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律法规知识-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案资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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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法律法规知识-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守法履职守法履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
2、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守法履职守法履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四
3、)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守法履职守法履职省条例和市条例省条例和市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明确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消防安全人员,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第六条第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
4、疏散逃生。-市条例守法履职守法履职公安部公安部61号令号令第三条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第五条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守法履职守法履职中国中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消防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制定的有关消防管理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消防法律、地方性消防法规、国务院部门消防规章和地方政府消防规章。守法履职守法履职中国中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苏州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江苏省消
5、防条例、苏州市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消防技术标准以及其他性规范性文件。典型火灾案例典型火灾案例吉林中百商厦特大火灾o2004年3月15日11时许,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大火于当日15时30分被扑灭。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6万元。经国务院调查组勘察确定,火灾系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雇工于洪新,于当日9时许向3号库房送包装纸板时,将嘴上叼着的香烟掉落在仓库中,引燃地面上的纸屑纸板等可燃物引发的。o火灾教训:一是中百商厦没有认真落实自身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法律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没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火灾发
6、生后,没有及时报警,也没有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二是违章搭建仓房,最终导致火灾的扩大与蔓延。三是没有对从业人员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员工缺乏防火、灭火常识,致使符合规范标准的消防设施、设备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典型火灾案例典型火灾案例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火灾o2013年6月3日6时10分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丰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o直接原因为:宝源丰公司主厂房一车间女更衣室西面和毗连的二车间配电室的上部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
7、可燃物。当火势蔓延到氨设备和氨管道区域,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气泄漏,介入了燃烧。o火灾教训:1.宝源丰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本不落实;2.公安消防部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不力;3.建设部门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监管严重缺失;4.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不到位;5.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不力。消防行政处罚案例消防行政处罚案例案例:2014年1月13日,某市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某百货公司屋顶搭建办公区域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填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令其1月20日前改正。1月21日复查其仍未备案,填发了建设工程消防竣工备案违法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使用,1月23
8、日再查仍未停止使用。消防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该百货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屋顶搭建的办公区,并处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的处罚。刑事责任案例刑事责任案例:消防责任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9条),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责任案例刑事责任案例:消防责任事故罪2008年4月,王荣花在朝阳区东坝乡租用了一处有四间平房的农家小院,开办了名为“阳光乐园”的幼儿园,她自称“在教委有备案”。去年1月,朝阳区教委、消防部门等对东坝乡
9、的幼儿园进行了专项检查。随后反馈的调查结果显示,阳光乐园幼儿园属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朝阳区消防部门多次发出通知,要求王荣花消除幼儿园的安全隐患。王荣花坦言自己只是把裸露的电线遮住,没做实质性整改。今年年初时,小朋友在教室玩取暖器,后来取暖器倒地后起火,火势蔓延到隔壁,点燃棉被引起火灾,消防队员赶到现场,很快将火扑灭,年仅两岁的女童玲玲身亡。事发后,警方将王荣花带走调查。4月底,检方以校方消防责任事故罪对王荣花提起公诉。刑事责任案例:刑事责任案例: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
10、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事责任案例:刑事责任案例:重大责任事故罪2008年7月13日7时24分,浙江省金华市低田光阳毛纺厂发生火灾事故。经调查,火灾原因系董某在无证的前提下进行电焊作业,而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直接导致电焊落下的焊渣,引燃下方堆放的腈纶胚纱
11、堆,致使发生火灾,经济损失达445万余元。2009年3月10日,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董士凤有期徒刑两年。防范:防范: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进行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要取得安全监管部门的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切实加强现场作业管理,认真落实逐级安全检查制度。通过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刑事责任案例:刑事责任案例: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2008年7月18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对造成郑州陈砦冷库“55”特大货架倒塌事故的五名主要责任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友凯、陈月新二人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各处罚金5万
12、元;被告人杨国忠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0元;被告人马利江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刘永贵犯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事责任案例:刑事责任案例:玩忽职守罪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依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佝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事责任案例:刑事责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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