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概论课件教学提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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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概论课件2、税收概念的理解:(1)税收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2)税收体现着国家与社会成员间一种特定的分配关系(3)税收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主要的和最好的方式(4)税收是政府干预和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二)税收的形式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选择】1、税收“三性”是个完整的整体,其中的核心是()A、无偿性B、强制性C、固定性D、法律性【答案】A。【解析】无偿性是税收分配的核心特征,强制性和固定性是对无偿性的保证和约束。正是这三个基本特征,才使得税收成为财政收入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二、税收的职能二、税收的职能1、税收的财政职能税收的财政职能是指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收入的功能,即税收作为
2、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手段,能将一部分社会产品有社会成员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形成国家财政收入的能力。2、税收的经济职能税收的经济职能,也称调节经济职能,它是指税收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杠杆,对国民经济活动的影响和调控作用。(三)税收的社会职能税收的社会职能,也称税收贯彻社会政策的职能,是指税收在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过程中,客观上具有调节社会各集团、各阶层、各成员收入水平,消除或缓解收入差距过于扩大状况,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目标的功能。第二节第二节 税收原则与税收分类税收原则与税收分类一、税收原则一、税收原则1、税收的财政原则2、税收的公平原则3、税收的效率原则二、税收分类二、税收分类1、按课税对象分类按征税
3、对象分类,税收可以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五大类。2、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分类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可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3、按税收收入归属权限分类以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辖权限为标准,可以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地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共享税:国内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证券交易印花税。4、以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分类以税收负担能否转嫁为标准,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5、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税收可分为价内税
4、和价外税。第三节第三节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一、纳税人:一、纳税人:纳税人也叫纳税义务人,即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是纳税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相关概念:扣缴义务人、负税人二、征税对象二、征税对象1、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征税的客体。2、课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3、与征税对象相关的还有计税依据、税目等概念。【选择题】区分税种的主要标志是:A、纳税人B、课税对象C、税目D、纳税环节【答案】B三、税率三、税率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对象数额之间的法定比例。我国现行税率主要有三种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是对同一
5、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均按一个比例征税。比例税率又可分为三种形式:统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和幅度比例税率三种。2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按照征税对象数额大小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适用由低到高的不同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则税率越低。依据划分级次的标准,可将累进税率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等。(1)全额累进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的绝对额划分等级,以纳税人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为基础,确定与之相适应的级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一种累进税率。即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其相应等级的累进税率计算。(2)超额累进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的绝对额划
6、分征税级距,以纳税人的征税对象的所属等级同时适应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客的一种累进税率。(3)超率累进税率。是指征税对象数额各按所属比率级次适用的征税比例计税的一种累进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如销售利润率、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等)划分为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目前,我国的土地增值税是采用这种税率计征的。我国现行税法运用的有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两种。3定额税率定额税率是指按照征税对象的一定的计量单位,直接确定一个固定的应纳税额,故又称“固定税额”。四、纳税环节四、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税
7、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商品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纳税环节可分为单一环节征税和多环节征税。五、纳税期限五、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向国家交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六、减税免税六、减税免税减税免税是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它包括减税免税、起征点和免征额。七、违章处理七、违章处理违章处理是指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所做的处罚。第四节第四节 税负转嫁与归宿税负转嫁与归宿一、税负转嫁与归宿的含义一、税负转嫁与归宿的含义1、税负转嫁的含义:税负转嫁是是指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纳税人在缴纳税款以后,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或压低购进价格的方法,将税收负担转移给购买者或供应者的一
8、种经济现象。2、税负归宿的含义:税负归宿是与税负转嫁密切相关的概念,税负归宿是指税收最后的实际承担者。二、税负转嫁的方式二、税负转嫁的方式税负转嫁的方式主要有前转,后转、消转和税收资本化四种。1前转又称顺转,是指纳税人通过提高商品售价的办法,将所纳税收沿着商品运转的方向,转嫁给购买者的一种转嫁方式。2后转又称逆转,是指纳税人通过压低商品购进价格的办法,沿着商品运转相反的方向将税负转嫁给商品供应者的一种方式。3、混转,是前转和后转两种基本方式所派生出来的混合转嫁形式。即某种商品的税负既通过提高销售价格转移一部分,又通过压低购进价格转移一部分,这种转嫁方式成为混转或散转。4消转,又称为“税收的转化
9、”,是指纳税人对其所纳税款,既不前转也不后转,而是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挖掘内部潜力,在企业中自行消化其负担的税收,使利润水平不比纳税前减少。5税收资本化,也称“资本还原”,是指生产要素购买者将所购买的生产要素在未来应纳的税款,通过从购入价格中预先扣除,向后转嫁给生产要素的出售者。名义上由买主纳税,实际上税款是由卖主负担。三、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三、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1、课税范围2、商品供需弹性3、课税对象4、课税方法第七章第七章 流转税制度流转税制度本章内容体系第一节增值税第二节消费税第三节营业税第一节第一节 增增 值值 税税 【基本原理概述】1、增值税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
10、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我国增值税法规定,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税。2、增值税的特点:(1)避免重复征税(2)多环节税(3)价外税3、增值税的类型:(1)生产型增值税、(2)收入型增值税、(3)消费型增值税。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般规定(1)销售货物;(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进口货物。【例题】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A.汽车的修配 B.房屋的修理C.房屋的装潢 D.受托加工白酒【答案】AD(
11、二)特殊规定1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行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例题5】某城市A、B两店为实行统一核算的连锁店,A店的下列经营活动中,不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是()A.将货物移送给位于甲市的某商场代销 B.销售乙市某商场的
12、代销货物C.将货物移送B店销售 D.为促销将本店货物无偿赠送消费者【答案】C(2)混合销售行为。概念: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应税劳务)。税务处理: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概念: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应税劳务)。税务处理:
13、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各自适用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即营业额)按适用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2特殊项目属于特殊项目的征收增值税的范围如下: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集邮商品。二、纳税人二、纳税人(一)一般规定1、凡在我国境内销售或
14、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2、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3、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二)特殊规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除个体经营
15、者以外的其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提供准确计税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能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但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增值税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款,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
16、专用发票。纳税人已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三、税率与征收率三、税率与征收率(一)税率1、低税率:13。(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2)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如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2、基本税率:17。除低税率适用范围和销售个别旧货适用征收率以外的货物。(二)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四、增值税的计算四、增值税的计算(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
17、税额,其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到下期继续抵扣。1销项税额的确定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1)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承受应税劳务也视为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受托加工
18、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者的运输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2)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折扣销售、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销售额的确定。以旧换新以物易物还本销售(3)旧货、旧机动车销售额的确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销售旧货(除固定资产以外)按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未予抵扣的按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如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按适用税率计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
19、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征收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增值税=售价(1+4)42(4)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5)含税销售额的换算。换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6)销货退回或折让的税务处理。(7)无销售额及销售价格偏低的销售额的确定。税法规定,对视同销售征税而无销售额及销售价格偏低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销售额: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其
20、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税价格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进项税额的确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初级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13增值税一
21、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按规定不并入销售额的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包括在运费中。(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2、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3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限(1)销项税额的时间确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以及发生视同销售的行为,应计入当期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时间为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之时。(2)当期进项税额的时间规定防伪税控专用发票:必须在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并在认证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进行抵扣。海关专用缴款书: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运输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90天内向
23、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超过90天的不予抵扣。4一般纳税人应纳税款计算【举例】某一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2009年8月发生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A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6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A产品的送货运输收入11.7万元。(2)销售B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58.5万元。(3)将自制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成本价为4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4)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10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2.08万元;该摩托车每辆原值1.8万元。(5)向农业生
24、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6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10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农产品验收入库,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4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6)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12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货物验收入库;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12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计算该企业2009年8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解答(1)销售A产品的销项税额:16017+11.7(1+17)17=28.90(万元)(2)销售B产品的销项税额:58.5(1+17)17=8.5(万元)(3)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40(1+10)17=7.48(万元)(4)销售使用过的
25、摩托车应纳税额:208(1+4)45010=0.4(万元)(5)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6013+107)(140)=5.1(万元)(6)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20.4+127=21.24(万元)(7)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28.90+8.5+7.48+0.45.121.24=18.94(万元)(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其中组成计税价格按以下办法确定:(1)不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进口货物组成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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