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幼儿园传染病预防工作总结5篇.docx
《2023年幼儿园传染病预防工作总结5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幼儿园传染病预防工作总结5篇.docx(2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幼儿园传染病预防工作总结5篇 工作总结要准确,用例要确凿,判断要不含糊。言简意赅是阐述观点时概括与具体相结合的要求,避免笼统和累赘,使文字简洁明了。这次我给大家整理了幼儿园传染病预防工作总结,供大家阅读参考。 更多工作总结相关内容推荐 教师年度聘期工作总结 部门员工上半年工作总结 科研年终工作总结 公司运营个人工作总结 公司公务员考核工作总结 幼儿园传染病预防工作总结1 纲要明确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让幼儿远离疾病,健康成长,是我们每一位幼教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传染病防控是幼儿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园始终遵循“健康第一,预防为主,防
2、治结合,加强宣传”的工作原则,抓重点,求实效,扎实细致的做好幼儿传染病防控的各项工作。 首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1、我园实行传染病防控园长负责制。成立了由园长、保健员、各班班长组成的传染病防控网络。 2、各类传染病预防制度健全,制定了传染病报告流程图、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等,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逐层签订责任书,并对责任人进行专项培训。 其次,层层防御,严格把好防病关口。 1、把好体检关。我们坚持做好幼儿入园体检工作,每学期幼儿入园体检合格率达100%。中途入园幼儿必须持有区保健院的体检合格单方可进班。 2、把好晨午检关。值周员在大门口对来园幼儿逐一晨检,把好第一道关。班级
3、老师在班级再次晨检,做到一问二看三摸四查,了解每位幼儿的健康状况,把好第二道关,并作好详细记录。午休起床,老师和保健员对幼儿情况进行再次排查,把好第三道关。做到疾病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对缺勤幼儿,坚持每日排查,追踪记录。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更是加大力度,发现患儿及时隔离,确保幼儿远离危险。 3、把好卫生消毒关。 我们制订了详细的班级消毒细则,每位教师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及流程,严格按要求规范操作,并做好记录。各班均配有消毒柜、紫外线消毒灯及84消毒液等。每天早上值周员对来园幼儿进行口腔消毒。下午离园后,专人对活动室进行紫外线消毒,户外玩具、楼梯用过氧乙酸喷洒消毒,并作好记录。值周检查小组采用定期检
4、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卫生消毒情况实施有效监督。 4、把好蔓延关。传染病高发期,为防患于未然,我们除了持之以恒的坚持消毒与晨午检外,厨房还适时为幼儿熬制三白汤、板蓝根等,增强幼儿抵抗力。对疑似及确诊病例,积极采取措施,及时上报、隔离,并同时加大消毒及健康状况检测力度,有效扼制疾病蔓延。 5、把好预防接种关。学期初,我们对所有新生逐一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 对于疫苗接种不全的幼儿,及时发放补种通知单,督促家长带幼儿补种,对补种结果进行再次排查登记,确保补种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合理安排生活作息,注重幼儿健康教育 我园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制定了科学有序的生活制度和作息时间表,并严格执行,规范操作。
5、在一日活动中保证有两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午睡时间为两个半小时,两餐间隔时间在三小时以上,确保幼儿有一个健康的体格。 注重幼儿健康教育,坚持身心并重,开展多种多样有益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除坚持每日的课间操、户外游戏、每周一节体育课外,还组织幼儿运动会、幼儿韵律操表演,幼儿自理能力比赛等,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卫生。 第四,细化膳食管理,确保营养均衡。 我园本着卫生、安全、富有营养、利于消化的总要求,每月分单、双周为幼儿制定带量食谱,并对食谱定期进行科学分析,结合班级老师及伙委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及时改进,力求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五,加强宣传学习,争取多方合力。
6、定期组织教师进行疾病预防知识培训,使教师了解识别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基本方法、预防办法等,并通过测试、笔记抽查等方法督促巩固。利用班级工作群高效沟通,交流分享疾病预防有效措施。强化教师防控认识,提高教师防控能力。 邀请专家对家长及教师进行传染病的专题知识讲座,还通过校讯通、宣传栏、家园联系栏、周末温馨提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与家长多方位沟通,向家长宣传传染病的相关知识。力争家园配合更具体,更高效。 总之,在日常的工作中,我园始终把传染病预防列入卫生保健工作首位,不断加强卫生消毒力度,加强晨午检,仔细排查,发现异常及时隔离,严格按流程上报,做好教育和宣传。统筹管理,协调配合,扎实落实,确保传染病防控工
7、作科学化、精细化、实效化。我园全体教职工将不懈努力,全力以赴,让幼儿远离疾病,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幼儿园传染病预防工作总结2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为集体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 第一部分 工作职责 (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其设置应当符合本规范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根据接收儿童数量配备符合相关资质的卫生保健人员。 (二)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卫生评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本规范的卫
8、生评价报告。 (三)制订适合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和儿童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工作,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深入各班巡视。做好儿童转园(所)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五官保健,将儿童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五)加强园(所)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入园(所)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儿童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做好晨午检,儿童缺勤要追查,因病缺勤要登记。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早报告、早治疗,相关班级要重点消毒
9、管理。做好园(所)内环境卫生、各项日常卫生和消毒工作。 (六)加强园(所)的伤害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因伤害缺勤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园(所)内伤害干预和评估工作。 (七)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在卫生保健人员参与下制订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和体格锻炼计划,开展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保育工作和体格锻炼。 (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配备食堂从业、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制订各岗位工作职责,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做好儿童的膳食管理工作,为儿童提供符合营养要求的平衡膳食。 (九)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并接受相关业务
10、培训与指导;定期对托幼机构内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积极开展传染病、常见病防治的健康教育,负责消毒隔离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疾病的预防与管理。 (十)根据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记录的填写,作好各种统计分析,并将数据按要求及时上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 第二部分 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一日生活安排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
11、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儿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
12、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 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
13、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
14、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1.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见表),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4.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
15、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5.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表 儿童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 食物种类13岁36岁 谷类100150克180260克 蔬菜类150200克200250克 水果类150200克15
16、0300克 鱼虾类100克4050克 禽畜肉类3040克 蛋类60克 液态奶350500毫升300400毫升 大豆及豆制品25克 烹调油2025克2530克 三、体格锻炼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三)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
17、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四)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 四、健康检查 (一)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所)健康检查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 (2)承担儿童入园(所)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开展健康检查,规范填写“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见附件1)”,不得违反规定擅自
18、改变健康检查项目。 (3)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所)”,及时确诊治疗。 (4)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托幼机构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托幼机构应当在儿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2.定期健康检查 (1)承担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
19、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2)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儿童每年进行1次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3)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转园(所)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所)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
20、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所)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应当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见附件2),取得托幼机构
21、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见附件2)。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1)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年幼 传染病 预防 工作总结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