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研讨财政违法行为的责任和法律的后果.docx
《2023年【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研讨财政违法行为的责任和法律的后果.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研讨财政违法行为的责任和法律的后果.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研讨财政违法行为的责任和法律的后果摘要:本文评析了新出台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在财政违法行为的责任与法律后果方面的规定,通过与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的比较,指出新条例在责任方式的分类、法律后果方面的科学的调整,同时也分析了条例存在的忽视第三人利益的问题。 关键词:财政违法行为;责任;法律后果 Abstract: This article has evaluated new releasing "Financial Illegal activity Punishment Punishment Rule" in the f
2、inancial illegal activity responsibility and the legal consequences aspect stipulation, through with "the State Council about Violates Financial Laws and regulations Punishment Temporary provisions" the comparison, pointed out that new "Rule" in responsibility way classification,
3、 legal consequences aspect science adjustment, simultaneously has also analyzed the neglect third person of benefit question which "Rule" exists. key word: Financial illegal activity; Responsibility; Legal consequences 一、引言 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已于2023年11月公布,并即将于2023年2月1日开始施行,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违反财
4、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 将同时废止。条例对暂行规定在财政违法行为的范围、内容、执法机关、审查程序等方面都作了较大调整。而作为对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条例与暂行规定的核心即在于对作出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与违法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的规范。本文将集中分析、比较条例与暂行规定对于财政违法行为的责任与法律后果的规定,讨论其思路与依据,并指出条例存在的一些问题。 二、财政违法行为的责任 法律责任主要由两方面要素构成,即责任主体与责任方式 ,也就是由什么主体来承担责任、如何承担。 与暂行规定相类似,条例中规定的责任主体主要是两类,即实施了财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由单位和个人作为承担违法
5、行为责任的主体,首先源于财政违法行为本身的特性。财政行为的作出大多以国家公权力为基础,从广义上来说属于国家行为 ,因而财政违法行为通常是以代表公权力的国家机关的名义作出的,如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国库机构、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等,这决定了这些单位是承担违法行为责任的主体。另外,条例中将企业、事业单位的某些行为也归入调整范围 ,但同样这些行为也是以法人的名义作出的,单位自身应当是责任主体的一部分。 但同时,尽管我国立法实务中采用法人的独立人格论,认定法人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但行政处罚、处分的性质与普通的债务、侵权责任等民事责任不同。民事责任基于主体之间的平等,以对价或补偿损失为原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2023 财政 违法行为 处罚 处分 条例 研讨 责任 法律 后果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