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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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最新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怎样写法规条例?下面我给大家带来,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法规条例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经营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第一负责人,对本经营场所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制定以下制度: 组织新入
2、职员工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要求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能够贯彻执行。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并建立培训档案。 及时将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对员工进行培训,对掌握情况进行考核。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一、公司严禁采购下列部分有何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的食品; (二)致病性
3、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替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
4、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是否表明下列事项。 (一)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
5、及其含量。 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要到期或者超期食品。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 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的证明文件。 采购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苹有中文标签、中文卓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规定的,不得进口。 商场、超市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允收期制度(允收期
6、指商场、超市进货日期距离该食品生产日期的最长期限)。 商场、超市经营的食品或用于食用的赠品,均需要按照保质期确定食品的允收期,到货食品早进货查验时应当在允收期规定的范围之内,超过允收期限的不予收货。 食品允收期界限划分为: (一) 保质期16天以上的,允收期为保质期的50%; (二) 保质期8天以上15天以下,允收期为生产日期后3至4天; (三) 保质期少于7天的,允收期为生产日期后2至3天。 (四) 蔬菜、水果、鲜肉等无明确保质期的初级农产品由食品经营者按照保持品质的原则自行确定保质期,并依照前款规定确定允收期。 (五) 进口食品可根据情况自行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台账) 根据食
7、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采用计算机管理,须建立电子台账。进口食品确保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者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二) 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者厂商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 (三)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
8、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 食品退市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街道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视频信息,要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
9、关生产经营着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商场、超市应当与其供货商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上参照规范签订不合格食品退市处理合同。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自觉履行食品停止销售、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食品检查、贮存、运输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 一、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存放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期的食品。 二、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根据食品安全法
10、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法规条例 篇2 1.管理机构组建完整健全。 2.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3.工作计划周密,贯彻落实学校各项任务。 4.定期检查各业务部门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5.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覆盖面不低于学校部门、学生班级总数的80%,并总人数不得少于5%;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 6.建立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 7.各项
11、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挂墙公布,并将所在职人员按照作业地点将姓名、照片以及联系方式等张贴至公告栏或显著位置。 8.每月按时上报甲方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在岗人员花名册(含工资支付凭证)、五险缴纳情况证明、本月工作计划、本月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服务质量评价、安全生产情况等)、公共建筑及设施设备检查情况(具体要求见附表,并每周出具巡视报告)等。 9.每次物业服务考核前,及时总结本月(学期或年度)工作情况,积极配合物业考评工作;考评结束后,及时总结、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递交整改报告给后勤管理处。 10.学校假期期间,安排好人手做好校园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校区内物业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11.根据
12、校方对校园物业管理的具体要求及考评要求,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包括调配或增加人手处理突发事件及对校内维修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法规条例 篇3 第一章 公文、文件审批管理 第一条 公司的各类公文、文件、传真、报告和资料,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二条 收文、发文的签批管理 (一)收文:各级政府下发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来的公文、文件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事业单位的信函等,应由公司文员进行收文登记,并填写收文处理单,由行政部部长签署批转意见后,呈送公司主管领导阅示,文员按主管领导的批示,转送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传阅办理。 (二)发文:公司对外发出的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正式公文,应由与
13、拟发文件内容相关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经主管领导审阅签批后,传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备档和发送。 (三)凡公司对外发出的正式公文、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发的各种公文、文件,须由总经理、董事长签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传真件的接收和发出,均应由文员负责并做好记录,对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传真件,将底稿存档;接收的传真件,要及时进行登记,收件人签字并存档。 第三条 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员负责。 (二)公司各部门需打印以公司名义发送的正式公文,须按程序填写发文审批单;文员依据发文审批单中总经理的签批,进行打印和发放。 (三)凡经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须预留一份与原稿
14、一起,统一存档。 第四条 文件借阅和复制的管理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制公司存档的各类文件时,按档案管理中“档案的借阅与复制”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五条 归档范围 (一)上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及相关许可证批件,企业上呈的报告、请示,企业发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远期规划、工作计划、各类统计报表、规章制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公司各类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文件。 (四)业务往来信函、合同、协议、项目工程内业资料等。 (五)人事劳资档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等。 第六条 归档要求 (一)凡属应归档范围的收文,均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15、(二)相关业务部门获得的批件手续,要及时登记归档,如要使用,可办理正常借用手续;项目工程施工内业资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结束后,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装订整理,并将其完整归档,同时办理交接手续。 (三)公司的档案由档案员负责整理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档案的密级及类别划分,针对不同密级的划分,进行相应的档案管理。 第七条 档案的借阅与复制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班子成员需借阅档案、文件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后,可通过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提档或复制,阅后返还。 (二)公司其它人员因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借阅公司档案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公司档案
16、员方可办理档案的借阅、提档或复制手续。 (三)公司档案、文件的借阅人,应当爱护并保持借阅档案的整洁和完整,严禁私自涂改、外借、翻印和抄录,杜绝遗失现象的发生。如确属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对档案文件进行摘录和复制的,必须经行政部长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档案员进行摘录或复制。 第八条 档案的标识 对于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关规定、制度、管理及办法等,公司档案员要标识明确并做明显的标记,以防止误用。 第九条 档案的销毁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经总经理授权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保存档案资料。 (二)对于超过规定保存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应当按规定的时限予以销毁。销毁档案资料时,应当由公司档案员,提交
17、档案销毁报告并附销毁档案资料明细表,经行政部长审核签字,呈报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组织销毁。销毁的全过程至少应由两人参加。 第三章 介绍信和印鉴管理 第十条 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的介绍信、证明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第十一条 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十二条 除公文外,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资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印信申请单,经副总经理授权或批准,方可用印。申请单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条 公司的重大经济合同须加盖公章,应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 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合同
18、文本、协议文本,及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所有公文,必须经行政部审核,并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行政部应建立印信台帐,每一个印信都应预留样式,并存档。 第十六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应当按公司发文的审批程序规定进行审核批准,公司文员方可盖章。对于不属于公司正式发文审批程序的,对公司利益会产生重要影响的文件的签章,要通过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进行;如果违反此项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印信管理人员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 第十七条 介绍信的填写,必须注明办事人、去往单位、办理事由、时间等,不允许携带空白介绍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八
19、条 公司印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红色印泥。 第十九条 印信管理人员应在每年的三月前将上一年的介绍信存根归档,一本介绍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 经公司加盖印鉴的.公文,如出现意外情况或不利后果时,应当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时,须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报董事长批准,并认真填写公司印章借据,印章借据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时间和归还时间,印章归还后,该借据不得消毁,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 经董事长批准方可销毁印章,销毁时必须有两人监督,并做好登记
20、。 第四章 会议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召集的会议,由行政部负责通知并组织人员准时到会。 第二十五条 公司级的会议只设有公司例会、专题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 第二十六条 行政部负责上述会议的会务工作,必要时负责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七条 公司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决定,由行政部负责督办和检查落实情况;专题例会所做出的决定,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 第二十八条 公司例会是公司行政、业务及其他事务管理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或授权主持,全体员工参加,主要是报告和处理公司临时性重要问题,一周召开一次。 第二十九条 专题例会是根据部门业务上的关系而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由主管领导主持,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阶段性
21、分析和总结,并做出决定,报告董事长。 第三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讨论、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及月工作计划及其他有关公司重大问题的会议。 第三十一条 公司任何级别的会议,均要经过周密的准备工作,准备好议题、提案,不开无准备的会议。 第五章 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为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公司固定资产及设备设施,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统一进行管理。 (二)公司固定资产及设备设施,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及设备设施(办公设备)登记表。 (三)固定资产除不动产之外,均应建立实物负责人制度,由责任人对所负责的设备设施定期提出保养和维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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