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理论(3).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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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篇第一篇 经济法学总论经济法学总论12/6/2022经济法学 景富生主讲第一章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基础理论 经济法产生的基本原因n n经济法产生原因主要是社会化大生产导致经济多元化、经济关系复杂化。n n市场失灵时市场自身固有的缺陷,是经济法产生的直接原因。市场失灵表现为:1.外部负效应。2.宏观总量和结构失衡。3.分配不公。12/6/2022经济法学 景富生主讲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概念 阐述经济法的概念问题,就是要回答经济法是阐述经济法的概念问题,就是要回答经济法是阐述经济法的概念问题,就是要回答经济法是阐述经济法的概念问题,就是要回答经济法是什么。它要涉及经济法作
2、为独立部门法的调整对什么。它要涉及经济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调整对什么。它要涉及经济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调整对什么。它要涉及经济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本质特征、体系结构和地位等问题。象、本质特征、体系结构和地位等问题。象、本质特征、体系结构和地位等问题。象、本质特征、体系结构和地位等问题。我们在这里采用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关联耦合我们在这里采用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关联耦合我们在这里采用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关联耦合我们在这里采用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关联耦合说。根据该学说,说。根据该学说,说。根据该学说,说。根据该学说,中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可以确中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可以确中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可以确中国经济
3、法的调整对象可以确定为在社会生产与再生产领域发生的市场规制关定为在社会生产与再生产领域发生的市场规制关定为在社会生产与再生产领域发生的市场规制关定为在社会生产与再生产领域发生的市场规制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这两种社会关系在本质上都系和宏观调控关系。这两种社会关系在本质上都系和宏观调控关系。这两种社会关系在本质上都系和宏观调控关系。这两种社会关系在本质上都是具有社会性与管理性特征的经济关系。是具有社会性与管理性特征的经济关系。是具有社会性与管理性特征的经济关系。是具有社会性与管理性特征的经济关系。12/6/2022经济法学 景富生主讲 (一)市场规制关系(一)市场规制关系 为了保障市场机制调节的健
4、康运行,需要确认市场主体为了保障市场机制调节的健康运行,需要确认市场主体为了保障市场机制调节的健康运行,需要确认市场主体为了保障市场机制调节的健康运行,需要确认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者的法律地位,规制它们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生产经营者的法律地位,规制它们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生产经营者的法律地位,规制它们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生产经营者的法律地位,规制它们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确认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因此,公平竞争秩序,确认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因此,公平竞争秩序,确认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因此,公平竞争秩序,确认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因此,市场规制市场规制市场规制市场规制就是国家通过制定行为规范引导、调
5、节、控制、监督市场就是国家通过制定行为规范引导、调节、控制、监督市场就是国家通过制定行为规范引导、调节、控制、监督市场就是国家通过制定行为规范引导、调节、控制、监督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和规范、约束市场监管主体的管理行为,主体的经济行为和规范、约束市场监管主体的管理行为,主体的经济行为和规范、约束市场监管主体的管理行为,主体的经济行为和规范、约束市场监管主体的管理行为,从而保护消费主体利益的一系列行为。国家在规制市场主从而保护消费主体利益的一系列行为。国家在规制市场主从而保护消费主体利益的一系列行为。国家在规制市场主从而保护消费主体利益的一系列行为。国家在规制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管主体的行为过程中所发
6、生的生产经营规制关体和市场监管主体的行为过程中所发生的生产经营规制关体和市场监管主体的行为过程中所发生的生产经营规制关体和市场监管主体的行为过程中所发生的生产经营规制关系、市场竞争关系、市场监管关系等,就是我国经济法调系、市场竞争关系、市场监管关系等,就是我国经济法调系、市场竞争关系、市场监管关系等,就是我国经济法调系、市场竞争关系、市场监管关系等,就是我国经济法调整的市场规制关系。整的市场规制关系。整的市场规制关系。整的市场规制关系。概括而言,概括而言,概括而言,概括而言,“市场规制关系,就是在市场规制关系,就是在市场规制关系,就是在市场规制关系,就是在国家进行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国
7、家进行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国家进行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国家进行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见张守文(见张守文主编经济法学主编经济法学267267页,北京大学出版社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005年出版)年出版)12/6/2022经济法学 景富生主讲 (二)宏观调控关系(二)宏观调控关系 宏观调控关系或称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它是国宏观调控关系或称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它是国宏观调控关系或称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它是国宏观调控关系或称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它是国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进行规划、调节和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进行规划、调节和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进行规划、调节和家
8、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进行规划、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它涉及现实社会中它涉及现实社会中它涉及现实社会中它涉及现实社会中的国民经济整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根本的国民经济整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根本的国民经济整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根本的国民经济整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根本与长远利益。其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与长远利益。其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与长远利益。其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与长远利益。其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类宏观经济调控关
9、系: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1 1)财税调控关系;()财税调控关系;()财税调控关系;()财税调控关系;(2 2)金融调控关系;()金融调控关系;()金融调控关系;()金融调控关系;(3 3)规)规)规)规划调控关系;(划调控关系;(划调控关系;(划调控关系;(4 4)产业调控关系;()产业调控关系;()产业调控关系;()产业调控关系;(5 5)投资调)投资调)投资调)投资调控关系;(控关系;(控关系;(控关系;(6 6)储备调控关系;()储备调控关系;()储备调控关系;()储备调控关系;(7 7)价格调控关)价格调控关)价格调控关)价格调控关系;(系;(系;(系;(8 8)涉外调控关系,等。)
10、涉外调控关系,等。)涉外调控关系,等。)涉外调控关系,等。12/6/2022经济法学 景富生主讲背景资料:我国经济法概念的发展背景资料:我国经济法概念的发展 自1979年以来,法学界特别是经济法学界投入了极大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研究。目前,中国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认识中最具代表性的有国家干预协调说、管理经营说、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关联耦合说、社会公共利益说等。12/6/2022经济法学 景富生主讲 1、国家干预协调说国家干预协调说。该学说主要包括:。该学说主要包括:一是需要国家干预说,认为一是需要国家干预说,认为一是需要国家干预说,认为一是需要国家干预说,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需经济法
11、的调整对象是国家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需要干预的社会经济关系要干预的社会经济关系要干预的社会经济关系要干预的社会经济关系”。(李昌麒主编经济法学(李昌麒主编经济法学3434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19991999年)年)二是国家协调关系说,认为二是国家协调关系说,认为二是国家协调关系说,认为二是国家协调关系说,认为“经济法应调整在国家协调本经济法应调整在国家协调本经济法应调整在国家协调本经济法应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杨紫烜
12、国家协(杨紫烜国家协调论载经济法研究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调论载经济法研究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2000年)年)三是国家调节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对象是三是国家调节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对象是三是国家调节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对象是三是国家调节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在国家调节社在国家调节社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1111页武汉大学出版社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1998年)年
13、)国家标准说体现了国家管理经济职能,反映了国家对经济国家标准说体现了国家管理经济职能,反映了国家对经济国家标准说体现了国家管理经济职能,反映了国家对经济国家标准说体现了国家管理经济职能,反映了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以国家管理或干预为标准,区分了经济法调活动的干预。以国家管理或干预为标准,区分了经济法调活动的干预。以国家管理或干预为标准,区分了经济法调活动的干预。以国家管理或干预为标准,区分了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与民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性质的不同。但是单整的经济关系与民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性质的不同。但是单整的经济关系与民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性质的不同。但是单整的经济关系与民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性质的不同。但是
14、单以国家干预或管理为标准难以严格区分经济法与行政法在以国家干预或管理为标准难以严格区分经济法与行政法在以国家干预或管理为标准难以严格区分经济法与行政法在以国家干预或管理为标准难以严格区分经济法与行政法在调整对象上的不同性质。调整对象上的不同性质。调整对象上的不同性质。调整对象上的不同性质。12/6/2022经济法学 景富生主讲 2、管理经营说,即纵横统一说管理经营说,即纵横统一说。该学说将以带有管理经营性的经济关系纳入经济法调整对象范围,该学说将以带有管理经营性的经济关系纳入经济法调整对象范围,该学说将以带有管理经营性的经济关系纳入经济法调整对象范围,该学说将以带有管理经营性的经济关系纳入经济
15、法调整对象范围,独树一帜,影响广泛。该学说认为独树一帜,影响广泛。该学说认为独树一帜,影响广泛。该学说认为独树一帜,影响广泛。该学说认为“中国经济法主要调整社会生产中国经济法主要调整社会生产中国经济法主要调整社会生产中国经济法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种组织为基本主体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种组织为基本主体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种组织为基本主体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种组织为基本主体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作关系营协作关系营协作关系营协作关系”(刘文华中国经济法基础理论(刘文华中国经济法基础理论7878页学苑出版社页学苑出版社
16、20022002年),年),并主张将经济管理关系(纵向经济关系)和经营协作关并主张将经济管理关系(纵向经济关系)和经营协作关并主张将经济管理关系(纵向经济关系)和经营协作关并主张将经济管理关系(纵向经济关系)和经营协作关系(横向经济关系)统一纳入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系(横向经济关系)统一纳入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系(横向经济关系)统一纳入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系(横向经济关系)统一纳入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作为经济作为经济作为经济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经济关系,法调整对象的经济关系,法调整对象的经济关系,法调整对象的经济关系,纵纵纵纵 不包括非经济的管理关系、国家意不包括非经济的管理关系、国
17、家意不包括非经济的管理关系、国家意不包括非经济的管理关系、国家意志不直接参与或应由当事人自治的企业内部管理关系;志不直接参与或应由当事人自治的企业内部管理关系;志不直接参与或应由当事人自治的企业内部管理关系;志不直接参与或应由当事人自治的企业内部管理关系;横横横横 不包不包不包不包括公有制组织自由流转和协作关系及其实体权利、义务不受国家直括公有制组织自由流转和协作关系及其实体权利、义务不受国家直括公有制组织自由流转和协作关系及其实体权利、义务不受国家直括公有制组织自由流转和协作关系及其实体权利、义务不受国家直接干预的任何经济关系接干预的任何经济关系接干预的任何经济关系接干预的任何经济关系”(潘
18、静成、刘文华主编经济法学(潘静成、刘文华主编经济法学2 2版版5656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005年)。年)。该学说认识到经济法具有公法该学说认识到经济法具有公法该学说认识到经济法具有公法该学说认识到经济法具有公法和私法因素交融的特点,经济法即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实际,又是和私法因素交融的特点,经济法即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实际,又是和私法因素交融的特点,经济法即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实际,又是和私法因素交融的特点,经济法即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实际,又是单纯行政命令式计划经济的对立物。自单纯行政命令式计划经济的对立物。自单纯行政命令式计划经济的对立物。自单纯行政命令式计划经济的
19、对立物。自19791979年以来,年以来,年以来,年以来,“在关于经济在关于经济在关于经济在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众多观点中,影响最为广泛且赞同者曾经最多的,莫法调整对象的众多观点中,影响最为广泛且赞同者曾经最多的,莫法调整对象的众多观点中,影响最为广泛且赞同者曾经最多的,莫法调整对象的众多观点中,影响最为广泛且赞同者曾经最多的,莫过于纵横统一学说过于纵横统一学说过于纵横统一学说过于纵横统一学说”(王全兴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王全兴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6969页中页中国检察出版社国检察出版社20022002年)年)12/6/2022经济法学 景富生主讲 3、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关联耦合说市场调
20、节与宏观调控关联耦合说。该学说借用物理学上的该学说借用物理学上的“耦合耦合”概念,认为在市概念,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民主法治途径促进场经济体制下,通过民主法治途径促进市场机制市场机制市场机制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互配合而共同作用于社会经济生活,与宏观调控相互配合而共同作用于社会经济生活,与宏观调控相互配合而共同作用于社会经济生活,与宏观调控相互配合而共同作用于社会经济生活,也是一种社会科学上的耦合现象。也是一种社会科学上的耦合现象。也是一种社会科学上的耦合现象。也是一种社会科学上的耦合现象。能够反映市场能够反映市场机制调节与国家宏观调控关联耦合客观要求的,机制调节与国家宏观调控关联耦合客观
21、要求的,以促进和稳定二者耦合为目标,以调整市场规制以促进和稳定二者耦合为目标,以调整市场规制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为主要任务的法律形式就是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为主要任务的法律形式就是经济法部门。(徐孟洲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经济法部门。(徐孟洲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经济法耦合载法学家经济法耦合载法学家19961996年年2 2期)期)“经济法的调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宏观调控关系,一个整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宏观调控关系,一个是市场规制关系。是市场规制关系。”(张守文主编经济法学(张守文主编经济法学121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005年)年)12/6/2022经济法学 景
22、富生主讲 4、社会公共利益说,即社会标准说社会公共利益说,即社会标准说。该学说主要包括:该学说主要包括:一是社会公共性说,认为一是社会公共性说,认为一是社会公共性说,认为一是社会公共性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对象是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经济法调整对象是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经济法调整对象是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经济法调整对象是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征的经济管理关系征的经济管理关系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3030页社会科学文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献出版社19991999年)年)二是直接社会性说,认为二是直接社会性说,认为二是直接社会性说,认为二是直接社会
23、性说,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似可概括为具有直接社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似可概括为具有直接社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似可概括为具有直接社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似可概括为具有直接社会性的经济关系会性的经济关系会性的经济关系会性的经济关系”;(王源扩等经济效率与社会正义(王源扩等经济效率与社会正义经济法学经济法学专题研究专题研究1010页安徽大学出版社页安徽大学出版社20012001年)年)社会标准说强调经济法调整对象所具有的社会性、公益性和管理性特社会标准说强调经济法调整对象所具有的社会性、公益性和管理性特社会标准说强调经济法调整对象所具有的社会性、公益性和管理性特社会标准说强调经济法调整对象所具有的社会性、公益性和
24、管理性特征,其论证具有说服力,它以社会公共性区别于属于私法调整的社会征,其论证具有说服力,它以社会公共性区别于属于私法调整的社会征,其论证具有说服力,它以社会公共性区别于属于私法调整的社会征,其论证具有说服力,它以社会公共性区别于属于私法调整的社会个体或私人相互之间经济关系的民法对象,又区别于属于公法调整的个体或私人相互之间经济关系的民法对象,又区别于属于公法调整的个体或私人相互之间经济关系的民法对象,又区别于属于公法调整的个体或私人相互之间经济关系的民法对象,又区别于属于公法调整的以行政权力主体为主导的经济行政关系。但社会标准说如果对社会性以行政权力主体为主导的经济行政关系。但社会标准说如果
25、对社会性以行政权力主体为主导的经济行政关系。但社会标准说如果对社会性以行政权力主体为主导的经济行政关系。但社会标准说如果对社会性不加以限定,则以社会性所划定的社会经济关系的范围太广泛,势必不加以限定,则以社会性所划定的社会经济关系的范围太广泛,势必不加以限定,则以社会性所划定的社会经济关系的范围太广泛,势必不加以限定,则以社会性所划定的社会经济关系的范围太广泛,势必难以区分经济法与环境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等部门法之间的本质差难以区分经济法与环境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等部门法之间的本质差难以区分经济法与环境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等部门法之间的本质差难以区分经济法与环境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等部门法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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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 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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