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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章制度5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篇1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二、录用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
2、,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5)员工服务承诺书;(6)其它必要的证件。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7)
3、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三、福利待遇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_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
4、计发。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四、休假及请假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2、
5、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公司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不发薪资及奖金。6、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管、行政办主任批准;3-5天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
6、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五、培训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4、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
7、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公司退返该报销的费用。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六、调职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2、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的书面批准。3、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七、辞职及辞退1、员工因故不能继
8、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八、保密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
9、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九、考核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第二章任用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高级主管总经理、副总经理、子公司经理部门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
10、销售主管部门职员承办员第四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分为四职等(一)一等:总经理、副总经理。(二)二等: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秘书。(三)三等:部门主管、助理。(四)四等:业务、美容师、内勤等办事职员。(五)试用员、临时雇员、实习生等均不列等级。自过试用期,升任办事职员时为正式职员。第五条每一职位均设置“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第六条职员之任免、调迁、奖惩等事项,均以正式文书发布。第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第八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第九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1、:(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二)经理由总经理任免。(三)主管及其他人员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报请总经理任免。第十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程序:部门申请单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核准招募培训。第十一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至少不得低于一个月。第十二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业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七日者,不给工资。第十三条试用人员报到时
12、,应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一)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三)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四)试用同意书。(五)人事资料卡。(六)其他必要的证件。第十四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一)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三)吸食毒品者。(四)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六)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七)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八)与公司员工有血缘关系亲戚关系者。第十五条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工作协议书或劳务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第三章保证第
13、十六条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第十七条填写保证书应注意遵守法律程序。第十八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得担任保证人。第十九条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人应付赔偿及追缴的责任。(一)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三)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四)拖欠账款不清者。第二十条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第二十一条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找到连带保证人。(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二)保
14、证人被宣告破产者。(三)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四)不欲继续保证者。第二十二条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第四章工作第二十三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第二十四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四)不得泄露业务或服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五)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
15、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七)不得携带公物(包括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八)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九)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卫生。(十)员工在工作开始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抽烟,以期增进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险。(十一)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16、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品质,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的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满意度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有安全感。(十四)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有重要事情,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第二十五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七小时为原则,营业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第二十六条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
17、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第二十七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员工考勤管理细则处理。第五章待遇第二十八条本公司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第二十九条员工待遇分为:(一)基本工资。视从业人员的学历、经历、技能、体质及其工作性质而定,从业人员的年度工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门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通知或公布)(二)津贴:岗位津贴、通讯津贴、工作津贴等。(三)奖金:效率奖金、目标奖金、全勤奖金、年终奖金。第三十条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员。月薪人员,每月五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两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发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资
18、。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记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第三十一条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处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篇3一、目的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档案管理内容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
19、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三、档案相关规定1、基础管理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
20、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2、档案的查、借阅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
21、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三),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2.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垮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2.3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2.4所有经过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2.5人力资源部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三)。3、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3.1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
22、材料。3.2不得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3.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4、档案的销毁4.1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非经同意不得销毁员工档案资料。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附表五),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本管理办法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订和废止亦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篇
23、4一、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旷职。二、严格执行准假制度,病、事假等要先请示批准,并登记后方可离校,否则按旷职处理。三、班内时间不准闲谈,不准无事窜办公室打搅他人工作,否则按违纪处理。四、在参加校内外会议、学习活动时,不准接打电话;班内时间也不准接打电话、唠家常,否则按违纪处理。五、在班内时间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发现按违纪处理。六、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干好本职工作。因玩忽职守酿成事故,给学校造成财产损失将追究其责任。七、要正确的使用和科学的管理好职权范围内的财和物。不得窃为私有,不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因使用、操作和管理不当损坏、丢失,要按价赔偿,追究责任。八、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要
24、严格执行相关的职责和安全制度。因渎职酿成事故追究其相应的责任。九、工作中要团结协作,不得推托、拆台。十、要发扬主人翁的吃苦耐劳、不怕脏和累、无私奉献精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篇5第一节总则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
25、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第二节编制及定编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
26、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
27、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
28、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第四节工资、待遇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29、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管理制度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
30、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第五节假期及待遇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4、员工探亲按
31、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三十二、产育假: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
32、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三十三、节育手术假:1、取环休息1天;2、放环休息3天;3、男结扎休息7天;4、女结扎休息21天;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7、以上假
33、期内工资津贴照发。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
34、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四
35、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