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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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其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修订版修订版)护理部 郭燕 ONTENTS内容大内容大纲C C01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02实施细则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考核内容与方式第四章执业记录第五章考核结果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 总则n 第一条 为加强护士执业管理,保障护士队伍素质,保证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依据护士条例和原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安徽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等,在原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基础上制定本办法。n 第二条 护士定期考核是指依据护理岗位的工作职责
2、和所需业务技术水平及能力的要求,由护士本人所在执业机构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护士定期考核组织,开展年度考评和护士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完成指定考评项目的管理。第一章 总则n 第三条 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应在贯彻落实护士条例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证护士接受培训。考核应遵循以人为本、能级对应、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质量和效果。n 第四条 本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护士聘任(含内聘)护理专业技术职务及晋升晋级高一级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者,适用于本办法。n 第五条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全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护士定期考核的管理。第二章 组织
3、管理n 第六条 护士定期考核由护士本人所在执业机构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护士定期考核组织共同组织实施。n 第七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建立本地区护士定期考核组织,指定护士考核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u 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承担全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对省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护士定期考核和全省晋级护理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定期考核资料的评审。n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和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单位护士定期考核的制度及具体落实措施。第三章 考核内容与方式n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护士定期考核档案,可以纸质档案或电子档案留存。n 第十条 护士
4、定期考核项目包括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考核和工作业绩考核。u 职业道德评定内容:护士职业必须秉承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依法执业,品行端庄、医德高尚、严谨慎独、团结协作,不得以医谋私。尊重关爱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注重沟通技巧,体现人文关怀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工作任务等。u 业务水平考核内容:包括“三基”水平测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护士专业技术职称任期内完成指定考评项目。u 工作业绩考核内容:护士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职级岗位工作的数量、质量,在本岗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单位年度考核情况。第三章 考核内容与方式n 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对护士进行职业道德评定
5、、业务水平考核和工作业绩考核时,应从平时考核、阶段性考核和终末考核三方面结合进行,每年汇总一次。n 第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对护士“三基”水平测试,每年开展1-2次。n 第十三条 护士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完成指定考评项目,依据层级管理原则,各医疗机构根据护士岗位和能力进行分级科学管理。第四章 执业记录n 第十四条 由护士所在执业机构及时记录并填报,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定期考核档案内。u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任务的情况等内容。u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护士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第五章 考核结果n
6、 第十五条 护士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考核和工作业绩考核中任一项不合格,以及发生不良记录者即为年度考核不合格。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l 1.未经护士执业机构注册擅自进行执业活动的,包括未按时注册、变更、延续、中断执业等情况;l 2.护士定期考核周期内年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法定假除外);l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护士定期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l 4.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未完成指定考评项目;l 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l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l 7.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牟
7、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者;l 8.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l 9.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者。第五章 考核结果n 第十六条 护士定期考核组织认定护士考核不合格的,应在该项工作结束后30日内将结果上报委托其考核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书面通知护士执业机构,执业机构通知护士本人。n 第十七条 护士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组织提出复核申请。考核组织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护士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报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时书面通知护士本人。n 第十八条 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者,须取得任期内5个年度的考核合格证明。n 第十九条 护士专
8、业技术职称任期内定期考核合格,作为聘用高一级护士技术职称的必各条件,以保障从业人员必各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第六章 监督管理n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对所辖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和护士定期考核组织进行监督检查。n 第二十一条 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u (一)护士考核组织建制、规章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u (二)制定、实施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情况;u (三)护士定期考核档案的管理工作;u (四)护士培训、考核相关费用保障落实情况;u (五)现场检查。第六章 监督管理n 第二十二条 对护士定期考核组织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u (一)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
9、护士定期考核工作;u (二)护士考核机构切实遵循以人为本、能级对应、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按时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护士定期考核任务;u (三)建立健全护士定期考核档案及管理情况。n 第二十三条 护士执业机构未按照本办法执行的,应当责令其改正,仍不改正的,对当事人或机构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第六章 监督管理n 第二十四条 护士定期考核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资格。u (一)未履行职责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者;u (二)有弄虚作假、殉私舞弊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者;u (三)利用培训基地之名索要、收取他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
10、;u (四)在考核过程中显失公平的;u (五)拒绝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或者抽查核实的。第七章 附则n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n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解释。实施细则2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核机构第三章考核制度第四章集中培训及管理第五章考核项目验证与结果认定第六章督查指导第七章附则第一章 总则n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落实护士定期考核的各项措施,建立完善护士准入后监管机制,制定本细则。n 第二条 护士定期考核是护士执业准入后监管制度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护士培训和在职管理,促进执业护士不断更新知识与技能,保障护士必各的业务技能水平,保证临床
11、护理服务质量和病人安全。n 第三条 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在省卫生计生委领导下,委托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包括对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的护士和全省晋级护理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定期考核以及对全省护士定期考核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查。第一章 总则n 第四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定期考核机构要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落实护士定期考核项目和项目验证工作。n 第五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考核应按照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国家卫生计生委新入职护士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的规定,制定、实施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n 第六条 各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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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 护士 定期 考核 管理办法 及其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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