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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总部规章制度7篇人力资源总部规章制度篇1第一则总则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第二则管理权限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人力主管工作职责: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二、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三、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四、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五、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六、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
2、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七、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八、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主管规划。九、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第三则职员录用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公司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职员聘约合同时效可由公司与职员双协商签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约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自动续约。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公司。完备调离手续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或自动除名处理。离职手续包括:(1)
3、处理工作交接事宜;(2)按调离手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7)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8)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离职面谈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力主管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纠纷处理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职员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
4、负责人申诉。人力资源总部规章制度篇2第一节、总则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四、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第二节、编制及定编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六
5、、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七、下属公司、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九、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十、以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为主要用人原则。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
6、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聘任。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进行招聘。
7、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部门和受聘人必须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和“入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三个月。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1、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2、培训由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3、员工试用期间,由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4、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十八、员工试用期满三个月,由用人部门考核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十九、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
8、期满辞退。人力资源总部规章制度篇3一般规定第一条本公司各级职员之考绩,除副经理级以上依公司章程办理外,其他职员分为期中考绩及期末考绩二种,期中及期末考绩之平均数为年度考绩。第二条本公司考核各级职员成绩之记录,作为升职、升级、调迁、退职、核薪及发放年终奖金之重要依据。第三条各级职员之考核成绩记录,均由人事主管秘存,公司除副总经理以上,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阅。期中及期末第四条期中及期末考核系各级主管对所属职员平日之工作、能力、品德、学识、服务精神随时作严正之考核,并记录于期中及期末考绩表内,以为年度考绩计算资料。第五条本公司各级职员期中考绩应于当年七月一日以前完成,期末考绩应予翌年元月一日以前完成之。
9、第六条凡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得视其原因、动机、影响程度报请升职、记大功、记功、嘉奖、晋级之奖励,并列入考绩记录。(例如:对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者、技术上突出贡献者)第七条凡有下列事实之一者,得视其情节之轻重,报请免职、记大过、记过、申诫、降级等处罚,并列入考绩记录。(例如:行为不检者、让公司蒙受损失者)第八条人事部门应于每年元月十五日前将各级职员之勤惰及奖惩资料填妥送请总考。第九条本办法呈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基层职员晋升制度(一)晋升的目的1、规范基层管理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制度,推动基层管理人才水平不断提高;2、建立基层管理人员晋升通道,激励基层员工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卓越的现场管
10、理推动企业的发展;3、树立基层员工学习的标杆,不断牵引广大员工终生学习,不断改进,保持公司的持续发展。(二)晋升的原则1、各部门必须本着“开发人才、储备人才”的观念去培养和开发员工;2、晋升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晋升必须坚持以工作业绩、工作能力为准绳,杜绝论资排辈;(三)晋升的资格无论何种晋升通道,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具有晋晋升的资格:1、由工人晋升为拉长,必须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表现优异、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由拉长晋升为班长,必须在公司拉长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2、晋升为拉长的人员在最近一年内的考核中不得出现d及以下的等级;晋升为班长的人员在最近两年内的考核中
11、至少有50%以上是良好,且不得出现d及以下的等级;3、必须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作风,符合拉长、班长的岗位要求;(四)任用原则1、原则上员工初次晋升为拉长及以上岗位均为临时负责人;2、临时负责人的任期(考察期)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任期满后,由其上级领导根据其任期期间的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填写基层员工转正申请表,报相关领导审批,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发文,据此调整薪资。3、对于考察期间不能按时达到既定目标,岗位工作没有任何起色的,工作表现欠佳的临时负责人,免去其临时负责人的职务。人力资源总部规章制度篇4入职手续(一)证件必须经人事部门确认新进人员核准聘雇应依下之规定向公司人事部办
12、妥下列手续方能入职:1、个人半身彩色免冠近照二张、2、身份证复印件二张(持临时身份证者应在有效期内补交正本)、3、近期个人身体健康证(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4、个人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个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入职人员必须填写入职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并确保其资料的真实性、(二)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人事部的培训,熟悉公司相关制度1、新入职员工报到后,人事部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日常工作生活中应遵守之事项进行入厂培训、2、人事资料建档:员工之人事资料由人事部门于员工报到两个工作日内建妥人事资料并存档保存(包括电脑档案)、3、新员工之工作分配:员工报到后依上级主
13、管之指派分发工作,由人事部将新员工介绍给所属部门主管,由其安排工作并进行上岗前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特殊情况必须经上级主管核准后方可变更),行政人事规章制度。(三)晋升:公司全体员工晋升机会均等。(四)试用期间:所有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1至3个月(特殊岗位例外),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表现突出者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缩短试用期,管理制度行政人事规章制度。离职手续(一)如果在试用期内无法适应工作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公司将随时终止劳务关系。(二)试用期满的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由公司领导核准后交接完毕方可离职。(三)所有离职人员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申请表并交所在部门
14、主管审批后由人事部转交公司领导审核并存档、(四)经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人员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员工交接表由宿舍管理员签名、部门主管签名(证明其所有工作事项、物品移交完毕)后在门卫处等待,由财务部核实交接表无误后领取工资。(五)所有离职人员领取工资后不得再在本公司内食宿。(六)特殊情况的离职人员,做特殊处理。奖惩制度奖励:对改善管理、提高品质质量有重大贡献者、严格控制成本、对节约开支有显著贡献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卓有成效者、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检举违纪违规人员、揭发行为者、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业绩突出者,对以上表现突出的员工由各部门主管提报,经公司领导评估后,将给予口头或
15、书面表扬、物质奖励、特别加薪或者晋升等不同形式的奖励。处罚:对违反公司制度,将依据违纪情节给予罚款、警告、记过或合并处分,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且屡教不改者将给予开除处分。凡违反劳动纪律、住宿规定、就餐规定、门禁制度、安全卫生守则、玩忽职守者,视情节轻重及有无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处以上款所列相应之一处罚。投诉制度公司任何员工都享有投诉的权利,投诉的方式为:1、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直接上司或者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进行处理或上交。2、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至公司领导。人力资源总部规章制度篇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
16、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第二章录用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
17、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五、服务承诺书。六、其它必要的证件。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一、尚未恢复者。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三、吸食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四、贪、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五、患有精神病
18、或传染病者。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第三章工作守则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三、全体员工
19、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九、不得假借职权贪舞弊,收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
20、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人力资源总部规章制度篇6一、行政人事部职责1、负责贯彻公司领导指示。做好上下联络沟通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反馈信息;搞好各部门间相互配合、综合协调工作;对各项工作和计划的督办和检查。2、根据领
21、导意图和公司发展战略,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其他重要文稿,牵头或协助公司的规划研究。3、负责全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协助总经理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总经理的日常活动和外出活动的安排。4、组织安排公司办公会议,或会同有关部门筹备公司其他会议及有关重要活动,做好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根据需要按会议决定发文。5、负责公司来往信函的收发、登记、传阅、批示,做好公文的拟订、审核、印刷、传递、催办和检查,及文书档案资料的归档立卷管理的工作。6、做好公司历年大事记的原始资料收集和编纂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编辑公司简讯、简报或内部发行的刊物。7、负责公司保密管理和法律事务,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公司印章和
22、介绍信。8、负责前台接待、客人来访迎送等招待工作。9、负责公司办公设施的管理。包括公司办公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登记、保管、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传真机、复印机、电话、计算机、手提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10、负责公司总务工作,做好后勤保障。主要是卫生保洁、电话总机服务、安全防范工作。11、负责公司车辆调度、管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公司领导和职工正常工作用车。定期对司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减少事故和违章,降低油耗。12、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方针、政策、制度和公司行政组织机构设置、部门工作职责、部门人员编制与内设机构、岗位工作标准和人员素质要求的制定、实施及检讨、改善、修订。13、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人
23、力资源招聘、调配、培训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14、组织督促各部门编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业务管理程序、规范和落实办公例会、总经理交办工作,并负责跟进、检查、监督、考核。15、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薪资奖金、调动、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离职、人事档案等业务事项。16、调查处理各种重大工作失职、违规违纪案件;调查处理员工投诉;调处劳资纠纷。17、做好员工保险、福利工作。18、为丰富员工文化生活,组织安排各种文体活动和旅游活动。19、每月制作相关行政费用表及人力资源报表供总经理审查并进行存档。20、其他需要配合完成的工作。人力资源总部规章制度篇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
24、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第二章任用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高级主管总经理、副总经理、子公司经理部门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销售主管部门职员承办员第四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分为四职等(一)一等:总经理、副总经理。(二)二等: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秘书。(三)三等:部门主管、助理。(四)四等:业务、美容师、内勤等办事职员。(五)试用员、临时雇员、实习生等均不列等级。自过试用期,升任办事职员时为正式职员。第五条每一职位均设置“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第六
25、条职员之任免、调迁、奖惩等事项,均以正式文书发布。第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第八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第九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二)经理由总经理任免。(三)主管及其他人员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报请总经理任免。第十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程序:部门申请单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核准招募培训。第十一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
26、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至少不得低于一个月。第十二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业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七日者,不给工资。第十三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一)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三)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四)试用同意书。(五)人事资料卡。(六)其他必要的证件。第十四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一)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三)吸食毒品者。(四)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27、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六)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七)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八)与公司员工有血缘关系亲戚关系者。第十五条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工作协议书或劳务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第三章保证第十六条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第十七条填写保证书应注意遵守法律程序。第十八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得担任保证人。第十九条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人应付赔偿及追缴的责任。(一)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三)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四)拖欠账款不清者。第二十条
28、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第二十一条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找到连带保证人。(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三)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四)不欲继续保证者。第二十二条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第四章工作第二十三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第二十四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
29、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四)不得泄露业务或服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五)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七)不得携带公物(包括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八)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九)
30、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卫生。(十)员工在工作开始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抽烟,以期增进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险。(十一)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品质,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的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满意度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有安全感。(十四)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有重要事情,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十五)按规定时间上
31、、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第二十五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七小时为原则,营业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第二十六条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第二十七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员工考勤管理细则处理。第五章待遇第二十八条本公司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第二十九条员工待遇分为:(一)基本工资。视从业人员的学历、经历、技能、体质及其工作性质而定,从业人员的年度工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门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通知或公布)(二)津贴:岗位津贴、通讯津贴、工作津贴等。(三)奖金:效率奖金、目标奖金、全勤奖金、年终奖金。第三十条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员。月薪人员,每月五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两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发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资。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记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第三十一条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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