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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 主讲主讲:许维利许维利课程邮箱课程邮箱: 第一节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 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合合伙伙企企业业法法于于19971997年年2 2月月2323日日通通过过;20062006年年8 8月月2727日日修修订订,自自20072007年年6 6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一、合伙企业的概述一、合伙企业的概述 1 1、定定义义:指指自自然然人人、法法人人和和其其他他组组织织依依照照本本法法在在中中国国境境内内设设立立的的普普通通合合伙伙企企业业和和有有限限合合伙伙企企业。业。2 2、合伙企业的分类、合伙企业的
2、分类(1 1)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2 2)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普通合伙企业二、普通合伙企业(一)普
3、通合伙企业的概念(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本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本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其特点:其特点:1 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即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即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 2、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包括:连带责任和无限责任包括:连带责任和无限责任*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即:所有的合即:所有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有责任向债权人偿还,都有责任向债权人偿还,不管
4、自己在合伙协议中不管自己在合伙协议中所承担的比例如何。一所承担的比例如何。一个合伙人不能清偿对外个合伙人不能清偿对外债务的,其他合伙人都债务的,其他合伙人都有清偿的责任。但是,有清偿的责任。但是,当某一合伙人偿还合伙当某一合伙人偿还合伙企业的债务超过自己所企业的债务超过自己所应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应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无限责任无限责任即:所有的合即:所有的合伙人不仅以自己投入合伙人不仅以自己投入合伙企业的资金和合伙企伙企业的资金和合伙企业的其他资金对债权人业的其他资金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且在承担清偿责任,而且在不够清偿时还要以合伙不够清偿时还要以合伙人自己
5、的财产对债权人人自己的财产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1 1、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有两个以上合伙人(2 2)有书面合伙协议)有书面合伙协议(3 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权利,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也可以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权利,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也可以以以劳务劳务出资。出资。(4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普通合伙
6、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普通合伙”字样。字样。(5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2、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1 1)申请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申请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2 2)企业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企业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予予以以登登记记的的,发发给给营营业业执执照照;不不予予登登记记的的,应应当当给给予予书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面答复,并说明理由。(三)合伙企业的财产 1、合伙企业的财产由三部分组成: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的收益;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2、合伙人无权擅自处分合伙企业的
7、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3 3、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依法可以转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依法可以转让。内部转让:不须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应当通知 分为 其他合伙人对外转让: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合伙伙人人转转让让财财产产份份额额时时,在在同同等等条条件件下下,其其他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4 4、合合伙伙人人以以其其在在合合伙伙企企业业中中的的财财产产份份额额出出质质的的,须须经经其其他他合合伙伙人人一一致致同同意意;未未经经其其他他合合伙伙人人一一致致同同意意,其其行行为为
8、无无效效,由由此此给给善善意意第第三三人人造造成成损损失的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四)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1 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全全体体合合伙伙人人共共同同执执行行合合伙伙企企业业事事务务;委委托托一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一致同意:意:(1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 2)改变合伙企)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9、(3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 4)转让或处分合)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 5)以)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 6)聘任合)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2、合伙人的禁止行为合伙企业法第32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3 3、合合伙伙事事务务的的决决议议方方式式:合合伙
10、伙人人对对合合伙伙企企业业有有关关事事项项作作出出决决议议,按按照照合合伙伙协协议议约约定定的的表表决决办办法法办办理理。合合伙伙协协议议未未约约定定或或约约定定不不明明确确的的,实实行行一一人人一一票票并并经经全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4 4、合合伙伙企企业业的的利利润润和和亏亏损损,由由合合伙伙人人依依照照合合伙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如何处理?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如何处理?(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1、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限制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2、合伙人对外应承担
11、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即: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由各合伙人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债务。注意:注意:合合伙伙人人之之间间的的分分担担比比例例对对债债权权人人没没有有约约束束力力。债债权权人人可可以以根根据据自自己己的的清清偿偿利利益益,请请求求全全体体合合伙伙人人中中的的一一人人或或数数人人承承担担全全部部责责任任,也也可可以以按按照照自自己己确确定定的的比比例例向向各各合合伙伙人人分分别别追追索索。若若合合伙伙人人由由于于承承担担连连带带责责任任,所所清清偿偿数数额额超超过过其其应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当承担的数额时
12、,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练习练习 某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因个人购房,向非合伙人某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因个人购房,向非合伙人乙借款乙借款2万元,而乙曾与该合伙企业签订了一万元,而乙曾与该合伙企业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还欠该合伙企业货款份买卖合同,还欠该合伙企业货款3万元。当万元。当该合伙企业向乙催要货款时,乙提出因甲欠其该合伙企业向乙催要货款时,乙提出因甲欠其2万元,所以他只需付合伙企业万元,所以他只需付合伙企业1万元即可。万元即可。问:乙的说法正确吗?问:乙的说法正确吗?3 3、严格区分合伙企业与合伙人个人的债权债务、严格区分合伙企业与合伙人个人的债权债务(1 1)合合伙伙企企业业中中某某一一合合伙伙人
13、人的的债债权权人人,不不得得以以该债权该债权抵消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2 2)合合伙伙人人个个人人负负有有债债务务,其其债债权权人人不不得得代代位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3 3)合合伙伙人人个个人人财财产产不不足足清清偿偿其其个个人人所所负负债债务务的的,该该合合伙伙人人只只能能以以其其从从合合伙伙企企业业中中分分取取的的收收益益用用于于清清偿偿;债债权权人人也也可可以以依依法法请请求求人人民民法法院院强强制制执执行行该该合合伙伙人人在在合合伙伙企企业业中中的的财财产产份份额额用用于于清清偿偿。对对该该合合伙伙人人的的财财产产
14、份份额额,其其他他合合伙伙人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六)入伙与退伙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的3个规则:(1)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应当订立书面入伙协议;(3)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注意: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 2、退伙:、退伙:有以下形式有以下形式(1 1)自愿退伙)自愿退伙(2 2)当然退伙)当然退伙(3 3)除名退伙)除名退伙*注意:合伙人退伙时,对合伙企业仍需承担与其有关注意:合伙人退伙时,对合伙企业仍需承担与其有关的财产责任:的财产责任:(1 1)退退伙伙人人对对基基于于其其退退伙伙前前的的原原
15、因因发发生生的的合合伙伙企企业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 2)合合伙伙人人退退伙伙时时,合合伙伙企企业业财财产产少少于于合合伙伙企企业业债债务务时时,退退伙伙人人应应当当按按照照比比例例分分担担亏亏损损。有有约约定定,依依约约定定;无无约约定定或或约约定定不不明明,由由合合伙伙人人协协商商决决定定;协协商商不不成成,由由合合伙伙人人按按照照实实缴缴比比例例分分配配、分分担担;无无法法确确定定出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
16、形式: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1 1、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 即: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即: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2 2、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 即:对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即:对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造成的合伙企业债
17、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20052005年年1 1月,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月,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5 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 8万元出资,丙以劳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务作价4 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出资比列分享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出资比列分享收益,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收益,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同年营,同年6 6月,向该市某银行贷款月,向该市某银行贷款5 5万元,期限万元,期
18、限为为1 1年。同年年。同年8 8月,甲提出退伙,乙、丙同意,月,甲提出退伙,乙、丙同意,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同年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同年9 9月,丁入伙。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20062006年年5 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3 3万元予以分配,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2002006 6年年6 6月,银行贷款到期,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月,银行贷款到期,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
19、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以其已退出合伙企业为由,拒绝还款。银行向丁要甲以其已退出合伙企业为由,拒绝还款。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发生在其入伙之前,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发生在其入伙之前,其不应承担还贷义务。银行要求乙还款,乙表示只按其不应承担还贷义务。银行要求乙还款,乙表示只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偿还。银行要求丙偿还全部贷款,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偿还。银行要求丙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还贷义务。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还贷义务。问:问:(1 1)本本案案中中甲甲、乙乙、丙丙、丁丁的的
20、关关于于偿偿还还贷贷款款的的主主张张是是否否合法?合法?(2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3 3)在在银银行行贷贷款款清清偿偿后后,甲甲、乙乙、丙丙、丁丁内内部部之之间间应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如何分担清偿责任?三、有限合伙企业三、有限合伙企业(一)概念及法律适用(一)概念及法律适用 指由指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1、的合伙组织。*法律适用:凡是法律适用:凡是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中对有限合伙中对有限合伙企业有特殊规定,从其特殊规定。无特殊规定企业有特殊规定,从其特殊规定。无特殊规定的,适用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一般的,适用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一般规定。规定。(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有关特殊规定(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有关特殊规定1、有限合伙企业人数*有限合伙企业由2 2个以上个以上5050个以下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至少应当有1 1个普通合伙人个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
22、通合伙企业。2、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3、有限合伙企业协议 4、有限合伙人出资形式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三)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三)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 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伙事务。2 2、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
23、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 3、有限合伙人权利、有限合伙人权利(1 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2 2)有限合伙人可以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四)有限合伙企业财产出质与转让的特殊规定(四)有限合伙企业财产出质与转让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五)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
24、退伙的特殊规定1、入伙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2、退伙(1)当然退伙(2)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处理(3)有限合伙人继承人的权利(4)有限合伙人退伙后责任承担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财产承担责任。(六)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25、,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四、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四、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一)解散(一)解散应当解散的情形:本法第85条(二)清算(二)清算1、确定清算人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3、财产清偿顺序4、注销5、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处理 五、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自学第二节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一、概述一、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具有以下特征:具有以下特征:1 1、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2 2、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 3、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