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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供热用户手册 供热用户手册 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中规定: 1、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起止日期进行供热,根据当地气候条件,供热期限为每年10月15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止,共计6.5个月。 2、供热期内,除建筑结构条件等因素外,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应为18,低于18的应由供热办负责监督协调供热企业、热用户、小区物业等各方共同对进行测温确定,属于供热方的系统问题由供热方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属于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结构问题由用热户或开发商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供用热设施产权界限与维护管理: 供用热双方设施的产权分界点在换热站的出口处,从热源车间到换热站出口处的管网设施
2、包括换热站产权属供热方所有;从换热站出口阀门处到用热方的散热设施产权归用热方(或小区物业)所有。供用热双方对各自所有的供用热设施承担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责任。 三、公建用户申请集中供热需办理哪些手续? 1、提交参加集中供热的申请。 2、供热合同签订后交清管网建设施工费后方可考虑入网施工。 3、小区平面布置图,二次管网平面布置图。 4、提供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出的测绘报告。 5、供用热双方面积审定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6、签订供用热合同。 7、用户通暖前一次性交清本采暖期暖费,实际用热费在通暖前一次性交清,并对二次网验收通过后方可通暖,否则不予通暖。 四、采暖设施的产权人变更时应办理哪些手续?
3、 1 凡参加集中供热的用户因拆迁或产权关系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采暖设施的产权人发生变更的,变更时双方需到供热单位办理供热关系变更手续,交清往年热费。上述手续不办理的,由原产权人继续负担热费。 五、车库用热性质的鉴定与收费: 用户产权证与实际用途不符的,按照实际使用性质收取热费。如有改变用热性质的必须在供暖期开始前一个月以书面申请报供热公司。如在供暖期中间改变用热性质,则整个供暖期按商业标准收费。(楼中楼上下连通有一层是商业的全部按照商业性质收费,平房前后院可按照实际用热性质收取)。 六、阁楼暖费的收费规定: 内部连通的阁楼无采暖设施,但因阁楼间接的使用了热量,按正常收费收取。内部未连通的阁楼无采
4、暖设施的不予收费(阁楼指楼顶的阁楼,阁楼按整楼层设计,供热公司已经做了热源上的安排,管网建设施工费要按正常全部收取)。 七、用户申请停暖的相关规定: 1、凡属单独车库,如不需要用热,用户可在采暖期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供热公司申请停暖。 2、新建楼房,未装修且无采暖设施的用户在本采暖期计划不用热的,必须在采暖期开始提前一个月申请报停,经供热公司核实后,收取一定比例的基础热费(基础热费由当地政府制定)。 八、暖气中的循环水为什么不能擅自放掉? 1、暖气里的水是做过处理的软化水。加有化学试剂,成本造价高,用户放水会增加企业成本,同时如使用软化水淋浴、洗车等还会对用户造成危害,若误食、误用后对身体造
5、成不良后果。 2、会造成供热系统缺水或形成气阻,影响供热效果,大量失水会造成降低供水温度,影响供热质量。 九、暖气不热的现象? 1、暖气系统阻塞,建筑内暖气流量不平衡,造成部分用户室内温度偏高而其他用户室内温度偏低影响正常供热效果。 2、二次管网设计布局不合理,水循环不畅。 3、暖气年久失修,内壁结垢,水流不畅。 4、房屋保暖措施不够。 5、房屋装修影响暖气的散热、室内热空气循环。 6、房屋暖气包组数与取暖面积不匹配。 7、二次网保温不够,热损过大。 8、暖气系统是大循环,水循环速度较慢,造成上户供水人家不热,下户回水人家不热。 十、居民室温昼夜达不到16如何处理? 在住户室内保温前提下,缴费
6、热用户有权利要求供热单位或产权单位采取措施达到规定居室温度。 十一、解决暖气不热有什么窍门? 首先要查明不热的原因。造成暖气不热的因素有许多种,其中最为常见的是气塞(即室内管道和散热器中存有空气),现象是暖气上部分与下部分温差较大,出现这种情况用户应自己解决。 十二、同一楼、同一单元,为什么有的热、有的不热? 一栋楼部分房间热,另一部分房间不热,或是楼上热,楼下不热,这种现象主要出现在建设时间比较长的老房子。一是由于当初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了系统垂直失调;二是室内热力管道内有积气等;三是用热户周围有不用热的;四是有些用户只顾个人利益,私自盲目改造、加装散热器,影响供热系统平衡,造成冷热不均。
7、十三、为什么供热初期暖气忽冷忽热? 供热初期整个供热系统不稳定,主要是系统内不用热的用户较多,尤其是老系统中的个别用户既不用热也不配合,影响了向系统内 3 注水。按照供热计划安排,要在供热运行前全部系统要注完水,冷运后转入供热正常运行,而由于延期交费或拆断用户的影响,延误了正常注水,造成了供暖后边供热边注水,整个系统平衡发生了波动,室内系统由于充水流量发生瞬间变化而产生积气,影响了热水的正常循环,而使暖气不稳定,忽冷忽热。在这种情况下,热力公司人员又要对其进行重新调试平衡,以恢复正常。 十四、供热设施可以随意改动吗? 不能随意改动。一是集中供热是一项系统工程,若随意改动,会使采暖设计参数改变,
8、破坏了原有供热系统水流量平衡,影响采暖效果。二是多数装修人员不具备暖通专业知识,供热设施改动后,容易出现接口不严、管道走向错误甚至管道缩口等现象,(主要是在PPR给水管等塑料管道连接处出现)等问题,不仅影响您的采暖效果,甚至会影响到整个单元采暖系统的循环。 十五、室内装修暖气罩对供热温度有什么影响? 供热温度是硬指标,但必须是在室内供热系统正常的情况下才能达到,大部分居民由于不了解散热器的散热原理,而在装修时只考虑美观,将散热器全部包在里面,导致散热器周围的空气不能与室内空气正常对流,热量散发不充分、室内气温不均衡,从而影响了室内供热效果,影响温度一般在3-5左右,因此,希望用户在今后的装修中
9、一定要考虑散热器的合理裸露,从而保证供热效果。 十六、为什么开始供热时要进行多次排气? 供暖系统在运行中,管道内部不断有气体产生,这些气体往往存在系统的最高点,而这些气体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产生气塞,阻碍水的流动,导致散热器不热。而楼上安装的自动排气阀因年久失修或质量问题,很难及时排出气体,因此,需要人工进行多次排气。 十 七、如何进行室温检测? 目前,自治区对室温检测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定。参照部分省市 4 和热力行业的做法,检测室温一般有下列要求:一是被检测室内门窗关闭,所测检测点应在室内正中央离地面高度1.2米1.5米之间;二是检测点0.5米半径内必须无物体占据;三是室内面积超过16平方米
10、的应选取多个检测点测量;四是在正常情况下,平均室温不低于18,即为达到标准。 十八、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增加热器片和私自接暖。 2、擅自增加水循环设施。 3、擅自排放或盗用供热系统循环水。 4、擅自改变热用途。 5、因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检查、维修和管理。 6、其他损害供热设施和影响供热效果的行为。 7、用热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拆除、改造、开启移动供热设施;需要拆除、改造、开启、移动的应当经热经营企业同意,方可实施。 十九、在供热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外缘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新造建筑物、构筑物。 2、挖掘、钻探、打桩、爆破和顶进作业。 3、种植树木。 4、排放污水、废液
11、。 5、其他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二 十、居民用户室内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除供热方原因外,由产权人委托维修并承担维修费。 二十一、凡下列情况之一者,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供热方不承担责任。 1、用热方擅自改变室内结构或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房屋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供热设施正常维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的。 5、其他不可抗拒因素。 二十二、逾期或不交暖费的处理办法: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规定,用热方逾期不交纳热费的,每逾期一天,收全额暖费1的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不交纳热费和违约金的,供热方有权停止供热,并予以起诉,所产生的诉
12、讼费用由用热方承担。 二十三、哪些行为属于窃热行为? 1、用户私自从热力公司的热网上开口截取热能。 2、用户私自将蒸汽或采暖热水对外转供。 3、用户私自排放采暖系统中的水。 4、未经批准私自用热或增加供热面积和供热量的。 二十四、用热单位(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供热企业有权停止供热 1、不按规定缴纳供热费用的。 2、毁坏或盗窃城市供热设备的。 3、应由用热单位(户)自己维修而不按规定检修、维护供热设施而造成损坏的。 4、未经批准私自用热或增加供热面积和供热量的。 5、擅自排放供热循环水的。 6、阻挠或影响热力工作人员巡查、维护和施工作业的。 二十 五、对居民室内采暖设施的管理有如下规定: 禁止
13、随意改动、拆除或挪移供热设施,禁止在采暖系统上安装水嘴,过水热水箱;不得擅自放掉循环水、不得改变房屋的采暖设计条件,不得阻挠工作人员对采暖设施进行检查维修。 6 二十 六、供热管网常见的异常现象 1、一次网在刚开始供暖时,因热网管道常时间处于地下,管道本身温度较低。供热循环水进入管道后,由于热胀冷缩,个别处会发生破裂,造成泄漏,也就是广大用热户常说的供暖开始忽冷忽热的想象。此类问题由供热方负责抢修,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二次管网异常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管道年久失修,发生老化、腐蚀或者结垢,造成管道破裂或不畅。此类检修或改造由用热方或所在小区物业负责,供热方在技术上给予支持。 二十七、服务监督电话: 众大公司供热投诉电话:0479-6221233 众大公司业务咨询电话:0479-6221233 清泉公司供热投诉电话:13947990480 供 热 抢 修 电 话: 旗 供 热 办 监督电话:0479-6221151 供热用户手册 探矿报盘用户手册 POS用户手册1021 校园卡用户手册 “闽铝”型材用户手册 分诊系统用户手册 “闽铝”型材用户手册 网上企业银行用户手册 绿通用户手册2.0 北航毕设用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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