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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员工规章制度规范7篇企业员工规章制度规范篇1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拍卖企业的审核许可管理工作,促进我省拍卖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制订本规定,拍卖公司规章制度大全。第二条凡在福建省行政区内设立拍卖企业或拍卖企业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应当按本规定办理审核许可。第三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全省设立拍卖企业和分公司实施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各设区市政府拍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设立拍卖企业和分公司实施审查及监督管理。二、拍卖企业的设立第四条申请设立拍卖企业的投资者应
2、有良好的信誉,无违反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拍卖企业的名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并含有“拍卖”字样。第五条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有三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卖师;并有具备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五)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六)符合拍卖主管部门有关拍卖行业发展规划。第六条申请设立拍卖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拍卖
3、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股东或发起人姓名或名称、机构住所、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及可行性分析等内容,并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二)公司章程、拍卖业务规则;(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四)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和有效身份证明;(五)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其中:拟聘任的拍卖师需先经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办理变更注册单位);(六)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七)福建省拍卖企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中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一份)。第七条拍卖企业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拍卖业发展规划;(二)年检合格;(三)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五
4、百万元人民币且全部缴清,拍卖企业对每个分公司,需拨付不少于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或实物;(四)分公司应有两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并有具备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六)经营拍卖业务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二亿元人民币。第八条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拟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报告;(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最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含年度拍卖成交额专项审计);(四)拟任分公司负责人简历及有效身份证明;(五)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
5、资格证书及两名以上具有拍卖从业资格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其中:拟聘任的拍卖师须是注册于本企业的);(六)固定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七)拨付一百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金(或实物)的证明材料;(八)福建省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中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一份),管理制度拍卖公司规章制度大全。第九条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申请设立拍卖企业(或分公司),应将上述材料送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申请材料齐全后,发给申请人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后,报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准后颁发由
6、商务部统一印制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申请人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登记手续。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不予许可的,发给不予行政许可通知,并说明理由。第十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对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设立许可可以采取听证方式。听证工作按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闽经贸政法20554号)进行。第十一条受理期限: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应在发出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上报工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委负责人批准,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发给延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三、从事公物拍卖的企业资
7、格审核第十二条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和其他特殊国有资产等标的拍卖应由具有相应拍卖资格的拍卖企业承担。第十三条拍卖企业的公物拍卖资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认定。由企业向公物财产所在地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征求同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意见后,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确认指定。申请拥有全省范围内的公物拍卖资格,由企业向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并征求省国资委意见后,报请省人民政府确认指定。第十四条申请从事公物拍卖企业的基本条件:(一)拍卖企业依法成
8、立并开展业务二年以上,上一年度拍卖成交额20万元以上的;(二)有2名或2名以上国家注册拍卖师;(三)有熟悉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人员;(四)有符合公物拍卖的场所和设施;(五)建立必要的经营管理制度,经营规范,服务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记录;(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第十五条申请拥有在全省范围公物拍卖资格的企业除应当具备第十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是经营五年以上,连续三年年拍卖成交额超过5000万元,至少有3名国家注册拍卖师,并经批准已在住所所在设区市以外设有分支机构的拍卖企业。四、拍卖企业及其分公司的变更、注销第十六条拍卖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注册登记项目前
9、,应当先报企业所在地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审核并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准后换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拍卖企业申请变更注册登记项目,应填报福建省拍卖企业变更登记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相关材料。第十七条拍卖企业及分公司自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未领取营业执照,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自动失效。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公告宣布其作废。第十八条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成立后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的,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后,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应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公告宣布其作废。第十九条拍卖企业根据章程规定事由、股东会决议或其他事由解散
10、的;或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被责令关闭的;或者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注销。第二十条拍卖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其经营资格条件发生变化,达不到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拍卖企业和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不符合经营资格条件的,由省经贸委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公告宣布其作废。五、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二十一条设立外商投资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或申请变更注册登记项目、终止等相关事项,应符合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并向商务部申请。六、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负
11、责制定和实施全省拍卖行业发展规划,管理与指导全省的拍卖行业自律组织。第二十三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全省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各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内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每年度对拍卖企业进行监督核查,并出具监督核查意见,对核查不合格的拍卖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核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拍卖企业应按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核查,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经法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拍卖成交额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拍卖业从业人员资格证等材料。设立分公司的拍卖企业提交的核查材料中,应当明确反映分公司的有关情况,并提交分
12、公司营业执照、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拍卖业从业人员资格证等材料。第二十五条对拍卖业实行统计制度。拍卖企业应当定期向盛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报送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福建省拍卖业统计制度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另行制定。第二十六条对拍卖企业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福建省拍卖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另行制定。第二十七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对违反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从事拍卖活动的拍卖企业和拍卖师,按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第六章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具体程序按行政处罚法及福建省经贸委行政处罚工作规则(试行)(闽经贸政法20226号)执行。七、附则第二十八条在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施行前设立的拍卖企业及分公司,不具
13、备拍卖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半年内达到规定条件,逾期达不到行政许可条件的,按规定撤回其从事拍卖经营的行政许可。企业员工规章制度规范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四条公司
14、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五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七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第八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第九条
15、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十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十一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第十二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
16、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三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第十五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六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7、,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元以上。(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
18、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第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
19、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二十一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员工
20、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三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
21、17条的情形除外)。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第二十五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第二十六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二十七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
22、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第二十八条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第二十九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第三十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第三十一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1)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2)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3)
23、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4)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第三十二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
24、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第三十三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第三十四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第三十五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
25、%的加班工资。第三十六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第三十七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第三十八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九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四十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
26、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第四十一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第四十二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四十三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
27、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9)员工请
28、事假而减发的工资。(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第四十五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第四十六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企业员工规章制度规范篇31、作用(1)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2)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3)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
29、需要;(4)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5)良好的规则制度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制定规章制度既是用人单位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可见完善的劳动规章制度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使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行为规范化,从而排除用人单位任意发号施令,乱施处罚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利。然而不合理的违法的规章制度会大面积的侵犯职工权益,当然最终受损失的还是企业。合理的规章制度
30、有助于职工明确自己的权利职责,同时遵守规章制度比完全听从随意性的长官意志更容易接受。好的规章制度通过赋予特定的职位特定的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可能对自己和单位产生的结果,激励职工的工作热情。对法律明确规定需有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的规章制度,企业制定该类规章制度时必须通过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这是职工通过民主程序参与单位民主管理的形式。2、分类公司规章制度涉及面很广,包括经营企业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办公总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勤务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
31、,仓储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代理连锁业务管理制度,广告策划制度,CI管理制度,进出口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紧急预案,涉危涉化紧急预案,公司产品、技术、信息保密制度等方面。我们的兴趣是从合法性的角度和规章制度制作技术层面的视角来对待规章制度。3、注意事项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规章制度内容的设置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合法合理就是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这是企业规章制度能够被法律认可的大前提。具有可操作性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款对企业来说没有比有更好,比如很多企业规定:“员工不遵守执行领导合理指示的视为一般违纪”,何谓“合理”?各有各的说法,实际可操作性极弱。企业
32、一旦按照此条款操作,往往引发劳动争议。因此,规章制度的条款需要可操作性强的表述。完备性尽可能多地考虑生产经营、员工管理中可能发生的情况,避免发生情况后“无法可依”。逻辑性特别是在奖惩制度中,对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采用逻辑递进的惩罚模式,能够较好地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企业员工规章制度规范篇41、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3、离职管理3.1辞职(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x个月前向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
33、、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3)辞职员工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及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4)辞职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辞职答复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二日前提出。3.2辞退、除名(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其部门经理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呈准后,作辞退处理。(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3)辞退员工完成所有必须
34、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4)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3.3离职面谈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3)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4、移交、监交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行政人事部发给离职通知书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4.2离职员工
35、应填写移交清单x式x份后,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x份,x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4.3移交事项(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公章(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4)其他应交办事项4.4监交(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5、薪资5.1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5.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5.3主管级以下员工,行政人事部当日结算薪资后,财务部
36、予以发放。5.4经理级以上员工,行政人事部将结算的薪资仍做在当月的薪资表中,财务部于次月8日予以发放。6、管理6.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6.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6.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6.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7、附则7.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
37、利进行。7.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x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8、本制度解释权归于行政人事部。9、本办法自20年月日起开始试行。企业员工规章制度规范篇5一、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大方整洁。三、总部职能部门员工及分公司/部主管级以上男员工穿西装、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上班时间内必须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佩戴胸卡。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四、女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
38、奇装异服,总部职能部门女员工及分公司/部主管级以上女员工应穿职业女装,肉色丝袜。胸卡配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五、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梳理整齐。男员工发不过耳,并不得留胡子;女员工上班提倡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六、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给予留职停薪处罚。七、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员工人数20%的,将给予该部负责人一般过失单一张。企业员工规章制度规范篇6第一节、总则第一条、管理机构:公司业务人员由公司销售部负责管理和调配,在销售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第二条
39、、业务人员岗位职责要求积极宣传、维护公司的品牌和产品、服务形象;进行市场业务拓展,按计划拜访客户,开发、建立并维持稳定的客户关系;确保公司利润率,达到客户需求和公司利益的平衡;按照公司制定的指标积极完成、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第二节、基本要求第三条、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于律己,团结互助,互相学习,积极进取,不进行拉帮结派,不酗酒、不赌博。第四条、为人正直、坦诚、成熟、豁达、精明、友善、自信,思维敏捷,勤奋敬业,积极上进;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吃苦耐劳精神,能够在较强的压力下工作,拥有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第五条、观察能力和应变能力强;接受能力强;
40、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强,良好的沟通表达(包括阐述,讲解,基本商务写作,倾听和理解能力)技巧;拥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一定的团队建设及管理能力。第六条、具有敏锐的商业意识、市场洞察力;具有良好的市场预测、统筹规划、分析及应变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风险预控能力、谈判能力、公关能力、执行力。第七条、有开拓、维护客户经验;客户导向,能够倾听、理解、和准确把握客户的真实需求,并客观地影响客户的购买行为与决策。第八条、业务人员应认真学习营销理论,不断提高营销技巧和电话营销技巧。以目标为导向,理解团队目标并不断提升个人目标以及执行力。第九条、熟悉企业全面运作,企业运营管理,各部门工作流程;熟记产品知识
41、、功能、作用机理,了解公司基本情况;掌握基本功能及延伸功能,熟知口碑宣传资料以及产品优势,并能形成一套有见解的说服客户的理论。第十条、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勇于探索和创新,善于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加以归纳和提升,提高销售能力,并向上级提供建设性意见。第十一条、服从部门经理的安排,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协助部门销售计划的完成。第三节、业务人员工作职责第十二条、收集市场信息采集、整理市场及行业信息,追踪同行竞争对手及整个行业的发展动态,特别是竞争品牌动向,提交市场分析报告,相关业务的记录和分析,定期撰写行业发展情况及重点客户情况简报,为企业战略调整提供情报,为重大营销决策提供建议和信息支持;从而实现“市场引导
42、制造”的经营理念;为做好产品、市场定位、市场、研发决策提供依据;及时提供市场反馈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第十三条、收集、整理客户信息1、根据公司产品特点,实用性以及市场定位策略,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潜在客户,建立、维护潜在客户档案。从网上或从公司及其它渠道获得的详细的客户需求应及时备案,谁先备案算谁的,以免业务员之间的业务冲突。2、通过电话,拜访等不同途径了解潜在客户的需求,客户前期的需求分析、方案、演示与商务沟通。3、建立新客户开发履历表,负责收集、整理客户信息建立资料档案,完善现实客户履历,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资源保障。4、与客户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户目前的状况,和采购渠道,建立各级客户资料档案,保
43、持双向沟通。第十四条、客户征信调查1、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经营权限,了解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2、关注出现在主要经营者、企业管理制度、生产、经营、财务、市场表现、宏观环境等方面的信用异常征兆,并取得相应证据。第十五条、推广介绍1、拓展市场开发渠道,负责向潜在客户推介,阐述公司的产品以及服务;处理客户询价;努力拓展新客户。2、联合公司内部产品、技术支持等不同人员向客户阐述公司产品与服务,获得销售机会。3、完成客户联系,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市场动态,挖掘行业客户潜在
44、销售机会,向用户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获取客户订单以促进产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确保公司利润。4、做好分管区域终端拜访工作。至少保持每月拜访频率:辖内A类店为3次以上、B类店为2次以上、C类店为1次以上。第十六条、谈判与订约1、业务人员联系客户时,严格按公司公布的价格向客户报价,并记录备案(含报价时间、客户名称、所报价格等)。2、业务人员负责向本辖区的客户报价,若接到其他区域用户询价,须转达给主管。3、签订合同前,了解客户、商家资信,做好资信调查,有效防范资金风险。4、签订合同时,业务人员对合同文本所规定的条款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推敲,逐项填写完善,不得涂改,严格按民法典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并签
45、章认可,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5、合同文本采用公司规定的标准合同。第十七条、履约1、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资源,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协调,做好客户与公司其他支持部门的沟通桥梁;使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为完成客户开发或完成客户定制产品而形成合力;以期保证客户的满意度。2、货款、货运等事宜的跟踪,保证合同完全履行和合同款的按期收回。3、业务人员在合同或订单签好后,应严格按约定支付款项,不得为难客户、故意拖欠货款。4、严格执行公司促销政策,所有促销产品除质量问题外,一律不得退货。第十八条、售后服务1、协助客户服务部完成客户投诉的处理,包括原因分析、紧急处理对策及永久改善对策等。
46、2、公关、促销活动的总体、现场指挥。协助客户服务部维护客情关系。3、持续改善客户关系,客户档案的管理、客户拜访及关系维护。第十九条、回款1、业务人员未妥善地履行客户征信调查义务造成坏账的,依公司奖惩制度予以处罚。2、业务人员因重大过失而未妥善地履行客户征信调查义务造成坏账的,承担公司损失的一半。3、业务人员因重大过失造成款项丢失或被骗,承担全额损失。对配合客户诈骗公司货款的,挪用公司货款等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反馈1、向销售经理提供例行性销售报告以及制定销售活动计划。2、负责处理价格、合同、谈判、收款等销售相关的客户资料的整理与更新,并及时反馈到公司客户管理系统中。第二十一条、
47、公共关系1、依据市场发展需要,维护、开拓与政府、媒体、客户及相关企业间的积极交流与良好合作。2、开展公关营销,负责辖区终端营业员生日礼物派送,与终端营业员建立良好关系。3、参与培训、指导和管理、考核促销员。4、组织、参与各项促销活动。第四节、劳动纪律第二十二条、考勤1、应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请假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2、业务人员每天须打卡两次,不出差需按正常工作时间每天打卡四次。3、为了随时保持良好的沟通与联系,业务员的手机从7:00-22:00必须处于开机状态,保证有充足的话费及电量,并不能随意更改号码。如影响到任务执行者,则记大过一次处分。第二十三条、提交日常报表认真按时完成工作日报、周报表及各类计划和总结。日报表、周报表将各项事宜交代清楚,并于次日上午8:30前交办公室;月总结下月2日前交办公室;字迹潦草、敷衍了事的重新填写。第二十四条、参加业务会议,无故缺席除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外,销售部处罚元/次。1、每天早晨参加由主管或经理主持的晨、会,汇报昨天工作情况和今天的工作安排:包括昨天推销地点,洽谈成败经验,提出市场的技术和商务上反馈问题,以供大家讨论解决;今天计划推销地点,预计成败可能。2、按时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或活动。第二十五条、必须履行对公司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