了宪法关于“公民在适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l4体现了当事人民事实体法律地位的平等l5是民事诉讼对抗式结构的必然要求第三节第三节 辩论原则辩论原则 l一、以往对辩论原则的认识l二、非约束性辩论原则l 辩论原则的“非原则化”和“空洞化”,辩论权相对的义务就只停留在被虚无化的保障行为这一层面l三、约束性辩论原则三、约束性辩论原则 l(一)约束性辩论原则的基本涵义l1直接决定法律效果发生或消灭的必要事实必须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没有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的事实不能作为法官裁判的依据。ll2当事人一方提出的事实,对方无争议的,
4、法官应当将其作为裁判的依据。ll3法院对案件证据的调查只限于当事人双方在辩论中所提出来的证据。(二)约束性辩论原则的合理性(二)约束性辩论原则的合理性 l1使作为民事诉讼核心的辩论程序真正得以实在化,避免了审判过程中裁判者的“黑箱操作”l2使当事人对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分能够得到完整和充分的体现。l3真正使法院置于中立的第三者立场,保证其公正审判(三)约束性辩论原则的注意点 l1法院裁判要受当事人诉讼请求的量和质两方面的限制l(1)量的方面l(2)质的方面l2法院裁判的诉讼标的应当与当事人主张的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l3法院裁判的依据来自当事人的主张l4法院虽然处于相对被动地位,并非完全没有作为
5、第四节 处分原则l一、处分原则的涵义l 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支配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l1诉讼只能因当事人行使起诉权而开始,因当事人资助的撤诉行为而结束l2诉讼请求的范围由当事人自行决定l3当事人可以在诉讼中变更、撤回和追加诉讼请求l4原告可以放弃提出的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双方可以在诉讼中就民事争议的解决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二、处分权行使的方式 l1积极处分l当事人主动行使某种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为积极处分,如,起诉、提起上诉、变更或追加诉讼请求l2消极处分l当事人不行使某种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为消极处分,如,放弃上诉等。三、处分原则的重点 l l 处分原则的重点在于
6、对当事人诉讼权利自由支配的肯定和保障。在诉讼中,当事人对实体权利的处分总是通过对诉讼权利的处分来实现。四、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关系 l两者的联系和区别两者的联系和区别l1从作用上看l2从限制法院权力上来看l3从包容性来看l 辩论原则中的辩论从广义上包含了当事人的主张和陈述,因此,可以说辩论原则包括了处分权的部分内容l4从是否与权利行使相联系上看l处分原则强调了当事人对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自由支配,辩论原则则没有从权利的形式角度来加以规范五、处分原的重要性 l1民事诉讼中的处分权是实体法平等自愿这一“公理性原则”在诉讼法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和必要延伸l2如果否定当事人对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
7、分,诉讼的开始、进行和诉讼对象都由人民法院来决定的话,必然对侵害当事人的实体权益和诉讼权益第五节第五节 诚信原则诚信原则 l一、诚信原则的历史发展l 诚信原则又称为诚实信用原则,起源于罗马法中的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20世纪30年代,修改后的德国民事诉讼法典开始规定“真实义务”,即当事人应当完全真实地陈述案件事实。二、诚信原则的内容 l诚信原则,是指法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和进行民事诉讼时必须公正、诚信和善意l1当事人的诚信义务l(1)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形成有利于自己的诉讼状态l(2)不得滥用诉讼权利,故意拖延诉讼l(3)不得在民事诉讼中作虚假陈述l(4)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让
8、证人作假证l(5)不得故意作相互矛盾的陈述l(6)当事人在承认对方陈述的事实时,应当实事求是,不得作出虚伪承认2 2法院的诚信义务法院的诚信义务l(1)法官对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进行自由裁量时,应当忠实地行使自有裁量权l(2)法官在判断证据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任意加以取舍和否定l(3)法官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程序权,为当事人提供主张实施的机会。不得进行突袭裁突袭裁判突突袭袭裁裁判判发发现现真真实实的的突突袭袭促促进进诉诉讼讼的的突突袭袭推推理理过过程程的的突突袭袭认认定定事事实实的的突突袭袭当当事事人人未未能能充充分分提提出出诉诉讼讼资资料料或或作作必必要要的的陈陈述述
9、(包包括括对对证证据据的的分分析析)的的情情况况下下,受到法院的裁判。受到法院的裁判。在在当当事事人人言言词词辩辩论论终终结结前前,未未能能使使当当事事人人充充分分认认识识、预预测测法法院院所所认认定定事事实实或或该该事事实实的的具具体体内内容容,以以至至于于当当事事人人不不能能就就对对己己不不利利的的事事实实作作充充分分的的攻攻击击防防御御的的情情况况下下,受受到法院的裁判到法院的裁判3 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诚信义务 l诚信原则要求其实施诉讼行为时必须善意。例如,诉讼代理人不得在诉讼中滥用和超越代理权;证人不得作虚假证词鉴定人不得做不符合事实的鉴定结论三、诚信原则的法理基础诉讼公正 l诉讼公正的具体涵义l一方面,立法者可以根据诚信原则制定更具体可操作的规定,达到精密司法。司法解释者可以根据诚信原则对有关规定进行解释l另一方面,法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以诚信原则约束自己和相互约束,实现诉讼的公正性四、诚信原则的价值 l诚信原则具有独立的存在价值l诚信原则使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成为一个完整、协调和整合的体系 五、诚信原则和道德 l民事诉讼的诚信原则与道德上的诚实信用有一定联系,但是两者的不同l随着我国民事诉讼体制改革、诉讼观念的转化,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和处分权的强化,诚信原则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和明显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