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常见问题及典型案例探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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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常见问题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常见问题及典型案例探讨及典型案例探讨 卫生部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专家库卫生部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专家库 成成 员员江苏省医疗服务监督执法专家库江苏省医疗服务监督执法专家库 成成 员员 江苏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专家库江苏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专家库 成成 员员南京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 副教授副教授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副教授苏州市卫生监督所苏州市卫生监督所 副研究员副研究员蔡平蔡平2n一、个体诊所能变更一、个体诊所能变更“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吗?吗?n二、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市发证医疗机
2、构有无处罚权?二、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市发证医疗机构有无处罚权?“谁谁发证谁管理发证谁管理”的法律依据?的法律依据?n三、部队医院对社会开放需不需要到地方申请三、部队医院对社会开放需不需要到地方申请医疗机构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业许可证?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对部队医院进行监督检?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对部队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吗?查和处罚吗?n四、实施四、实施“非医学需要非医学需要”节育手术需要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吗节育手术需要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吗?n五、如何确认五、如何确认医疗服务监督行政处罚责任主体医疗服务监督行政处罚责任主体?当?当医疗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构执业许可证与与法人证书法人证书、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等标注的主等标注的主体名称不一致时应当以哪个为准?体名称不一致时应当以哪个为准?n六、如何理解六、如何理解“撤回撤回”、“撤销撤销”、“注销注销”和和“吊销吊销”的的性质与区别?性质与区别?n七、仅核准开设皮肤科的医院是否可以进行性病诊疗活动?七、仅核准开设皮肤科的医院是否可以进行性病诊疗活动?卫生部卫生部9191年颁布的年颁布的性病防治管理办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是否仍有法律效力是否仍有法律效力?n八、查处无证行医时,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后,能否当场送八、查处无证行医时,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后,能否当场送达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n九、查处非法行医案件中,造成就诊者人身伤害由公安还是
4、九、查处非法行医案件中,造成就诊者人身伤害由公安还是卫生部门申请司法鉴定?卫生部门申请司法鉴定?n十、十、对非法行医者两次行政处罚后,第三次非法行医时由卫对非法行医者两次行政处罚后,第三次非法行医时由卫生部门还是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取证,生部门还是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取证,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调调查取证的标准要求是否应该一致?查取证的标准要求是否应该一致?n十一、无证行医机构非法开展诊疗活动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人十一、无证行医机构非法开展诊疗活动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人员,还需再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吗?员,还需再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吗?n十二、医师能否从事护士工作十二、医师能否从事护士工
5、作(输液等输液等)?n十三、十三、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或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或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34一、个体诊所能变更一、个体诊所能变更“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吗?吗?n案例一:案例一:n20092009年年5 5月,某市月,某市C C区卫生局接到该区陈某某诊区卫生局接到该区陈某某诊所的变更申请,诊所所有者陈医生因经营不善,所的变更申请,诊所所有者陈医生因经营不善,想通过更名的方式,变更诊所的想通过更名的方式,变更诊所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为李某,李某为该诊所的一名技术好、资金为李
6、某,李某为该诊所的一名技术好、资金雄厚的口腔科医生。陈某某诊所核准的诊疗科雄厚的口腔科医生。陈某某诊所核准的诊疗科目有内科、外科、中医科和口腔科,有医务人目有内科、外科、中医科和口腔科,有医务人员陈某某、李某等员陈某某、李某等8 8人,诊所性质为营利性个人,诊所性质为营利性个体诊所。卫生局可以准予变更吗?体诊所。卫生局可以准予变更吗?5n李某的依据是李某的依据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第三十条规定十条规定“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
7、册资金式、注册资金(资本资本)、诊疗科目、床位、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牙椅)的的,必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并提交下列材料:n(一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n(二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n(三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61.关于变更个体诊所关于变更个体诊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n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
8、承担民事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人终止时消灭。n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7n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n(一一)依法成立;依法成立;n(二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8n法人成立的方式主要有两种:法人成立的方式主要有两种:n一为核准登记
9、设立;一为核准登记设立;n一为依法律法令或行政命令而设立。一为依法律法令或行政命令而设立。9n全民所有制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取得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
10、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n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10n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人资格。n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n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五十条第五十条11n在在民法通则民法通则上,法人被分为上,法人被分为企业法企业法人人、机关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11、事业单位法人和和社会团社会团体法人体法人12n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三种分类:n一是根据所有制性质,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一是根据所有制性质,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n二是根据是否有外资参与,分为中资企业法人、二是根据是否有外资参与,分为中资企业法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人和外资企业法人;n三是根据企业的组合形式,分为单一企业法人、三是根据企业的组合形式,分为单一企业法人、联营企业法人和公司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联营企业法人和公司法人(有限责任公司
12、和股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13n机关法人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并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相应权力,并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机关。n国家机关依照法律或行政命令成立,不国家机关依照法律或行政命令成立,不需要进行核准登记程序,即可取得机关需要进行核准登记程序,即可取得机关法人资格。法人资格。14n事业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的,由国家机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文化、教育、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文
13、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等公益事业的单位。这些法人组织不以卫生、体育、新闻等公益事业的单位。这些法人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一般不参与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虽然有时营利为目的,一般不参与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虽然有时也能取得一定收益,但该收益只能用于目的事业,且属于也能取得一定收益,但该收益只能用于目的事业,且属于辅助性质。它们的独立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也辅助性质。它们的独立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也可以通过集资入股或由集体出资等方式取得。依据法律规可以通过集资入股或由集体出资等方式取得。依据法律规定或行政命令组建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定或行政命令组建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
14、,即具有法人资格;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建的事业单位,应依法办人资格;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建的事业单位,应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方可取得法人资格。理法人登记,方可取得法人资格。15n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指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是指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法人采取由参加成员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法人采取由参加成员出资或由国家资助的办法建立团体财产和活动出资或由国家资助的办法建立团体财产和活动基金,除依法规定的特别基金外,应以此对其基金,除依法规定的特别基金外,应以此对其债务负清偿责任。社会团体法人
15、可分为:学术债务负清偿责任。社会团体法人可分为:学术性社会团体法人、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专业性社会团体法人、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专业性社会团体法人及联合性社会团体法人。性社会团体法人及联合性社会团体法人。16n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n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17n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尚无个体诊所设立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尚无个体诊所设立法人之规定,也无纳入法人核准登记之程序法人之规定,也无纳入法人核准登记之程序与要求,因此在我国目
16、前法律框架内,个体与要求,因此在我国目前法律框架内,个体诊所不能成为法人,既然个体诊所连法人都诊所不能成为法人,既然个体诊所连法人都不是,又何来法定代表人。不是,又何来法定代表人。n个体诊所不具备个体诊所不具备“法人法人”资格,当然就资格,当然就不存在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因此更不存在,因此更不存在所谓变更所谓变更“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问题。的问题。n所以个体诊所所以个体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上“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不应当填写。只需填不应当填写。只需填写写“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1819n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第二十八条第
17、一款第条第一款第(一一)项规定:项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事项登记的事项:(一一)类别、名称、地址、法类别、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定代表人或者或者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在“法定代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使用的是中,使用的是“或或者者”选择用词,表明应根据医疗机构性质选择用词,表明应根据医疗机构性质确定填写,而不是必须全部填写。确定填写,而不是必须全部填写。202.关于变更个体诊所关于变更个体诊所“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n个体诊所个体诊所“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即为个体行医即为个体行医申办者,依法不允许变更申办者,依法不允许变更21n申请个体行医的执
18、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行医。不得行医。n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22n个体诊所的个体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卫生是卫生行政部门依法针对个体行医申办者行政部门依法针对个体行医申办者(即个体即个体诊所主要负责人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的执业资格的审查与个人的执业资格的审查与许可。若允许其变更,就完全改变了当初设许可。若允许其变更,就完全改变了当初设置许可的基本。实际成了对另一个主体的审置许
19、可的基本。实际成了对另一个主体的审查与许可,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而不应查与许可,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而不应该通过变更完成。该通过变更完成。23n由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个体诊所的特殊性,申请变由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个体诊所的特殊性,申请变更诊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能会带来经更诊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能会带来经营者的改变(所有权的改变),实质上会造成营者的改变(所有权的改变),实质上会造成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的转让转让。对于这种以变更。对于这种以变更“法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名,实际上是转让为名,实际上是转让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疗机构执业许
20、可证的申请变更登记行为,为当前的申请变更登记行为,为当前我国我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等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明确不予办律法规所明令禁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明确不予办理。理。24n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规定:第九条规定:“依法取得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n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改、出卖、转让、出借
21、。”25n一些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此也有类似的限一些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此也有类似的限制性规定,如制性规定,如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对武汉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对武汉市卫生局医疗机构管理若干问题请示的批市卫生局医疗机构管理若干问题请示的批复复(鄂卫函(鄂卫函200355号)号)“营利性营利性诊所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问题,除直系诊所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问题,除直系亲属并具备开办条件者外,一律不予变更亲属并具备开办条件者外,一律不予变更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26二、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市发证医疗机构有无处二、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市发证医疗机构有无处罚权?罚权?“谁发证谁管理谁发证谁管理”的法律依据?的法律依据?n案
22、例二:案例二:n2010年年4月,某市新区一市卫生局颁发月,某市新区一市卫生局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门诊部发生了一的门诊部发生了一起突发就诊者输液死亡的事件。该区卫生局起突发就诊者输液死亡的事件。该区卫生局以区卫生局无行政处罚权和以区卫生局无行政处罚权和“谁发证谁管理谁发证谁管理”原则为由拒绝调查处理,要求市卫生局单原则为由拒绝调查处理,要求市卫生局单独进行处理独进行处理27区卫生局的提出的理由:区卫生局的提出的理由:n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生地的县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
23、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n法律明确县级,没有区级,所以区卫生局无权况且法律明确县级,没有区级,所以区卫生局无权况且该门诊部又是市卫生局发证;该门诊部又是市卫生局发证;n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n按照按照“谁发证谁管理谁发证谁管理”原则,理应由市卫生局调查原则,理应由市卫生局调查处理。处理。28n我国行政权限的分工:
24、我国行政权限的分工:n行政事权主要集中在行政事权主要集中在行政许可权行政许可权、行政行政处罚处罚权权以及以及行政执法监督权行政执法监督权三方面三方面291.行政许可权行政许可权n在我国,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行政机关分为三在我国,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行政机关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国务院及各部委,实施一些直接个层次:一是国务院及各部委,实施一些直接关系国家重大利益、不宜下放的行政许可;二关系国家重大利益、不宜下放的行政许可;二是省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实施一些事关重大、是省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实施一些事关重大、但又不宜由中央层次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但又不宜由中央层次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三是县级以上人民政
25、府及主管部门,实施与普三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实施与普通公民生活直接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通公民生活直接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n因此,行政许可权是有明确的权限分工因此,行政许可权是有明确的权限分工的。除了法律法规有明确的实施行政许的。除了法律法规有明确的实施行政许可权限分工规定外可权限分工规定外,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命令规章及行政命令的前提下的前提下,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按按照提高行政许可质量、简化行政审批手照提高行政许可质量、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的续的原则,原则,可以作出有关实施卫生行政可以作出有关实施卫生行政许可权限的分工的许可权限的分工的。30n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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