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筹划研究-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防范和税务规划.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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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税务咨咨询转让定价税定价税务高新企高新企业税税务进出口税出口税务税税务争争议解决解决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防范和税务规划(中关村不动产商会)刘天永刘天永 税务律师税务律师1税税务咨咨询 转让定价税定价税务 高新企高新企业税税务 并并购税税务 税税务争争议解决解决主讲人介绍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北大财税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大财税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资深税务律师资深税务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税务师刘天永律师是中国最早涉足税务行业的专业律师之一,其
2、所任刘天永律师是中国最早涉足税务行业的专业律师之一,其所任职的华税律师事务所是国内第一家专业化税务律师事务所,专职的华税律师事务所是国内第一家专业化税务律师事务所,专注于提供税务咨询、税务筹划、国际税收、税案代理等领域的注于提供税务咨询、税务筹划、国际税收、税案代理等领域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刘天永律师多次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中国税务报、刘天永律师多次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中国税务报、中国经营报、证券日报等十多家国内主流财经媒体采中国经营报、证券日报等十多家国内主流财经媒体采访,就热点税务问题发表专业律师意见。访,就热点税务问题发表专业律师意见。刘天永刘天永税税务咨咨询 转让定价税定价税务 高新企高
3、新企业税税务 并并购税税务 税税务争争议解决解决专业实务著作主要作品:中国转让定价实务与案例(法律出版社,待出)中国转让定价实务与案例(法律出版社,待出)中国税务律师实务(法律出版社)中国税务律师实务(法律出版社)企业会计准则深度释解与企业应对(法律出版社)企业会计准则深度释解与企业应对(法律出版社)最新企业所得税法深度释解与企业应对(法律出版社)最新企业所得税法深度释解与企业应对(法律出版社)轻松学会税务律师办案实用技巧(立信会计出版社)轻松学会税务律师办案实用技巧(立信会计出版社)轻松掌握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立信会计出版社)轻松掌握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立信会计出版社)税税务咨咨询 转让定价税定
4、价税务 高新企高新企业税税务 并并购税税务 税税务争争议解决解决内容提纲房地产税收制度简介主要税种的税收稽查要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税收争议营业税纳税筹划税税务咨咨询 转让定价税定价税务 高新企高新企业税税务 并并购税税务 税税务争争议解决解决目录n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房地产税收制度简述房地产税收制度简述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涉及税种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涉及税种房地产开发行业各个纳税环节房地产开发行业各个纳税环节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n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主要税种的税收稽查要点主要税种的税收稽查要点主要税收违法类型主要税收违法类型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稽查要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稽查要
5、点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稽查要点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稽查要点营业税的税收稽查要点营业税的税收稽查要点税税务咨咨询 转让定价税定价税务 高新企高新企业税税务 并并购税税务 税税务争争议解决解决n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收入的税务处理收入的税务处理成本、费用扣除的税务处理成本、费用扣除的税务处理n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开发产品定价筹划法开发产品定价筹划法设立房地产销售公司一分为二法设立房地产销售公司一分为二法适度加大建造成本法适度加大建造成本法利息扣除法利息扣除法税税务咨咨询 转让定价税定价税务 高新企高新企业税税务 并并购税税务 税税务争争议解
6、决解决n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营业税纳税筹划营业税纳税筹划营业额的确认和计量营业额的确认和计量转让在建项目转让在建项目的税收政策和纳税筹划转让在建项目转让在建项目的税收政策和纳税筹划合作建房的纳税筹划合作建房的纳税筹划n第六部分第六部分 税收争议税收争议税收争议产生的原因税收争议产生的原因税收争议解决的方法税收争议解决的方法税税务咨咨询 转让定价税定价税务 高新企高新企业税税务 并并购税税务 税税务争争议解决解决S1S1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房地产税收制度简介房地产税收制度简介税税务咨咨询 转让定价税定价税务 高新企高新企业税税务 并并购税税务 税税务争争议解决解决一、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涉及税种房地产开
7、发与经营业共涉及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共涉及1111项税费(项税费(1010个税种、个税种、1 1项涉税费项涉税费用),分别为:用),分别为:营业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外资企业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外资企业不征)教育费附加(外资企业不征)教育费附加(外资企业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外资企业不征)房产税(外资企业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印花税契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税税务咨咨询 转让定价税定价税务 高新企高新企业税税务 并并购税税务 税税务争争议解决解决二、房地产开发行业各个纳税环节房地产开发行业大致分为三个环节,及房地产开发建
8、设房地产开发行业大致分为三个环节,及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房地产使用环节,房地产交易环节,各个环节涉及环节,房地产使用环节,房地产交易环节,各个环节涉及的税种互有不同,具体如下。的税种互有不同,具体如下。1 1,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涉及的主要税种有耕地占用税、,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涉及的主要税种有耕地占用税、营业税和城市建设维护费。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如果营业税和城市建设维护费。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如果 占用了耕地则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房地产建设环节占用了耕地则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房地产建设环节 的营业税主要是对建设单位按照的营业税主要是对建设单位按照3%3%的税率征收营业的税率征收营业 税,城市维护建
9、设税作为营业税的附加义务同时产生。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作为营业税的附加义务同时产生。2 2,房地产使用环节涉及税种主要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房地产使用环节涉及税种主要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 设税、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房地产使用环节的营业设税、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房地产使用环节的营业 税主要是对租赁房产而言,适用税主要是对租赁房产而言,适用5%5%的税率;土地使用的税率;土地使用 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税税务咨咨询 转让定价税定价税务 高新企高新企业税税务 并并购税税务 税税务争争议解决解决续 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地的单位
10、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3 3,房地产交易环节涉及的主要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房地产交易环节涉及的主要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营业税主要是针对房地产的卖方使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营业税主要是针对房地产的卖方使 用销售不动产税目的规定,税率为用销售不动产税目的规定,税率为5%5%;土地增值税是;土地增值税是 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 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印花税是在我国境、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印花税是在我国境、内
11、书立、领受应纳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内书立、领受应纳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税税务咨咨询 转让定价税定价税务 高新企高新企业税税务 并并购税税务 税税务争争议解决解决三、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一)房地产行业的所得税税收政策(一)房地产行业的所得税税收政策1 1,9494年税改年税改20032003年度,在这一阶段并没有完全针年度,在这一阶段并没有完全针对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房地产企业缴纳企对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房地产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于一般工商企业的税收原则。业所得税适用于一般工商企业的税收原则。22,国家税务总局认识到以上几点后,于国家税务总局认识到以上几点后
12、,于20032003年年制定了国税发制定了国税发200383200383号文件,专门针对房地产企业号文件,专门针对房地产企业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政策。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政策。3 3,83 83号文件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很多问题。在税务号文件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很多问题。在税务系统强调精细化管理的大前提下,国家税务总局与时系统强调精细化管理的大前提下,国家税务总局与时俱进,于俱进,于20062006年制定了年制定了3131号文件,剑指房地产偷税黑号文件,剑指房地产偷税黑洞,但是洞,但是3131号文件一些提法仍然有不完善之嫌。号文件一些提法仍然有不完善之嫌。税税务咨咨询 转让定价税定价税务 高新企高新企
13、业税税务 并并购税税务 税税务争争议解决解决续4 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为了加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为了加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的纳税行为,制定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务企业的纳税行为,制定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200931号)。该文件号)。该文件是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自是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自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合并统一的背日合并统一的背景下出台的。该税法规定告别以往内外资房地产企业景下出台的。该税法规定
14、告别以往内外资房地产企业使用不同税法规定的时代。因此讲解政策,我们以新使用不同税法规定的时代。因此讲解政策,我们以新3131号文件为基础来讲解。号文件为基础来讲解。(1 1)整体框架)整体框架 国税发国税发200931200931号文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号文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 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发(国税发20011422001142号)、号)、税税务咨咨询 转让定价税定价税务 高新企高新企业税税务 并并购税税务 税税务争争议解决解决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15、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200631号,注:号,注:20082008年前,该年前,该文仅适用于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基础上进行重编文仅适用于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基础上进行重编修订、补充后而制定的。国税发修订、补充后而制定的。国税发200931200931号文充分吸号文充分吸收、借鉴了国税发收、借鉴了国税发200631200631号文的主要内容,并有机号文的主要内容,并有机结合了国税发结合了国税发20011422001142号文的重要内容,并根据目前号文的重要内容,并根据目前房地产开发行业特殊业务情况,对需要规范的部分内房地产开发行业特殊业务情
16、况,对需要规范的部分内容予以了增删、合并调整。容予以了增删、合并调整。(2 2)重要变化)重要变化 对照国税发对照国税发20011422001142号、国税发号、国税发200631200631号两文,国号两文,国税发税发200931200931号文有以下内容显得较为重要,需引起号文有以下内容显得较为重要,需引起各位同仁予以关注。各位同仁予以关注。税税务咨咨询 转让定价税定价税务 高新企高新企业税税务 并并购税税务 税税务争争议解决解决续“核定征收核定征收”需慎用需慎用 文件第四条明确规定:税务机关不得事先确定企业文件第四条明确规定:税务机关不得事先确定企业 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
17、企业出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企业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情形,税务机关可对其以往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按核定情形,税务机关可对其以往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按核定 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据悉,目前仍有部分省市主管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据悉,目前仍有部分省市主管 务机关对一些房地产企业在其成立时就事先核定应税务机关对一些房地产企业在其成立时就事先核定应税 得率,再按其实现的销售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看来得率,再按其实现的销售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看来 国税发国税发200931200931号文对此种行为划上了号文对此种行为划上了“休止符休止
18、符”。委委“外外”销售销售 佣金标准统一佣金标准统一 国税发国税发200931200931号文第二十条规定:号文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委托境外企业委托境外 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 税税务咨咨询 转让定价税定价税务 高新企高新企业税税务 并并购税税务 税税务争争议解决解决续(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10%的部分,准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予据实扣除。”这与原适用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这与原适用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扣除标准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从此内资、外资房业的扣除标准是一致的,也
19、就是说从此内资、外资房地产企业委地产企业委“外外”销售时,佣金的扣除限额统一为委销售时,佣金的扣除限额统一为委托销售收入的托销售收入的10%10%。自用产品折旧扣除有限制自用产品折旧扣除有限制 国税发国税发200931200931号文规定:转为自用的开发产品,国号文规定:转为自用的开发产品,国 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1212个月又销售的,不得在税前个月又销售的,不得在税前 扣除折旧费用。这与国税发扣除折旧费用。这与国税发200631200631号的规定相号的规定相 比区别明显,但对企业的最终影响不大。如果房地产比区别明显,但对企业的最终影响不大。如果房地产 企业将实际使用时间
20、累计未超过企业将实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1212个月的个月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销售了,既然不允许扣除折旧,但是销售了,既然不允许扣除折旧,但是“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的税税务咨咨询 转让定价税定价税务 高新企高新企业税税务 并并购税税务 税税务争争议解决解决续的计税余值应该是未扣除折旧后的原值了。的计税余值应该是未扣除折旧后的原值了。明确了计税成本对象的确定原则明确了计税成本对象的确定原则 这是国税发这是国税发200931200931号文的新规定,即企业在确定成号文的新规定,即企业在确定成 本对象时要遵循:可否销售原则、分类归集原则、功本对象时要遵循:可否销售原则、分类归集原则、功 能区分原则、
21、定价差异原则、成本差异原则、权益区能区分原则、定价差异原则、成本差异原则、权益区 分原则。需要注意的是,成本对象一经确定,不能随分原则。需要注意的是,成本对象一经确定,不能随 意更改或相互混淆,如确需改变成本对象的,应征得意更改或相互混淆,如确需改变成本对象的,应征得 主管税务机关同意。这是比较严格的管理规定,尽管主管税务机关同意。这是比较严格的管理规定,尽管 看似没有实质内容。看似没有实质内容。税税务咨咨询 转让定价税定价税务 高新企高新企业税税务 并并购税税务 税税务争争议解决解决续确定了成本分配方法确定了成本分配方法 国税发国税发200931200931号文对于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负担对号
22、文对于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负担对 象的间接成本,规定了四种分配方法,具体包括:占象的间接成本,规定了四种分配方法,具体包括:占 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直接成本法、预算造价法。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直接成本法、预算造价法。此外,国税发此外,国税发200931200931号文还明确规定:土地成本,号文还明确规定: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积法进行分配;单独作为过渡性成本对一般按占地面积法进行分配;单独作为过渡性成本对 象核算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应按建筑面积法进象核算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应按建筑面积法进 行分配;借款费用属于不同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按行分配;借款费用属于不同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按
23、直接成本法或按预算造价法进行分配;其他成本项目直接成本法或按预算造价法进行分配;其他成本项目 的分配法由企业自行确定。的分配法由企业自行确定。税税务咨咨询 转让定价税定价税务 高新企高新企业税税务 并并购税税务 税税务争争议解决解决续直面直面“预提费用预提费用”多少年以来,多少年以来,“预提费用预提费用”不论是对房地产企业工作不论是对房地产企业工作的的 同仁而言,还是对从事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稽查的同仁而言,还是对从事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稽查的 人士而言,都是一个难以解开的人士而言,都是一个难以解开的“结结”,是个,是个“言之言之不不 尽、挥之不去尽、挥之不去”的的“老大难老大难”问题,也是税
24、收征纳双问题,也是税收征纳双方方 分岐严重的地方。分岐严重的地方。为此,国税发为此,国税发200931200931号文第三号文第三 十二条予以了明确:其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十二条予以了明确:其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 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 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 的的10%10%;其二、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其二、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 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
25、税税务咨咨询 转让定价税定价税务 高新企高新企业税税务 并并购税税务 税税务争争议解决解决续 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 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 配套建造的条件。其三、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配套建造的条件。其三、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 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物业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物业 完善费用是指按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基金、完善费用是指按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除此几项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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