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资支付制度范文(精选多篇).docx
《2023年工资支付制度范文(精选多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工资支付制度范文(精选多篇).docx(10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工资支付制度范文(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的工资权益和生活需要,规范公司工资分配和支付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福利待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同行业的工资水平,确定不同岗位的(计时)工资标准。 公司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定,依法确定本公司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条新员工的(计时)工资标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协商约定,在本公司工作一年的老员工,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每年给予适当加薪。 实行计件工资的,计件单价根据产品生产工艺和劳动定额与工会共同核定。 第四条计时工资包括基本
2、工资(含休息休假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绩效奖金、遵规守纪奖金等。 实行计件工资的,计件单价数额的70%为基本工资,10%作为月绩效奖金基数,20%作为遵规守纪奖金基数。 实行年薪制的,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数。基本年薪分12个月支付,绩效年薪经年度绩效考核后,在年末按考核结果支付。 第五条法定节假日依法支付工资待遇(包含在基本工资内)。 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工资按月(年薪)计算的,以月平均计薪天数,按比例扣减。 工作日的晚上和周六为职工自愿加班加点时间。职工自愿加班加点的,公司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公司支付工资的日期为每月月底。 工资支付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部整理完毕
3、后经公司财务主管签字,以现金方式发放至各部门,由职工自行领取。职工如有疑问,可想公司财务部核对本人工资情况。 公司财务部要将工资清单保存1年以上备查。 第七条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5日前由车间蒋职工月工资计算周期内的累计工作量经验收人员核对后报公司财务部结合加班情况计算工资。实行计时工资的,由财务部结合加班情况直接计算工资。 第八条职工受到奖惩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即时提供数据,报财务部扣发或增发。 第九条社会保险费个人自负部分和个人所得税等在工资中同期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代扣金额按当地社会保险费征缴标准及职工负担比例的规定执行,个人所得税按税法规定执行,具体缴纳标准公司另行公布。 第十条标准工作
4、时间内的工资计算办法: (一) 计时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二) 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经与工会协商确定后由公司另行公布; (三) 实行年薪制的,按老的那个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十一条延长工作时间和加班的工资计算办法: (一) 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部分按150%支付; (二) 休息日加班不安排补休的,按200%支付;休息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部分的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小时工资200%150% 延长的工作时间(小时);实行计件工资的,延长部分的计件单价=正常工作时间计件单价200%150%; (三) 节假日加班的,按300%支付;节假体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部分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小时工资300
5、%150%延长的工作时间(小时);实行计件工资的,延长部分的计件单价=正常工作时间计件单价300%150%。 第十二条节假日休息期间按正常工作时间发放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按本人日平均工资计发。日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 第十三条职工的实际医疗期在1年内累计超过6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支付救济费: (一) 工龄不满5年的,为本人工资的50%; (二) 工龄510年的,为本人工资的60%; (三) 工龄在10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70%; 按以上标准计算的救济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第十四条实行综合计时和不定时工作的工
6、资计算办法: (一) 正常生产期间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执行 (二) 停工停产期间按本公司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第十五条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 (一) 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 (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三) 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 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处罚的罚款; (五) 扣除员工违规违纪手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六) 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加法的工资; (七) 依法制度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八) 经济效益下滑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九) 职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十)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
7、资或费用。 第十六条在法定节假日,公司通过工会发放一定的过节生活用品或副食品。 第十七条公司为职工提供单身宿舍和家属宿舍,因照顾家庭需要经批准租住在厂外的每人每月补贴80-100元。单身职工公司为其安排单身集团宿舍不住的,公司不予补贴。 第十八条在公司食堂用餐的,公司按每人每天5元给予伙食补贴,通过工会直接拨给食堂。夜班每班中间提供夜宵(价值6元)。 推荐第2篇: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日照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
8、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 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是根据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和现行社会市场等因素确定的,绩效工资含福利补贴、奖金、社保补贴、加班工资。 1、福利补贴:根据公司的效益来执行,福利补贴含员工平时因表现良好而受到的嘉奖,长途出差餐费补助等。 2、奖金:根据公司奖金制度执行。 3、社保补贴:对进单位后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的或自己要求不购买的,公司按实进行补贴。 4、加班工资:根据公司批准的员工实际加班计算,按照本规定第四条执行。 第四条 节假日加班正常加班每人每班次按50元计算(含星期 六、日),国家法定节日加班按照3倍计算,
9、公司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休,另行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第五条 员工工资总额由办公室拟定交至财务部审批,报董事长审批发放。 第六条 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借款、罚款、废品扣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等。 三.处罚条例 第七条 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对员工有意多报加班或多领工资的,公司将要求退回多做工资并视情节处以多发工资的3倍罚款。 四.工资系列 第八条 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确定其工资标准;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试用期员工
10、工资标准执行。 五.薪级调整 第九条 关于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社会市场环境,经董事长批准后可以确立、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十条 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或根据调动、晋升批复内容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六.工资发放 第十一条 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 第十二条 发放程序 1、综合管理部主任须在每月的5日前向财务部提交上月1日至30日的考勤纪录和其它与工资相关的纪录,如加班、无薪假期、扣除额等,为工资发放做准备。所有部门必须使用正确的符号来记录每月考勤纪录。 2、每月5日前,财务部会打印一份出勤报告以检查员
11、工在出勤方面的违纪情况。员工在出勤方面的任何违纪情况都将交给相关部门经理进行核实。财务部会保留一份出勤报告存档备案。 3、各部门经理必须按时提交所有相关记录,以便财务部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发放工资。若延误上交每月考勤纪录可能会导致员工工资发放日期的延后。 4、所有员工的工资都将按月发放,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2日,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上月1至30日的工资,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后天发放。 5、部门经理负责将所有员工的离职情况及时通知财务部,并填写完整的人事调动表。 6、工资支付记录报至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同意存档保管。第十三条 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
12、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根据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工资。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没有支付的工资在次月结算工资时支付。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3篇: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落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入场前公司应与每个农民工鉴定劳动合同书,明确农民工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报酬、培育教育、劳动纪律及与农民工有切身利益
13、相关的内容。 第三条:公司项目部负责每个入场工人的考勤工作,每月月底前将考勤表报送公司财务部,对于承包工程量的,由预算科算出当月工程量,报送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制定每月农民工工资花各册。 第四条:每月项目部要将农民工出勤记录张贴公布,如农民工有疑问,及时查对考勤记录,如属项目部错误,公司更正后将对其进行处罚。 第五条:公司工资发放以季度为单位,便于农民工现金保管及人员流动管理,但财务部应每月制定工资表,最晚于每个季度末发放不低于工资全额的80%。 第六条:工资发放形式以公司财务部到施工现场发放,并要求项目部负责人、及考勤记录人员到场,发放以农民工实名制形式,不准代领,严禁将工资发放到施工班组长
14、及专项承包人手中。 第七条:工资发放过程中,要求每个农民工签字领取工资,如本人有其他情况不能领取工资者,需本人尽快到公司财务部领取,不得让别人代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领取者,要求有五人以上同地区其他农民工出示身份证复印件、在公司工资代领证明上签字、并要求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技术人员要及时处理质量相关问题,不得在工资中扣除维修款及质量保证金等项目。 第九条:要在施工现场设置用工告示牌,注明投诉地址、注明项目经理、公司经理、监管员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电话,做到农民工投诉有序。 第十条:对农民工工资有疑问时,公司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协调、处理,对恶意损害公司总裁形象,散
15、布不真实言论的农民工公司要对其进行追究。 第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建筑管理部门举报: (一) 企业未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 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三) 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 企业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 (五) 侵害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推荐第4篇:工资支付条例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0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6、2023年9月29日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2023年10月22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3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修正) 2条例内容 编辑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条例。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合同
17、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条例执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工资支付以及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劳动力供求状况等,定期制定和发布工资水平宏观调控指导政策。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政府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指导政策的要求,结合劳动力市场价格和本单位经济效益,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逐步增加劳动者的工资。 第四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支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时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 第五条
1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经贸、建设、工商管理、人民银行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工会、妇联等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除外)应当就工资分配、工资支付等事项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制定规章制度应当听取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工会组织的意见,并及时在本单位公布,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对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提出的合理意见,用人单位应当采纳。
19、第七条工资分配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岗位的工资分配办法 (二)工资正常增长分配办法 (三)奖金分配办法 (四)津贴、补贴分配办法 (五)患病、休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分配办法。第八条工资支付制度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工资支付项目、标准、形式 (二)工资支付周期和日期 (三)加班加点工资计算标准 (四)假期工资支付标准 (五)依法代扣工资的情形及标准。 第九条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就职工年度工资调整水平和调整部分的分配办法等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 第十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与其岗位相对应的工资分配及支付办法等事项,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本单
20、位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集体合同或者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第十一条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用人单位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报酬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第十二条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但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因用人单位实行预付部分工资、分批支付工资的 (三)违反
21、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扣除当月部分工资的 (四)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需要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 (五)因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经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降低工资标准的。 前款第 (三)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当月工资的部分并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应发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第 (四)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经济损失发生后另有约定的除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当地最
22、低工资标准不一致的,适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当遵循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实际履行劳动义务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确定工资支付周期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确定 (二)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预付部分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期满后结算并付清 (三)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其他相类似工资支付形式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完成情况约定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计发工资的,在工作任务完成后结算并付清。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预付工资 (五)建筑施工企业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工资 支付 制度 范文 精选
限制150内