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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关于股权质押借款合同范本5篇贷款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形式。即贷款方将货币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关规定,按期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及其利息返还给贷款方面确定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以下是关于股权质押借款合同范本5篇,欢迎阅读参考!关于股权质押借款合同范本(1)贷款人: (下称甲方)借款人: (下称乙方)鉴于:1、乙方因经营上的资金周转,急需现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 元整;2、为保证还款,乙方将乙方名下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 万股的股权质押给甲方予以担保。为此,经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在上海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利双方遵照履行。第一条 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1.
2、1、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1.2、用途:经营上的资金周转。1.3、利率: %年利率。1.4、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将贷款放出。第三条 本金与利息的还款时间: 年 月 日。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自甲方放出贷款的实际金额之日起计息,按日结息。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认可的乙方所持有的(证券代码: ) 万股的股权提供担保,另行签订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六条 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况和资料。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8.1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8.2、乙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乙方已占用甲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支付给甲方。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在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第九条 违约责任9.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终止
4、合同,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收取甲方应得的利息。9.2、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与甲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还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对还款期的任何违约视为全部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9.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前归还本金不构成违约,但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关的利息。9.4、乙方违约时,乙方除应当向甲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9.5、若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保护其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拍卖费等全部费用。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0.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
5、条款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协调解决。10.2、双方约定:乙方违约、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可以不经诉讼程序,由甲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即抵押合同中提供的_(证券代码:_)_万股股权,乙方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执行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申请执行费用等。第十一条 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第十三条 其它规定13.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由于任何原因
6、在任何程度上成为不可执行、无效或失效,本合同其余条款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不得就此受到影响。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3.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13.3、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意味着其放弃该权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单项权利或部分权利,也不意味着其放弃进一步行使权利或放弃行使其他权利。第十四条,本合同需经公证处公证,公证费借款人乙方承担。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以备呈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甲方签字乙方签字_年 _月_日 签署关于股权质押借款合同范本(
7、2)当 户(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证件号:地址:电话:典当行(贷款人) :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股权作为当物质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 综合费, 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 定义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下列词语采下列含义:1.1本合同由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双方达成的股权质押合同 以及任何补充协议、对账单、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诺、声明、授权
8、、证明、确认书、第三方履约保函、当票、续当凭证、乙方通知等共同组成,组成各部分互为补充,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票中典当须知项下内容、 续当凭证中续当须知项下内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 综合费用指乙方提供典当管理和服务应当收取的费用,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包 括保险费、保管费等直接费用。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1.4 月指当金发放之日起(含当金发放当日)每届满 30 日为一个月。1.5 若签发当票, 当票系指甲、乙双方间简明借贷协议、甲方收到当票上记载当金 的收款凭证,并系甲方赎取当物的惟一凭证。1.6 续当系指甲、乙双方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
9、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 5 日内达成的顺延借款期限的行为。 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 6 个月,续当期自前次典当 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甲、乙双方为续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签发续当凭 证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续当及续当期限等方式进行。1.7 赎当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清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等,以消灭当物上的抵/质押担保负担。1.8 转当系指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因甲方未赎当,乙方与甲方达成的以新贷还旧贷行为。甲、乙双方为转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转当及 转当期限等方式进行。转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 6 个月,转当期自转当之日起算。
10、1.9抽当系指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不能全额偿还全部当款本金,而偿还部分当金本金,但当物上的抵/质押负担并不消除的行为。乙方同意甲方抽当的,甲方必须首 先结清截至抽当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及乙方已发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否则不成立抽当, 甲方支付的款项直接用于冲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项目费 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将发生的前述项目的费用。抽当不影响绝当的发生。1.10 绝当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以及转当期限届满的 5 内日赎当或与 1 乙方达成续当一致的,即为绝当。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视同绝当发生。第二条 当物2.1 甲方自愿以其对 公司(以下简称
11、标的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以下简称该股权)作为当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 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2.2 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系指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实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 限于出质人对标的公司的投票权和其他管理权、 请求支付红利或其他款项分配并收取该等款 项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其在标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利益。当物担保的债权 债权范第三条 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3.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及 按第六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
12、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3.2 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含股权质押合同项下的违约金) 、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 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诉讼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 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3.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
13、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3.4 绝当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 乙方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3.4.1 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3.4.2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3.4.3 当金本金 当金及用途第四条 当金及用途4.1 该股权典当借款金额(简称当金)为人民币大写4.2 甲方借款用途为 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第五条 典当期限典当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签发当票, 典当期限以当 票上记载的内容为准。第六条 息、费率6.1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 为 元。 %,以第三条约
14、定的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6.2 甲 、 乙 双 方 一 致 同 意 , 乙 方 一 次 性 预 扣 典 当 期 限 内 月综合费大写 %、月利率为 %,合计 元( 元)。 , 甲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 并随时接。6.3 典当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必须按月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 30 日的次 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6.4 若乙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 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 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15、6.5 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的影响,典当期限及续当期 限届满的, 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 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 时,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方式同 6.3、6.4 款。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关于股权质押借款合同范本(3)合同编号: 股借字第( )号出质人: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地址:电话:质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保证人:身份证号:地址:电话:保证人:身份证号:地址: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
16、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股权作为质押押给乙方取得借款,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借款、利息。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大写)元整的贷款,借款利率为_,借款期限自2023年4月_日至2023年4月_日。甲方应随时接受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公司的股权( %)及其派生的权益。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系指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实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对标的公司的投票权和其他管理权、请求支付红利或其他款项分配并收取该等
17、款项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其在标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利益。(2)质押股权金额为_元整。(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4)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关于股权质押借款合同范本(4)贷款人: (下称甲方)借款人: (下称乙方)鉴于:1、乙方因经营上的资金周转,急需现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 元整;2、为保证还款,乙方将乙方名下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 万股的股权质押给甲方予以担保。为此,经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在上海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利双方遵照履行。第一条
18、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1.1、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1.2、用途:经营上的资金周转。1.3、利率: %年利率。1.4、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将贷款放出。第三条 本金与利息的还款时间: 年 月 日。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自甲方放出贷款的实际金额之日起计息,按日结息。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认可的乙方所持有的(证券代码: ) 万股的股权提供担保,另行签订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六条 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况和
19、资料。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8.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8.2、乙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乙方已占用甲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支付给甲方。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在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第九条 违约责任9.1、乙方未按本
20、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收取甲方应得的利息。9.2、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与甲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还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对还款期的任何违约视为全部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9.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前归还本金不构成违约,但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关的利息。9.4、乙方违约时,乙方除应当向甲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9.5、若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保护其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拍卖费等全部费用。第十条争议
21、的解决方式10.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条款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协调解决。10.2、双方约定:乙方违约、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可以不经诉讼程序,由甲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即抵押合同中提供的_(证券代码:_)_万股股权,乙方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执行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申请执行费用等。第十一条 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第十三条 其它规定13
22、.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程度上成为不可执行、无效或失效,本合同其余条款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不得就此受到影响。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3.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13.3、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意味着其放弃该权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单项权利或部分权利,也不意味着其放弃进一步行使权利或放弃行使其他权利。第十四条,本合同需经公证处公证,公证费借款人乙方承担。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以备呈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甲方签字乙方签字_年 _月
23、_日 签署关于股权质押借款合同范本(5)甲方(出质人):住 址:身份证号:手 机 号:乙方(质权人):住址:身份证号:手机号: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已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1、自己与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2、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其意思表示完全真实。3、已反复阅读并充分理解借款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对借款合同条款
24、不存在不理解或误解事项。4、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依法可以设立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5、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自己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及其与质押标的股权相对应的资产抵押、变卖、馈赠,或转让给除乙方外的第三人。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担保方式及数额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担保方式为:以所持企业股权的 出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借款人依据主合同向乙方借入的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本金及其从属债券。第三条 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1、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发生期间为:自年日起至月 日止。2、质押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
25、务偿清之日止。第四条 质押担保范围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居间服务费、项目考察费、理财顾问费等费用、和资产评估、抵(质)押登记、合同公证、见证、标的拍卖、保管、保险、运输、律师服务、仲裁、诉讼、执行等发生的费用,以及放款人、居间人因此而发生的劳务费等费用。第五条 出质权利1、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权利如下:甲方出质人持有的 100%2、甲方出质标的权利的价值不作为乙方处分该质押权时的估价依据,并不因此而对乙方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第六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1、本合同项下出质标的权利的权利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应于年月 日(借款日)前由甲方交付乙方管理。2、
26、借款人履行主债后,乙方应当及时将所保管的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交甲方复位。第七条 质押登记1、依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到国家工商行政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2、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须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签订登记事项变更协议。变更协议签订后的15日内,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八条 质押的实现1、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或乙方依据借款合同有关约定提前收回借款而未受到清偿,乙方有权凭借本合同,无需经过出质人同意,按照借款合同有关约定行使质押权,以实现债权的有限受偿。2、乙方按照借款合同有关约定追收、实现债权,甲方、各担
27、保人及其参股的法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3、乙方处置甲方出质的股权,在实施股权处置以前,该股权项下凡与乙方无关的债务由出质人按股份比列承担债务清偿。乙方或股份受让人或股份承接人不承担股权处置日前,其权益所在企业发生的与乙方无关的债务。股权出质人可以监督股权处置的合法性,但不得干预乙方按约定程序合法出质股权。4、乙方通过拍卖质押标的股权或该股权相关的资产实现的收入,首先用于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的优先足额受偿,余额归甲方。5、质押标的拍卖成交后,甲方应无条件配合标的权益受让人办理权益交付手续。受让人对所承接质押权享有完整的资产权益,乙方不足受偿的部分,依法向甲方和其他担保人追索。6、借款合同项下
28、的质押或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经乙方通知,甲方应按要求另行提供足额的担保。7、从借款人违约事实实际发生的第15日起,乙方有权利对质押标的享有无障碍的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8、乙方依本合同及其借款合同处分权利时,甲方应予无条件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第九条 提前清偿或提存1、本合同项下有价证券、仓单、提单等权利凭证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借款合同到期日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合同到期日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甲方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或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双方约定的第三方提存,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2、在借款合同和在本合同存续期内,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标的,但转让所
29、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乙方约定的第三方提存,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3、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以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但所得转让费、许可费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乙方约定的第三方提存,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承担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居间服务费、项目考察费、理财顾问费等费用、以及资产评估、抵(质)押登记、合同公证、见证、标的拍卖、保管、保险、运输、律师服务、仲裁、诉讼、执行等发生的费用,和放款人、居间人因此而发生的劳务费等费用。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费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
30、项下的权利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3、在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书面通知乙方:(1)实现承保、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与外商合资合作等;(2)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3)涉及重大经济纠纷;(4)出质权利发生权属争议;(5)破产、歇业、解散、被停顿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6)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5、甲方有本条第4项第(1)和第(2)款情形的,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乙方;有第4项其他情形的,应在事后5日内通知乙方。6、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日至终止日内的下列情形必须
31、事前取得乙方书面同意:(1)以质押标的对外提供担保;(2)以甲方 名义对第三人举债;(3)处置与股权相对应的实物资产及债权;(4)实施行为可能导致乙方承担担保责任。7、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当在愿质押担保范围内,向乙方债权的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8、乙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除展期和增加借款金额外,无需经甲方同意,甲方仍在本合同确定的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9、从本合同签订的生效之日起至所保证的债务全部清偿止,甲方提交的上述财务报表所载权益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任何处置。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提供真实的财务月报表。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提
32、前处分股权质押财产,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1)依据借款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借款合同;(2)依据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借款,其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能实现或未能全部实现;2、有权要求甲方协助,避免质权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害。3、有权收取质权所生的孳息。4、乙方负有妥善保全权利凭证的义务。5、偿清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后所剩愉快,归甲方所有。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3、如因甲方过
33、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甲方应在股权质押担保范围内,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4、甲方所提供的财务报告虚假,或在设置股权质押,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处置股权对应资产,或以所投资的企业名义对外举债,或以股权质押标的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担保债务,应对乙方拥有本合同第四条所指债权、费用承担无限赔偿责任,并按所欠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金额给付30%的违约金。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自股权出质权的凭证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依法律、法规须办理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第四条所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全部
34、清偿之日终止。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在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当事人主体共同确认:在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及违约处罚的既有约定方面不存在的争议。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约定以外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顺序确定的方式解决:(1)提交国家合同管理机关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质押劝人或居间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如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争议而发生诉讼或仲裁,均不影响本合同既有约定的履行。第十五条 特别约定事项1、股权出质担保人同意:自愿赋
35、予质权人依法强制执行质押权的权益。借款人若不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完整履行对放款人的债务,质权人即可直接凭借款合同及其借款合同,强制向股权出质担保人形式股权质押担保权,以实现债权。质权人可以依法扣划标的股权所在企业任何账户的存款,可以依法出处置标的股权相应资产,以实现债权的优先足额受偿。2、出质担保人承诺:如果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的约定义务,出质人自愿放弃对自己在本合同项下所约定的所有应尽义务的抗辩权,且愿意接受质权人依本合同约定,依法行使强制执行权。第十六条 特别提示本合同居间人提请甲、乙双方注意:本合同文本是由居间人依据本合同之借款合同债务人和甲乙双方的意见所起草制作,并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前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法律后果做了全面、准确的说嘛。放款人代表和担保人均应当认真理解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含义和法律后果,若对本合同相应的条款或表达存有误解和异议,可以不予签署本合同;若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并办理相关促使借款合同生效的手续,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七条 附则1、本合同是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五份,乙方二份,甲方、居间人、质押权登记机关各执一份。3、本合同附件包括:(1)甲方身份证复印件;(2) 公司的公司章程甲方(出质人): 乙方:月日 日签约地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