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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关于优选热爱生命读后感范文 人生如梦,有人埋怨活着真没意思,因此我们都要抱着主动向上的看法去活着,那么相关的读后感该如何写呢?以下是我和大家共享的关于优选酷爱生命读后感范文,以供参考。 关于优选酷爱生命读后感范文 米歇尔埃康蒙田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他1533年诞生于佩里戈尔,从小进入教会学校学习,熟谙拉丁语和希腊语,还学习过法律和哲学。1554年起,他先后在法院任职多年,然后归隐田园,潜心探讨和思索。他曾在欧洲长时间旅行,成为“罗马公民”,受到教皇格列戈里十三世的接见,并且两次当选波尔多市市长。 酷爱生命是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文章开头是
2、:“我对某些词语给予特别的含义。”这是一个简洁的、引人入胜的开头。紧接着道出了作者所关注的词语“度日”。他给予它以双重含义: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度日”无异于“消磨光阴”,打发时间。而“风和日丽”的时候,则要“渐渐赏玩、领会”这“美妙的时间”。这一奇异的对比深深吸引了读者的留意。接下来,作者具体解说了这两种生活看法。一是所谓“哲人”的颓废习气,二是“我”的主动的人生观。“哲人”和“我”生活方式不同,根本缘由在于对生命的看法不同。在“哲人”看来,生命是“苦事”,是“贱物”。“哲人”不敬重生命,所以活得毫无乐趣,百无聊赖,生命在无谓的损耗中悄然而去。相反,“我”认为生命“值得称颂,富有乐趣”
3、,它“受到自然的厚赐”,“是优越无比的”。“我”对生命心怀感谢,酷爱生命,所以“我”不会虚度时间,而是活得仔细而潇洒,充共享受人生的乐趣。作者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格言:“糊涂人的一生味同嚼蜡,躁动担心,却将全部希望寄予于来世。”作者对这句话没有作任何评论,但是他的意图却一目了然。随意打发时间的人事实上并不是什么“哲人”,而是真正的“糊涂人”。真正的希望不在于来世,不在于任何虚无缥缈的东西,而在于生命本身。 蒙田在文章结尾写道:“我眼看生命的时间无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重量”蒙田的酷爱生命就像一首庄重的歌曲,歌颂生命的美与爱,引起人们深深的思索。 关于优选酷爱生命读后感范文 对于死亡,是一
4、个很沉重的话题,可是当你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你就离死亡又近了一步。 我很惧怕死,但我很希望像作者一样,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 总觉得,生命是一个奇妙的东西,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有时竟很惊羡于自己,能说会跳,更重要的是,会思索。 前几周,偶然间,看到有关“死”的事情,直到现在仍心有余悸。在生活中,我应当算是一个比较胆大的人,可是在“死”的面前,我迟疑了,准确地说,我怕了,我怕死。我把那视为一个遥不行及的代名词,不敢去想,不敢去问,但他确的确实地存在,这是铁定的事实。 既然无法选择,那就酷爱生命,这也是我们可以掌控的。 即使命运之神羁绊着我们,有不断的艰难险阻,甚至下了死亡通
5、牒,那又何妨?在它没战胜我们之前,或许说,只要有一丝呼吸,我们就可以选择酷爱生命。 现在的我迷茫,不知生活的方向在哪?前方好像很美妙,确乎又有些遥不行及。在志向和现实之间,苦苦挣扎。生活是一个未知数,现在的一切也是为了生活,是为了以后更好地生活。有时在想,现在过得生活都不欢乐,何谈以后的生活? 这的确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 所以现在的我应尽可能地在学习中学习欢乐,这是属于我的人生,我可以好好地珍惜它,使之度过一个有意义的人生;我也可以白白糟蹋它,荒废一生。这都在我的一念之间,所以我是活给自己看的,活给自己的,华蜜最重要! 曾经的我太在乎别人的看法,所以我活得很累,好像我不是为自己而活。我的目标
6、是为了满意自己的虚荣心,只是为了在众人面前呈现自己好的一面,可是这种生活有时真的很累,当做得不好时,便特殊在意自己在众人心中的形象,真为这样的自己感到惋惜。 现在,有梦就去追 没去过的地方就去, 没看过的风景就去看, 在短暂的人生中去圆自己的梦。 当离开这个世界时,不再有任何缺憾,我觉得,这就够了! 关于优选酷爱生命读后感范文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懊悔,也不会因无所作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美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珍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
7、,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埋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苦痛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无所作为。 杰克伦敦的酷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剧烈的大自然气息,英勇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毅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烈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挚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靠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特别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终,他只能用爬的才能牵强前进。就在他的身
8、体特别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急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起先了!两个面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相互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力倦神疲,仍旧在徒手搏斗中用完全部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宏大和坚毅。这篇小说中的主子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
9、上,随意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子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珍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特别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羡。这种力气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熬煎,都会支撑着你英勇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供应能量就是坚决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境况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子公的挚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怀疑,生命莫非真的那么重要么?莫非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觉: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假如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宏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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